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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太太算是一种职业吗?
全职太太算是一种职业吗?(全职太太,职业,家务,我觉得,劳动)
全职太太算是一种职业吗?
全职太太算一种职业吗?《外出》里裴勇俊说了:“这是个德高望重的职业。”从技术和劳动的性质来看,我觉得算。很多人认为,全职太太意味着丧失自我独立和进取精神,我觉得简单把全职太太等同于缺乏事业心,我不赞同。什么是事业?我的理解是做自己想做的事并获得相应的业绩,把孩子教育好了,把家里那点事琢磨透了,都算是一份事业。那些觉得上班没意思,就想干家务围着孩子转的女人,当全职太太乐在其中。不能说谁的选择对,谁的选择错,不妨把全职太太看成是职业的一种,职业本身没有好坏,只有喜欢不喜欢,适合不适合。
全职太太就像其它职业一样,也有风险。其实全职太太并不是轻松的,因为生活方式从来没有轻松和纯粹享受的。全职太太很辛苦,那是把家庭当做了职业,可以说,没有什么比家务劳动更单调、枯燥的了。灰尘永远擦不完,衣服洗干净了又变脏,还有每天重复的一日三餐,很少有人能从这些工作中获得乐趣。这是一份没有晋升机会、没有工资奖金、没有养老保险、更没有社会地位的职业。每天只能往返于菜市场和家的两点一线,谈论的话题只有老公、儿子和商品打折信息。而且没有任何主动权,一旦婚姻有个什么闪失,就等于失业了。
全职太太最难的一点,就是保持良好的心态和旺盛的斗志。因为在家庭中要不断地重复着无聊的家务劳动,很容易感受到孤独和寂寞。一个成功的、受家人尊敬的全职太太,并不是搞搞家务、做做饭那么简单,她必须是从容的、阳光的、淡定的。她在家庭中扮演的角色会有很多,厨师、育儿专家甚至心理医生。
我最喜见女人的天足。--这
天足(缠足,野蛮,我说,恭恭敬敬,藤牌)
我最喜见女人的天足。--这句话我知道有点语病,要挨性急的人的骂。评头品足,本是中国恶少的恶习,只有帮闲文人像李笠翁那样的入,才将买女人时怎样看脚的法门,写到《闲情偶寄》里去。但这实在是我说颠倒了。我的意思是说,我最嫌恶缠足!
近来虽然有学者说,西妇的“以身殉美观”的束腰,其害甚于缠足,但我总是固执己见,以为以身殉丑观的缠足终是野蛮。我时常兴高采烈的出门去,自命为文明古国的新青年,忽然的当头来了一个一跷一拐的女人,于是乎我的自己以为文明人的想头,不知飞到哪里去了。倘若她是老年,这表明我的叔伯辈是喜欢这样丑观的野蛮;倘若年青,便表明我的兄弟辈是野蛮:总之我的不能免为野蛮,是确定的了。这时候仿佛无形中她将一面藤牌,一枝长矛,恭恭敬敬的递过来,我虽然不愿意受,但也没有话说,只能也恭恭敬敬的接收,正式的受封为什么社的生番。我每次出门,总要受到几副牌矛,这实在是一件不大愉快的事。唯有那天足的姊妹们,能够饶恕我这种荣誉,所以我说上面的一句话,表示喜悦与感激。
十年八月
(1921年8月作,选自《谈虎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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