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过程,从某种意义来说实际上是风险投资商与创业企业之间的磨合过程。风险投资商和创业者常常在投资理念、价值评估、管理方式等方面有较大的分歧,致使双方虽然>花了大量时间和精力,结果仍然不能谈判成功;有的即使投资到位,但在企业后续发展过程中,投资商与创业者仍然矛盾重重。要想使风险投资获得成功,任何一方都必须了解对方的价值理念,进行良好的沟通,并通过一些具体的策略来实现。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张帏博士。
记者:风险投资商选项时将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张帏:风险投资商大都有自己熟悉和专注的投资领域,通常喜欢在创业企业的某个(或某几个)特定阶段进行投资。在此基础上,风险投资家在具体分析某个创业企业是否值得投资时,一般主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人、市场和技术。
对人的考察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从不同角度考察主要创业者本身的个人素质,二是考察创业团队的整体水平。风险投资商考虑的市场,一方面是技术和产品市场到底有多大,另一方面是所考察的创业企业有能力拥有多大的市场占有率。对技术的考察,主要是考察创业企业所拥有的技术是否具有创新性,其技术设想成为实用产品的可能性大小等。
在正式投资之前,风险投资商要求创业企业必须完成三项工作:一是明晰产权,通常还要求企业给予重要骨干成员股权和(或)期权;二是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通常需要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三是创业企业是否存在法律问题,包括知识产权问题。
记者:在投资过程中,风险投资商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张帏:由于创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市场、技术和管理团队等方面都可能存在较大的风险,风险投资商和创业者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双方在利益方面也不尽一致,所以,风险投资商要求必须有一套能够平衡协调风险投资商和创业企业利益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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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关系管理应用成功之十大关键因素分析(客户关系管理,企业,导入,项目,部门) 客户关系管理项目是从经营理念、组织架构、客户战略、企业流程、信息化规划、绩效等各个方面对企业进行的变革,它直接影响到了一个企业经营运作。如何控制CRM项目的风险,提高CRM项目的成功率是目前国内IT界所面临的共同课题。笔者经过大量的客户关系管理项目,目睹了太多的成功、失败的案例从而总结出以下客户关系管理成功十大关键因素,以供喜爱客户关系管理理念的读者或即将实施CRM的企业参考:
1.事先建立可量度、可预期的企业商业目标。企业在导入客户关系管理之前,必须事先拟定整体的客户关系管理蓝图规划,制定客户关系管理的预期短期、中期的商业效益。切不可一次性盲目追求大而全的系统、或听从CRM厂商一味的承诺,毕竟CRM不是万能的,企业应更多地借鉴国内外其他企业,尤其是同行业企业的应用成效,并从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客观地制定合理的商业目标,并制定可对其进行度量的指标工具。尽管这一因素显而易见,但大部分案例的失败主因,亦归咎于企业没有充分考虑到这项明显的成功因素。
2.协调好业务和IT技术的运作关系。尽管客户关系管理方案是以IT技术为主导的,但它本身并不属于技术范畴,而是与企业管理、业务操作息息相关的经营管理理念。客户关系管理旨在以客户为中心基础上,协助客户处理和优化商业流程,提高客户满意度,从而挖掘最大的客户价值。信息化实现手段仅为实践该目标的其中一种方式。通常来说,业务部门应为推广客户关系管理的牵头部门,信息化部门应为辅助、技术把关部门。有些企业由于没有协调好二者之间的关系,而经常导致项目的推广受到阻碍。
3.取得企业决策及管理层的鼎立支持。由于客户关系管理导入是企业经营理念转变的策略性计划,其导入必将会对企业传统的工作方式、部门架构、人员岗位、工作流程带来一定的变革和冲击;同时为配合客户关系管理推广的各种业务规范、业务流程,必须有好的行政和规章管理制度加以配合,保证各项制度的顺利实施,这些都需要企业高层管理者予以大力支持,一旦缺乏高层管理者的长期一贯的、强有力支持,导入客户关系管理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猜你更喜欢:报警资料(修改版)(案件,应诉,我与,通知书,我也) 报
报警资料(修改版)(案件,应诉,我与,通知书,我也) 报警资料(修改版)
作者:金晓胜
今天中午,我收到“我与赢时通的车辆纠纷案件”的鹿城区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鹿城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等书面通知书。
我在这里直接应诉:我欠赢时通1万多元,证据在哪里?
我先把我与赢时通的纠纷关系,说明一下:当初我与赢时通确实签订了车辆租赁合同,是每月付款一期,当时我也是出于没钱又练手的考虑;大概是付了一年多后,我发现车子有问题,是高速违章问题,我叫租赁公司先把问题处理了,我再打给他们钱,因为车子的问题不解决,直接影响最后的交易;再说车子存在问题是他们自己出的问题,其他人又没法处理,他们事先也没有与我说好,合同里没有说明这个事项,隐瞒了祸患,本来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就算租给客人,你隐瞒了祸患,万一出问题,你怎么负责?万一客户因纠纷问题死了呢?公司负责的起吗?
再说虽然合同形式是“以租代购”的,我没有所有权,但是我们达成一致是最后的交易,所以,交易本质还是属于车辆销售行为。
后来,大概是去年的4月左右,有一天早上,我发现车没有了,我就去郭溪塘下报警,查看了照片,那个司机很像王光亚先生,我后来去赢时通温州分部问他了,他说车已经被公司“风控部”回收了,我说你们这样是偷盗,如果有正当的理由,为什么要偷偷摸摸的,半夜三更的来开车?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先?我把车还给你们不是更好看?!我还截屏了,我与王光亚短信聊天以图片的方式储存了。他们骗了我的钱、偷了我正在使用的车不说,反而还告我了,法院怎么也配合?我上网查了案件编号,确实是存在案件了。个人感觉张亮也不靠谱的,让人很怀疑温州政府,这个日期又是“兽印”迫害加紧期,谁敢乱跑!
还有这个提供给我的“民事起诉状”,说我欠他们15400元等,连一个公司财务证明都没有,谁会信?难道说我欠他们1000万,法院也信?没有一个信服的理由,不是叫百姓去哪里就要去哪里的,万一被坏人设局欺骗而又被谋杀了怎么办?死了,再报警还有什么用!
财务证明没有,其他再多的状,也是死的么。(应诉:欠赢时通钱的证据在哪里?)
以下是网友留言关于“赢时通”骗局的资料,百度一下就有的。希望,“有关部门”侦破邪恶阴谋案件,因为我也被骗过。(你们自己“百度一下”‘赢时通’,会看到更多!)
特殊说明:我欠了支付宝、拍拍贷、万达贷、广发银行一些欠债,一共加起来,几万元,这些钱与上述车的案件有直接联系的,因为,我就是“买/支付上述的车的费用”,才会欠起来这么多的,上述案件不解决,直接影响后面可能会出现的案件,总不能我的第一个案件不处理,又来处理别人告我的案件吧?!现在,钱白白支付了,车有被“偷回去了”,我的损失怎么解决?!对方可能用假合同欺诈我,起诉书也没有财务证明我欠他们钱,我很想知道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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