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实施CRM的第一个关键是赢得企业的高层支持。高层支持的项目,或称“一把手”工程,往往能够推行得比较顺利。在我们的实施中,最经常项目牵头人是客户方负责运营的老总或总经理。企业要应用CRM系统,不应当仅仅是信息部门或销售部门内部的事情,而应当是整个企业在高层领导的直接参与指导之下的多方协同调整,因为CRM涉及的是市场、销售、服务等多个与客户打交道的部门和流程。企业内部的高层管理者必须承担起项目负责人的角色,才能让CRM实施顺利地开展,才能完成部门之间的协同,才能实现企业内部的文化转变。
成功实施CRM的第二个关键是企业管理的理念能够得到相应的调整。和ERP不同,CRM实施并不需要大幅度地改变内部的生产或物流的过程,在这方面,难度是较小的。但是,CRM的核心理念是“以客户为中心”。在大多数的中国企业中,由于服务意识的薄弱,以客户为中心往往还停留在表面上,而没有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需要企业的上下各级人员能够首先学习并运用这一理念,然后落实到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高层的领导的参与也更多地要集中在推动企业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文化,而不是对内部流程作大量调整。在某知名电脑企业进行CRM项目动员的时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要改善我们和客户之间的关系,能否举出一个建议,从哪里着手进行?”我们预期这个问题可以从“给予客户更迅速的响应,更多的交流,更方便的服务”等多方面回答,但是出乎意料的是,我们得到的回答却是:“要从产品上加以改进,例如增加一键式上网功能,让客户可以轻松使用上网功能。”这样的回答反映出在这个企业中,产品、而非客户,还是许多员工着眼的基础出发点。如果不把某项建议落实在产品改进上,就不知道应当如何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的概念。事实上,CRM认为,在新的竞争中,产品本身已经不太重要了,Dell的直销模式将产品生产和物流配送完全外包给了其他厂商,只有对客户的了解才是最重要的,企业给客户提供的一切,包括产品都不过是企业向客户递交价值的“中间物”,象服务行业那样,保证企业的每个部门、每个环节都能够高效、准确、亲切地和客户打交道,不断积累客户经验,延伸客户的忠诚性,获得客户终身价值,才是真正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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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一营销的7个陷阱(顾客,营销,购买,企业,忠诚) 互联网的泡沫不仅催生了一大批被高估了价值的IT企业,也催生了不少被高估了价值的理论神话,“一对一营销”正是这一浮躁时期的浮躁产物之一。
尽管“一对一营销”的真正价值很值得质疑,但从其诞生伊始,各种赞誉还是纷至沓来:《商业周刊》盛赞它是“新营销圣经”;管理大师汤姆·彼得斯也称之为“当年最好的营销理论”……
这种“革命性”理论的基本观点是,信息技术的发展将会完全消除大众营销的根本基础,将一群顾客划归为有共同需求的细分市场的传统营销方式,已不能满足每个顾客的特殊需要。企业必须借助于顾客数据库及互动交流,在顾客惠顾期间一次性向该顾客出售尽可能多的产品和服务。唐·佩珀斯和马莎·罗杰斯认为,所有企业都必须采取这种崭新的竞争战略,才能在未来求得生存和发展。真的如此吗?细细分析,一对一营销理论中隐藏了以下几个陷阱:
顾客忠诚的逻辑陷阱
按照一对一营销理论,通过顾客数据库中反映出的顾客过去的偏好,就能判断出顾客将来的需求。这里就存在这样一个悖论:实施一对一营销需要顾客数据库的支持,而顾客数据库的建立与完善需要企业与顾客有较为密切的互动。实际上也就是要求顾客是忠诚的,但恰恰培育顾客忠诚是一对一营销的目的,这个目的反过来又成为了实现一对一营销的必要条件。
毋庸置疑,对某些老顾客,企业确实有可能通过对他们既有购买数据的利用与完善,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产品而提高他们的满意度,进而巩固这些顾客忠诚度。但对那些还没有重复购买行为的顾客,特别是一些购买不频繁的耐用品消费者,企业就很难在掌握充足顾客数据的情况下再根据不同顾客定制决策。比如说,一个家庭购买冰箱、彩电、空调,可能购买周期是十几年,当他们有重复购买的需求时,历史购买数据不仅少得可怜,并且随时间流逝,可能早已因顾客偏好发生变化而失去了价值。对企业进行一对一营销,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来说,这些信息已经无法构成行动基础。在这种没有足够有价值的顾客忠诚行为做起点的情况下,一对一营销就成了空中楼阁。 猜你更喜欢:《贾平凹书画集》自序(书法,书法家,有了,汉字,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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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本书画集,书多画少,可以说是本书法集,收辑了近几年所写的一部分,但我却是从六岁起至现在几乎天天在写字,以字活人的人。如果在古时,一个写字
的人是不会出一本书法集的,他们的任何一位也比我在这本集中的字写得好,然而现在,我却是书法家,想起来委实可笑。苏东坡是我最向往的人物,他无所不能,能无不精,但他已经死在了宋朝。我的不幸是活在了把什么都越分越细,什么里都有文化都有艺术的年代,所以,字就不称之为字,称书法了。食之精细,是胃口已经衰弱,把字纯粹于书法艺术,是我们的学养已经单薄不堪。越是单薄不堪,越是要故弄玄虚,说什么最抽象的艺术呀,最能表现人格精神呀,焚香沐浴方能提笔呀,我总是不大信这个。庙里的大和尚,总是让乡下的老太太在佛像前磕头烧香,但他们知道佛是什么,骂佛是屎瓶子。
我喜欢写字,是我从事着写文章的工作不能不写字,没有当兵的不爱武器的。我看到过许多人,以至于许多人让他的孩子,没黑没明坐在房子里练字,我就想起了乡间剪窗花的妇人和日本人的相扑,有趣或许有趣,但毕竟过去了。我坦自招来,我没有临习过碑帖,当我用铅笔钢笔写过了数百万字的文章后,对汉字的象形来源有所了解,对汉字的间架结构有所理解,也从万事万物中体会了汉字笔画的趣味。如果我真是书法家,我的书法的产生是附带的,无为而为的,这犹如我去种麦子,获得了麦粒也获得了麦草。
有人说,书法必须是毛笔创造的。这话若被肯定,那么,我的字被书法了是八十年代的中期。那时,我用毛笔在宣纸上写字,有了一种奇异的感觉,从此一发不能收拾。我的烟也是那时吸上瘾的。毛笔和宣纸使我有了自娱的快意,我开始读到了许多碑帖,已经大致能懂得古人的笔意,也大致能感应出古人书写时的心绪。从那一阵起,有人向我索字了,我的字给许多人办过农转非、转干、调动的好事,也给许多人办过贿赂、巴结、讨官的坏事,我把我的字看得烂贱如草,谁要就给谁写,曾经为吃得三碗搅团写过一大卷纸哩。
但是,被人索字渐渐成了我生活中的灾难,我家无宁日,无法正常的读书和写作,为了拒绝,我当庭写了启事:谁若要字,请拿钱来!我只说我缺钱,钱最能吓人的,偏偏有人真的就拿钱来。天下的事有趣,假作真时真亦假,既然能以字易钱,我也是爱钱的,那我就做书法家呀!
在我有了做“书法家”的意识,也可以说有了‘书法家”的责任,我认真地了解了当今的书风。当今的书风,怎么说呢,逸气太重,好像从事者已不是生活人而是书法人了,象牙塔里个个以不食烟火的高人自尊,博大与厚重在愈去愈远。我既无夙命,能力又简陋,但我有我的崇尚,便写“海风山骨”四字激励自己,又走了东西两海。东边的海我是到了江浙,看水之海,海阔天空,拜谒了翁同?和沙孟海的故居与展览馆。西边的海我是到了新疆,看沙之海,野旷高风,莫把冰山与大漠。我永远也不能忘记在这两个海边的日日夜夜,当我每一次徘徊在碑林博物馆和霍去病墓前石雕前,我就感念了两海给我的力量,感念我生活在了西安。
我最清楚不过,我的书法是缺乏基本训练??而这又是当今流行的一种要求??它充其量属于顿悟式,这如非洲的一些国家实行民选一样,民选是民选了,却常有军人们起来就把民选的总统颠覆。我也明白,我的书法多多少少借助了我在文学上的声名,但我想,这和那些领导的题字还是两码事吧,所以,才敢于让出版社出版这本集子。
但我仍坚持,我写的是一些汉字,不是书法,我也不要书法家。
199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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