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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司指派马仔,新入职员工被上司指派非职责工作
日期:2018-11-30 04:09:15    编辑:戴幢    来源:互联网
赢得上司最佳印象的诀窍(的人,工作,上司,指派,千万别)  也许你象爱因斯坦一样聪明,创意也绝对独特
赢得上司最佳印象的诀窍(的人,工作,上司,指派,千万别)

  也许你象爱因斯坦一样聪明,创意也绝对独特,为什么在别人眼中依旧是无足轻重?先不要因此抑郁,生活往往是可以改变的,试着按以下的要点做,你会成为上司眼中不可缺少的重磅人才。
1、早到。别以为没人注意到你的出勤情况,上司可全都是睁大眼睛在瞧着呢?如果能提早一点到公司,就显得你很重视这份工作。

2、不要过于固执。工作时时在扩展,不要老是以“这不是我份内的工作”为由来逃避责任。当前额外的工作指派到你头上时,不妨视之为考验。

3、苦中求乐。不管你接受的工作多么艰巨,鞠躬尽瘁也要做好,千万别表现出你做不来或不知从何入手的样子。

4、立刻动手。接到工作要立刻动手,迅速准确及时完成,反应敏捷给人的印象是金钱买不到的。

5、谨言。职务上的机密必须守口如瓶。

6、亦步亦趋跟主管。上司的时间比你的时间宝贵,不管他临时指派了什么工作给你,都比你手头上的工作来得重要。

7、荣耀归于上司。即让上司在人前人后永远光鲜。

8、保持冷静。面对任何状况都能处之泰然的人,一开始就取得了优势。老板、客户不仅钦佩那些面对危机声色不变的人,更欣赏能妥善解决问题的人。

9、别存在太多的希望。千万别期盼所有的事情都会照你的计划而行。相反,你得时时为可能产生的错误做准备。

10、决断力要够。遇事犹豫不决或过度依赖他人意见的人,是一辈子注定要被打入冷宫的。

11、善于资讯。要想成为一个成功的人,光是从影音媒体取得资讯是不够的,多看报章杂志才是最直接的知识来源。
猜你也喜欢:阳光的温度(自己的,的人,城市,看着,一本) 一个晴朗的
阳光的温度(自己的,的人,城市,看着,一本) 一个晴朗的黄昏,我在市区繁华的大街上,看到一架飞机飞过。
  
  我看着它划过城市上方那片被建筑物分割的天空,一闪而过。
  
  很多时候,我们幻想自己能飞——飞到遥远的地方去,飞到爱的人身边。
  
  在坚实的大地上,仰望自己的梦想,我们过着无从选择的生活。
  
  曾经有一年,我走了7个城市,从南到北,心里偶尔闪过一些零星的记忆。在杭州机场转机的时候,独自置身于陌生的人群,而灿烂的秋天阳光透过候机厅的大幅玻璃,洒在我的脸上。
  
  飞机延时,我耐心地削一个苹果。一个绿眼珠的欧洲男人在用钢笔写明信片。是为了告别还是重逢,我居然毫无牵挂。只是变换着手里的票根,在一场没有归宿的漂泊的路途中。
  
  穿着黑色棉T恤,旧牛仔裤,球鞋,背着很大的登山包。包里有我喜欢的香水和一本地图册。
  
  记得下雨的上海,因为转机,我停留了半天。这个奢华迷离的城市,有我喜欢的伤感,四处弥漫着物质颓废芳香的气息。
  
  我独自走完整条的淮海路。描着花朵图案的白瓷杯子,暗色的设计简单的银耳环,缀着白色蕾丝的棉布褶裙,我喜欢的挪威画家孟克的画册,德国一种取名叫KIDS的儿童用的淡香水。
  
  黄昏时,我来到以前来过的比萨饼店,要了生的蔬菜、水果片、玉米粒、葡萄干和冰冻橙汁,独自坐在临街的座位上,看暮色弥漫的大街上潮湿的雨雾。一个男孩把怀里的女孩拎起来,走过一个水洼,然后飞快地亲吻了她的头发。我再次为爱情的奢侈而轻轻发笑。
  
  年少时的爱情,身边的人为自己买个冰激凌就会快乐地雀跃;走在他的身边,以为会一直走到一起变老,却不知流离失所的生活在时间的那端,可以把所有的诺言改得面目全非。
  
  我伸手示意侍应生过来,准备结账。年轻的男孩看着我背上庞大的登山包,表情惊异。
  
  我已经很习惯独自在外面的时候,自己付账、自己背包的生活。在冰冷的夜雨中,我踏上开往虹桥机场的班车,体会着一个异乡人的漂泊心情。对离别,我是个习以为常的人,也许心里早就沉寂。
  
  生活的艰难,爱情的无常,自然的恢弘。在别人给我拍的照片里面,我看见灿烂阳光下自己眼中的忧伤。
  
  冬天的南方城市灰暗潮湿。一场意外的大雪纷飞,一夜之后寂寞如初。我像一只昆虫一样,寄居在城市的一角,蜷缩起自己的激情和想象。
  
  晚上很早就上床去,睡眠让我感觉到安全和快乐。也有失眠的寂静深夜,重新尝试阅读,不断地喝水,听音乐,回忆。
  
  看以前买的一本旧书,是个写诗的人写的小说。她看着落日,列车路过大桥,桥下的河水一缕一缕泛着金黄。她想,大自然是给游子最昂贵的补偿。
  
  漂流能使人随时感到阳光的温度。是这样的。
  
  文|庆山 猜你更喜欢:错过那年的合欢和少年(合欢,那年,喜欢,少年,告白) <
错过那年的合欢和少年(合欢,那年,喜欢,少年,告白)

错过那年的合欢和少年

《错过那年的合欢和少年》

再见,莫容清,再见,合欢树下的少年。莫容清,愿你余生幸福,纵使新娘不再是我。

【合欢树下的少年和告白】

听教堂中那首《梦中的婚礼》响起,曾经我也想过有一天我穿着白色的婚纱挽着他的胳膊此刻站在神父面前接受他的承诺和戒指。莫容清,新郎如你,场景依旧,新娘却不再是我,是她,白婉婷。

记忆回溯到那年初见,那个合欢树下告白的少年。

那年,我大二。

第一次遇见他,是在离学校不远处的那个海滩上。海风吹来,吹起他身上那件白色的衬衫,他双手环抱,望向辽远深阔的大海,目光深情不移。就是那一次,知道了他就是工程系的学神——莫容清。林澜儿拽着我的衣角惊羡的望着,我笑她一副花痴的模样。

就是那年夏夜,合欢花开的盛好,微风吹来,飘落在学校的长清街上。沈曼云,楼下长清街上有人找你,一个女孩匆匆说道便转身离开了。吆,约了哪位帅哥啊,林澜儿打趣道。我倒是希望啊,白了一眼她便匆匆跑下去了。

合欢下,是一个高俊的背影背对着光线。背影倒是有几分的熟悉,只不过是想不起来在哪见过了。走向他,礼貌性的打了招呼,那一刻他转身,我意识到他就是海滩上那个男孩,是莫容清。

他最先开口,打破了这沉默的气氛。我喜欢你,沈曼云。我,莫容清,喜欢沈曼云。

嗯?那一刻,我望向他发黄的白衬衫,有些惊颤,这突然地告白。我们不是才见过两次面吗?莫容清,你认识我吗?

见我不语,他握了握双手,有些尴尬的笑道,我觉得是有些突然,但是我.......我..是......

为什么是我?打断他最后没有说出的话。为什么是我,一个只知道你叫莫容清的女孩子,一个不曾真正谋面的陌生女子。

见他,弯腰捡起地上掉落的一株合欢,放在掌心,放在我的面前。他说,第一眼,下雨天我看见一个穿绿裙子的女孩在捡着掉落的合欢,同她一样,挚爱合欢。第二眼,清晨阳光打在林子里一个掉着眼泪捧着《华胥引》的长发女孩,喜欢她,深情于故事的样子。第三眼,喜欢她,踩着温凉的海水站在余晖未尽的海岸线上执着最后一抹天光。此后,遇见她,喜欢跟着她的步子。喜欢独属于她的三个字,沈曼云。因为是你,沈曼云,所以喜欢。

那一刻,我是感动了,感动生命中第一次这样温暖心动的告白。喑哑了所有的话,再也无法开口。依旧见我不语,他笑了,眸光一闪,笑着说道,你沉默就表示你答应了,答应莫容清成为沈曼云的正牌男友。被他这样自言自语式的回答,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我不知道,我是喜欢上了那段深情温暖的告白,喜欢上那个面朝大海温情不移的海滩少年,还是喜欢上了他,莫容清。

还记得那个合欢飘香的深夜,我们沿着长清街走过合欢落地的小道,那是第一次,同他一起走过。也就是那条落满合欢的街道,装满了我和他两年里所有温存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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