春林初盛
春风十里
不如你
露台上的站桩
风摸我裤裆
阳光抱我肩床膀
我爱你无可厚非
我们组合天下无敌
我深切的告诉自己
不去祸害人间
不去祸害你
你走进我的房间
看了一眼我的床
水杯里扔进一颗糖
你的姑娘教会你很多人生道理
但不会教会你如何解开其它
姑娘的胸衣
待续...
猜你也喜欢:有一种人离他们越近你越值钱(客户,老太太,香港,自己的,
有一种人离他们越近你越值钱(客户,老太太,香港,自己的,的人) 最近家里准备装修,身为设计达人的老公问我要什么风格。我是个没什么风格的人,看见什么都想要。如何把我想要的都融为一体,还要美,让老公很是为难了很久。
昨天老公非常欣喜的跟我说:“我终于知道你要的那是什么风格了!你还别说,就因为你的挑剔,让我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了解到了一种全新的风格,这多亏你的挑剔啊。”
这句话突然提醒了我,我想到了实习时候的一件事。
刚开始实习的时候,客户是一个香港老太太,严厉、苛刻,甚至神经病。
当时我的工作是每个月一次的MOOK杂志。我没做过,更不知道什么是MOOK,香港人的审美也不太懂,内容嘛更是啥都不知道。我几乎每个月都要花20天(对,一个月就上班22天,我就用20天)时间干这一件事。
每个月最崩溃的是最后交工的前几天。我觉得都按照要求做好了,但香港老太太每次都能找到新毛病,不是字体要换,就是颜色不搭配。等我都改好了,又找出来新毛病,这还有完没完了。周而复始,态度还很不好,好多次在电话里直接咆哮:
“这是专业,专业!你们不要随随便便的敷衍我。今天敷衍我,明天可能敷衍别人,你们的整个人生都会很随便!”
有时候老板怕我扛不住,陪着我听电话挨骂。每次我们都无力的趴在桌面上,盯着电话想:“写个MOOK都联系到整个人生了,她怎么还不退休啊!”
渐渐的,我发现好像每个月月底没那么难过了。对,因为香港老太太的批评越来越少了。我已经了解了这个MOOK的所有风格、内容、配色以及细节。基本上我每次的提交都可以一到两次就通过了,不会再没完没了的挨骂和返工了。
有一天这个项目不需要我做的时候,我把过往文件移交给下一任时候才发现,因为老太太的挑剔,我的进步太大了,虽然我自己从没有意识到。可以说那段时间的工作,是我职场生涯文字排版格式的一个基础时段。正因为香港老太太的苛刻,我自己都变得对自己苛刻起来了,
职场当中,或者任何事情当中,我们总会骂客户是变态,别人是傻逼,以前我上班的时候,也总觉得自己写的这么棒,都把我自己感动了,为什么客户理解不了?为什么客户觉得我跑偏了?为什么客户要把我写的最好的部分删掉?
后来有段时间我翻出来所有工作的过往文件发现,被客户改正的东西,真的比自己当初写的更加靠近主题,逻辑也更加顺畅。那些被改过的提案和内容和排版,比以前漂亮了100倍。但是当初改的时候,真的是一边改一边骂,一边加班一边胖,觉得客户只管动动嘴提意见,哪管我加班到后半夜回不了家。
可自己的进步,就是在这一点一点的时间里被逼出来的,自己都感觉不到,我可以做的这么好。
人生很多时候,我们都会被人逼着。考分不够高,弹琴不够好,PPT做的不够美,提案讲的不够完善。很多时候不是我们已经做的完美了,而是自己懒,不想再改了。
即便是现在,也经常会遇到客户的挑战。但我已经学会了,当客户有了不同意见的时候仔细想想,客户说的是不是更有道理,我做的偏差在哪里,跳出自己的小世界里,站在第三方的角度看一看,为什么客户会提出这样的要求?每次都这么想,每次都发现果然是自己想的不够到位,还是客户比我厉害很多。
我一直记得那个香港老太太,一直很感谢她,在我的职场生涯,让自以为特别优秀自负的我,找到了自己的差距和进步的空间,让我知道挑剔是让一个人进步的助推器,能把人逼到自己都没想过的地方。
时过境迁,我也变成了那个事儿逼老太太,经常苛刻的把周围的人逼疯。一个小数点,一个配色,一个格式,一个表格与word文档,稍有不如意,就必须改改改。有时候我觉得我是不是太苛刻了,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儿。但每次看到精湛的作品,以及同事们越来越漂亮的工作成果,总觉得应该还是有意义的吧。我们不可以,让自己成为随随便便的人。
人生的每一次挑战,别人看似的事儿逼,其实都是给自己一个更加精湛的机会。我现在发现了这一点,也开始利用这一点,让自己变得更好更完美。我不再会抱怨别人是傻逼,为什么不懂我的美,其实最傻逼的人是自己。
没人给你提意见,才是最可怕的事。 猜你更喜欢:石板和泥土(雨伞,亮堂,就像,声音,已久)
他说
石板和泥土(雨伞,亮堂,就像,声音,已久)
他说,下雨的天气应该躲在屋里,尽管家里不够亮堂且冰冷潮湿,总比打着一把雨伞在整个夜晚孤零零地站在风里雨里温暖。整个晚上他都说着这些话,边说边擦拭着雨伞上的雨珠,就像甩掉一段尘封已久的记忆,擦拭得越用力,抹布上的水印就越深。那些天他一直住在宽敞明亮的小房子里,那些亮堂打得墙壁到处都是,材火上织起的大锅热气腾腾,肉体留在了这里,灵魂却不见了,谁轻谁重?他怀疑她的旅程走得四平八稳,认定是走得如纸上的草稿,反反复复,每一步都可以被认为是不作数。
之后的那些天,他继续呆在那间小房子里,烛光微弱,雨水渗着墙壁进入屋子里,他感到有些冷,觉得在这里是呆不下去了,他迫不及待地想走出这扇门,还要带上雨伞,或许能保持些温度。打开这扇门,他对着雨夜微笑,发现她并没有被雨淋湿,头发是干的,手指也是干的;他疯似地在雨中奔跑,大雨下在他们周围,他听见两个声音一直在耳边回响,一个是织布的声音,一个是水沸腾的声音,最终他还是忘记了带上那把雨伞,只是感觉到自己的整个身体被有被一滴雨水沾到,放佛就像在那个尘封已久之前的夜晚一样。
他确信他当时没有在那个墓穴上盖上石板,而是选择用泥土掩盖是正确的。因为他一直在等她回家,而不是让她百年孤独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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