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是一个行走的过程,会遇到许许多多的人,或许会成为过客或是朋友。抛开结局,当你遇见总要学会相处,学会理解。
友谊是致真的,是人生中重要的一笔财富。许多人却在不经意间忽略,惘然回头亦倍感孤独寂寞。多年以后也许会在某个街角相遇,此时便会从心底涌出一种久别重逢的喜悦。珍惜们一份友谊,当你回首是会发现,最难忘切的是那学生时代的好友!
同学间会出现紧张的关系,是因为彼此间缺乏相互理解,真正的友谊需要建立在理解上。学会理解、倾听,这也是一门技能。不去倾听,不试图理解,往往会让许多事情发展成人生的一种遗憾。年轻的男女总是会选择浪漫的场所约会,给对方制造浪漫。因为期望过高,若被约的一方出现任何状况无法如期赴约,都会被理解为“放鸽子”。晚到的人总会没有解释的机会。如此便可能会结束一段美好的恋情。恶果的结成就是因为彼此间缺乏理解,不懂的倾听。
梵高是一位著名的画家,可当时人们被封建思想束缚,没人会理解他,更不会去欣赏它的作品。你也许会惊讶,著作怎么会没人去欣赏?现实也就如此残酷,他的画当时并未得到任何人的理解,以至于一生未获得重大荣誉的抱憾离去。梵高为了等待一份理解,他不惜用尽自己的一生。
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给予别人被理解的机会?
人与人之间如果能多一份理解,就不会出现紧张的关系,人与人之间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有人觉得彼此间不是志同道合的人,没有共同语言。兴趣是可以培养的不是吗?我们都明白一个道理—求大同而存小异。这一道理不只是适用于中华各民族间处理民族差异,它同样适用于人与人之间处理人际关系。
彼此间能多一份理解就不会出现“冷战“的局面。
多一份理解便会多一份和谐!友好的人际关系需要彼此间的相互理解,还要掌握倾听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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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腊八喝碗腊八粥(释迦,释迦牟尼,谓之,寺院,佛教) 农历十二月初八,民俗谓之腊八,是春节前的第一个节令,此后“年味”日渐浓郁起来。腊八吃腊八粥的食俗,在我国已有千年之久了,别有一番来历。
相传,在古印度北部,即今天的尼泊尔南部,迦毗罗卫国有个净饭王,他有个儿子叫乔答摩·悉达多,年轻时就痛感人世生、老、病、死的各种苦恼,发觉社会生活徒劳无益,并对婆罗门教的神权极为不满,于是,在他29岁那年,合弃王族的豪华生活,出家修道,学练瑜珈,苦行6年,大约在公元前525年,一天,他在佛陀伽耶一株菩提树下,彻悟成道,并创立了佛教。史传,这一天正是中国的农历十二月初八日,由于他是释迦族人,后来佛教徒们尊称他是释迦牟尼,也即是释迦族圣人的意思。佛教传入我国后,各地兴建寺院,煮粥敬佛的活动也随之盛行起来,尤其是到了腊月初八,祭祀释迦牟尼修行成道之日,各寺院都要举行诵经,并效仿牧女在佛成道前献一种“乳糜”之物的传说程式,煮粥敬佛。这便是腊八粥的来历。
宋朝吴自牧撰《梦梁录》卷六载:“八日,寺院谓之‘腊八’。大刹寺等俱设五味粥,名曰‘腊八粥’。”此时,腊八煮粥已成民间食俗,不过,当时帝王还以此来笼络众臣。元人孙国敕作《燕都游览志》云:“十二月八日,赐百官粥,以米果杂成之。品多者为胜,此盖循宋时故事。”《永乐大典》记述“是月八日,禅家谓之腊八日,煮经糟粥以供佛饭僧”。到了清代,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世宗将北京安定门内国子监以东的府邸改为雍和宫,每逢腊八日,在宫内万福阁等处,用锅煮腊八粥并请来喇嘛僧人诵经,然后将粥分给各王宫大臣,品尝食用以度节日。《光绪顺天府志》又云:“每岁腊月八日,雍和官熬粥,定制,派大臣监视,盖供上膳焉。”腊八粥又叫“七宝粥”,“五味粥”。最早的腊八粥是红小豆来煮,后经演变,加之地方特色,逐渐丰富多彩起来。南宋文人周密撰《武林旧事》说:“用胡桃、松子、乳覃、柿、栗之类作粥,谓之腊八粥。”清人富察敦崇在《燕京岁时记》里则称“腊八粥者,用黄米、白米、江米、小米、菱角米、栗子、去皮枣泥等,和水煮熟,外用染红桃仁、杏仁、瓜子、花生、榛穣、松子及白糖、红糖、琐琐葡萄以作点染”,颇有京城特色。 猜你更喜欢:初恋,时间已经送走一切(高考,北海,那天,美国
初恋,时间已经送走一切(高考,北海,那天,美国,是在)
记不得是谁说过:“你不能既拥有青春又拥有青春的知识。”这句话只有当我进入中年的时候才明白它多么深刻。
19岁那年,我初恋了。那时候刚恢复高考没两年,许多已经不是学生的青年走回中学校门,和我们这些应届生一起复习高考。有一天下雨,我到教室门口才回身合上手里的雨伞,就在转身的那一瞬间,我看见靠窗子那排的倒数第二个座位上有一个陌生人。我没再抬头,走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他就是袁钢,我的第一个男朋友,一个身高1。84米、挺英俊的转业军人,我们学校已经去美国探亲的语文老师的儿子。现在回想起来,我是第一眼就爱上他了,因为他长得比我们班任何一个同学都高大一圈儿。从那一眼开始,我的学习一落千丈,从班里的前5名,一直到高考落榜。
我知道他的名字是在第二天。教室门口一个陌生的女孩问我:“袁钢在吗?”
我说:“谁是袁钢?”
“你们班新来的,孙老师的儿子。你能帮我把他叫出来吗?”那女孩很有礼貌。
“行!”我转身回教室向他走去。
我知道我的脸红了。我那时候特别爱脸红。
那天下午,上帝给了我一个机遇,让我有借口向他发出信号。
课间我到楼下上厕所。楼道很黑,刚下一个台阶,我就看到他往上走来。就在他与我擦身而过的一刹那,我脚下一滑,朝楼下摔去。
“哎!”他大叫一声,一把抓住我的衣袖。
我掉了3个扣子,但我站住了。我的右胳膊被他抓着,左手本能地迅速抓住衣襟。
“小心点!”他看着我,那一眼看得很长。我忘了我是否道了谢,反正我没上厕所,因为我必须得向同学借别针,我的衣服不能遮体了。
就在那天下午,我给他写了个字条,本能地使用了前人总结出的恋爱法则:我将离去法。
“我恨你。因为你‘救’了我。我必须转学了,因为我什么都学不进去!”
这张字条很奏效,一个小时后我接到了一封长达3页的信,流畅而清秀的连笔字。信上他告诉我应该好好读书,但在结尾却约我当天傍晚在北海公园见面。
我放学回家先换上了我认为最漂亮的衣服,但我却无法去掉天天挂在我脸蛋儿上的两疙瘩红。十八九的年龄,女孩子发育得结实丰满,两疙瘩红又热又硬。我恨我自己,我羡慕死瘦弱的皮肤苍白的同学了。
我们在北海散步聊天,谈的大概都是些无聊的事情,因为我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了。但在准备回家的路上,北海公园后门的河边,他吻了我的脸。
毫不奇怪地我高考落榜了,他考上了北京大学法律系。我一直以为自己会和他结婚,因为在与他相处的那些年里,大街上走着的和我周围的男孩子都不值得我一看!
与初恋情人结婚在现代社会所占的比例极小。命里注定我们不能做夫妻。
1983年的一天,我和他父母坐在一起吃饭。我们已经相爱了5年,这5年中他大哥、姐姐和二哥相继到美国去了。我从未想过他会走,因为他从未对我说过。我们那天依旧吃着他爸爸做的一大锅土豆炖牛肉。记得他爸爸常常会在肉里面放几个鸡蛋。鸡蛋在肉锅里炖久了,味道特别丰富。我们可以一人分到一个,吃得热火朝天。在我把鸡蛋刚刚放进嘴里没咬的时候,他妈妈说:“小钢,明天用你刚办的护照去友谊商店买瓶色拉油吧。”
那时候北京最高级的商店就是友谊商店,中国人持护照才许进。街上的商店里还没有进口商品,中国还不生产色拉油。我只记得不听话的泪水扑簌簌流下来。我没说话,离开座位到别的房间去了。
那一天我才突然明白,他从来没把我们的命运看成是在一起的,他从未想和我一起走人生的道路。于是,我决定分手。我知道不能犹豫,我要他看到我多么坚强,因为我觉得我受了“骗”。那时候出国太难了,去美国就意味着泥牛入海。
我脑子里一直幻想着他将来回国时的情景。当然应该是老年,白发苍苍,衣锦还乡走在北京杂乱的胡同里,问有没有个叫“宋丹丹”的老太太,原先住在这院。当然,我应该已经是满脸皱纹,坐在路边晒着太阳。我们应该对视很久,彼此寻找着熟悉的痕迹,空气里应该飘着电影《第二次握手》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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