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当然,一般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进行调整.因此,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其风险相对较小,但对业主而言,不利于其进行投资控制,突破投资的风险就增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2:经济变更申请单 附件3:经济变更确认单
十七、合同份数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2:经济变更申请单 附件3:经济变更确认单
推荐回答:主要就是这两种方式,按照完成的项目付款或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付款(所完工程如达不到约定价款额度与下个月一起支付);一定要写明质量保证金的比例,还要注明优先支付工人工资,支付工程款时扣除罚款,有无工程预付款等事项. 问题详情:施工合同付款方式中,
图文无关 亮点5 出资人(股东)滥用权利的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总则》第83条规定,营利法人的出资人,滥用出资****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该条款还规定,营利法人的出资人,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
由于图纸的变更(即工程内容发生变化)而导致的工程量变化.由于业主使用要求突然发生重大变化,重新修改了图纸,修改内容较多,甚至在使用功能上发生本质的变化,产生新版本施工图纸,原固定总价投标预算书已经不能够支持新版本施工图纸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常会发生固定总价
我要补充答案(请直接使用下面的留言功能即可): 固定总价合同,定额计价,发生变更,工程量调减.结算工程量应为: 投标工程量减去依据图纸变更减少的工程量. 如果投标计算有误,投标工程量小于变更减少工程量,如何计算?谢谢. 提问时间: 网友
总价合同已签订,在开工时国家有新的调价文件,工程结算时如何调整
准确把握各类合同的计价方法、优缺点和适用条件,对于监理工程师协助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以及未来的履行合同等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也是本章考试的重点.例如,采用按结算当时价格(时价)包死的可调总价合同时,要比固定总价合同的设计变更、工程范围变等两种调值情况,多考虑
图文无关 亮点1 有法依法,没法依据习惯 《民法总则》第10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一般认为,审判机关或者仲裁机构适用的民事习惯,必须是确定的、公认的、合法的.比如交易习惯.
6、合同变更 7、变更程序 1、封面 工程造价 与工程建设阶段对应关系 3、计算依据 4、工程合同分类
■ 固定总价合同价格是否可以调整? 可以.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可以约定,在发生重大工程变更、累计工程变更超过一定幅度或者其他特殊条件下可以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承包商投标报价中需增加一笔较高的不可预见风险费. 考试工程法规报考热度上升,小伙伴们是
A.工作B B.工作C C.工作D D.工作E E.工作G E.分解处理
建设工程总承包的基本出发点是实现生产过程的组织集成化.克服施工和设计分离,节约投资、进度提前. 主要意义不在于总价包干和\"交钥匙\",其核心是通过设计与施工的紧密结合,为项目建设增值,一般采用变动总价合同.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设计任务委托的模式
我要补充答案(请直接使用下面的留言功能即可): 固定总价合同,定额计价,发生变更,工程量调减.结算工程量应为: 投标工程量减去依据图纸变更减少的工程量. 如果投标计算有误,投标工程量小于变更减少工程量,如何计算?谢谢. 提问时间: 网友
在 合同条件下,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也是工程量清单(合同文件的一部分)排在图纸之前的,双方产生矛盾时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也就是说应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来施工,如果业主坚持按照图纸施工,也就是允许变更了,当然也应当允许承包商变更. 合同条件,但修改为固定
共4条:第11条(质量保修责任)、第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第14条(合同总价和付款)、第15条(保险).其中,在第13条中,相关约定在合同谈判阶段仅指合同条件的约定,中标价格并未包括;在第14条中,合同总价中包括中标价格,还包括执行合同过程中被发包
网友:邓谨麾:莲川木汐一边在身旁的卷轴上写下自己的灵感和发现,逐渐的完善了他正在开发的这一墨遁忍术。
网友:吕谯枰:多强?”东伯雪鹰问道。
网友:易致虎:原本他们体内神海、本尊神心的封禁尽皆被破除,神力再度在体内流转,本尊神心也能清晰感应周围,能操纵天地力量。
网友:廖乏:一晃又几十日过去了。
网友:张慕秋:一路上不停的念念碎,“诶,你说你是想赏赐想疯了吧?居然在我们五庄观里做起荤菜来!你讨好那俩云公子有什么用?最终奖罚的权力可是在我师父手里!真是蠢的不可救『药』!”
网友:程邀:夏巫华赢面要大的多。
网友:刘姒:那么我自然也不太好勉强你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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