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腾讯起诉老干妈”、“腾讯请求查封老干妈1624万财产”到“腾讯被骗”再到“腾讯老干妈和解”,腾讯老干妈事件引起众多网友围观吃瓜,频频被顶上热搜。
2020年6月29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裁定书引起全网的关注,该份裁定书显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在起诉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和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腾讯公司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于2020年4月24日作出了查封、冻结老干妈公司名下1624.06万元财产的裁定。
正当网友还在讨论为什么年收益好几十亿的老干妈公司会拖欠腾讯公司一千多万的广告费?该事件进行了反转。
6月30日,老干妈公司发表声明称从未与腾讯公司或授权他人与腾讯公司就“老干妈”品牌签署《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且老干妈公司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的商业合作,老干妈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7月1日,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发表了通报:经该局初步查明,系曹某、刘某利、郑某君为了获取腾讯公司在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取经济利益,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3人已被该局依法刑事拘留。
7月1日下午,腾讯公司通过官方微博回应“被骗”一事,称一言难尽,并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以1000瓶老干妈为奖励征求类似线索。
7月10日,腾讯公司与老干妈公司联合声明称,腾讯公司已向法院申请撤回财产保全申请及诉讼,并向老干妈公司方面当面致歉,双方也将积极探索并开启一系列正式合作。
自此,“腾讯老干妈”事件似乎已告一段落,那么,在该事件中,除了关注到腾讯公司自嘲自黑的危机公关方式外,涉及到的法律方面的知识,你都了解了吗?下文将主要为大家分析如何认定财产保全错误;印章是假的,合同就无效了吗?
01如何认定财产保全错误?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简单地说就是债权人担心债务人会隐匿、转移财产或者是财产状况恶化会导致之后的判决无法执行,向法院冻结、查封债务人财产的措施。
财产保全一方面旨在防止不诚信的相对方用转移、毁坏财产的方式逃避履行的义务,但另一方面限制被申请人对财产的处分的权利会影响被申请人的生活、生产经营,因此,为了防止申请人通过虚假诉讼等恶意损害被申请人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申请财产保全错误的赔偿在性质上属于侵权责任,但由于法律法规对于财产保全损害责任未规定适用过错推定或无过错责任原则,故财产保全损害属于一般侵权责任,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因此,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的财产保全存在错误对自己造成损失要求赔偿的应当证明申请人财产保全申请时存在主观过错,损害情况,及该损失的发生与财产保全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证实财产保全申请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根据相关案例以及法律规定的分析,申请人是否存在过错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认定:
第一,看申请人起诉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是否合理。如果申请人明知自己的主张缺乏事实基础,不会被法院支持,但仍然提起诉讼,亦或是伪造证据,提起虚假诉讼,恶意保全对方财产,造成对方生产经营困难,则应依法赔偿。而如果申请人是基于现有事实和证据提出诉讼请求,并确实尽到了一个普通人的合理注意义务,即使法院判决最终未支持或仅支持其部分诉讼请求,也不能认定财产保全申请存在错误。
第二,申请保全的标的额、对象及方式是否适当。据(2018)赣1103民初5224号判决书记载:法院认为既然双方确认原告应付被告佣金只有687,063元,且原告当月主动支付被告20万元,实际上欠被告佣金只有487,063元的情况下,被告在未向原告催取的情况下向本院提起巨额诉讼,要求本案原告支付其佣金、溢价、违约金共计2,374,805元及其他诉求,致法院将原告240万元现金划至法院账户长达三年,导致原告大额资金长期无法支配使用,本院认为被告的起诉缺乏合理性,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缺乏适当性,主观上明显存在过错,客观上也给原告公司造成了损失,因此,法院认为被告应因其申请财产保全错误而赔偿原告公司所遭受的损失。
在“腾讯老干妈”事件中,若老干妈公司要求腾讯公司承担申请财产保全错误赔偿责任,则法院会从腾讯公司申请财产保全时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及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缺乏适当性等认定腾讯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过失甚至是故意,根据现有案件材料可看出腾讯公司是基于合同等一定的事实提起诉讼的,而且三个犯罪嫌疑人不止伪造了印章,应该还伪造了相关的授权材料,腾讯公司很大程度上是在申请财产保全后才发现被骗了的,且腾讯公司在发现被骗后已经向法院申请撤回财产保全申请及诉讼请求,则腾讯公司很可能会被认定为主观上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因此,腾讯公司很可能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02印章是假的,合同就无效了吗?
公司常见的印章主要有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等,公司印章是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是公司意志的体现,盖有公司印章的文件,是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文件,公司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近年来,出现不少是因虚假印章引起的纠纷,有些公司有意刻制多套公章,有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甚至私刻公章,订立合同时恶意加盖非备案的公章或者假公章,发生纠纷后法人以加盖的是假公章为由否定合同效力认为公司无须对外承担责任,那么,使用了假印章的合同是否一定无效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认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之人以法人名义签订合同时使用“虚假”印章的,除《公司法》第16条等法律对其职权有特别规定的情形外,应当由法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代理人取得合法授权后,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应当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被代理人以代理人事后已无代理权、加盖的是假章、所盖之章与备案公章不一致等为由否定合同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从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思路可以看出并非公司证明了合同上所使用的印章是虚假的,合同就一定会被认定为无效。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主要审查签约人于盖章之时有无代表权或者代理权,从而根据代表或者代理的相关规则来确定合同的效力,而并非仅仅以印章的真假判定合同的效力。
在“腾讯老干妈”事件当中,从现有的案件材料可以看出使用虚假印章的三个人并无代理权,此时则应当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表见代理是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因此,腾讯公司若认为构成表见代理则需证明腾讯公司为善意且无过失地相信三名犯罪嫌疑人具有代理权,例如证明犯罪嫌疑人在商务接洽时使得腾讯公司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从而与其签订合同的;例如腾讯公司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已经尽到合理谨慎的义务;例如证明三个犯罪嫌疑人基于老干妈公司的过失取得了老干妈公司的授权材料、介绍信等等。如果法院认定构成表见代理的,三个犯罪嫌疑人伪造印章签订合同的行为就代表老干妈公司的意思,广告合同就是有效的。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我顾问温馨提示
1、公司在对外合作时,最好到对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在签订合同时,应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要求提供公司营业执照、银行资信证明等材料,若为授权代理人签署,一定要仔细审查该代理人身份,还需要求对方出具授权委托材料,且要注意与对方交易、联系的方式是不是公司账户、公司地址等等。
2、公司还要提高表见代理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公司印章、证照、授权材料的管理、使用制度,如明确相关管理人员的职责,如严格控制或禁止在空白介绍信、空白单据等空白文件上盖章,此外,对于被解聘的业务员以及被解除授权的代理人应当及时进行通告。
作者:陈盈年
指导:我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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