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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聪,杜聪简介
日期:2018-11-30 10:38:40    编辑:胡苍艾    来源:互联网
杜聪:弃副总裁 为艾滋孤儿奔走(孩子,救助,法国,我不想,佛教)杜聪:38岁,经历:哥伦比亚大学学士
杜聪:弃副总裁 为艾滋孤儿奔走(孩子,救助,法国,我不想,佛教) 杜聪:38岁,经历:哥伦比亚大学学士、哈佛大学硕士,曾任法国某银行副总裁;现职:智行基金会主席;追求:救助生命。

  “我不能,我不能,我不能没有钱。我不想,我不想,我不想太孤单。”一首歌这样唱道。英雄稀缺的大众狂欢时代,似乎只有金钱、权力才能让人一呼百应。

  然而,人群中不显山露水,甚至略显羞涩的杜聪,放弃一家法国银行副总的高薪职位,义务为救助艾滋孤儿奔走。

  又一个艾滋病患者去世。杜聪记得那个瘦得皮包骨头的男人,记得他的溃疡、腹泻、低烧,记得他的欢笑和呻吟。

  临死前,他把孩子托付给杜聪。想到这些没爹没娘的孩子,杜聪就想大哭一场。为了去看一个孩子,和孩子说句话,聊会儿天,他常常要坐十几个小时的车。“这值得,我的行动可能改变这个孩子的一生。”

  看见人间最大的悲剧

  杜聪本人的人生轨迹也因为这些孩子改变。2001年,他正担任一家法国银行副总裁,得知河南艾滋病村一些消息后,他亲自前往。“我看见人间最大的悲剧,很多人死得毫无尊严,他们的生命被忽略掉,很多孩子没有父母照顾。如果我不能全心投入救助,就像看见大火在烧,浓烟滚滚,却不能去扑灭,只能绝望地看着一切毁灭。”

  也许那时杜聪头脑中闪过儿时的一个景象。念小学时,祖母常带他吃点心。每次路上遇到乞丐,祖母就给他几枚硬币,让他送给乞丐,并嘱咐他,有能力时一定要帮别人。“他们需要帮助时,我有机会提供帮助,这是我毕生最大的荣幸。”

  在那个村庄的玉米地边,杜聪和同去的几个人抱头痛哭。他决心辞职。“我做事情都经常问最后的结果,而不是问方法,不是问第一步怎么做。”

  辞职时,家庭也反对过。父母担心他做一份没有薪酬的工作,生活和前程会不会出问题。但他们没有怀疑救助艾滋孤儿这件事的意义。“我的母亲、妹妹都是佛教徒。我不是佛教徒,不过很欣赏佛教教义。我就用佛教的观念说服他们:积善因,得善果。从小,父亲就对我很有信心,给我很大自由度,这次看我很坚决,也没有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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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低头,但不能弯腰(低头,背篓,房檐,门槛,做人)

苗家人房屋的建筑最有特点,一个不大的屋子里面可以有几十个房檐和门槛。平日里,苗寨里的乡亲们就背着沉甸甸的大背篓从外面穿过这些房檐和门槛走进来。令我不明白的是,虽然有这么多的障碍,可从来没看见他们当中有人因此撞到房檐或者是被门槛绊倒。要知道,对于一个外乡人来说,即使是空手走在这样的屋子里也会经常碰头,摔跟头的,何况,他们的身后还背着那么重的背篓。后来,我请教了一位当地的居民,老人家告诉我,要想在这样的建筑里行走自如,就必须记住一句话:可以低头,但不能弯腰。低头是为了避开上面的障碍,看清楚脚下的门槛。而不弯腰则是为了有足够的力气承担起身上的背篓。

  听完老人家的话,我陷入了沉思。可以低头,但不能弯腰。我们对生活的态度,不也正应该如此吗?苗家的房舍不正像我们的生活吗,一路上充满了房檐和门槛,一个不大的空间里到处都是磕磕绊绊。而我们肩膀上那个大背篓里装满了我们做人的尊严。背负着尊严走在高低不同、起伏不定的道路上,我们必须时刻提防四周的危险。为了不磕头,不摔跟头,我们开始学会了低头——低头做人,低头处世,把自己的锋芒收敛起来,小心翼翼低头走路。

  我们生命里的房檐和门槛太多太多了。从很小的时候,我们就不断的碰头,摔跟头。后来,我们长大了,父母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低头,遇人遇事先要低三分头,处处忍让。为的只是少一些麻烦,少一点伤痛。可我们忘记了,我们的背后还有一个背篓,一个装满做人尊严的背篓。在我们不断低头的过程中,我们身后的尊严已经摇摆不定了。一旦低头超过了底线,连腰也弯下来,那么我们如何还能背起做人的尊严,生活的尊严?

  台湾著名作家三毛就有过类似的经历。当年,她只身赴海外学习,临行前,双亲一再叮咛,告诉她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一定要夹着尾巴做事,低着头做人。少说话,多做事。她也确实按照父母的意思去做了。寝室里所有的杂务都是她一个人去做。开始大家还有些不好意思,可渐渐地,人们认为这个中国女孩是个笨蛋,把她的忍耐当作了愚蠢。于是对她越来越过分,把她的劳动当作理所当然。后来,竟然连内衣裤都要三毛去洗。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将近一年。最后身心俱疲的三毛再也无法忍受了,她用生平最强硬的语气和她们交涉,这个从不发脾气的中国女孩愤怒了,她将对方的衣服一一扔还给她们。直到这时候,人们才明白过来,原来这个一向连走路都低头的女孩子不是一个傻子。她们错把三毛的退让当作了懦弱,把谨慎当作了弱智。从那以后,再也没人敢轻视这个台湾来的学生。更出人意料的是,直起腰板做人的三毛不仅没被大家孤立,反而赢得了人们的尊敬。并且和所有人成为了朋友,其中有些人一生都在和她保持着联系。 猜你更喜欢:小时侯,我捡过烂纸头(的书,一本,鲁迅,孩子,剪报)

小时
小时侯,我捡过烂纸头(的书,一本,鲁迅,孩子,剪报)

小时侯我就是个很安静的孩子,别的孩子打打闹闹玩游戏,我却总是捧着一本书静静地看着。以至于现在想写一本关于小时候那些游戏的集子,忽然发现很多游戏自己只是知道、看过别人玩,自己却没玩过。

最早从几岁开始看书已经记不清了,从现在残存的『鲁迅文集』和零星的『聊斋』等书上歪歪扭扭的拼音可推算,读这些书时是上小学二年级或三年级。因为四年级以后的事,我已经有印象了呀!

那些书当然是那个年龄读不懂的,基本上都是连蒙带猜看完的,实在不明白的字,就查字典,然后注上拼音。清晰的图像没有,轮廓却在,有时候仍会想起那时的情景。院子里大榆树大枣树下,在淡淡的黄昏里,捧一本纸页泛黄的书,就这样,一行行的方块字打开了那个小孩的心门。

家是农村的,没有像城里孩子那么幸运,爸爸妈妈给买书,给订报刊。我小时侯的书,要么是父亲上学时存下的如『鲁迅文集』这类书,要么就是去亲戚家时,逮住人家的书就使劲儿看。

直到现在,别人还经常提起我小时候很乖,别的小孩都在玩闹,只有我安静地坐在一边,捧一本书,看到一遍遍地催我吃饭仍舍不得放下。

小时候对于书,到了渴求的地步,所以对有字的纸特有感情。家里仅有的存书细细地看,亲戚的书能借来的当然借来看。奶奶给的零花钱,也常去买了书。可这些,仍不够我看的,那时对书的渴求是多么地大呀!

直至今日,我爱惜书甚于爱惜别的物品,一般我看过我的书,仍能上架卖。看过两遍三遍也依然如新。我虽从小爱看书,但生性愚笨,看一遍往往不行,常常是需要看第二遍,甚至第几遍。『红楼梦』我已看过十二三遍,还在看。最喜爱的现代作品『平凡的世界』也已看了七八遍,仍喜欢。

那时候,对有字的纸都充满了喜爱与珍惜。偶尔从地上看到别人弃掉的一张报纸、半片纸头,只要上面印着铅字,就不由自主地蹲下去,捡起来看半天。

记得那时候还有做剪报的习惯,厚厚一本剪报册,有几张还就是这么来的呢!

长大了,仍是不改爱书的病,桌上、床边、卫生间里,到处都放著书,以备每时刻都能最便捷地拿起来看。以前带学生时,学生常会惊讶:「老师的厕所里也放那么多书!」而惊奇地回家去跟父母学舌。

工作之后,买了好多书。当同龄的女孩去买衣服买化妆品时,我把工资节省下来买书。慢慢地竟积起几大箱子。可是在那个公司工作九年后我辞职去了另外一个城市,书是带不走的,于是忍痛卖给了收废品的。当时废纸多少钱一斤我忘了,却永远记得一共是卖了175块钱。而一些咋也舍不得卖的,就去找了个纸箱子,打包寄给了沂蒙山边的朋友,托朋友送去了当地小学。

如今,当年那个连张烂纸头都要捡起来的小丫头,已经为孩子写了七年字,也得到了很多小读者的喜爱。可仍不能忘记那时的情形,那种对书本对知识的渴望。

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拥有满屋子的书,想看哪本就看哪本。那样的日子,就是天堂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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