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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不说再见,再见不说再见是哪首歌
日期:2018-11-30 23:49:30    编辑:于郑    来源:互联网
不说再见的再见(是个,让你,带着,将会,相见)一座城市,什么时候才能用理性的阳光看它,就在对它没有依
不说再见的再见(是个,让你,带着,将会,相见) 一座城市,什么时候才能用理性的阳光看它,就在对它没有依恋,没有思念,没有牵挂,没有让你舍不去的人或物的时候,它才是和谐、温和的,可是这样一座城对于一个人来说,只是个空空如也的停留地罢了。

如果在这里,或许只是如果,在某个瞬息之间,有什么触动了那眺望未来的目光,将原本冷漠、平静的心吸引了去。共同呼吸了一场带着荷香的月光,并肩走过空寂的路灯下一条仿佛看不到尽头的路,在无数个悄然的夜,交流过那些音律般低沉又高亢的思想,让你突然看到这个城市真是可爱至极。空气轻松的像小鸦身上刚生长出来的羽绒,你开始留恋于每一朵花朵的绽放,但是却不再伤感于每一片秋叶的归根。就是这么一点点的,慢慢体会这种心弦上深刻的思念,慢慢触摸这世界的可爱美好。这该是怎样一种际遇,该感恩命运么?终于将一座城赋予之灵魂的光芒,给原本灰暗斑驳的记忆点缀上生命的绿色。

相遇总是美丽的,纵使今天的我们要分离,可是这种爱将会伴随你我的生命永不停歇。在那阴雨后空中洒下的一缕阳光,我也会当作那是你远方的祝愿。我知道只有分别才能让我更加坚强,我会带着这些爱大步走向明天。等我们再相见的那一天,我将不再是个胆小爱哭的小女孩。你也要记得,虽然我们即将分散,但是你我之心永远同在。

就像这样,轻闭双眼,就会看见久违的微笑,好像我睁开眼,你就会再次出现在我眼前。多么期待再相见的那一天,我的朋友,多么期待啊,纵然你我知道那将会很久,但是,我们一定会再相见。
猜你也喜欢:为了爱,不是为了恨,勿求一定收获(的人,是个,不
为了爱,不是为了恨,勿求一定收获(的人,是个,不爱,都是,占有) 与一个朋友聊天,快30岁的人了,因为爱情,哭得呜呜咽咽。
  
  曾经相爱的人,爱了别人,不爱自己,痛苦得要死去活来。她说,为什么自己那么爱他,而他就是不爱自己?因为爱得太深,无法排解,朋友常在背地里,一个人痛哭,哭到天昏地暗,疼到肝肠寸断。她走进了爱的死胡同。
  
  这天下,有多少痴情的人,执于一人一事一念而放不开。明明知道,前方是一条死胡同,却要走进去,还要一条道走到黑。
  
  其实,你不妨告诉自己:这个世界,有的人,跟你没有一点关系。无论这个人在你的生命里,多么璀璨热烈地存在过,也只是个过客,终究是个过客。
  
  时间终会证明,对方真的跟你一点儿关系也没有。不要以为你付出了,就该得到,不要以为自己认真爱了,就应该收获。你爱,没有错,但是一定要得到,就错了。
  
  爱不怕,想去占有,就可怕了。
  
  当然了,爱是自私的,不去占有就不是爱。如果说,占有只是欲念的话,那得不到硬去占有,便是妄念。在妄念里疼痛,往往都是自找苦吃。
  
  这个世界有伟大的爱情,但伟大爱情的前提,是彼此两情相悦。不是你疼,就属于你了,不是你疼到肝肠寸断,对方就会为你回来。恰恰相反,越这样,对方会走得越远。因为,这份爱,已经不再变得迷人,而是变得可怕。也许,对方就是在害怕中逃跑了,从此不再回来,也不敢回来。
  
  “那我就是个傻子,不该疼,不该爱,是不是?”显然,对于我的一番话,朋友有了属于自己的触动。
  
  是的,任何在爱中的人,都是傻的。越是真爱,越是个大傻子。不过,傻,说明你不是狼心狗肺,不是逢场作戏,你是真挚的、真诚的。也因为你傻,才证明了你的可爱。
  
  不要去怨恨那个不爱你的人,恨是一把刀,割伤的,只会是自己。另外,你爱的目的,只是为了爱,不是为了恨。当然,你也不要怨恨自己太傻,爱一个人永远没有错,错的只是你没有及时告诉自己:有的人,已经不属于你,而且,原本就不属于你,你早该放手。
  
  及时放下,不要不甘心!
  
  疼就疼一阵子吧,痛就痛一阵子吧,那是岁月的一段馈赠。丰富和厚重的人生,是疼出来的,是痛出来的。 猜你更喜欢:不武而威(去了,喜欢,的是,妈妈,同桌)
不武而威(去了,喜欢,的是,妈妈,同桌)

不武而威

不武而威

轩在班上召集了一堆男生。他要干嘛?打架?那些他喊来的人,心里都犯嘀咕。万一出了事,可不是闹着玩的。况且,就这么当炮灰,谁甘心。

于是,轩坦白了他的计划。不武而威。

“我们到时候,就围着那个死胖子,看着他。”

……

“听上去挺好玩的,我也去”郝帅,这个假小子,笑得根本停不下来。

小程,轩的死党,听了之后,顿时笑做一团。可是,他的笑纵然也能感染他人,但那种滑稽,像小丑。有那么一点点狡黠,那么一点点可怕,那么一点点不真实。他曾经也当过我的同桌,但太多是不愉快。有那么一类男生,为了吸引女生注意,就是喜欢没事找事,还以为他所做的一切是对的,是真理,是堂堂正正。我不想揭他的底,但愿他已经改邪归正。因为,我知道他也不是那么那么坏。至少,他还曾经借给我课堂作业题目。

当时,我的同桌,阿修,也去了,他是有犹豫的。我记不得那时他是不是和静静在一起了。阿修,不是奶油小生,他是沸羊羊那种类型的。长得高高的,瘦但不弱,他还是代表我们班参加篮球比赛的主力。打篮球,有身高,有身材,黑一点,也是正常的,主要的是有气质,不娘。说实话,他给我的回忆,就像夏日的阳光,热烈,明亮。我很想写写关于他的事,他帮过我很多。而且,他也是挺靠谱的。所以,他还是答应了轩。

至于上官,他可是轩这次计划的铁杆粉丝,热火朝天地帮着轩召集人马。

反正,一帮人就这么去找那胖子了。

很难想象那副场景,画面太美,我都不敢看。不只郝帅一个女生去了。男男女女围成一圈,都干巴巴地盯着一个人,那个人还是个胖子。

真是不武而威啊。

第二天,大家脸上都带着凯旋而归胜利的喜悦。

然而,我在这件事中连个旁观者都算不上。轩为了子琳可以想出这种办法,我还要多想什么。毫无疑问,轩是喜欢子琳的。可是,当我亲耳听到轩说入学第一年就喜欢子琳的那一刻,我还是,瞬间石化。

不武而威的是轩,但这一切都是为了子琳,与我无关。

一点一点的回想,发现我与轩没有太多交集。尽管他在初三与子琳分手了。轩喜欢那种短发蓬蓬头的可爱萝莉,而我是长发御姐。初三那段时间,子琳遇到我,问我轩的近况,她说,她很担心轩和轩的同桌,担心轩会喜欢那个也是短发的女生。她那时还是很在意轩,以至于要毕业让我带同学录的时候,特意强调给轩的那份。结果,轩亲自把写好的同学录还给子琳。

记得有一次给轩打电话,轩的妈妈接到,听她的声音很友善,她还说轩和她提起过我。甚至,我还在街上看到轩的妈妈拉着穿着英伦风的毛衣的轩,到美邦买衣服。事实上,我也不知道,他们去了哪。还有,是轩去师院考街舞,他妈妈开一辆火红的跑车。轩妈妈,长得很漂亮,但没见过她素颜。每次,看到她都是画着美美的妆,穿着很高大上的衣装。

那次,轩看到我,莞尔一笑。那感觉是最自然的打招呼,还没反应过来,我脸上也浮现了笑容。多好,就像我们第一次见面一样。

可这就能重新开始了么?远远没有那么简单……毕竟他不曾为我不武而威,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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