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生活在太阳底下的人,都有自己的位置,都有独特的生活方式,都有自己生命中闪烁出一道美丽的风景。人的一生都在不停的旅行,谁也不知道自己下一站要去哪里,都在追寻梦中的风景。每个人在生活中,没有旁观者的席位,只有自己的位置,自己的光源,自己的声音,自己的风景。在生活的空间中,你不比别人多,也不比别人少,在这美丽的世界里你永远是一道风景。
生命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走的路不同,形形色色的人生旅程,造就了生活的色彩与生命的活力。生活无须复杂,简简单单才是美。人这一辈子即使清贫点,平淡一点,甚至苦一点,都没什么,只要精神愉快,自己高兴就行。每天给自己一个自信的笑脸,让自己挺起腰板,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秀出自己独特的魅力,炫出自己独特的风格,活出自己独特的精彩,走出自己独特的道路。
每个人的生命,都有一种独特的美,正是这种生命独特性的展现才让整个世界焕发生机。青松之壮美,杨柳之潇洒,翠竹之秀丽,都是在各自的一片土地上展示生命的辉煌。每一个人的特性都是自己宝贵的资源和财富,我们要敢于正视自己的缺憾和不足,善于利用它去创造不同的价值,发挥每个生命之火的灿烂,走自己的人生轨迹,追求自己的向往,寻找人生的精彩,即使过的是平淡无奇的生活,也会觉得其乐融融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精彩,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一道独特美丽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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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做一件“第一次”(事情,我不,她说,在线,的人) 从表面上看,53岁的我看起来还不错。我有份好工作,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我成绩斐然。然而,在2009年,一切都出问题了,我感到迷茫、生气、泄气。由于经济不景气,我所从事的调查记者的工作也发生了很多变化,我喜欢的朋友辞职了,报道资源也减少了,预算缩减了,我会咆哮“我不发短信”“脸谱是傻子用的”……
我固执地按照一直以来的方法做事,但我感觉自己一次又一次地碰壁,我的失败感从来没有那么强烈。最糟糕的是,我不喜欢自己。我不想起床,我也知道长时间压力过大和不快乐对健康有害,可我没有时间去寻找自我。
精通技术的23岁的女儿艾丽沙为我担忧,她说:“或许,你需要一条有创造性的感情宣泄的出路。”
我说:“也许吧。”
她说:“或许,你应该开一个博客。”
“博客是什么东西?”
“是在线日志。你写什么主题都可以。”
对我来说,开博客似乎是加大了我的工作量,我也不知道有什么可写的。“如果努力做到每周都做一件新事情,我就写关于这件事的博客日志。”
女儿却不同意我的说法。她说:“不,每天都有新事情。”
我有了一个疯狂的想法,这种想法让我既害怕又兴奋。就这样,我的《“第一”们的一年》就出来了。
那是我的365个“第一次”。
2010年,我开始每天都做一件我之前从未做过的事情,并在博客上记录下来。我不错过任何一个用视频方式记录的机会,我也给自己立了一些基本规则:第一,做一些我10年里从未尝试过的事情。相信我,如果你在9岁里最后一次做侧手翻,那么53岁时做就是第一次;第二,别赌我不敢玩蹦极。我21岁时从飞机上往下跳,我觉得没有必要填个表格声明“不用谁为我的死负责”;第三,我的计划绝对很傻,但我让自己拥抱任何一种微小的“第一次”。我不能让一天白过,我得做一件“第一次”,并把它记录下来。
我女儿错了,每天要找一件“第一次”并不容易。但她也是正确的,我需要这样做,我之前忘了尝试新事物有多么好玩。我跟街上一个完全陌生的人说话,我铲马粪,我坐轮椅,体验看不见的滋味,体味一天到晚吃小吃的感觉……一些“第一次”是关键的时刻,比如回到学校;一些第一次是我在车上临时想出来的,比如让我的狗安吉尔倒着走;有一些则是现实生活中多姿多彩的一部分,比如那天我哄安吉尔入睡。
我发现,最微小的改变最终改变了一切,它们让我摆脱了困境,把生机重新带进了我的生活。它们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第一次不必是大事,不必具有戏剧性,也不必是冒险、重塑你的生活。只要尝试微小的事情,你就可以发现自己周围的世界很新鲜,好像你重新有了一双童真无邪的眼睛。
有超过八万人在Youtube上观看我上传的视频,还有成千上万的人通过脸谱和推特看。数十人在线给我提建议、讲道理、支持我继续走下去,甚至还有一些人要加入我的“第一次”行动。
我们每个人都要列出我们要做的“第一次”,不要等待别人将你救出你无法控制的局面,你要通过每天做一件新事情来进行自救。每天做一件“第一次”,你的生命从今天就开始改变。 猜你更喜欢:等风走(的人,让我,是在,在我,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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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做梦,梦到爸爸为了让我结婚,平时不怎么喜欢社交的他拼命往家里带客人,就是想让别人知道他有一个待嫁的女儿,这引起了我强烈的反感。我像个青春期叛逆的孩子一样对妈妈说:“你们之前阻止我,现在急了让我找男朋友,我偏不要!”
虽是在梦里,我仍清楚地感到满满的怨恨,怨他们不理解我,在我想要爱情的年纪阻止我,又在他们认为我该成家的年纪拼命让我恋爱。除此之外,更多的是无奈,在梦里,在我对妈妈说我想要爱情的时候,他的影子清晰地浮现,我才发现,原来过了这么久,我还是没能忘掉。
我对爸爸那些行为的反感,只是反感他让我跟那些人相处,而不是我真的不想恋爱,不想结婚。如果换成是我要等的那个对的人,我可能还会偷笑,甚至迫不及待。
我那时的感情,其实很普通。那是很多人在青春萌动的时候都会经历的,而且不是最轰轰烈烈的那种,那其实就是我一个人的兵荒马乱。而我目光的聚焦点,也很普通,是那种扎在人堆里轻易找不出的人,但我总能第一时间找到他,就像猫捉老鼠的敏锐。或许,这是一种本能。
我的喜怒哀乐全都为他,像所有暗恋者。在我最初懂得爱情的那段时光里,我最常尝到的爱情的味道,是酸,像很多暗恋者。我一直试图掩饰,但我想他该是知道的,那样浓烈的感情,以我那么拙劣的演技怎么可能掩饰得了。
那时候我就知道,我爱上了一个不是对的人。所以我没有刻意争取,也没有刻意忘记,我以为时间久了,就会淡去。
分别后的这些年,我没怎么想他,因为我在找那个对的人。但是找了很久,还是没有找到,后来陆陆续续出现的男生,都不怎么让我满意。我想可能是时机还不到,对的人总会出现的,我只要等就是了。于是我一直在等,从没细想过我到底在等一个什么样的人,我只是在等。
可能,我只是在等青春的余热散去,等他的影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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