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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的赘肉是对生活的妥协,身上的赘肉都是对生活的妥协
日期:2018-11-30 15:56:33    编辑:贾栏    来源:互联网
每一寸赘肉,都是对生活的妥协  每一寸赘肉,都是对生活的妥协  文/倪一宁  我已经跑步两个星期了,
每一寸赘肉,都是对生活的妥协

  每一寸赘肉,都是对生活的妥协

  文/倪一宁

  我已经跑步两个星期了,这个时候最适合写些什么,半生不熟的状态,最容易滋生感慨。所以陶渊明当了八十天县令,却对着官场发了一大通感慨,王维为官多年,诗里却只有木末芙蓉,山中红萼。又所以我们还没活几岁,就急着煮一锅心灵鸡汤,而真正的成年人们,他们通常沉默。

  时间是可以让人闭嘴的。

  所以我急着说些什么。

  跑步大多是为了改善身材,而身材和皮肤一道,总是口无遮拦地泄露你的生活状态。对长期吃白水煮青菜的女明星来说,发福是一种笃定的象征。就像李湘婚后复出,虽然代言了无数减肥药,却成效寥寥—然后通过一个《爸爸去哪儿》的节目,我们窥探到她的生活,土豪风的住宅设计,女儿的大牌童装,还有一个反应慢半拍的乐呵呵丈夫。

  我们于是点头,她是真的上岸了,所以不用再刻意束腰收腹,也无须忧虑体重计上的读数,和那些沉浮于娱乐圈里情天恨海的瘦削女明星们不同,她脚下踩着的,不是扁舟而是土地。

  适量的胖和适度的木讷一样,都是幸福的明证。古代大户人家里的孩子,多少显得有些“笨”。成长于市井中的孩子,从小就加入残酷的生存竞争,或是和兄弟姐妹争夺零食衣裳,或是帮父母从生活的缝隙里寻找生计,他们大多精明而敏感,能迅速地对外部世界变化产生反应,说得好听些,叫机灵,难听了就是猴精。

  所以王安忆谈《半生缘》,说黎明演的世钧,一看就比黄磊演的叔惠家底厚,他的表情多少显得呆滞,不像黄磊表情总那么灵活。

  可是普通人的发胖,却没有明星来得那么理直气壮。最近频频有文指责中国男人,说他们的脸不似外国人那么端庄好看,说到底,不过是嫌他们太早放弃自我。可是,自我本身就是需要辛苦维持的存在啊。

  女生浴室里,时常可以看到澡堂阿姨也在洗澡。白花花的肉甩在水龙头下,她大力揉搓,使劲地用粗糙的毛巾搓背,用拇指关节搓泥,用手心搓小腹,我偶尔扫过周围女生的表情,大多是七分不屑三分同情—她们觉得她粗鄙,心里想的一定是,我以后肯定不会这样。

  所以我的朋友刻薄地说,身上的每一寸赘肉,都是同生活妥协的标志。

  在奔向另一个自我的路上,跑步是必不可少的。那天我说,肥胖是恋爱的特权,减肥是分手的前奏,有以偏赅全的嫌疑,可是跑步,的确是一种,对目前处境的婉转抗议,也是对更好的自己的隐秘向往。跑步和节食一样,都让人痛并快乐着,它让你和贪欲、惰性抗争,也让你和自省、自律贴近。

  我喜欢在操场上跑步。健身房里器械太多,容易给人游乐场的错觉,其中大多数都是力量型的—自从我差点被哑铃砸到脚以后,就收敛了练出肱二头肌的冲动。而且,健身房人太多音乐太响太封闭了,空气里不是咸津津的汗水味道,就是荷尔蒙的气息,在那里实在太适合假装随性地穿着短裙被搭讪,而不是穿着宽大运动裤奔跑。

  四月是真适合跑步—通常是有风的,还有泥土翻过的味道,割了一半的草腥味,小朋友举着冰淇淋的甜腻味,你经过它们的时候,像是经过了一个无人到场的盛宴。村上春树用一整本书来探讨,他跑步时候究竟在想些什么,我呢,我没出息地什么也不想。

  真的,虽然我们高喊着要自由,可是在逃避自由这方面,我们也是一把好手。

  我一般跑十圈就休息了,偶尔会去买点饼干吃。在货柜前挑挑选选,看哪个热量最低又不难吃得过分,抱着零食走在路上,那种小小的放纵带来的快感,是让人着迷的。

  跑步、逛超市,都让我清晰地感知到“生活”,高三时我一个人住,每周最快乐的时刻,就是去超市购物。事先我会有个大概的购物单子,酸奶、草莓、吐司、牛排,这种有计划的、和自己有商有量的事,让我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写不出解析几何步骤的学生,而是一个扎扎实实的、被生活捆绑却反身拥抱它的人。

  当然,跑完步后吃夜宵,更有一种放肆的小心翼翼—腿还酸,所以不肯大口吞咽,可是为了补偿自己,也不想亏待了味蕾,还是那种有计划的,有商有量的快乐。

  去跑步吧,趁大家还把你的跑步称之为“健身”而不是“减肥”。

  跑步和节食一样,都让人痛并快乐着,它让你和贪欲、惰性抗争,也让你和自省、自律贴近。

  去跑步吧,趁大家还把你的跑步称之为“健身”而不是“减肥”。


猜你也喜欢:向前走,不要纠缠于过去(就会,
向前走,不要纠缠于过去(就会,昔日,会在,岁月,梦中) 老了以后,李宗盛开始感慨:该舍得舍不得,只顾着和往事瞎扯。

  人,一辈子总要经历一些事,交往许多人,时间过去,人也会离开。过去的事,过去的人,该过去就让它过去。

  做学生的时候,对考试总是心存恐惧,这片内心的阴云常常会在梦中飘来,扼住心脏,让人透不过气来。即使今天,我几乎把这辈子的试都考完了,可它依然会在梦中时隐时现。

  我有写日记的习惯,断断续续,记了二三十年。以前没事老喜欢翻出来看看,唏嘘感叹一番。后来发现,这并不是什么好习惯。只有闲极无聊的时候,人才会不断地去翻捡旧日子,但岁月的粉尘并不利于心灵的健康。

  一个人不能活在未来,至少也应该活在当下,活在过去的人是见不到阳光的。

  谁不是从弱小、卑微走过来的?身体走过来了,一定不能把心留下,要带着心一起前进。

  怀旧之心,人皆有之,但恋旧就是病态。还是李宗盛说的:旧爱的誓言像极了一个巴掌,每当你记起一句,就挨一个耳光。

  为什么要自己找抽?

  人的记忆是可以有选择性的,要尽量摆脱昔日的阴影,让未来希望的阳光照射进来,这样,心才会温暖。

  人一辈子会交许多朋友,一生的友情有,但很稀少。更多的朋友会随着岁月的流转不断更替。

  这些年,我时常遇见失散多年的老朋友,或远或近,都曾与我共度过一段生命的时光。久别重逢,总是令人欣喜的事情,但很快就会发现,岁月对人的改变是多么的巨大。不同的际遇,不同的环境,足以冲淡彼此曾经的默契,要想再找回昔日的感觉,是一件概率极低的事情。所以,不要对老友重逢这种事充满太多奢望,尤其是昔日的恋人,有时,相见不如怀念。

  人生奇妙之处就是它不断地在变,让你身不由己地随之而变。特别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比人处的环境更脆弱、更善变。人一方面要积极地维护、珍惜与他人的情谊,另一方面也要学会顺其自然,适应变化。常常听人抱怨,说身边的谁谁变了,不是过去的样子了。这种带有指责性的怨愤是没有意义的,不同时光有不同的生活,能彼此同行是缘分,途中远离那必是命运。

  人总是要向前走的,不要纠缠于过去。过去的一旦成了绳索,就要一刀斩断,否则就会被缚住,甚至被绊倒。 猜你更喜欢:山无?,天地合,才敢与君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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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中偶然一瞥

你用温暖点燃我的玩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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睁开眼,你无可或缺

你已成抹不掉的记忆和不敢随便说起的主角

因了你,我爱上了寂寞与黑夜

因了你,我体会了化骨柔情和血跳三生的痴虐

因了你,我熟悉了忘川河、三生石、奈何桥、孟婆碗、相思劫

因了你,我寻了花开不败的城而把时空穿越

为你等过风,等过雨,等过雪

看到山在、水在、人家都在、而你不在

那莫名的泪水会决堤而泄

循环你喜欢的歌伴读你写的阙也无化解

枕着你的名字入眠便成了另一种天荒地老的感觉

于是,我跪在了苍海之巅只为买断你的梦穴

让你伴我华发披肩唱一曲眷恋不歇

若!你为我费尽思量,凝爱成阙

我定还你一世柔情,用浅笑点靥相谢

若!你痴心无悔,不离不弃把我手携

我愿为你滴尽红颜,化身成蝶

把送你的情歌用生命去谱写

直至山无?,天地合,才敢与君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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