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工商总局负责人解读《禁止传销条例》
问:请介绍一下国外直销和传销的发展历程,以及目前在我国的实际情况。
答:直销作为一种经营模式最早起源于美国,之后传入欧洲、日本等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直销具有减少流通环节、节省广告投入、实行面对面服务等优点,因而在一些国家迅速传播开来。但因其同时具有交易上的隐蔽性、参与人员的分散性、交易对象的不确定性等特征,在其逐步发展的同时,也很快衍生出一些商业欺诈行为,特别是传销、“金字塔诈骗”和“老鼠会”等,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为此,各国政府都在严格规范的前提下开放直销经营活动;同时,通过立法严厉打击利用直销名义进行的欺诈活动。如美国的“禁止金字塔计划”法案、日本的《无限连锁链防止法》、马来西亚的《直销法》等。
1998年4月,国务院发出了《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1998〕10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指出,传销经营不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已造成严重危害,对传销经营活动必须坚决予以禁止。今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对传销活动予以禁止,加大打击力度。
问:何种行为属于传销?传销都有哪些表现形式?
答:参照近年来国务院打击传销的一系列文件,结合近年来的执法实践,条例对传销作出了界定,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被发展人员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任何行为都属于传销。同时,为了便于理解,条例还列举了传销的三种表现形式,即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的传销行为(即“拉人头”),以发展的下线的推销业绩为依据计提报酬的传销行为(即“团队计酬”),以及骗取入门费的传销行为。
猜你也喜欢:享受生命本身(享受,金钱,生命,生活质量,创造)
享受生命本身(享受,金钱,生命,生活质量,创造)
人生有许多出于自然的享受,例如爱情、友谊、欣赏大自然、艺术创造等等,其快乐远非虚名浮利可比,而享受它们也并不需要太多的物质条件。我把这类享受称作对生命本身的享受。
愈是自然的东西,就愈是属于我的生命的本质,愈能牵动我的至深的情感。例如,女人和孩子。现代人享受的花样愈来愈多了。但是,我深信人世间最甜美的享受始终是那些最古老的享受。
有钱又有闲当然幸运,倘不能,退而求其次,我宁做有闲的穷人,不做有钱的忙人。我爱闲适胜于爱金钱。金钱终究是身外之物,闲适却使我感到自己是生命的主人。
有人说:“有钱可以买时间。”这话当然不错。但是,如果大前提是“时间就是金钱”,买得的时间又追加为获取更多金钱的资本,则一生劳碌便永无终时。
所以,应当改变大前提:时间不仅是金钱,更是生命,而生命的价值是金钱无法衡量的。
人们不妨赞美清贫,却不可讴歌贫困。人生的种种享受是需要好的心境的,而贫困会剥夺好的心境,足以扼杀生命的大部分乐趣。
金钱的好处便是使人免于贫困。
但是,在提供积极的享受方面,金钱的作用极其有限。人生最美好的享受,包括创造、沉思、艺术欣赏、爱情、亲情等等,都非金钱所能买到。原因很简单,所有这类享受皆依赖于心灵的能力,而心灵的能力是与钱包的鼓瘪毫不相干的。
金钱,消费,享受,生活质量——当我把这些相关的词排列起来时,我忽然发现它们好像有一种递减关系:金钱与消费的联系最为紧密,与享受的联系要弱一些,与生活质量的联系就更弱。因为至少,享受不限于消费,还包括创造,生活质量不只看享受,还要看承受苦难的勇气。在现代社会里,金钱的力量当然是有目共睹的,但是这种力量肯定没有大到足以修改我们对生活的基本理解。
生活质量的要素:一、创造;二、享受;三、体验。
猜你更喜欢:久别重逢(久别重逢,你还,前事,任性,逃避)
久别重逢(久别重逢,你还,前事,任性,逃避)
Hi,girl,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想不起来我们有多长时间没有见过面了。一年,两年,三年,五年。似乎好久了吧,久得我都已经忘了你长什么样子了。
我以为再见面时,我肯定不认识你,可是这次相遇我还是在人群中第一眼认识了你,亲爱的女孩,你还好吗?
还记得我们当初的梦想吗?我们任性地向世界宣誓,我的青春我做主。在马路上,你肆意妄为地哈哈大笑,我为你呐喊助威。看,我们就像两个孩子一样,任性,张狂。
别人都说你没心没肺,可我知道你不过逃避罢了。你逃避着所有对你不好的事,享受着你亲手为自己打造的美好童话。我以为我是懂你的,可是我最终还是低估了你。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们以前事最亲密的朋友,如今却成了陌路人。
如今只能轻轻地说一声,再见。
- 上一篇:有了这张网我们的生活,有了这张网我们的生活更加
-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