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时候,我们的快乐很简单,伤心也容易,快乐也容易,因为一觉之后就是新的一天。可是人类太容易遗忘快乐,对痛苦的记忆能力远高过其它。一个人的成长,与其说是看到更多的刻薄人性,不如说是时光逼着你不得不学会处理痛苦、找寻快乐。
时间抓起来就是黄金,抓不起来就是流水。对读书来说,尤其是如此。早晨早十分钟起床,可以挤这十分钟读书;晚上少看一点电视,翻几页书应该可以做到。不能小看这十分钟、这几页书,阅读像爬山,不怕慢,只怕站。
趁自己还年轻,给一个自己牛逼的机会。即使看不到希望,即使看不到未来,也相信自己的选择不会错,自己的未来不会错,自己的梦想不会错。我不怕千万人阻挡,只怕自己投降。事实是,当你决定出发的时候,最困难的事已经过去了。事实是,不管今天多么混浊难熬,明天依旧会如约而至。
一个人只要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找到最适合于自己的生活,一切外界的诱惑与热闹对于他就的确成了无关之物。你的身体尽可能在世界上奔波,你的心情尽可以在红尘中起伏,关键在于你的精神一定要有一个宁静的核心。有了这个核心你就能成为你奔波的身体和起伏的心情的主人。
没有历经过风雨的人生,可以说是空乏的人生;没有经历过痛彻心扉的人,就不能体味到幸福的真谛。多数人都是在打击和挫折当中才明白了珍惜,少数人是在不断的风雨洗礼当中才发现了真正的自己。如果你想达到至真至乐的境界,必须要经过一番磨砺和修炼;如果想要体味真正的快乐,就先要学会承受痛苦的磨砺。
一个真正有学问的人,往往谦逊,不会逢人就教;真正有财富的人,往往低调,不会逢人就炫;真正有德行的人,往往慧心,不会逢人就表;真正有智慧的人,往往圆容,不会显山露水;真正有品味的人,往往自然,不会矫揉造作;一个真正有修为的人,往往安静,不会争先恐后。
不要急着让生活给予你所有的答案,有时候,你要拿出耐心等等。即使你向空谷喊话,也要等一会儿,才会听见绵长的回音。也就是说,生活总会给你答案的,但不会马上把一切都告诉你。
只要你肯等一等,生活的美好,总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盛装莅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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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如围城,城外人想进去,城里人要出来。
两人一起久了,感情也淡薄了,于是有了“左手拉右手”之说,是说没了感觉。当然,没了就要有想法,就要到外面,去找、去寻。
多少年以前有人说:爱情这东西,不会长久。
多少年以后有人说:妻子如水、情人如酒。
水平常得不能再平常,充斥在你的周围,你常常视而不见,觉察不到它存在的意义。酒却是你梦寐以求的东西,浪漫温馨时,风花雪月时,高兴时,伤心时,团聚时,离别时你需要的肯定是酒。如果这时你说想到水,会被人笑的。于是把酒临风,对酒当歌,酒逢知己千杯少……人一旦有了酒,便会飘飘然,以为这个世上自己无所不能。
水几乎是免费的,酒却需要钱,有的还很贵。
所以人说:亲人一谈钱就伤感情,情人一谈感情就伤钱。
许多人,尝到了酒的甘甜和迷醉,他们当中的许多人,又品到了酒的辛辣与苦痛:当神秘的、令人心跳的、使人意乱情迷的酒,忽然反目,弄得你酒入愁肠愁更愁;弄得你醉生梦死,痛不欲生。你便悔清了肠子,我为什么要喝酒?结果,常常是买不到后悔药。
水却总是波澜不惊,平淡寡味。但当你落魄时,羸弱时,迷途于茫茫沙漠时,它会救你于危难,而且不思回报,不记前嫌。而这时,酒多半会离弃你,没一丝的犹豫。即便还在,也只会化作穿肠毒药,带给你更多一点的伤害。所以电影里奄奄一息的人求救时总是艰难地吐出:“水、水,给我水…”,没听谁说“酒、酒,我要酒…”。
迷途知返。于是你悔、你恨,你心中万千感慨化做两行清泪,泪是水,只是略咸涩。
于是你悟、你醒:酒最多只能品尝,而伴你一生的,注定是水。所以“左手拉右手”的另一层意思,又可理解为左手永远离不开右手,胜过情同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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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看“红楼梦”的时候只因为它是四大名著之一。向往宝玉与黛玉的爱情,却更喜欢蘅芜君的含蓄浑厚。在我的心里,我是希望宝玉和宝姐姐在一起的,这也使得我对黛玉这位“天下真有这样标志的人物”有了几分嫌弃。室友说,我潜意识里把自己当宝钗了,黛玉是我的情敌,我嫌弃她是人之常情。
爱情,最痛苦的莫过于你爱的人爱着你的好朋友,而你还有要和他们两个做朋友。
我的爱情是三个人的故事。我在我的世界里小心翼翼的爱着他,他在我的生活中认真的爱着我的好朋友。而我的世界只是一个装满他的小小的心脏,一个他永远也不曾来过的地方。我和他注定只是梦一场。
和臧宇相识已经是六年前的事了,那时候的我们还是高中生,吃着食堂的饭住着集体宿舍,北方是缺水的,估计一个周我们也就洗一次衣服,年幼的我们不懂得打扮,不懂得伪装,一切都是那么的真实,那么的自然。那时候的臧宇是我们班的班长,帅帅的,篮球打的很好,坐在我的后面,田甜坐在我的前面,她是一个温柔善良,乐观开朗的女孩,算是我们班漂亮的一个。那些日子,我们一起欺负英语老师,数学课的时候集体不说话,自习课一起打扑克牌,偷偷的吃零食,和他们不一样的是我一直保持着班里的第一名。我们高调,我们疯狂,我们成长,我们笑着,我们活的没心没肺。可谁也不知道会有那么一天,我们开始敏感,开始莫名的生气,开始在意彼此的举手投足。直到有一天,我看见臧宇和田甜看到我时玩的不在那么自然,我看到他们在一起时想哭而刻意躲开。我恍惚知道我们到了恋爱的年纪。臧宇和田甜在一起了。我也恋爱了,我的初恋,我喜欢上了臧宇。
我还是和臧宇玩,扮演他朋友的角色,我们在我的爱情里他的友谊里快乐着,我也常常和田甜玩,尽管我那么的不愿意,可是我知道,只有我们三个一如既往的像以前一样玩,他们才会觉得我是真心的祝福他们,他们也不会发现我的秘密。我害怕有一天臧宇发现后我们连说话也会变的尴尬。我想以朋友的身份呆在臧宇的身边,也奢望着有一天臧宇会发现我的好,然后喜欢我;或者有一天,他会一不下心发现我的秘密,因为我喜欢他而喜欢我。
可是,事实并没有像我期待的那样。
十八岁的我们终究是敏感的,我喜欢臧宇,对我们三个而言已不在是个秘密,臧宇没有因为我喜欢他而喜欢我。我们的关系变的微妙。我开始拼命的读书,让数理化塞满我大脑的每个细胞,不留想念臧宇的一点点余地,努力说服让自己忘了这一切。高考结束后,臧宇和田甜去了西安的学校,我去了南昌,我们从此不在联系。
曾经,爱上臧宇是我的一个梦想,一个一开始就看不到希望的梦想。我的爱情,我的梦,让我那样的伤心,那样的刻骨铭心,仿佛刻在身体上的胎记,是我永远也洗不掉的疼。也许这就是青春,注定要留下浅浅的淤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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