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學生管理教育工作人員工作職責
一、負責制定學生工作計劃和學生管理規章制度,并積極組織實施。
二、負責對學生進行形式多樣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動。
三、負責調查研究學生的思想行為動態,及時處理學生中出現的各類問題。調查處理學生的違紀違規事件,并做好教育轉化工作,維護學院的穩定。
四、協助有關部門(單位)評比、表彰學生各類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五、負責評審、發放各類學生獎學金、助學金工作。
六、制定學院軍訓開展計劃及軍訓工作管理規定,認真做好軍訓前的準備工作及新生軍訓工作的動員,嚴格執行學院軍訓工作管理規定,確保學生安全完成軍訓任務。
七、負責組織學生無償獻血工作,認真做好獻血的'宣傳發動工作。
八、負責學生平安保險辦理及理賠。
九、及時反映學生的意見和建議,不斷加強學生與學校的溝通與交流,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工作。
十、負責學生輔導員、班主任的培養、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新生入學后登記表的填寫、編冊,組織填寫學生證和學生證、校徽的發放和補發。
十二、完成學院臨時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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