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俩外出赶路,半路遇到强盗。父亲远远看见强盗追来,担心儿子耳朵上的金耳环被抢走,急忙伸手去拉扯耳环,但是手忙脚乱,怎么也扯不下来。情急之下,他把儿子的头砍了下来,抱在手中,没命奔逃。强盗们纵然心狠手辣,也被吓坏了,从未见过如此厉害的角色,只好空手离去。强盗走后,父亲抱着儿子的头回来,找到遗体,想把头重新安上去,可是已回天无力。金子保住了,儿子却没了,如此愚父,被天下人耻笑(《百喻经·父取儿耳珰喻》)。
《百喻经》里写的愚人不计其数,大多行事怪异,荒唐可笑。读到此篇,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倒是觉得有几分惊悚。见过要钱不要命的,没见过这么狠的,连亲生儿子的性命都可以不顾。佛陀以此提醒我们,人在名利面前极易迷失,进而疯狂。
听过一位名演员袒露心迹,至今印象深刻。儿子放学回家,一脸郁闷地告诉当演员的父亲:“今天班上选班干部,我又没选上。可是我觉得,我各方面的素质都不比那些当选的同学差,为什么他们总是不选我?”父亲摸了摸他的小脑袋,说:“儿子,我相信你不比他们差,可是生活就是这样的。你知道吗?爸爸这些年努力演戏,有很多重要的奖杯都没有拿到,我也认为我应该拿到。”儿子来了兴致,马上追问:“那你是怎么想的?”父亲笑了,柔声说:“以前我也像你这样郁闷,不过后来想法变了,我每天晚上摸着你的屁股睡觉啊,比摸着奖杯可舒服多了。如果你现在问我,什么对我是最重要的,我可以非常肯定地告诉你,那些奖杯远不如你的屁股重要!”儿子开怀大笑,顿时爽朗起来。
多么温馨的父子对话,让人无尽感慨。人生中,到底什么是重要的?在生命的每个阶段,答案不尽相同。小时候,没有什么比玩具更重要,心爱的陀螺不见了,满世界找不着,会伤心得哭鼻子,仿佛世界末日来临。读书时,觉得学习成绩最重要,有几次没考好,简直没脸见人。年轻时无牵无挂,好胜心强,热衷名利,事业成功当然是最重要的。人到中年,想法又变了,身体健康、家庭幸福越来越重要。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以前被忽视的,现在可能格外重视起来;曾经觉得弥足珍贵的,如今感到可有可无了。
人经历的事情多了,阅历渐长,有些事情就看得更明白了。我们都是俗人,不敢夸口视名利如粪土,但是身外之物来来去去,大可从容应对。有些东西可以让它溜走,有些东西则不能失去,生命宝贵,亲情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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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定位“三足鼎立”法则(企业,法则,鼎立,自己的,当我们) 如果你足够细心,你就会发现我们的市场有一个潜规则;这就是最近有美国的两个知名学者研究的结论:《企业定位法则》(theruleofthreesurvivingandthrivingincompetitivemarkets)中的“三足鼎立”法则。
“三足鼎立”法则是指,一个行业,几乎绝大多数的行业,在法规允许下,在没有独占权(比如许可,专利,商标等),在没有很大的贸易壁垒,在垂直一体化不是很强的行业,在如今所有权和管理权高度分离的市场中,在没有大的政策限制下,行业最终都会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另外还有许多的专业企业来填补很小的细分市场。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为什么是三个而不是四个或者更多呢,或者说为什么不是两个或者一个呢?
这里有一个平衡的问题,3个是最有利于平衡的,这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很常见。不再多说。而如果是两个的话,他们要么相互破坏,要么沆瀣一气。三个以上更是不可能,或者说有也是短暂的,另外这还涉及到一个消费者心理学的知识,就是说消费者在选择某种商品的时候,一般会考虑3种,即消费者是“唤醒组”或者说“考虑组”。由此知道,最大的生产商是3个也就不足为怪了。
当我们知道这个法则时,我们应该怎么做呢?这就是我们自己的最重要的问题了。
当我们了解到这个法则时,我们要考虑我们自己的企业处在一个什么样的位子上,是领导者还是挑战者,还是第3名,甚至是专家型企业,当我们不是这里面的企业时,我们的企业就有危险了,很可能我们的企业就是处在壕沟中的企业。这是最危险的。
那什么是处在壕沟中的企业呢?
它就是指那些既成不了通才型的大企业,也不是满足一个特定市场的专家型企业,它是处在这两种企业中间的企业。它和行业的领导者竞争没有势力,但是却又满足不了特定的消费群,可以说是那种比上不足,比下也不如的企业,它很可能面临破产的危险。 猜你更喜欢:十八岁,我爱上了爱情(喜欢,的人,感觉,上了,出现在)
十八岁,我爱上了爱情(喜欢,的人,感觉,上了,出现在)
十八岁的年华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那时朦朦胧胧地喜欢一个人,会为了看他一眼故意有的没的经过他的教室窗前。正跟别人嬉笑打闹,突然远远看到他的身影就瞬间安静了下来。没有任何的奢望,只是这样静静地喜欢着。
那时候的感情还很纯真,以为一旦喜欢上了一个人,一辈子都不可能变心。常常为了他的一个眼神高兴半天,也会没事找事一般为了他的冷漠而伤心地写日记。
想想那时的日子总是为了跟女友有个共同的话题,而时刻注意着自己内心的变化。能够在一起分享一个喜欢的男孩子才会变得更加亲密。于是我们挖空心思地去发现一个喜欢的人,然后静静地暗恋。
在那样一个青春烂漫的季节,我想我爱上的不见得就是谁谁,而是我的一种感觉。我喜欢那种默默注视一个人的感觉。喜欢在他出现时开心,不见他是失落。并且以为一辈子都会这么喜欢下去,永远都不会变心。却从来没想过,以后要不要在一起生活。
现在想来,那时我哪是喜欢那个人啊,他只不过是我渴望爱情时,恰巧出现在我的眼前而已。我喜欢的不是他,他只是我借用来实现自己爱情感觉的对象而已吧。
多少年过去了,那个人的身影渐渐模糊,样子也不在记得了。甚至忘了那个我发誓一辈子要默默关心的人的习惯爱好,但是,那时的感觉却记忆犹新。淡淡的心痛,淡淡的忧伤,淡淡的喜悦……如果现在他出现在我的身边,我会选择和他在一起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青春时期喜欢过的那个人现在对于我来说也只是个影子而已,从没想过要把他有血有肉地放在身边。
多年后的我,回想起当年的种种,才突然明白,十八岁的我只是爱上了爱情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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