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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见若如初见初见不如,人生若是如初见,不如初见以初心
日期:2018-11-30 10:37:02    编辑:孙普两    来源:互联网
若如初见(初见,不说,紧紧,流年似水,就在)如如初见紧握你双手任时光老去不离不散/若如初见深望你双眸
若如初见(初见,不说,紧紧,流年似水,就在)

如如初见

紧握你双手

任时光老去

不离不散

/

若如初见

深望你双眸

任流年似水

永不相忘

/

若如初见

深深拥抱你

任沧海桑田

紧紧相依

/

若如初见

勇敢说爱你

岁月静好

彼此珍惜

趁着十里春风,感受你彼此的呼吸

铭记美好的点点滴滴

/

若如初见

不说对不起

既然相爱

就在一起

像山崖边的树,根紧紧的抓住大地

不惧外界的风风雨雨

/

若如初见

不说祝福你

泪在心底

慢慢累积

任凭寒风凌冽,吹走我的狂乱思绪

不忍心看你渐渐离去

/

若如初见,我依然爱你

若如初见,不会放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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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的成本:企业不能承受之重(企业,用友,职业经理人,阶段,中国企业) 企业到底是独立的生命体,还是企业家的衍生物?

  额手称庆20周年的中国公司们,对此莫衷一是。

  从客观的企业行为结果统计数据来看,答案无疑倾向后者。大多数的中国企业仍只是创立者的衍生物,是个人或少数人利益的承载体和梦想的实践地。
  然而对于中国公司而言,下一个20年的商业命题应该是如何从中国公司走向国际公司!

  这一质变的关键前提则是:公司,作为独立的生命体,成为社会的“基础设施”,具备各种资源的人,都可以投资于这些“设施”来分享剩余价值,尤其是那些拥有“人力资本”的人。

  《21世纪》:上个世纪末起,中国企业与它们聘请的职业经理人的戏剧性的矛盾故事,几乎没有离开过媒体的聚光灯。TCL(吴士宏)、方正(李汉生)、华帝(姚吉庆)……,直至去年的何经华和用友的“友好分手”、中瑞与中弛两大财团的高调选才和黯然收场。为什么这几年,企业与职业经理人的矛盾格外凸显?

  陈春花(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从组织理论上讲,中国企业走到今天刚好20年,创业阶段(直线型组织架构。创业者既是经营者,又是所有者,企业很集权)已经过去了,职能阶段(由专业人士负责企业的不同职能部门,企业所有者不再进行直接管理)基本上完成了,开始进入到事业部制这个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特征是分权,也就是所有权与经营权要分开。这是因为当企业发展到这个阶段,创业者已经没有能力去承担那么大的一个责任。企业要更高速的发展,企业就必须走到两权分离的状态,这时候必须要引进职业经理人。因此这几年,引进职业经理人就变成一个相对突出的企业问题。

  彭剑锋(华夏基石管理咨询集团董事长):从早几年的创维经理人危机到去年的何经华离开用友,可以看出中国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相对成熟了;何经华离开用友,基本上算是双方有了默契,不像两三年前的那些案例,双方互相攻讦,对簿公堂。但从深层次来讲,权力和职责之争,仍然是没有解决好创业型企业家与职业经理人的矛盾。形象点,还是可以用电话大王侨兴的吴瑞林的那句话:请人来哭没有眼泪。 猜你更喜欢:爱在落日黄昏时(草籽,上了,的人,落日,温柔)
爱在落日黄昏时(草籽,上了,的人,落日,温柔)

爱在落日黄昏时

我走在路上,碰到了她。“你一点没变呢。”她说。我望着她,点头称是。

我认识她那年,我二十岁,她却谜一般瞒着年龄。

说起我与她的相识,要扯到我那可怜的姐姐草籽,和“她”的朋友阿木。据说,佛祖对女人是仁慈的,身上总有一样能打动男人的东西。可是,草籽却是佛祖对世人的一个玩笑——草籽可以说是古往今来说媒史上,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无数自称无敌的媒婆就栽在草籽身上。

草籽受了很多男人的白眼之后,伤心欲绝,了无生趣,大有上吊谢罪之势。我终究是她唯一的亲弟弟,不能见死不救。于是我历经千辛万苦,拖了七世六祖的关系,靠着一位挚友,找上了“她”的朋友阿木。阿木是个有为青年,不料至此年纪亦没佳偶。

我得知世上阿木之后,当然暗里惊喜。于是靠着那位挚友,急手急脚找上了阿木。我对草籽的容貌绝口不提,只是说她为人如何如何的好。说谎的最高境界,是自己都分不清话自己说的话的真假;从前我自认为没有说谎的天赋,自那之后,我才发现我是个被埋没的说谎的天才!

因了我那一番天花乱坠之言,阿木和草籽见上了面。当时我在场,她也在场。本来我为草籽的外貌担心,不料阿木比木头还迟钝,倒说草籽粉嘟嘟的肥脸煞是惹人可爱,不减唐人美女风韵,大是佳人。我看着阿木和草籽相见恨晚的亲热模样,笑又笑不出,哭又不合适,只好皱着眉头,咂舌叹息——在审美观绝对的力量面前,世间的一切美好事物都可以颠覆不见。

后来为了不做电灯泡,我和她一起识趣地离开了那里。

那时外面的落日余晖,很是柔和,渲染得这人世煞是平静,致使我有一种形体渐渐消散的感觉。我和她走在人群中,不搭话,可也把世人排斥于外,融离于世。在那个暧昧的时分,我迷上了她。她的容貌不咋样,称不上惊艳算不得妩媚,可是那温柔恬静模样,实在是美得无可挑剔。

可惜最后,我还是没能送她回家,亦只能回到一个人的家。我是一个混混日子的懒散的人,听听歌动动笔是我走的路。从前的家,堆满了繁杂的物品,但是却排除了名为生活的实感。遇上她后,这一切不复存在。我笑着拿起抹布,把家里的书架木桌之类,一一擦得素净。

我是不喜欢打电话的,顶守旧的人,只是爱写信。写给她的第一封信很长,可是想要说的话还是没能说出。但她似是会意了,回了一封信,很短,却是曲曲折折,大概是不露山不露水地应允了我。我那夜,高兴得彻夜不眠。

自那之后,我把写信给她当做吃饭,把收到她的信当做睡觉。如果我不写信给她,我会活不了,如果我收不到她的信,我会睡不着。我很幸福地把这样的我与她称之为生活。她常常在信里面笑;因了温柔的言语,原本是沉默的文本亦鲜活起来,令我不时幻想她那倒影在水中的温柔的微笑。

原本我对人生是消极的,自以为是灰色的世界。是她改变了我的世界。你不得不相信爱情的力量:对世界而言,她只是单纯的一个人,但是对我而言,她是整个世界。

她是了解我的,她曾经对我说: 重复着生活的一点一滴,却无生活的实感,这种单调,是一种空虚的死里逃生;在岁月的逐移中,铁一样的事实是令人绝望的;我希望你的幸福早日降临。可恨,当我未完全理解她那话的时候,我就了解到,事实是铁一般的坚硬和冷漠。

话说,还是黄昏之时。那天我躺在绿茵茵的草坪上,看天空。落日的余晖给人的感觉,很是柔和;天空上的朵朵白云,飘啊飘,摆脱了风的束缚,在凉风中,一会儿排成S型,一会儿排成B型。啊啊,真是有点玩味的意思。我看着那些云儿,要笑出声。我平常不怎样笑的,可是一笑起来,真是会竭斯底里的。为了不破坏这宁静的黄昏,于是……我强忍着笑站了起来。

那是一幕致命的情景:远远的湖畔那边,人影绰绰,情侣依依,赫然有她的身影在其中。那男的我无心细看——简直不敢去看。我只是见到她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不是温柔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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