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揉利怎么写,伶利身体
日期:2018-11-30 09:12:50    编辑:李诸佰    来源:互联网
常揉身体“四区”利健康(胸腺,前胸,肚脐,脊柱,人体)前胸  医学研究发现,位于前胸的胸腺是主宰人体
常揉身体“四区”利健康(胸腺,前胸,肚脐,脊柱,人体) 前胸

  医学研究发现,位于前胸的胸腺是主宰人体整个免疫系统最重要的免疫器官之一,胸腺分泌出来的免疫活性肽物质,有强大的抗癌作用。只要每天坚持用手掌上下揉拍前胸(上至颈部下至心窝部)100至200次,就会激活胸腺,起到防癌防病、健身延年作用。

  脊柱

  脊柱是养生学家极为关注的区域,它是人体两条最大的经脉之一督脉的行经之地。经常按摩脊柱,则可疏通经络,气血运行畅通,从而有益于全身器官的滋养而健身。

  肚脐

  肚脐为神厥穴,常被养生学家誉为保健“要塞”。经常按摩肚脐有防治便秘、中风等作用。

  脚底

  科学家将脚称为人体“缩影”、“第二心脏”。经常弯弯脚趾、踩踩卵石、揉揉脚心、温水泡泡等,都能反射性增进全身各内脏器官的功能,达到祛病健身、延年益寿的目的。
猜你也喜欢:你的人生是你配得上的人生(的人,自己的,都是,问我,匹配
你的人生是你配得上的人生(的人,自己的,都是,问我,匹配) 最近学会了一个词,叫“perfect match”,也就是完美搭配。比如说,有人感慨南锣鼓巷已经变成了游客的地方,再也不是那文艺而清新还少有人知的情趣去处,说起来未免痛心疾首,又丧失了一块净土般。这时你就幽幽地说一句perfect match就好了,什么样的游客配什么样的地方,这不是正好吗?
  
  你看虽然你感慨,但游客确实越来越多,而店家生意越来越好,就说明大众趣味和一条街区的演变都是一致的。这样的人搭这样的街合适——要知道,大众趣味往往是一个比较浅显的平均值,我们有这样的街正说明我们的人群就是这种水平。至于捶胸顿足的人,就当他们是前卫者就好,他们会去开发新的城中潮流地的,然后就大浪淘沙一样,一次次上演同样戏份。
  
  以前听朋友吐槽也好看读者来信也好,总是会讲到“恋爱中的败类”,总归是瞎了眼错爱的那类型。比如“我如此体贴他却不懂领情”、“我都是为他好他却如此不懂我的心”之类,每每也陪着感慨一二,或者说“我懂你金石为开”,或者说“他就是个混蛋你要早日放手”,到现在已经听得麻木,最多叹一句“那又怎样,你爱啊”。
  
  我觉得人总是谈论爱情,其实特别没意思,说明你的心智也就一直是南锣鼓巷。最早可能还挺有奇趣的,但见多了,你发现其实五道营或者鼓浪屿、新天地都是一样的。要么适应此地,要么去开辟新的疆土,否则还能怎么办呢?所以,一个人和一条街的匹配能力也好,和另外一个人的匹配程度也好,关键在于你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
  
  这也是我对大多数情感问题都变得不耐烦的原因。最后那些情感问题都变得咎由自取:他那么人渣了你还忍受,还来信问我如何能让他不出轨不家暴;他都那么拧巴了你还在问我如何能让他变得不那么“抑郁”,如何才能享受阳光般的美好和温暖;他都那么锱铢必较了你还在问我如何能让自己更宽心?怎么可能?
  
  所以,这也是一种perfect match,当我们对另一半极其不满又不愿意分手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那就是——是否这个人已经是你能找到的最满意的了?如果不是,你还在等什么?如果是的话,那你为什么那么多话?在电视剧里经常听见中年妇女呵斥自己的丈夫“当年追我的人那么多为什么我就选了你”,这时候我总归要窃笑一下:其实这人已经是当年你能找到的最好最合适的人了好吗?可惜……很多人不会承认这种说法,他们喜欢用“爱”这个词来打马虎眼,觉得就是拥有了爱情,所以才降尊纡贵地去普适了人家。
  
  我们过着什么样的生活,爱上什么样的人,其实都是和自己的人生相匹配的。这城市的一条街道也好,心中向往的一座豪宅也好,或者电视剧里帅得挪不开眼睛的明星也好,都各有其匹配的人和事。明白这一点之后,一定不会抱怨自己的另一半有多渣。你只需要默默地做出改变就好了。说太多的话,其实就证明你也很渣。
  
  (文/庄雅婷) 猜你更喜欢:咫尺天涯(湖边,她在,自己的,距离,就会)

窗外
咫尺天涯(湖边,她在,自己的,距离,就会)

窗外,操场上,一群少年奔跑在阳光下,追逐着梦想,场外,是沸腾的叫好声……

她的视线一直紧随着那抹身影,尽管相隔有1000米的距离,她依然在球场上一眼认出了他,175厘米的个头,白色的球衣,奔跑时,发丝随着微风轻轻地飞舞;微笑时,眼睛亮得如同夜幕中的明星。

他喜欢葡萄味的饮品,喜欢足球就像所有的男孩子一样,渴望在赛场上挥洒汗水,燃烧激情,踢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他常常会捧着一本古文书在小湖边的静静地阅读,思考时,他的眉头会不由自主的轻颦,灵感涌现的时候,会击掌来表达他欢快……

翻看笔记上的日期,600天,不知不觉间,离初次见到他已经有600天了。

那是在星期天的清晨,天很蓝,几片白云漂浮在天空,她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安静地阅读英语,忽然,不远传来了悠扬的提琴曲,是舒伯特《AveMaria圣母颂》,也是她最喜欢的一首曲子。

放下书,她有一种渴望,去看看是谁在演奏这一首曲子,轻轻地,她寻着乐曲的指引,走向湖边,她看见了,湖边有一位少年,闭着眼,沐浴在朝阳下,给他镀上了神圣的光芒,在他的手中,乐曲似乎有了生命,她们在萌发,在绽放……

第一次,她感受到了心跳的旋律,她想,这就是爱吧。这一年,她十五岁。这有那天晚上,她失眠了,脑海中全是他的身影。之后,她经常到公园里,去寻找他的踪迹,常常在湖边徘徊几个小时,但却不曾遇见他,她想她是入魔了。

直到有一天,她意外发现他竟然和她在同一所中学,只是他在一班,而她在十四班,十三个班,100米的距离。荣誉榜上,他名列榜首,而她在100名开外,100名的差距,1米的距离。如此之近,却又如此之远。她从来没有如此渴望学习,她希望自己的名字离他更近,这样他就会注意到她了吧。

自从之后,她就将一切课余时间用于学习上,每当她松懈时,就会想起他,她又重新拿起书本,66,51,55,33……数字在不断减小中,距离在不断缩近,终于,黑色七月后,她以仅次于他的成绩,和他考入了同一所高校。

夜晚,放下笔记,第1000天,明天她……

不管结果如何,未来会怎么样,只要努力过,就不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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