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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建議 關于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請示
日期:2023-02-20 03:25:35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网络资源
關于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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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于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關于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

      一、聘用原則:

      1、聘用培養高素質員工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養高素質員工,以求達到公司對員工應具備高水平表現的要求。

      2、人力資源規劃

      為了增加員工在公司內發展的機會,公司會定期進行人力資源計劃與規劃工作。

      3、增加晉升機會

      充滿朝氣蓬勃的企業應不時需要補充新鮮血液。如有職位空缺,首先考慮公司內部的晉升機會。若公司內部沒有合適人選,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員工。

      二、聘用程序

      1、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計劃

      1)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應遵循嚴肅、精簡、高效的原則。

      2)各部門經理需于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報管理部。分公司經理于每年12月末報計劃。

      3)管理部匯總、分析、協調各部門及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提交總經理審批。

      4)管理部根據經批準的《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安排次年全公司招聘工作。

      2、部門招聘申請

      1)用人部門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時,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須填寫《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說明書》,根據審批權限規定,經部門或分公司直屬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確認后報管理部。

      2)在《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內的職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準該部門或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并確認需求申請。

      3)當員工離職需另填補空缺時,缺員的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必須填報《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說明書》時需明確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準并確認需求申請。

      4)當招聘需求數量或職位超出《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時,即預算外招聘,由管理部報總經理審批招聘需求申請。

      3、發布招聘信息

      1)對已經確認需求的招聘信息,管理部首先在公司內部公布一星期(通過網站、公告形式),公司內部員工經本部門或分公司經理同意后可向管理部申請該職位,亦可推薦適合人選,對推薦被采用的公司員工將根據被錄用人的職級給予相應的獎勵。(詳見《員工內部推薦表》)

      2)同時為滿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將根據招聘職位的不同通過如下渠道對外發布招聘信息:專業網站招聘,參加人才現場招聘會,刊登報紙及專業雜志;委托獵頭服務等具有針對性的方式。

    3)招聘信息內容將根據公司組織結構中的崗位描述,部門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請表等公布。

      4、管理部初步篩選應聘者

      1)管理部負責收集所有應聘者的求職信及履歷。

      2)管理部根據履歷對應聘者進行初步篩選,以減少不必要的面試次數及時間。

      3)管理部負責將初步篩選后的履歷分發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定需面試者及確定的面試時間,由管理部通知應聘者面試。

      4)對應聘者在分公司當地的情況,可由分公司直接通知應聘者在當地面試。

      5、面試流程

      1)管理部負責初試,了解應聘者一般情況,例如性格、人際技巧、應聘動機、人事關系現狀等;并向接受面試人員簡單介紹公司業務,回答他們一些簡單問題。管理部在應聘者填寫的《應聘表》及《面試意見表》中的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當地應聘者的初試。管理部也可根據情況組織統一的分公司當地應聘者面試。

      2)管理部將初試合格者推薦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復試,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指派負責面試人選,通常為該新增職位的直屬上級,主要考核應聘者專業方面的經驗及能力,并解答有關招聘職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可設計筆試試題,考核應聘者知識掌握程度。用人部門在《應聘表》中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

      3)在錄用過程中,管理部僅負責提供其人力資源管理的意見,而錄用的決定權在于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其評價應包括決定是否錄用、備選或不予考慮內容,由管理部提交公司總監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4)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以上級別員工需由公司總經理直接復試并決定是否錄用。

      5)員工級別錄用由部門總監領導決定,財務、人事及涉及到公司機密的員工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錄用。

      6、錄用流程

      1)管理部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經審批同意錄用的應征者發放正式《錄用通知書》。

      2)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對被錄用的員工需進行必要的背景調查(例如履歷資料是否正確等),填寫《面試意見表》中的社會背景調查部分,歸入員工檔案。并要求被錄用的員工到當地的甲級醫院進行一般體格檢查(必須包含肝功、胸透、心臟、尿常規等大項)。

      3)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辦理錄用手續,在新員工到職前,將新員工需要購買的文儀器材、安排辦公位置確定。

      4)新員工到職后,填寫《員工登記表》,并要求新員工提交1寸彩照3張、體檢報告、身份證、學歷證明等證件原件或復印本,核查無誤后供管理部填寫《新員工入職資料檢查表》存檔。

      5)凡在工作崗位中涉及到錢和物的必須由直系親屬(具備本市戶口)提供擔保,擔保人必須提供身份證、戶口薄、房產證(或單位工作征明)

      6)管理部為每位新員工建立員工個人檔案。

      7)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在新員工報到一周內與其簽定《勞動合同》。

      8)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為新員工按照規定時間辦理各種統籌事宜,包括保險基金的轉移遷入、變更手續及檔案的調入等(詳見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7、錄用準則

      1)應聘者的學歷、工作經驗及行政、管理能力是否符合空缺職位的要求。

      2)應聘者所要求的工資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架構;是否符合其有關工作經驗。

      3)應聘者能否通過面試及筆試,例如性向測驗、管理行為測驗及專業知識測試等。

      4)應聘者為人處事態度是否正面。

      5)應聘者提交上任雇主的推薦信內容是否符合公司對應征者的要求。

      6)應聘者年齡、住址、過往行為等是否符合職位的要求。

      7)應聘者是否已經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8)應聘者的個人性格能否融入公司的企業文化。

      9)應聘者的健康狀況是否能達到工作要求。

      10)應聘者對所應聘職位是否有較高的渴望態度。

      11)同等條件下,應盡量考慮優先錄用本地戶口者。

      以上準則并非以先后次序或重要與否排列,它們的比重應由進行面試的部門或分公司自行決定。在評價過程中決策者應本著平等對待的政策。

      8、臨時員工、兼職員工招聘錄用管理

      1)各部門或分公司如臨時有階段性或項目性工作確需雇傭臨時員工或兼職員工,必須填寫《新增員工申請表》,說明招聘理由、工作期限及待遇建議,報管理部,管理部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管理部核準經審批的申請需求后按照上述招聘與錄用流程組織招聘錄用工作。

      2)招聘臨時/兼職員工必須保證安全、可靠,其素質與專業技能必須滿足崗位要求。

      3)臨時/兼職員工入職當日須與公司簽定《臨時人員協議書》,規定協議期限,無試用期。臨時/兼職員工工資參照公司薪資級別及市場情況而定,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項福利。

      4)臨時/兼職員工的工作表現由其任職部門或分公司負責考核,不列入公司正式員工考核之列。

      5)如臨時/兼職員工表現優秀,并且所在部門有相應職位空缺,經考核合格后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提出申請,報管理部,管理部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經審批的臨時/兼職員工可轉正為公司正式員工,并簽定正式《勞動合同》。自轉正之日起計算公司內工齡。

      三、試用期管理

      1、試用期規定

      1)新員工需通過不多于三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將依據員工業績和各方面的綜合表現,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決定新員工是否能按期轉正、延期轉正、或解除勞動合同。

      2)試用期間執行轉正工資的70%發放。

      3)試用期電話費按照轉正的70%給予報銷。

      4)試用期期間享受公司的餐補、車補、學歷等福利補助。

      2、試用期培訓

      1)新員工到職后,根據管理部組織和要求,需接受公司提供的入職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培訓、規章制度培訓及業務管理培訓等。新員工在入職培訓后需通過考核。

      2)用人部門或分公司需向新員工指派輔導員,輔導員通常為與該職位工作有緊密關系的資深員工,其主要職責:隨時解答新員工在工作上的問題及一些工作環境的問題。至于工作安排問題,則由該新員工的直屬上級負責。

      3、新員工轉正審批流程

      1)試用員工到達轉正時間前7天,其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應為該員工填報新員工《轉正審批表》,對其在試用期間的各方面表現進行評價,并根據前述的錄用準則作出初步轉正意見(按期轉正、延長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管理部經理加簽意見并報總經理并確認轉正決定。部門總經理及分公司經理以上職位由管理部直接將轉正《轉正審批表》提交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2)審批后《轉正審批表》返回管理部備案,并由管理部及分公司管理部負責人在該員工試用期屆滿前將結果通知他,并與他進行面談,交待轉正后一切人力資源事宜。

      3)員工轉正通過后,按正式員工身份辦理人力資源關系的調轉手續。每月25日前各地分公司管理部匯總當月《轉正審批表》,報總部管理部審批后辦理員工轉正手續。(參考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4)員工轉正后一個月內,將個人檔案調入公司指定存檔機構,否則將不予辦理社會福利保險。

      5)若有未盡事宜,均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辦理。

      4、提前或延期轉正的具體規定

      1)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或業績上有重大貢獻的員工,經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推薦,管理部附屬意見,報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批準,可提前轉正,同時應履行轉正手續并附加《提前轉正事跡》。最多可提前兩個月轉正,即試用期最短為一個月。

      2)對違紀違規或造成責任事故的新員工,視情節輕重,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因工作暫時不能勝任,但希望觀其后效的新員工,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

      3)對因缺勤而延期轉正的.員工,將視缺勤天數和情節給予一個月內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四個月。試用期間病事假累計超過五個工作日的,原則上解除勞動合同。

      1、審批流程

      四、勞動合同管理

      1、公司的勞動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法律制定,員工一經錄用均應與公司簽署勞動合同,并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責任。

      2、勞動合同首簽為一年期,試用期包括在內,內容大致包括:

      1)受雇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2)員工到職日期、合同起止日期。

      3)職位名稱。

      4)辦公時間。

      5)保險福利待遇:享有保險、公積金及各種津貼等。

      6)工作紀律。

      7)員工有責任及義務將公司業務內容保密。

      8)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9)經濟補償及勞動糾紛。

      10)勞方、資方及勞方見證人簽署一欄。

      11)《保密協議》

      12)《擔保協議》

      3、員工在遇到人事變更、離職或合同到期時,由管理部負責進行相應的合同變更、解除、終止或續簽。

      4、員工入職時應承諾已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因個人隱瞞事實、弄虛作假導致勞動合同糾紛,公司概不負責。

      5、公司與員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均應在原合同期滿前30天提出續簽意見,如雙方同意續簽,則按照原合同期滿日為開始日,續簽一年,以次類推,員工在公司內工齡以累積服務年限計算。

      五、人事檔案管理

      1、員工應在轉正后30個工作日內將人事檔案調入公司指定的存檔機構,否則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勞動合同。因實際困難不能調入者,應向公司稱述合理可接受的書面理由,并附相應證明材料,同時提供擔保人,由員工及擔保人共同填寫《擔保協議》,相關資料提交總經理認可,并由管理部歸檔。

      2、公司委托人事服務機構統一管理員工人事檔案并交納存檔服務費,同時為存檔員工提供辦理畢業轉正、職稱評定、婚育證明、組織關系、護照、社會保險等事宜。

      3、離職者應在正式離職后一個月內將本人檔案轉出公司專戶,逾期調出者,須支付相關費用,三個月以上不調出者,公司將其檔案轉至街道。

      六、離職管理

      1、離職原因

      1)辭退

      下列情況,公司可無償辭退員工(詳情見于《勞動合同》)

      l不滿意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

      l嚴重違反公司的雇用紀律或規章。

      l公司因員工失職或貪污而導致嚴重損失。

      l犯刑事罪行。

      公司以一個月通知期辭退員工(詳情見于《勞動合同》)

      l工作能力不足;疾病及意外(非因工作引起)。

      l對工作不勝任。

      l周圍環境起了重大變化。

      2)員工辭職(詳情見于《勞動合同》)

      l員工因個人理由,辭退其現有職位,試用期間應提前7天通知所在部門同時通知管理部,轉正后應提前30天通知所在部門同時通知管理部。并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

      l如勞動合同單獨列明經協約的辭職通知期,應以協約規定作準。

      3)公司內部轉移

      包括部門內部或公司內部平調、升職及降職。

      2、離職的審批程序

      1)辭退

      l有關部門或分公司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需填寫《員工辭退申請表》,列明對特定員工的辭退原因,簽字確認后,交予管理部。

      l管理部就申請提供意見,看是否有違勞動法,又或有更好解決方案,將意見填于表上,若有需要,管理部約見員工,以便加深對事件的了解。表格交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l審批后,管理部與被辭退員工做辭退面談,并通知其到辦理離職手續。

      l管理部負責將《員工辭退申請表》歸入該員工個人檔案,并通知財務、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

      l離職結算當日清,工作交接最多不超過3天。

      2)員工辭職

      l員工提出辭職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列明辭職原因并簽字,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應與其面談了解員工辭職原因。《員工辭職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認簽字后,交予管理部。

      l管理部與該員工面談,了解其辭職理由,填寫《員工離職面談記錄》,并與其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進行溝通,如有必要,進行挽留。

      l管理部負責將《員工辭職申請表》歸入該員工個人檔案,并通知財務、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

      3)公司內部轉移

      l部門或分公司內部調動

      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填報《員工情況變動申請表》,如有必要報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批準,報管理部備案。管理部將員工《員工情況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并在公司內部發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l不同部門或分公司間調動

      涉及的兩個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在協商的情況下共同簽批《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如有必要報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批準,報管理部備案。若遇其中一個部門反對,經管理部協調無效,事件交由相應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決定。管理部將員工《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并通知財務部、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并在公司內部發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l員工升職或降職

      員工升職或降職包括以上部門或分公司內部升降職,及不同部門或分公司間升降職。由員工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填報《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如為部門或分公司間升降職,管理部填寫),內容包括升降后職位,升降職后匯報關系,升降后工資等明確的變化,如有需要,需后附人力資源預算、員工表現、升職后的能力、對部門其它員工的影響等說明,報管理部,管理部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審批后管理部備案。管理部將《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并通知財務部、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簽署員工升職祝賀信或降職通知信保密發送給員工本人。并在公司內部發布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3、離職交接需知

      1)離職交接手續適用于員工跨部門調動或調離本公司。

      2)員工離職必須填寫《員工離職交接清單》,并獲得以下各負責人簽字。

      l向所在部門負責人交還工作資料、實現銷售收入的應收款,提交《工作交接說明》。

      l向行政部歸還公物,并取得行政部負責人簽字,具體交接物品清單由行政部草擬。

      l向管理部交還手機等物品和資料。具體交接物品清單由管理部草擬。

      l向管理部交還員工胸卡,辦理個人關系轉移等。具體交接清單由管理部草擬。

      l向財務部結清借款支票、借款現金、應發工資等。具體交接清單由財務部草擬。

      3)將填寫清楚的《員工離職交接表》交予管理部,并由管理部核實無誤,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4)員工未能全部交還公司的物品,管理部應統籌及通知該員工三天內全數交還,否則停止發放最后薪金及公司職業推薦信。如仍未能補償公司的損失,公司保留一切追討的法律權利。

      5)若交還之物品無故損壞,公司有權酌情要求離職員工做出賠償。

      4、離職流程

      (注:辭退員工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辭退)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2

      1、每月20日前完成公司勞資報表,遲報一天罰款五元;

      2、每月10日前辦理好退休送報手續,漏報一人罰款十元;

      3、每月5日前審查完成各部門車間考勤表,遲一天罰款五元;

      4、每月8日前審核完成車間計件工資表并送財務,遲一天罰款五元;

      5、每月養老金對帳一次,未及時辦理增減手續一人次罰款五元;

      6、每月醫保金對帳一次,未及時辦理增減手續一人次罰款五元;

      7、每月住房公積金對帳一次,未及時辦理增減手續一人次罰款五元;

      8、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考勤機數據統計,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9、每月30日前完成計件車間工資核算,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10、每月8日前將公司內工資異動單送財務,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11、按照年度計劃進行培訓,全年少一次罰款二十元;

      12、每年3月前完成養老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3、每年3月前完成醫保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4、每年3月前完成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5、每年3月前完成工傷保險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6、在公司招聘員工中,按時辦理試用和轉正手續,未按時辦理一人次罰款二十元;

      17、年終未制訂下年度工作計劃,罰款一百元;

      18、年終未按規定時間上報社保局和統計局的《勞資報表》,罰款一百元;

      19、未按規定完成gmp檔案的整理,罰款五十元;

      20、發揚團隊精神,積極做好部門間的協作工作,在協作工作中因我方原因造成失誤,每次罰款五十至二百元。

      以上部份工作需在相關部門的支持下才能完成,否則其責任由相關部門承擔。公司人力資源部XX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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