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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考勤管理規定是什么 人力資源考勤制度怎么寫
日期:2023-02-21 12:27:58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互联网
人力資源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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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人力資源考勤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人力資源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2篇)

      人力資源考勤管理制度 篇1

      (1)考勤周期為每個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當月最后一天。

      (2)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門店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時間為。在周一至周五由店面安排輪休兩天,周六、周日不休息。

      (3)公司下屬門店員工的考勤由門店店長手工考勤,所有考勤表必須以公司人事部下發公司LOGO的考勤表為標準。店長休假由店長指定員工負責考勤。店長在月初制訂本門店工作排班表,門店員工應嚴格按排班表上下班,如員工臨時有事休假在確保有人換班的情況下,店長方能準假;門店員工如有加班則應填寫加班審批表并報分管領導審核,門店上月考勤表、上月加班審批表、當月工作排班表在每月5號前提交人力資源部。

      (4)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5)上班需嚴格按照店面作息時間規定,由店長負責登記每日出勤及請假情況,由人力資源部不定時抽查。員工考勤表字跡晰,嚴禁涂改,名字和員工本人身份證上的名字一致。

      一、遲到

      員工上班遲到時間在10分鐘以內的,每次罰款10元。鑒于城市交通突發狀況,員工每月前二次10分鐘以內的遲到可免于處罰;超過10分鐘至30分鐘(含)者每次罰款20元;超過30分鐘至1小時(含)者每次罰款50元以上者;1小時以上則按曠工半天進行罰款處理。在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遲到或早退3次以上,予以談話并扣除本月所有獎金,負責人如有包庇加倍同罰。

      二、早退

      (一)未獲得上級批準,提前30min內下班的視為早退。

      (二)早退30min或超過30min的視為曠工半天。

      (三)當月有早退發生則扣除當月的全勤獎。

      (四)早退一次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資、津貼與補助,以及當天的銷售提成。

      (五)一年內累計早退三次或當月早退兩次做解雇處理。

      三、外出

      (一)店員外出辦理公事2小時內須由店長批準,超過2小時需門店經理批準。

      (二)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半小時以內需店長批準,超過半小時需要請假。

      四、事假

      (一)店員請事假必須提前申請,并填寫“請假條”交予店長留底。

      (二)如遇特殊情況未能提前請假的,必須在當班前電話通知店長,并在上班后當天補請假條。

      (三)請假時間超過一天的應由店長批準。

      (四)每月事假天數不得超過3天,超過3天以后做曠工處理。

      (五)事假須扣除相應天數的基本工資、津貼與補貼,以及提成。

      五、用餐

      (一)店員用餐必須輪流替換,確保有店員在店,以防偷盜等事件發生。

      (二)用餐時間40min,但不能在門店營業場所內就餐。

      六、病假

      請假三天以下的,應附上相關藥店購藥或診所就醫證明材料,請假三天及以上需出示正規醫院(凡納入醫保范圍的醫院均可)病歷及醫生開具的請假建議條等相關證明,因病休假期間不包括法定假日和正常休息日。員工因違法亂紀、打架斗毆等個人原因造成傷病,不得按病假處理,肇事者按曠工處理并接受紀律處分。

      病假期間扣除收入標準:折算后的日工資標準×請假天數×30%,扣除后余額不低于重慶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七、曠工

      (一)無正當理由而缺勤或未取得上級批準而缺勤的,做曠工處理。

      (二)每月累計曠工不超過一天者,扣除曠工天數的3倍基本工資,同時扣除對應的津貼與補貼。

      (三)當月有曠工發生,則扣除當月的全勤獎。

      (四)當月累計曠工2天或當年累計曠工3天,予以辭退。

      八、審批

      (一)店員請假一天以內需店長批準。

      (二)店員請班需店長批準。

      (三)店員請假超過一天需要經理的批準。

      (四)店長請休假需有經理的批準。

      九、全勤獎

      (一)當月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未出現任何遲到、早退、請假、曠工者,給予全勤獎。

      (二)當月無論請事假或病假,均扣除本月100%全勤獎。

      (三)當月曠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獎。

      人力資源考勤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條、請銷假

      1、請假一天的由主管領導批準,請假兩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本規定適用于全體員工。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狀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后補。信息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二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三個工作日者,務必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九點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上班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4、病假工資發放,1-10天以內按照基本工資的30%發放;10天以上按照《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有關規定發放。

      第三條、

      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狀況,務必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按照日標準工資100%扣除。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第四條、年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狀況除外)。

      第五條、婚假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務必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婚假時間:

      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貼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六條、產假

      1、根據《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貼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晚育

      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育婦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狀況具體規定。

      )

      3、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4、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5、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3天,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延長7天,共計10天帶薪假期。

      6、女職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從其申請休息之日起計算。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不計發相應補貼及獎金。

      第七條、喪假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齊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報行政部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的發放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第八條、曠工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狀況給予處理。

      第九條、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狀況者可調休)。

      輔助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09:00—18:00(午餐時間:11:30—13:00)

      9:0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8:0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每人每月能夠有三次遲到10分鐘以內的機會不予計算)。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并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狀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第十條、:打卡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狀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貼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志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于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并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第十一條、加班、調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潛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狀況統籌安排。領導批準后,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后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準的狀況下進行)但到崗后應主動向行政部說明狀況,并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后,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人力資源考勤管理制度 篇3

      一、作息制度

      1、機關干部職工統一按市政府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曠工、缺崗。

      2、實行考勤簽到制度,每天上、下午兩次簽到,時間按規定作息時間。簽到時間為10分鐘。

      3、嚴格請銷假制度。班子成員請假由局長審批;科長請假由主管領導同意,局長審批(包括副科長);一般同志請假兩天以上由主管領導同意,局長審批,一天以內由科長、主管領導審批。機關人員請假期滿后按時返回工作崗位上班,并及時銷假。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下班或中途外出辦事的,必須提前向主管領導請假并向辦公室打招呼,事后辦理請銷假手續。

      4、集體活動應按規定時間提前到達集合地點,無故不參加的以缺勤對待。

      5、未請銷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隨意缺勤者,按實際天數視為曠工。一個月內累計遲到三次,按曠工一天計算。

      二、假期有關規定

      1、婚假、產假、探親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喪假。工作人員的直系親屬病故時可給喪假3—5天。

      3、全年事假參照《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按工作年限執行。

      三、獎懲措施

      1、上班期間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得從事在電腦上打游戲,亂串科室,大聲喧嘩等影響正常工作的不良行為,否則以脫崗論處。

      2、除按國家規定假期外,工作人員請事假超過規定的休假天數每天扣發年終獎10元。

      3、曠工一天扣發30元。年度累計曠工超過10天的,取消本人評先資格及所在科室先進集體榮譽。

      4、若發現一次代簽,對代簽人和被簽人雙方各罰款10元。

      5、辦公室設專人負責考勤工作,每周結束后匯總公布。

      人力資源考勤管理制度 篇4

      為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據《公司制度》再次嚴明考勤管理。

      一、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礎,也是計發工資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據,全體人員都必須重視。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月末會做出考勤統計報告。

      二、員工上班必須打指紋卡簽到,一日兩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時間外簽到,視為遲到,遲到一個月累計超過30分鐘,扣除半天工資處理。因公外出辦事無法簽到者,應填寫《因公外出通知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否則以曠工處理。

      三、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要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呈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再交人力資源部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并于上班當日補辦手續。無請假單或未及時補辦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四、因公外出辦事的人員,應向前臺登記并告知去向及預計返回時間。因公出差的人員,應填寫《出差登記表》,獲得批準后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五、如當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應告知前臺,由前臺統計后將人數報給食堂,為免浪費,報餐后又不能在公司進餐者,必須至少提前1小時通知前臺,如臨時取消用餐者公司將給予10元/人/餐作為經濟處罰。

      六、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會依據指紋考勤記錄,請假單,因公外出通知單,出差審批表等統計考勤,如無考勤記錄又無任何憑證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七、以上考勤制度,請各位員工重視,并自覺遵守,執行。

      八、前臺工作人員必須對以上做如實登記,對每月遲到、早退或報餐未就餐者進行統計匯總,并于每月張貼公告欄通告全公司。

      人力資源考勤管理制度 篇5

      一、考勤制度

      1、全體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規定的作息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和上班時間外出。因工作原因遲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領導講清原因。

      2、作息時間及季節性變更執行市政府的統一規定。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執行國務院的統一規定,必要時可根據我局的具體工作需要做適當地調整。

      3、請假須事先辦理手續,病假憑醫院證明。因事需要請假者,要向負責人請假,,如遇特殊情況事先來不及請假的,應事后補辦。

      4、辦公室應認真統計考勤,將病假、事假、遲到、早退等情況記錄清楚,月底公布。

      5、一月內請事假三天以上者,遲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發當月獎金。

      6、無請假手續者;假冒請假原因,經查實弄虛作假者;無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曠工論處,處理辦法執行局有關規定。

      7、每個人的考勤情況列入年底公務員考核內容中。

      二、請銷假制度

      1、職工休假一律實行請假條制度。

      2、工作人員除公體日和法定節假日外,因事(病、婚、產、喪)需要休假的須辦理請銷假手續,并經有關負責人批準。

      3、請假要按規定的管理權限和各類假的具體要求辦理審批手續。一般工作人員請假由科長批準,超過1個工作日的由主管局長批準;科長請假由主管局長批準;副局長請假由局長請假;局長請假向辦公室通報。請假人因特殊原因當日無法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以適當的方式告知,并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4、因遇特殊情況需續假的要在休假期滿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員,得到批準方可連休,否則應立刻歸崗工作。

      5、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崗位,以曠工論處。曠工期間的待遇按照《勞動紀律》的有關規定執行。

      6、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超過三個月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三、休假及休假待遇的有關規定

      (一)事假期間的待遇:

      1、根據冀政[1985]149號文件規定,事假全年累計超過一個月,不足六個月者,超過的天數發本人標準工資的60%;超過六個月者,超過的天數停發全部工資。

      2、事假期間不發獎金。

      3、利用事假違犯黨的政策謀取私利的,扣發請事假期間的全部工資、獎金和各項福利待遇,并根據情節輕重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和處分。

      (二)病假、工傷假

      1、職工因病、傷、殘確需休病假或住院治療的,需有定點醫療機構的證明,并經領導審核批準。

      2、病假期間按實際休假天數扣發獎金。

      3、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原工資照發。病假超過兩個月在六個月以內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全額發給,其津貼要減發,其比例按照活津貼的80%發放。病假超過六個月,從第七個月起執行勞保工資,勞保工資的比例按照國家現行政策執行,勞保期間不計算工齡。

      4、工作人員在病假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國家和我省規定的有關福利待遇。

      5、大、中專畢業生和新錄用人員在見習期間休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其見習期要相應延長。

      6、工作人員為了休病假而開假證明和小病大養,對其要進行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的,要停發全部工資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7、因工負傷人員在休養醫療期間原工資照發。

      (三)婚假、產假、喪假

      1、婚假職工結婚,給假7天。如按法定年齡推遲3年以上結婚的為晚婚,實行晚婚的獎勵假15天(包括公休日)。休婚假期間工資和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2、產假、晚育假及其它計劃生育假?產假、晚育假及其它計劃生育假按計劃生育條例執行。

      3、喪假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準假7天,其他非直系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等)準假3天,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四、值班、加班管理辦法

      (一)節、假日值班

      1、節假日值班人員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2、值班人員要按要求準時到崗,并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3、值班完畢,辦公室要及時整理記錄,將值班人員名單及天數統計好。

      4、按《勞動法》規定,法定節假日值班,其報酬按日工資的300%計發;其它公休假日值班其報酬按日工資的200%計發;工作人員延長工作時間的其報酬按日工資的150%計發。

      (二)公休日加班

      1、工作人員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爭取在規定的工作時間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2、各科室及有關人員要合理安排工作,盡量不安排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占用公休日加班的,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3、安排加班要嚴格掌握工作時間。能半天辦完的事情不安排一天。一般工作2—4小時按半天計算,工作4小時以上按1天計算。

      4、加班審批手續。加班人員要在加班前認真填寫“加班審批單”,說明加班事由及加班時間,由科長簽署意見后報主管局長審批。加班人員要將“加班審批單”及時報辦公室。

      5、辦公室對工作要認真負責,月底要核實本局人員的加班情況,做到“加班審批單”手續完備與考勤相符;真實可靠,不漏報不多報。一般不允許補報加班,也不再補發加班費。

      6、財務人員月底要認真審核考勤和“加班審批單”,手續完備的按規定計發加班費。

      五、勞動紀律

      (一)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

      (二)認真學習和熟練掌握本職業務,團結協作,顧全大局,服從領導安排。

      (三)職工應積極進取、盡職盡責。不準做有損于他人、有損于單位形象的事情。

      (四)工作時間嚴禁打撲克、打麻將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娛樂活動,違者扣發當月獎金。

      (五)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中午不喝酒,更不許酗酒鬧事;如發生酗酒鬧事、打架斗毆要給予當事人通報批評和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要給予行政處分。

      (六)對不服從分配、玩忽職守發生責任事故或對單位聲譽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領導有權令其停職檢查,停職期間扣發工資30%,并扣發其當月獎金。對于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七)對違反勞動紀律無正當理由曠工的處理:

      1、對無故曠工者,要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給予處分。

      2、無故曠工1天,扣發曠工期間的全部工資、當月的獎金;無故曠工一天以上五天及以下,扣發曠工期間的全部工資、半年獎金;無故曠工五天以上十五天及以下,扣發曠工期間的全部工資、當年的獎金。

      3、無故連續曠工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三十天,除按照以上規定進行經濟處罰外,還要按照文件規定執行,單位予以辭退。

      人力資源考勤管理制度 篇6

      一、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實事求是,從本企業實際出發配置人力資源;

      2、發揚民主,接受監督,嚴格依照程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

      3、以市場為導向,優化結構,精干高效,實現責、權、利相統一;

      4、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以提高績效為目標,強化考核,有效激勵,完善薪酬激勵和考核約束機制。

      二、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組織體系和責權劃分

      指出哪個部門是是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是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具體執行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研究、制定并組織實施公司人力資源戰略及規劃;

      2、負責公司各單位的組織機構、定員編制、人力資源配置、新增人員審批和員工錄用、退(離)休等管理辦法的制訂;

      3、負責公司系統薪酬、績效考核、分配管理辦法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公司系統年金政策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公司各單位工資制度和工資調整方案的審定并指導實施;負責公司員工薪酬及養老、失業、工傷、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年金等方案的制訂、實施及管理工作;

      4、負責公司員工及各單位領導人員的考核、任免、調動、獎懲、退(離)休等事項的管理;負責公司系統后備干伍建設;

      5、負責公司系統員工教育、培訓管理計劃的制訂,并組織實施公司系統企業領導人員、后備干部、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及員工的培訓,對各單位員工培訓進行指導;

      6、負責公司專業技術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導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和專家隊伍建設工作;

      7、負責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公司各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公司系統人力資源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具體執行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制訂本單位中期人力資源規劃及年度計劃;

      2、負責建立和完善本單位勞動、人事、培訓、薪酬福利、社會保險等人力資源管理體系的各項規章并組織實施;

      3、根據公司綜合管理部對人力資源工作的統一部署,具體落實各項工作,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及時提供與人力資源工作有關的各類信息。

      4、明確人力資源管理的職能部門、崗位和專職人員,負責相關工作。

      5、貫徹執行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相關管理辦法,并具體組織實施。

      四、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內容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組織管理、選聘培訓管理、薪酬績效管理、人員管理(干部管理)、人事管理以及其他專項管理工作。組織管理主要涉及到董事會治理運作管理、企業領導班子定員管理、公司各專業委員會及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分工情況。選聘培訓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公司招聘、選拔、錄用、調配工作等分項工作,員工、各單位高層管理、中層管理等核心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人力資源考勤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節員工招聘

      一、招聘原則:用人唯賢、公開、公平、公正,不拘一格選拔人才。

      二、招聘條件:符合工作崗位所要求的年齡、性別、學歷、學位、專業、執業資格、職稱等條件,思維敏捷、實際工作能力強,具備較好專業知識,身體健康,政治面貌清楚。

      三、招聘程序:

      1、公司行政辦每年定期進行人力資源盤點,全面了解各職能部門的崗位設置,人員及到崗情況,并擬定出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配置計劃草案。

      2、行政辦根據總經理批準后的人力資源配置計劃開展具體招聘活動。

      四、招聘流程:

      1、行政辦首先對應聘人員填寫的《應聘人員登記表》及提供的相關資料(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等)確認真實有效的基礎上,對照應聘崗位《職務說明書》進行初步篩選,確定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面試和復試。

      2、應聘人員的面試和復試由行政辦與用人部門經理共同進行(高級員工由總經理進行)。

      五、聘用

      1、面試和復試合格者由行政辦呈報總經理批準后,發出聘用通知。被聘用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試用)并開始進入3個月的試用期。

      2、行政辦組織開展新員工的入職培訓并與用人部門一道對員工試用期進行跟蹤考核。

      3、被聘用的新員工試用期發給試用期包干工資,試用期滿并經考核合格的,公司將確定其正式工資級別并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

      第二節勞動合同

      一、合同種類:

      1、試用期合同:新員工須經過3個月試用期,其間與公司簽訂試用期合同。

      2、正試合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男45歲(含45歲)、女40歲(含40歲)以下,原無工作單位或雖有工作單位(行政、事業單位除外)但己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員工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3、用工協議: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除以上第2條規定以外的所有員工簽訂用工協議。

      二、合同期限:

      1、試用期合同期限為3個月。

      2、正式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期限根據員工工作崗位等不同情況,分為以下兩種:

      (1)公司與中、高級員工及骨干員工簽訂期限為3年的正式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超過3年期限由總經理批準。

      (2)公司與普通員工簽訂期限為1年的正式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

      三、合同簽訂程序:

      1、公司行政辦負責指導新聘員工和續聘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書》(或用工協議)。

      2、《勞動合同書》(或用工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3、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在勞動合同期滿后續簽勞動合同的,應在原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書》(式用工協議)。

      第三節人事調整制度

      一、人事晉升管理:

      1、建立定期晉升制度,通過員工晉升,彌補空缺崗位,保證組織的正常運行。

      2、員工晉升由其所在部門主管向行政辦提交《晉升推薦表》,并闡明晉升理由。

      3、行政辦對部門晉升請求進行審核,并負責考察該員工的工作表現。

      4、公司成立員工晉升考核小組,由行政辦安排晉升考核,具體晉升考核為:員工述職、部門評價、行政辦評價、考核小組隨機提問、考核小組總結。

      5、員工晉升考核通過后,由行政辦發放書面晉升通知及新崗位《職務說明書》并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6、員工晉升職務后,按新任職務確定報酬。

      二、人事降職管理:

      1、員工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將對員工進行降職處理。

      ①、由于組織機構調整而精減工作人員。

      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但又不構成辭退條件的,可考慮降職處理。

      ③、員工因身體狀況欠佳不能承擔繁重工作的,可考慮對員工進行降職處理。

      ④、依公司員工獎懲條例對違反紀律的員工進行降職處理。

      2、操作程序:

      ①、部門主管向行政辦提出該部門擬降職員工的降職請求和薪資降級申請(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總經理提出)。

      ②、行政辦根據降職管理規定對部門提出的降職請求和降薪申請進行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③、經總經理批準后,行政辦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三、人事調動管理

      員工因工作需要進行公司內平行的人事異動依下列程序辦理。

      1、部門主管向行政辦提出員工調動請求。

      2、行政辦根據部門主管提供的資料和職務說明書中規定的任職資格對調動請求進行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3、經批準后,行政辦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4、員工須在7天內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四、人事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本人應提前30天向所在部門提出辭職申請

      報告并填寫《離職通知書》,經部門經理批準后送行政辦審核。

      2、行政辦審核無誤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3、辭職員工須在規定時間(10個工作日)辦理好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在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

      4、員工有下列情行之一,不得辭職。

      ①、涉及公司重要機密,特殊職位不滿解密期的。

      ②、重要業務尚未處理完畢,且必須由本人處理的。

      ③、正在接受公司審查的。

      五、人事辭退管理

      1、員工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有權予以辭退。

      ①、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③、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④、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⑤、連續曠工超過三天或一年累計曠工超過10天(含10天)的。

      ⑥、因自身原因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有權辭退員工,但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該員工。

      ①、因公司業務緊縮須減少一部份員工時。

      ②、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3、辭退程序:

      ①、員工出現以上情形之一時,由部門主管向行政辦提出辭退申請,(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總經理提出)。

      ②、公司依據以上第2點中①②條款規定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時,行政辦應審核員工工作日,報總經理批準后發給該員工一次性離職補償金(補償金計算: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6個月以上至12個月者發給一個月本人實得工資作為補償金,工作滿一年以上按每工作一年發給一個月工資標準計算補償金)

      ③、經總經理同意后,行政辦應提前通知員工本人,并向員工下達《離職通知書》,員工填寫好后由部門主管、行政辦分別簽注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④、員工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和財產清還手續后,方可在指定日期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或離職補償金。

      第四節薪酬福利制度

      一、薪酬組成:

      本公司員工收入由基本工資,各種津補貼及獎金三部份組成。

      二、薪酬制度:

      1、公司按員工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付薪日期為每月29日,支付的是員工當月工資,若付薪日恰逢節假日,則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新員工試用期工資按所聘崗位職能工資的60—80支付。試用期滿并經考核合格者,執行所聘崗位級別正式工資標準。

      3、公司的工資實行多元化管理,駕駛員及短期聘用人員工資另行確定。

      三、薪酬調整:

      1、員工工資級別調整的依據。

      ①、公司范圍的工資調整,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相應調整全公司范圍員工工資水平。

      ②、獎勵性薪金晉級:其對象為年終績效考核優秀,在本職崗位工作中表現突出,在促進企業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

      ③、職務變更:員工職務發生變動,相應調整其在該職務級別內的基本工資。

      ④、員工在年終考核中,工作績效低下者,將被下調崗位薪金。

      2、員工工資調整依規定程序報批,集團董事會終審。四、員工福利:

      1、員工參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社會養老、失業保險等相關福利。

      2、享受公司組織的每年一次的常規性健康體檢。

      3、休假。

      (1)、享受國家規定的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2)、婚假:凡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可憑結婚證書申請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未用之假期不以薪金形式補償。

      (3)、產假:凡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和準生證可申請有薪(基本工資)產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

      (4)、慰唁假:凡試用期滿的正式員工,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請3天有薪慰唁假。

      (5)、病假:凡試用期滿的正式員工一年可享受5天有薪病假。末用之病假不以薪金形式補償。

      事假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工資。

      第五節績效考核制度

      一、轉正定級:

      1、新員工要經過3個月的試用考察期,在此期間進行新員工入職培訓并通過培訓考核。

      2、新員工試用期考察期間無故曠工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的將予以辭退。

      3、行政辦在新員工試用期滿后一周內下發《試用員工轉正定級表》,部門主管根據該員工試用期在崗適應性,業務能力,工作主動性及團隊精神等方面的表現公正寫出評語并對該員轉正與否及工資定級情況提出部門建議。

      4、行政辦根據該員工的轉正考核結果作出同意定級,延長試用期或不能錄用的決定,簽署意見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5、考核表經總經理批準后,行政辦與轉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正式聘用。

      二、績效考核

      1、自評。自考核周期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行政辦向各部門員工發放考核表,由員工本人填寫,作為部門考核的初步依據。

      2、部門主管考核。部門主管根據員工填寫匯總的考核表中所反映的員工考核情況及日常工作表現,客觀公正地進行主管考核評價。

      3、復核:行政辦根據上述考核結果,客觀公正地復核。

      4、一般員工考核結果由分管副總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考核結果由總經理批準。

      5、考核結果將成為員工獎金發放的主要依據。

      6、考核優秀者將獲得加薪、晉升的機會,考核成績低下者將視情況予以降薪、降級、調崗或淘汰。

      第六節培訓制度

      一、內訓管理

      1、結合公司的發展需求,行政辦負責制定公司的年度培訓計劃,并公布于眾。

      2、公司指定的培訓對象須參加規定的培訓課程,行政辦將實行培訓考勤管理,培訓成績計入員工培訓檔案,作為年終考核,獎勵及任職依據之一。

      二、外訓管理

      1、因工作需要,員工外出參加培訓,應填寫《員工培訓申請表》,報部門經理審批,經行政辦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公司承擔培訓費用。

      2、員工報銷培訓費,須持畢業證書,結業證書或有關證明文件,否則不予報銷。

      3、公司鼓勵員工利用工作之余參加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學歷、學位考試、職稱考試、執業資格考試,對取得相關證書的,給予員工500—1000元一次性獎勵。

      4、對培訓費在20__元以上者,須簽訂培訓合同,行政辦對培訓合同統一管理。

      三、服務年限管理:

      公司支出培訓金額須為公司服務年限

      20__元—3000元1年

      3000元—5000元2年

      5000元—8000元3年

      8000元以上5年

      凡員工培訓后在公司工作時間(從培訓之日起)不滿上述年限者,離職時公司有權按違約時間對應的培訓金額扣回員工培訓費。

      第七節獎懲條例

      一、員工獎勵條件:

      公司員工符合下列條件者,應由上級主管酌情申報,予以獎勵。

      1、對公司業務有特殊貢獻成績或貢獻,有利計劃經采納實施有效。

      2、對于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權益的事,能事先發現或防止,而使公司減少或免受損失的。

      3、嚴格控制開支,節省成本有顯著成績者。

      4、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排除,避免發生重大事故者。

      5、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施確有成效者。

      二、員工懲處的條件。

      1、有瀆職、失職或對問題失察的。

      2、泄露公司機密或謊報事實的。

      3、偽造或涂改公司的任何報告或記錄的。

      4、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和他人謀私利的。

      5、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或對抗上級命令、決議的。

      6、遇突發事件故意逃避的。

      7、揮霍公款、浪費公司資產的。

      8、違反任何安全條例或從事任何足以危害安全的行為。

      9、工作時間偷閉怠工或擅自離崗的。

      10、托人簽到、打卡或代人簽到、打卡的;無故曠工、遲到、早退的。

      三、獲獎或懲罰方式的確定

      1、獎勵的種類:本公司對員工的獎勵分為加薪和有薪假兩種。

      2、懲處的種類:懲處分書面警告、降職、辭退三種。

      (1)、書面警告:適用于違反各項規定者,并予以扣發相應工資或獎金。

      (2)、降職:多次違反公司有關規定并無悔改表現者,公司將予以降職。

      (3)、辭退: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或嚴重過失者。

      四、獎懲的實施

      1、獎勵。部門經理提出獎勵建議并填寫《員工獎勵建議》,簽注意見后送行政辦審核,呈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行政辦備案。

      2、懲處。部門經理提出紀律處分建議,填寫《員工過失通知書》,簽注意見后,送行政辦審核,呈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行政辦備案。

      3、部門經理以上獎勵或懲處由總經理批準并送行政辦備案。

      4、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公司行政辦

      人力資源考勤管理制度 篇8

      一、總則

      1、各部門使用辦公用品,要發揚勤儉節約的精神,杜絕隨意亂丟、假公濟私或挪作他用。

      2、各部門購買辦公用品應有計劃性,如因工作需要臨時性的采購,僅限于處理緊急事件。

      3、員工要愛護公共辦公用品,發現機器故障應及時向行政部報告。

      4、行政部對各部門使用的辦公用品,具有監督管理的職責,發現有浪費行為予以制止,并按辦公用品的實際成本扣發當事人。

      二、預算

      1、各部門于每月20日,將本部門下個月所需常規辦公用品的預算表報前臺。

      2、前臺匯總各部門預算后,列入行政部下月度預算中,25日報財務部,經總裁審核通過后執行。

      三、采購規定

      1、公司采購執行招標方式,對多家辦公用品供貨商對比,按照物美價廉的原則,選取性價比最優的一家,確定供貨商名單,明確哪些辦公用品由哪些供貨商供貨,且須簽訂正式的購銷合同,以保障購銷雙方利益。

      2、數額較大的購買合同,由公司臨時組成采購小組進行合同談判,嚴禁由單個人操作。

      3、日常辦公用品,由前臺按預算向公司指定的辦公用品供貨商統一購買。

      4、電子類辦公用品,由網管按預算向公司指定的供貨商統一購買。

      5、各部門偶爾使用的極特殊的辦公用品,由行政部采購專員進行購買,特殊情況下,經人事行政總監批準后可由各部門自行購買。

      四、入庫規定

      1、辦公用品由前臺進行保管,所有購買回的辦公用品均需到前臺辦理入庫手續。

      2、前臺訂購的辦公用品,由供貨商填寫《入庫單》辦理入庫手續,前臺將辦公用品整理入庫。

      3、非前臺采購的辦公用品,由采購人員到前臺填寫《入庫單》辦理入庫手續,前臺將辦公用品整理入庫。

      五、領用規定

      1、辦公用品分為耐用品和易耗品。

      2、耐用辦公用品包括:電話、計算器、訂書器、文件欄、文件夾、筆筒、打孔器、剪刀、裁紙刀、直尺、起釘器等。

      3、耐用辦公用品于新員工入職時按標準發放,原則上不再增補,若破損、殘舊需更換的,必須以舊換新。新員工領用時需在《新員工領用辦公用品清單》上簽字。

      4、易耗辦公用品包括:打印紙、墨盒、碳粉、硒鼓、光盤、墨水、裝訂夾、白板筆。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記事本、雙面膠、透明膠、膠水、釘書針、曲別針、橡皮擦、涂改液、信箋紙。

      5、易耗辦公用品,員工請于每周四下午前臺辦理領用,并在《辦公用品領用表》上簽字,其它時間不予辦理。

      6、部分辦公用品(油性筆、水彩筆、白板筆、涂改液、膠水)實行以舊換新原則。簽字筆、圓珠筆實行以舊筆芯換新筆芯的原則,為方便遺落后他人送回,請在自己的辦公用品上標明姓名。

      7、電子類耗材品(鼠標、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網管核查確實不能使用,以舊換新。

      六、保管規定

      1、前臺每月底,完成本月入庫統計,及各部門領用統計,匯同財務人員按照臺賬對庫房中的辦公用品進行盤點:當前存量=上月余量+本月采購量-本月領用量。

      2、數據有出入的,需由保管人員進行賠償。

      七、結賬

      按財務相關規定執行。

      人力資源考勤管理制度 篇9

      1、總則

      1.1為確保公司人力資源工作順利開展,為公司業務的發展提供人力支持,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2、招聘

      2.1. 招聘目的與范圍

      2.1.1為完善規范員工招聘錄用程序,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崗位。

      2.1.2人事部應確保招聘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制度,并不斷拓寬招聘渠道,改進測試評價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2.1.3人事部負責制定并發布對內和對外招聘信息。

      2.1.4公司招聘分為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內部招聘是指根據機會均等的原則,公司內部員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規定程序應征,公司在內部員工中選拔人員的過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現職位空缺時,公司從社會中選拔人員的過程。

      2.1.5招聘范圍原則上以招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經驗的各類人才為主,包括錄用正規院校的應屆畢業生,特殊崗位可面對國內外公開選聘。

      2.1.6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大中專院校的需求見面會、網絡廣告和媒體廣告等。

      2.2. 招聘原則和標準

      2.2.1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則和標準:

      1) 機會均等原則:在公司出現職位空缺時,公司員工享有和外部應征者一樣的應征機會,具體程序見內部招聘有關條款。

      2) 雙重考查原則:所有招聘都需經過業務部門和人事部的雙重考查,經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發錄用通知。

      2.2.2所有成功的應征者應具備良好的職業操守,無不良記錄,身體健康,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含),特殊崗位和經驗特別豐富的應征者可以適當放寬要求。

      2.3. 招聘申請程序

      2.3.1公司各部門經理應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計劃的同時擬訂人員需求計劃,填寫《年度人員需求計劃表》經人事部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留在人事部備案,作為招聘的依據。

      2.3.2如果有計劃外的人員需求或因員工離職需補充人員,部門經理應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經總經理批準后交人事部。

      2.4. 招聘組織程序

      2.4.1內部招聘按下列步驟進行:

      1) 人事部根據人員需求計劃或《人員需求申請表》,發布內部招聘信息。

      2) 應征員工填寫《內部應聘登記表》,和自己的部門經理做正式的溝通,并由部門經理和總經理簽批后交人事部。

      3) 人事部接到《內部應聘登記表》安排和該員工面談,并在《內部應聘登記表》填寫相應的內容,簽署意見。

      4) 人事部安排應征員工和空缺崗位的部門經理或分管副總面談,必要時進行其它方式的測試。

      5) 人事部和招聘部門溝通應征員工的情況,達成一致意見。

      6) 人事部開具《人員調動通知單》發放員工本人、調入、調出的部門經理。

      7) 人事部在調動通知發出后督促員工進行工作交接,并給予必要的支持。

      8) 人事部在員工正式調入新崗位前更新員工檔案。

      9) 如應征未成功,由人事部負責將結果通知應征員工。

      2.4.2在沒有職位空缺情況下員工調換崗位的申請參照以上步驟執行。

      2.4.3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驟進行:

      1) 公司各部門經理根據工作需要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反映部門缺員情況、增人要求、理由及任職資格條件,上報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人事部根據批準后的申請表制定人員招聘計劃,并負責聯系有關部門進行招聘事宜。

      2) 人事部選擇適當的招聘渠道發布招聘信息,收集人員資料(應聘人員填寫《應聘登記表》)收到應聘資料后,進行初步的篩選,然后交部門經理,由部門經理根據崗位任職資格確定需面試的人選。人事部負責通知初選合格人員來公司進行面試、筆試。

      3) 人事部與用人部門協同組織應聘人員的面試工作,由人事部、用人部門經理或相關副總面試應聘者,填寫《面試記錄表》,也可結合具體情況組織考核,填寫考核成績記錄。必要的時候也可進行其它方式的測試。

      4) 面試/測試后人事部和用人部門對應聘者的情況進行討論,如必要提請總經理面試應聘者。

      5) 人事部將《面試記錄表》及考核成績上報總經理,由總經理在《面試記錄/評價表》上簽署意見,確定試用員工名單,人事部按名單向應聘者發出初步錄用意向,通知體檢事宜,同時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核定試用員工的薪酬水平。

      6) 人事部確認應聘者體檢合格后,發出正式的錄用通知,并確認具體的上班報到時間,同時將上班報道時間通知用人部門經理。

      2.5. 招聘費用管理

      2.5.1人事部負責每年末制定招聘費用預算,并安排次年的使用,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2.6. 招聘文件或表格

      3、試用期員工管理

      3.1 目的與適用范圍

      3.1.1為使新員工盡快熟悉工作,融入所屬團隊和公司文化,加強試用期管理,制定本制度。

      3.1.2所有通過外部招聘加入公司和通過內部招聘到達新崗位的員工都要進行新崗位試用期考察。外聘員工的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內聘員工的試用期為3~6個月,部門經理和人事部經理可以根據試用員工的具體表現共同決定試用期,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最短不少于1個月。(要根據最新勞動合同法予以調整)

      3.1.3由公司提出的進行崗位調動的員工不需要新崗位的試用期考察。

      3.2 試用期管理程序

      3.2.1員工的試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驟進行:

      1)人事部在外聘新員工入職一周內安排入職培訓。

      用人部門經理為新入職員工確定試用期培訓計劃和目標;

      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后,由人事部和部門經理分別與之談話,評價新員工的

      工作表現,并給予指導。

      4) 新員工轉正日的前一周,應完成述職報告,部門經理和新員工做轉正面談,

      向公司人事部提交應聘人員的述職報告、《員工轉正申請表》,并簽署意見

      5) 人事部將應聘人員的述職報告、《員工轉正申請表》、轉報公司總經理審

      批。

      6) 總經理批準轉正的由人事部向該員工發轉正通知,并抄送員工部門經理,

      同時和轉正員工進行轉正面談,簽訂勞動合同。

      7) 總經理沒有批準轉正的,由人事部安排延長試用期、調職或辦理辭退手續。

      3.2.2試用期的員工由人事部及用人部門共同負責培訓、考查。

      3.3 試用期薪酬福利

      3.3.1試用期工資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執行,試用期期間不發放各種補貼和獎金,不享受公司福利;進公司工作不滿6個月者,不發放當年度年終獎金,滿6個月以上者按實際工作月數計發。

      4、臨時用工管理

      4.1本制度所指臨時用工是指不在公司正式和試用編制內的由公司支付勞動報酬的短期雇傭人員。

      4.2部門因業務需要增加臨時用工的,由部門經理提出書面申請計劃,交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

      4.3臨時用工申請計劃應寫明用工事由、用工期限、用工人數、用工來源、是否需要公司提供食宿和建議工資水平。

      4.4總經理批準部門用工計劃后由人事部會同用工部門核定臨時用工量、用工時間和用工工資預算,報總經理審批。

      4.5總經理批準用工工資預算后由人事部按計劃組織招募臨時用工人員,用工部門負責組織安排臨時工工作和生活管理。

      5、任職資格評審

      5.1.目的與原則

      5.1.1崗位任職資格評定的目的在于評定任職人員與崗位所需能力的匹配程度,提升各崗位員工的任職能力,保證公司整體經營目標的實現。

      5.1.2公司對員工的任職資格評定遵循以下原則:

      1) 公正性原則:公司對員工任職資格的評定針對員工個人特定崗位和所需素質做出評定,評定不受任何非客觀因素的影響;

      2) 公開性原則:任職資格評定在被評定人知曉并參與的前提下進行;

      3) 公平性原則:任職資格評定是對被評定人針對評定崗位所需能力進行,而非與其他被評定人對比進行。

      4) 客觀性原則:用事實說話,切忌主觀武斷,缺乏事實依據

      5.2.評定者與組織者

      5.2.1任職資格評定者

      1) 新應聘者、轉正員工任職資格由人事部協同用人部門經理共同完成;

      2) 基層員工由其部門經理會同分管副總進行資格評定;

      3) 部門經理和分管副總的任職資格由總經理進行評定;

      4) 總經理任職資格由董事會進行評定。

      5.2.2任職資格評定的組織者為公司人事部。

      5.3.崗位任職資格評審標準

      5.3.1新聘員工任職資格標準由用人部門和人事部門根據具體崗位需求而定。

      5.3.2正式員工任職資格標準依照公司規定的工作業績指標和態度考評指標、能力考評指標標準。

      5.4.任職資格定期評定程序

      5.4.1人事部將組織各部門對各崗位的任職資格進行年度評定。

      5.4.2人事部在每年12月30號匯總各崗位月度考核結果和年終360度考核結果;

      5.4.3對于考核平均分低于70分的人員與其上級主管進行溝通,根據需要進行調崗或降級處理。

      6、崗位調動與行政級別調整

      6.1.目的與范圍

      6.1.1為鼓勵先進,保證人盡其才,提高公司效率,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6.2.崗位調動程序

      6.2.1崗位調動分為臨時借調和長期調動。臨時借調是指部門因為臨時工作需要向其他部門借用人員,工作完成后借用人員需要返回原部門工作;長期調動是指部門因工作需要從其他部門調入人員長期工作。

      6.2.2公司崗位調動程序如下:

      1) 調入部門經理書面提出調用或借調申請,總經理和人事部批準;

      2) 總經理或人事部也可以直接提出調用或借調建議;

      3) 人事部通知調動員工所在的部門經理,征求意見;

      4) 部門經理書面同意后,將意見反饋給人事部;

      5) 部門經理和人事部與調動員工本人交流,征求意見;

      6) 員工本人同意后,相關部門和人事部為其辦理相應離職和新入職手續;

      7) 人事部核定員工在新崗位上的工資和福利。

      6.2.3借調人員一般待遇不變,長期調動人員一般按照新的崗位工資福利標準進行調整;

      6.2.4臨時借調期滿后,一般情況下員工應回到原崗位工作,特殊情況需要繼續借調或轉為長期調動的,由人事部、調入部門經理和原部門經理一起協商,并報總經理批準。

      6.3.行政級別調整程序

      6.3.1行政級別調整包括行政職務晉升和降級,根據具體情況可以分為不定期調整和年度定期調整。

      6.3.2公司行政級別定期調整程序如下:

      1) 人事部匯總年度考評成績;

      2) 人事部根據年度考評成績與部門經理一同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勝任度評估,總經理和人事部對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和部門主管的勝任度進行評估;

      3) 人事部根據評估結果和公司來年崗位空缺進行調整的可行性分析,并給出調整意見,制定調整方案,交總經理審批;

      4) 總經理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由人事部分別通知被調整個人;

      5) 部門經理與被調整的個人進行調整溝通。總經理與被調整的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或部門主管進行調整溝通;

      6) 人事部根據調整方案核定被調整人的新的崗位工資級別

      7) 被調整員工在原部門內辦理交接手續,然后到新部門辦理入職手續

      8) 人事部更新員工檔案。

      6.3.3行政級別不定期調整程序如下:

      1) 部門經理或人事部根據員工考評結果對部門員工提出調整建議,總經理和人事部對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和部門主管提出調整建議;

      2) 人事部根據評估結果和公司當時崗位空缺進行調整的可行性分析,并給出調整意見,制定調整方案,交總經理審批;

      3) 總經理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由人事部分別通知被調整個人;

      4) 部門經理與被調整的個人進行調整溝通。總經理與被調整的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或部門主管進行調整溝通;

      5) 人事部根據調整方案核定被調整人的新的崗位工資級別

      6) 被調整員工在原部門內辦理交接手續,然后到新部門辦理入職手續

      7) 人事部更新員工檔案。

      6.3.4行政級別調整后,工資及福利依照新的崗位標準確定,被調整對象從調整實施后當月享受調整后的行政級別工資和福利,具體標準見《薪酬管理制度》。

      7、績效考核

      7.1有關績效考核的規定參見《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8、薪酬管理

      8.1有關薪酬管理的規定參見《薪酬管理制度》。

      9、辭職和辭退

      9.1.辭職

      9.1.1辭職。員工主動要求脫離現任崗位,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退出公司的人事調整活動。

      9.1.2審批。員工辭職的,須提前三十天向其直接上級提交書面辭職報告,經其直接上級簽字同意后,報人事部審核,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9.1.3交接。員工辭職后,經與其直接上級協商,確定離職期限,并在離職前,到人事部領取《員工離職移交手續清單》,做好工作交接。

      9.1.4違規。員工不按以上程序辦理辭職手續,并給公司帶來重大經濟損失者,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9.2.辭退

      9.2.1辭退是公司主動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的行為。員工有“行政管理制度中”行政處分描述中除名行為的,應接受辭退處理:

      9.2.2被辭退員工按辭退表辦理會簽手續,情節特別嚴重造成重大損失者,要賠償經濟損失,直至法律制裁。

      9.2.3交接。被辭退員工應以工作為重,及時做好工作交接,并在指定日期內到人事部辦理相關手續,如不辦理交接者,公司有權采取處罰措施。

      9.3.離職程序

      9.3.1員工離職要嚴格執行勞動合同中的變更、解除、終止等有關條款;

      9.3.2員工主動離職時應提前三十天(試用期員工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公司批準后按勞動合同有關規定處理;

      9.3.3勞動合同沒有到期而由公司提出解聘的或合同到期但公司沒有繼續聘任的,公司人事部應提前三十天通知當事人,并說明解聘或不續約理由,并按勞動合同和公司相關規定辦理有關事宜。

      9.3.4員工離職應填寫《員工離職申請單》,經本部門經理簽字后,由人事部送交至總經理批準后,辦理相關手續;

      9.3.5離職人員必須按《員工離職移交手續清單》完成工作及相關事宜交接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9.3.6審計。公司部門經理(含)以上人員及銷售人員異動時,公司安排相關人員進行離職審計,審計結果將作為辦理手續的依據。

      9.4.有關文件和表格

      9.4.1有關離職的表格如下:

      1) 《員工離職申請表》

      2) 《員工離職移交手續清單》

      10、人事申訴

      10.1公司員工因對公司對自己或他人的獎懲、晉升、降級、調動等處理過程和結果有以下異議的可以進行人事申述:

      1) 對有知情權的事情原因經過詢問仍不清楚的;

      2) 發現獎懲、職務變動標準沒有被嚴格執行的;

      3) 發現結果存在嚴重不公的;

      4) 其他違反法律或公司原則和制度的。

      10.2人事申述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 對副總、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或部門主管的異議可以向人事部遞交書面形式的申訴要求,申訴書應寫明事由,并盡量詳細列舉可靠依據;

      2) 人事部組織調查認為屬實的在申述書上簽署意見并將申述書和調查材料呈報總經理審閱;

      3) 總經理根據調查材料和申述書與當事人、人事部核實,必要時另外組織調查;

      4) 在尊重事實的基礎上,總經理根據公司制度作出裁決。最終結果以總經理的裁決為準。

      5) 對人事部的申述可以直接上交給總經理,但必須附有詳細符合事實的證明材料。

      10.3對申述不屬實的,人事部給予申述人必要解釋,以消除誤會澄清事實。

      10.4對假借申述蓄意制造事端,無事生非、挑撥離間、陷害他人的,其行為將不被認定為申述,同時公司將給予當事人嚴厲處分。

      10.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對申述人進行打擊報復。若發現對申述人進行打擊報復的,公司將嚴厲懲罰相關人員。

      10.6有關因考核和薪酬產生的申訴,見《薪酬管理制度》和《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11、附則

      11.1本制度由人事部制定。人事部每年年底組織修訂本制度,并提請總經理辦公室審議。年中如因公司政策和工作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內容有重大變更時,人事部根據具體要求臨時提請總經理辦公室討論修訂本制度。

      11.2本制度執行之日起,公司原有制度中有關人事管理和人力資源管理條款作廢。

      人力資源考勤管理制度 篇10

      一、目的

      為規范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流程,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人員。

      三、工作職責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編制、修訂,全體員工需遵照執行。

      四、工作程序

      本制度規范了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基本操作流程,主要包括人員定編、招聘、錄用、試用與轉正、內部異動、離職管理。

      (一)人員定編

      1、每年年末由人力資源部在充分了解公司次年年度經營目標的基礎上,與公司總經理、分公司總經理及各分管副總共同溝通修訂公司組織架構圖及崗位配置情況。

      2、人力資源部根據溝通后的公司組織架構圖及崗位配置情況編制《人員編制表》(附件1),經各分公司總經理、分管副總審核后,報行政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

      (二)招聘

      1、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人員編制情況及實際工作需要編制《年度招聘計劃表》《附件2》,報行政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后執行。人力資源部依據《年度招聘計劃表》開展工作,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微調。

      2、每月月底前,負責招聘人員根據《年度招聘計劃表》并結合各部門實際人員需求制定次月《月度招聘計劃表》《附件3》,報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分管副總審批后執行。

      第 1 頁 共 5 頁

      3、當各部門的人員需求超出編制時,需由用人部門負責人提交《人員擴編申請表》(附件

      4),依次報分公司總經理或分管副總、人力資源部經理、行政副總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審批通過后轉人力資源部實施招聘。

      4、人力資源部根據對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選擇相應的招聘渠道,收集應聘人員資料,經初步篩選后,向用人部門推薦。

      5、用人部門對人力資源部推薦的候選人進行刷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然后由人力資源部安排面試。

      6、面試人員來司后先填寫一份《應聘登記表》(附件5),填寫完畢后由招聘人員安排相關領導進行面試。面試結束后,由面試官根據具體面試情況填寫《面試評價表》(附件6)。

      7、候選人面試通過,確定錄用后,由人力資源部通知錄用人員具體入職時間、入職時需要提供的相關資料及其他相關信息,并將人員入職信息告知行政部、用人部門及相關部門,提醒相關部門做好新員工入職準備工作。

      (三)錄用

      1、新員工入職時應向公司提交以下資料:

      1.1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1.2學歷證、學位證復印件各一份

      1.3原公司離職證明

      1.4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張

      1.5體檢證明(生產管理人員、車間工人、品控人員提供)

      1.6其他相關證書或資料復印件一份

      2、新員工入職當天應提供以上所有證件的原件以供查驗,人力資源部應仔細核查所提供的資料是否真實。員工提供虛假個人資料的行為屬于嚴重違紀,公司有權立即解除與該員工的

      勞動關系。

      3、新員工入職當天還需要填寫或簽署以下文件:

      3.1填寫《員工檔案表》(附件7);

      3.2簽訂勞動合同;

      3.3簽署員工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書(根據需要)。

      4、以上手續辦理完畢后,由人力資源部填寫《新員工入職表》(附件8),并依據入職表中所列事項帶領新員工辦理其他入職事宜。

      5、人力資源部在引導員工入職后,建立員工在公司的人事檔案,更新公司員工花名冊。

      6、人力資源部將對新員工進行入職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公司介紹、規章制度、產品知識以及消防安全知識等。

      (四)試用與轉正

      1、新員工加入公司之后,將經過公司規定的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試用期起始時間自員工入職之日起計算。試用期原則上為3個月,有特殊約定的依據特殊約定。

      2、在試用期內,如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公司有權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勞動者如認為不能適應崗位工作,亦可提前三天書面通知公司,解除與公司的勞動關系。

      3、新員工于試用期結束前七個工作日內,填寫《新員工轉正申請表》(附件9)提交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依據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審批。對于審批未通過的,由人力資源部與相關領導溝通最終處理意見(延長試用期或解除勞動關系),并將最終意見反饋給轉正申請人。

      (五)內部異動

      1、公司為培養或提升員工工作能力,將根據實際情況對員工進行輪崗,同時,公司也可依據生產經營業務需要,將員工調往不同部門工作,無正當理由員工不得拒絕。公司安排崗位調動的,由人力資源部填寫《工作調動審批表》(附件10),報相關領導簽字,手續簽批完后,

      通知被調動人員進行工作交接,被調動人員根據《工作移交清單》(附件11)進行工作交接,交接完畢后至新部門報到。

      2、員工如因個人原因申請工作調動的,應由員工本人提交書面《工作調動申請表》(附件

      12),被批準調動的員工,根據《工作移交清單》辦理完工作交接,交接完畢后至新部門報到。

      3、公司內部異動人員,以每月15日為限,凡15日前(含)調動的,其考勤及工資歸入新部門,15日后調動的,其考勤和工資仍歸在原部門。

      (六)離職管理

      1、員工因個人原因主動要求辭職的,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離職申請表》(附件13);試用期結束后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離職申請表》。

      2、《離職申請表》審批后,員工到人力資源部領取《離職工作交接單》(附件14),并按交接要求至各部門辦理工作交接手續,負責交接的工作人員需認真核對接收材料,接收清楚后方可在《離職工作交接單》上簽字確認,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交接手續負最終責任。

      3、對于部分崗位,如財務人員、采購人員、倉庫管理員等與公司財、物直接接觸的崗位人員離職時需進行離職審計,具體審計工作由財務部負責,審計無問題的正常離職,審計出現問題的,離職員工需將問題處理完畢后方可離職。

      4、員工離職未結算的工資及相關費用在員工辦理離職交接手續時予以確認,并于正常工資或費用發放日發放。

      5、員工因各種原因被動離職的,離職程序依據主動離職程序辦理。

      人力資源考勤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手冊的目的

      一、公司在人力資源管理方面致力于達成以下目標:

      1、構筑先進合理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在使用中培養和開發員工,使員工與企業共同成長。

      2、保持公司內部各機構在人力資源制度和程序的統一性和一致性。保持人力資源系統的專業水平和道德標準。

      3、保證各項人事規章制度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

      二、為達到上述目標,公司人力資源部編制本手冊,以此規范和指導有關人力資源方面的政策和程序。

      三、公司人力資源部是負責制訂及實施有關人力資源政策和程序的部門。

      四、本手冊將根據實踐的發展不斷充實和修訂。人力資源部熱忱歡迎員工和各分支機構提出修改意見。

      第二章人力資源部的工作職責

      一、核心職能:作為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選拔、配置、開發、考核和培養公司所需的各類人才,制訂并實施各項薪酬福利政策及員工職業生涯計劃,調動員工積極性,激發員工潛能,對公司持續長久發展負責。

      二、工作職責:

      1、制度建設與管理

      A制訂公司中長期人才戰略規劃;

      B制訂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公司各級人事管理權限與工作流程,組織、協調、監督制度和流程的落實;

      C核定公司年度人員需求計劃、確定各機構年度人員編制計劃;

      D定期進行市場薪酬水平調研,提供決策參考依據;

      E指導、協助員工做好職業生涯規劃。

      2、機構管理

      A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分支機構選點調研、人才儲備、籌備設立等方面工作;

      B公司系統各級機構的設置、合并、更名、撤銷等管理;

      C制訂公司機構、部門和人員崗位職責;

      D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考察、聘任、考核、交流與解聘管理;

      E監督、檢查與指導分支機構人事管理工作。

      3、人事管理

      A員工招聘、入職、考核、調動、離職管理。

      B公司后備管理人員的選拔、考察、建檔及培養;

      C公司管理人員和員工的人事檔案、勞動合同管理;

      D協助組織各專業序列技術職務的考試與評聘;

      E提供各類人力資源數據分統計及分析;

      F管理并組織實施公司員工的業績考核工作。

      4、薪酬福利管理

      A制訂并監控公司系統薪酬成本的預算;

      B核定、發放公司員工工資;

      C制訂公司員工福利政策并管理和實施。

      5、培訓發展管理

      A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的制訂與實施;

      B監督、指導公司各部門及各分支機構的教育培訓工作;

      C管理公司員工因公外出(出國)培訓、學歷教育和繼續教育;

      D制訂公司年度教育培訓經費的預算并進行管理和使用;

      E開發培訓的人力資源和培訓課程。

      6、其他工作

      A制訂公司員工手冊;

      B定期進行員工滿意度調查,開發溝通渠道;

      C協調有關政府部門、保險監管機關及業內單位關系;

      D聯系高校、咨詢機構,收集匯總并提供最新人力資源管理信息;

      E公司人事管理信息系統建設與維護;

      第三章招聘工作

      一、招聘目標

      1、通過系統化的招聘管理保證公司招聘工作的質量,為公司選拔出合格、優秀的人才。

      2、招聘流程規定人員需求的申請、招聘渠道的評估、面試程序及錄用程序,以保證招聘工作滿足公司需要并有效控制成本。

      二、招聘原則

      1、公司招聘錄用員工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對公司內符合招聘職位要求及表現卓越的合適員工,將優先給予選拔、晉升。其次再考慮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2、所有應聘者機會均等。不因應聘者的性別、民族、宗教信仰和推薦人不同而給予不同的考慮。

      三、招聘政策和工作流程

      1、招聘政策

      招聘工作應根據每年人力資源管理計劃進行。如屬計劃外招聘應提出招聘理由,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進行。

      2、招聘程序

      1)招聘需求申請和批準步驟

      A各部門和各項目部根據年度工作發展狀況,核查本部門各職位,于每年年底根據公司下一年度的整體業務計劃,擬定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B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年度發展計劃、編制情況及各部門和分支機構的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制定公司的年度招聘計劃。

      C各部門和各項目部根據實際業務需求,提出正式的員工需求申請。填寫"招聘申請表" (附錄),詳列擬聘職位的招聘原因、職責范圍和資歷要求,并報人力資源部審核。

      D招聘申請審批權限

      在人員編制預算計劃內的公司各部門各項目部經理、副經理、公司(部門)顧問,行政人員的招聘申請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公司一般員工、臨時用工、實習學生的招聘申請由人事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E計劃外招聘申請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

      F人力資源部根據招聘計劃執行情況,每月同有關招聘部門就人員招聘進展狀況進行溝通和協調。

      2)招聘費用

      招聘費用是指為達成年度招聘計劃或專項招聘計劃,在招聘過程中支付的直接費用。人力資源部應根據年度或專項招聘計劃,對照以往實際費用支出情況,擬訂合理的招聘費用預算,經有關部門審核,報人事和財務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執行。

      3)招聘周期

      招聘周期指從人力資源部收到"招聘申請表"起,到擬來人員確認到崗的周期。每一職位的招聘周期一般不超過8周。有特別要求的職位,將視實際情況經用人部門與人力資源部協商后,適當延長或縮短招聘周期。

      4)招聘步驟

      A材料收集渠道:

      B內部的調整、推薦

      C人才中介機構、獵頭公司的推薦

      D參加招聘會

      E報紙雜志刊登招聘廣告

      F網絡信息發布與查詢

      用人部門可會同人力資源部根據職位情況選擇招聘渠道。如需刊登報紙廣告,廣告稿草擬后,應先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公司領導批準后,交廣告公司或報社刊登廣告。

      A人力資源部對應聘資料進行收集,分類,歸檔,按照所需崗位的職位描述做初步篩選。

      B擬選人員一般需經過三次面談和二次測試。面談層次及步驟如下:

      a用人部門根據人力資源部的推薦意見及有關簡歷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證明等有關證件的復印件),對初次面談合格的人選進行二次面試和業務水平測試。

      b人力資源部收到用人部門的考核成績、面談意見后,對初選人員進行包括專業技能、心理測評(有必要時可進行外語、計算機)等基本測試。

      c基本測試通過后,人力資源部與擬選人員預約進行第三次面談。

      d經二至三次面談后,人力資源部安排擬來人員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附錄),并通知公司辦公室安排其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e擬來人員體檢合格后,人力資源部將"應聘人員登記表"和“錄用決定”轉用人部門簽署聘用意見。用人部門同意聘用后,不同層次、不同級別的人員按不同的審批權限進行批準。

      C對經理級及以上職位應聘人員應在面試時要求其提供工作證明人,必要時還需做應聘人員背景調查,并將背景調查報告記錄在應聘人員登記表上。

      D人力資源部負責擬制應屆大學畢業生、研究生和復轉軍人的年度接收計劃,填寫“實習人員審批表”(附錄),并具體安排其工作崗位。各部門均不得自行接收安排應屆大學畢業生、研究生到本部門實習或見習.

      E臨時用工人員的聘用:公司原則上不同意使用臨時人員,特殊情況由公司用人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填寫“錄用決定”(附錄),經公司人力資源部和人事主管副總經理(總助)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各部門均不得自行安排和接收臨時人員。

      1)人員錄用審批權限

      A公司正式員工錄用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B公司總部臨時用工、實習學生的錄用由公司人事主管副總經理(總助)審批;

      C所有員工的錄入均需人力資源部存檔備查。

      2)聘用步驟

      A擬來人員經批準聘用后,人力資源部負責通知其到崗上班。

      試用期:所有新入司員工均有三個月試用期。因工作需要免除或縮短試用期,按員工錄用審批權限批準。

      B檔案轉移手續

      a新員工到崗一個月之內應將其個人人事檔案關系轉移至公司或者勞動管理部門認可的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資源部向員工開具商調函,由該員工返回原單位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b如員工在規定期限內不能將檔案關系轉移過來,應寫出書面申請,報人力資源部批準。同時應提交由其原工作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C迎接新員工

      新員工上班的第一天,人力資源部向其發出“工作通知書”,同時按公司新員工管理工作流程辦理有關手續。

      四、內部推薦獎勵政策

      1、職位空缺與內部招聘

      當空缺職位招聘困難或超過30個工作日沒有招聘到合適的人選時,由人力資源部招聘負責人按標準格式制作《內部空缺職位》(附錄),在公司公告欄向員工發布通知。

      2、推薦方法

      員工根據《內部空缺職位》所列的主要工作職責及規定的任職資格,向人力資源部推薦候選人,并將候選人的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證書及相關證件的復印件提交人力資源部招聘負責人,同時在簡歷上注明推薦人的姓名、部門和聯系號碼。人力資源部負責將結果通知推薦人。

      3、推薦成功和獎勵辦法

      A如員工推薦的候選人不符合空缺職位要求,推薦人不享受任何獎勵。

      B如員工推薦的候選人符合空缺職位的要求,且已通過最終面試,但沒有被公司錄用,推薦人將獲得通報表揚,并給予紀念品。

      C如果員工推薦的候選人被公司錄用并順利經過試用期成為正式員工,推薦人可獲得通報表揚和相應的紀念品。

      4、除外情況

      本獎勵政策不適用于以下情況:

      推薦人為被推薦人的直接或間接主管;

      人力資源部的工作人員。

      推薦人領取獎勵時要填寫《推薦獎勵領取記錄》(附錄)

      第四章新員工入司工作流程

      目標:

      1、將新員工順利導入現有的組織結構和公司文化氛圍之中。員工被錄用初期通常是最重要的時期,正是在這個時期員工形成了工作態度、工作習慣,并為將來的工作效率打下基礎;

      2、向新員工介紹其工作內容、工作環境及相關同事,使其消除對新環境的陌生感,盡快進入工作角色;

      3、在試用期內對新員工工作的跟進與評估,為轉正提供依據。

      新員工指導人制度

      1、為使新員工了解公司,認同公司,盡快進入工作角色,同時也為加強對新進員工的考核,保證招聘質量,特制定新員工指導人制度。

      2、新員工指導人制度的制訂部門是人力資源部,執行部門是用人部門。具體操作人是新人的指導員。

      3、新員工報到后,由部門負責人為其安排指導人,指導人原則上為員工的部門組長以上人員,也可以為司齡2年以上的其他員工。

      4、指導人職責:

      1)對新員工進行工作安排與具體工作指導;

      2)對新員工的生活等方面提供可能的幫助,使之盡快消減陌生感,讓他們在試用期中發揮最大的潛能;

      3)對新員工的思想狀態進行跟蹤,并對之進行公司入司培訓及公司企業文化方面的宣導;

      4)對新員工進行每月考核,包括思想品質、工作進度、工作能力等方面;

      5)對新員工的情況向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定期及不定期的反饋;

      6)對新員工是否達到轉正條件提出決定性意見。

      5、由部門負責人對新員工指導人指導效果進行考核。

      一、人力資源部在新員工進入前

      1、應聘人員的《錄用決定》由總經理簽署后,人力資源部負責通知員工報到。

      2、新員工報到日,人力資源部根據《新員工入職手續清單》為其辦理相關事項。

      3、由其所在部門直接負責人確認其座位,部門經理確認其職位。

      4、通知新員工報到時應提交:1寸彩照2張;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辦公室在新員工入職一周內為其準備好公司工號牌、郵箱地址。

      6、員工所在部門為其確定導師,在入職當天和入職培訓中介紹。

      二、人力資源部辦理入職手續

      1、填寫《員工履歷表》(附錄2)。

      2、發放《員工手冊》及《新員工入職告知書》,使其具備基本公司工作知識,要求其通過公司內部網絡了解進一步情況。

      3、按照《新員工入職手續清單》逐項辦理入職手續。

      4、與新員工簽署《勞動合同》。

      5、確認該員工調入人事檔案的時間。

      6、向新員工介紹管理層。

      7、帶新員工到部門,介紹給部門經理。

      8、更新員工通訊錄。

      三、由部門辦理部分

      1、人力資源部帶新員工到部門后,由部門安排參觀部門,并介紹部門人員及其他部門相關人員。

      2、由直接經理向新員工介紹其崗位職責與工作說明。

      3、部門應在例會上向大家介紹新員工并表示歡迎。

      四、入職培訓

      1、由人力資源部定期組織新員工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公司介紹、公司各項制度、業務基礎知識知識等。

      2、不定期舉行由公司管理層進行的企業發展歷程、企業文化、各部門職能與關系等方面的培訓。

      人力資源考勤管理制度 篇12

      一、考核目的

      1、考評的最終目的是改善員工的工作表現,以達到企業的經營目標,并提高員工的滿意程度和未來的成就感。

      2、考評的結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饋、報酬管理、職務調整和工作改進。

      二、考評的原則

      1、一致性:在一段連續時間之內,考評的內容和標準不能有大的變化,至少應保持1年之內考評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觀性:考評要客觀地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避免由于光環效應、偏見等帶來的誤差。

      3、公平性:對于同一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評標準。

      4、公開性:員工要知識自己的詳細考評結果。

      三、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控股、參股公司下屬企業、下屬關聯企業或公司參照執行。

      四、考核依據及內容

      考核依據為員工的崗位,共分為五類人員,即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基本生產人員、輔助生產人員、服務人員。由各部門的二級工資管理委員會負責本部門的具體考核辦法,公司工資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督管理,各部門可以結合單位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考核細則并實施。

      1、對管理人員以崗位工作職責為依據,認真核定每個崗位的工作量,具體到每一項工作的分值。考核的指標主要有:工作目標、質量、方法、進展、反饋等,創新、執行、決策、應變能力等,廉潔奉公、團結互助、責任心等,實行量化考核。

      2、對工程技術人員按技術項目,以技術的程序、難易程度、完成時間、完成質量等因素核定工作量,制定出易于操作的量化標準,量化分值,實行考核。

      3、對基本生產人員的最化考核,以每個崗位的工時定額、質量、物耗、安全、勞動紀律等為主要依據,結合考核要素,實行量化考核。

      4、對輔助生產人員的量化考核,以工作任務、質量、物耗、安全、勞動紀律等為主要依據,結合考核要素,實行量化考核。

      5、對服務人員的量化考核,以崗位工作目標和責任為主要依據,在工作任務、質量、廉潔奉公、團結互助、責任心等方面,結合考核要素,實行量化考核。

      實施員工的考核必須與本人所從事的崗位相對應,嚴禁員工拿高崗位的報酬而從事低崗位的工作,凡發現此違章行為將對部門和員工進行處罰。

      五、考核管理

      (一)個人月度業績綜合考核

      1、月度考核根據考核者當月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工作質量、工作態度、工作協作等4個方面、16個考核要素等因素綜合評分,考核指標應盡可能合理量化,易于操作,考核力求客觀、真實、公正、公開。

      2、個人考核由所在單位(部門)自行組織,考核結果上報公司人事勞動部,確認后,在單位(部門)張榜公布。

      3、當個人考核得分小于50分時,崗位業績工資為零。

      4、崗位業績工資按月發放,由單位(部門)根據個人考核結果進行二次分配,余額作為單位(部門)獎勵基金。

      5、考核基本生產工人時,如果當月完成工時數超過定額部分,可由各單位(部門)制定相應的獎勵條例。

      (二)單位(部門)月度綜合考核

      1、單位(部位)月度綜合考核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責成有關部門制定具體考核細則并負責實施。

      2、分廠管理項目綜合考核分數滿分為100分,其中生產管理40分,成本管理30分,質量管理15分,質量控制15分。

      3、部室管理項目綜合考核分數滿分為100分,其中分廠對相關工作作風考核20分,管理費用30分,工作效率20分,質量體系(工作質量)30分。

      4、考核結果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評審確認,金額由人事勞動部負責計算,財務部負責發放。

      5、當單位(部門)綜合考核分數小于60分時,單位所有人員的崗位業績工資為零。

      六、考核及調薪管理

      1、員工實行考核晉檔制度,每年調整一次。

      2、根據崗位靠競爭、收入靠貢獻的原則,實行考核晉級、降級制度和未位淘汰制度。

      3、本年度年終考核成績為“優”的員工,可在本崗位上晉升一檔工資。

      4、連續兩年考核成績為“良”的員工,可在本崗位上晉升一檔工資。

      5、連續兩年考核成績為“中”或本年底年終考核成績為“差”的員工,在本崗位降低一檔工資。

      6、對于已達到崗位檔次工資的員工,年度考核時不再晉檔。

      7、本年度年終考核成績為“差”并進入未位淘汰的中工,按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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