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舍听琴,溪桥赏雨,庭前漫漫茶烟。
岁序如流,茅檐燕子年年。
清风且待寒梅著,到梅开,遍地春远。
醉无眠,盼过飞鸿,又盼啼鹃。
乌衣旧巷知何处,看人间草木,自在悠然。
最怕闲愁,遥遥寄往谁边?
无情岁月难追忆,叹如今,秋水苍颜。
续前缘,放下禅心,伴我临泉。
二、行香子 又过黄昏
又过黄昏,轻掩重门。窗前月,圆缺浮沉。
时光往事,瘦如烟云。忆昨日情,几多假,几多真。
十年风雨,不改初心。今相逢,最深红尘。
缘来缘去,莫再伤神。盼一庭梅,-溪柳,一双人。
三、临江仙 暖日微风春己至
暖日微风春已至,一枝细柳初斜。庭前流水戏鹅鸭。故人今不在,只见旧时家。
草木年年青又罢,云来云去天涯。悲欢浮世几荣华。柴门别远客,归去赏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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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每个人都能遇到那个真正和你三观一致的人(不合,你喜欢,他说,想法,世界上)
三毛曾经说过,她想做的事,别人都觉得不可思议,只有荷西觉得理所当然。
可见,遇到一个懂你的,三观一致的人生活在一起到底有多舒服。遇见你,就像遇见了世界上另一个自己。人生就会突然开了挂一样,少了被泼冷水的苦恼,多了被鼓励和陪伴的温暖。
两个人如果三观不合,相处起来会特别累。在你看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在他眼里就成了匪夷所思。性格不合也是如此,他不会懂得和理解你的想法。
而三观一致,并不是要求你们的兴趣喜好、思维方式都是一样。
那什么是三观不合呢?
你喜欢看书,他喜欢玩游戏,这不叫三观不合。但是他说看书有什么用,不就是装文艺嘛?这才叫三观不合。
你喜欢去西餐厅吃牛排,他喜欢在大排档撸串,这不叫三观不合。但是他说那玩意儿死贵,还不好吃,说你真是做作,这才是三观不合。
你喜欢假期去各地旅游,他就喜欢宅在家里,这不是三观不合。但他说旅游有什么好玩的,不就是花钱遭罪嘛,躺在家里多舒服,这就是三观不和。
你跟他分享快乐,他觉得你在显摆;你跟他倾诉难过,他觉得你是矫情。
那真正的三观一致是怎么样的呢?
他懂得了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正确,虽然你们想法不一样但他能懂你并且认可你的想法。
你喜欢清闲的工作,却愿意支持我四海奔波的人生;你不热衷于出门,但觉得我说走就走的旅行确实很酷;你对做饭料理一窍不通,但听我讲起各种美食的做法也同样兴致盎然。这才是求同存异。意见虽然不一样,但你却能懂她并且认同她的想法,这也是真正的三观一致。
在这个充满偏见,不理解,甚至一言不合就恶语相向的时代,能够接受别人有不同的三观,不同的活法,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
余华谈及好友莫言时曾说,“我和莫言住在同一间宿舍,我知道他所有的毛病,他也知道我的,但是我们都不说。”
愿你的快乐不缺观众,愿你的故事有人能懂。
愿你能遇到虽然和你想法不一样却能理解你认可你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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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
泄密
于公谨
上午的时候,无聊中看了一段文章,说的是一个学生举报之后,所受到的待遇;而他们学校的校长和班主任最后处理了,学生能够继续上学,可以说是正义得到了伸张。
心中有些不太满意这个处理结果,尽管也是像事实所说的,就是正义得到了伸张。这并不是问题所在。问题在于,这个举报,校长和班主任是怎么知道的?校长和班主任是犯错了,可是通知他们的人,是不是也犯错了?校长和班主任犯了错,应该被追究责任,事实上是已经被追究责任,可是,那些告诉校长和班主任举报内容的人,是不是也应该被追究责任?还有,很多事情很多时候,都是有着保密条例的,可是,这个保密条例为什么会等同虚设?这些为什么会不保密?就这样不了了之?也许,有人会推卸责任,会说,不知道。可是,这不是理由。因为这件事情的本身,就不难进行追究的;我想要说的是,学生把举报信寄给了谁,谁可以接触到这封信,这应该是不难追究的。
泄密的本身,就是一种失职的行为,这是任何人都无法进行否定的。可是,现在,很多时候,这些事情都是习以为常了。为什么会这样?就是因为很多人都不在因为泄密而被追究责任,所以泄密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是时代进步了,还是退步了?我不知道,也不可能会搞清楚的。因为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并不是执法者,也不是道德规范者。
泄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也没有搞清楚,也搞不清楚。曾经看过一篇文章,里面记录了一个人到公安局做口供,然后公安局就把这份口供进行复印,散播到处都是。具体的事情我记不住,只能记得一个大概。大约是一个当官者,强奸妇女,然后答应了很多的条件,最后没有兑现,所以受害人就开始报案,并且录下了口供;而且,也同时记录了很多的细节。就是这样的一份口供,被复印,并且到处散播,而且也没有后文了。也就是说,公安局的人并没有受到追究,而当官者依旧还是当官。这样的事情发生,真的有些难以理解。因为最为重要的一点是,执法者知法犯法,而且也不用负任何的责任,也没有任何的责任,依旧原来是什么样子,后来还是什么样子。
尽管这是过去发生的事情,在今天看来有些是不可思议的。可是,这件事情是真实发生的。
公安局是保证治安的,是人们对他们信任的。可是,就是这一份信任,使受害人受到了双重伤害。公安局的人,可以承认自己的无能,也可以承认不可能会办到,可以让受害人自己想办法解决;但是,公安局的人并没有承认自己的无能,也没有承认自己的泄密,却帮助着加害者把暴力施加在受害者身上。我不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样的行为。但是,归根结底,是他们没有做人的底线,即使是泄密了,也没有责任,也不可能会有责任的。
我曾经询问过很多人,很多人也不理解这样的行为。可是,他们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这些泄密者应该被追究责任;而有一些老年人曾经说过,这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情。在建国的时候,很少有人会泄密的,即使是夫妻关系,很少有人会知道事情真相,不要说公安局,就算是一般单位,也没有泄密的可能。从这一点上说,是人们的素质变低了,还是素质便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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