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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加工廠安全生產培訓資料 工廠安全生產培訓資料(整理版)
日期:2023-03-12 19:47:41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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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產培訓一方面是企業員工安全思想教育的工作,全員統一思想,明白安全意識關乎企業的每一個人,另一方面是企業安全生產制度的規范和落實,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工廠安全生產培訓資料,歡迎參考!

    工廠安全生產培訓資料

      一、我國安全生產法律基本體系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2002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公布

      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1、我國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我50多年來制定的頒布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有280項。

      2、重點了解《安全生產法》與從業職員的的相關內容,可以維護自身權益

      主要內容:

      (1)總則;

      (2)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

      (3)從業職員的權利和義務;

      (4)安全生產監視治理;

      (5)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

      (6)法律責任;

      (7)附則。

      從業職員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①有權了解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②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題目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拒盡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③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義務

      ①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縱規程,服從治理,正確佩帶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把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進步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能力;

      ③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治理職員或則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職員應及時予以處理。

      二、安全治理基礎

      1、安全術語

      (1)安全生產:消除或控制生產過程中的危險因素,保證生產順利進行。

      (2)本質安全:通過設計等手段使生產設備或生產系統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誤操縱或發生故障的情況下,也不會造成事故。

      (3)安全治理:是為了在生產過程中保護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改善勞動條件,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危害,實現勞逸結合,加強安全生產,使勞動者安全順利地進行生產所采取的一系列法制措施。

      (4)事故:職業活動過程中發生意外的突發性事件總稱,通常會使正常活動中斷,造成職員傷亡或財產損失。

      (5)事故隱患:引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及治理缺陷。

      (6)不安全行為:職工在職業活動中,違反紀律,操縱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險性的做法。

      (7)違章指揮:強迫員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或操縱規程進行作業的行為。

      (8)違章操縱:員工不遵守規章制度,冒險進行操縱的行為。

      (9)四不放過的原則:是指在調查處理工傷事故時,必須堅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受到處罰不放過、他人沒受到教育不放過。

      (10)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紀律

      (11)三級安全教育:進廠教育、車間教育、班組教育。

      (12)四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幫助別人不受傷害。

      (13)三懂四會:懂生產原理,懂工藝流程、懂設備構造;會操縱、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和處理事故,會正確使用消除器材和防護器材

      安全生產的“四個必須” :

      1.必須人人留意安全:不但要留意自己的安全,還要留意別人的安全和其他各種安全隱患。

      2.必須事事留意安全:做任何事情都要留意安全,不要由于熟練而忽視安全。

      3.必須時時留意安全:如不要由于即將放工而加快速度,違章操縱,忽視安全。

      4.必須處處留意安全:在任何地方都要留意安全。

      (14) 職業安全:是指人們進行生產過程中沒有職員傷亡、職業病、設備損壞或財產損失發生的狀態,是一種帶有特定含義和范疇的“安全”。

      (15)危險:是指可以導致意外事故發生的現存或潛伏的狀態。

      (16)危險化學品:是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蝕特性,會對職員、設施、環境造成傷害或損害的化學品,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然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氧化物、有毒的物品和腐蝕品等。

      (17)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作業環境缺陷、治理缺陷。

      2、安全色及安全標志

      我國規定了紅、藍、黃、綠四種顏色為安全色,其含義:

      紅色:禁止,停止

      藍色:指令,必須遵守的規定

      黃色:警告,留意

      綠色:提示安全狀態通行

      違章操縱

      凡在生產過程違反國家頒發的各種法規性文件,和企業、事業單位其上級治理機關制定的反映安全生產客觀規律的各種規章制度,包括工藝、生產操縱、勞動保護、安全治理等方面的規程、規則、章程、條例、辦法和投放等,以及有關安全生產的通知、決定等,均屬違章作業。

      主要內容概括如下:

      1、不按規定正確穿著和使用各類勞動保護用品,和在生產過程中穿拖鞋、涼鞋、高跟鞋、裙子、喇叭褲、圍巾、腰巾以及發辮、袒胸露背等。

      2、工作不負責任,擅自離崗、串崗、飲酒、干私活及在工作時間內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

      3、發現設備或安全防護裝置缺損,不向領導反映,繼續操縱,自作主張擅自將安全防護裝置拆除并棄之不用者。

      4、忽視安全、忽視警告,冒險進進危險區域、場所和攀、坐不安全位置。

      5、不按操縱規程,工藝要求操縱設備,擅自用手代替工具操縱,用手代替手動工具、用手清除切屑,不用夾具固定、用手拿工件進行機加工等。

      6、擅自動用未經檢查、驗收、移交或查封的設備和車輛,以及未經領導批準任意動用非本人操縱的設備和車輛。

      7、不按操縱規定,擅安閑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落料、焊接、清掃和排除故障等工作。

      8、不按規定及時清理作業現場,清除的廢物、垃圾不向規定地點傾倒,工件和附件任意擺放,堵塞通道。

      9、使用已失往額定負荷能力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種起吊設備、設施和工具。

      10、不執行“危險作業申請單”所規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對領導的違章指揮盲目服從不加抵制。

      11、對易燃、易爆、劇毒物品,不按規定進行儲運、收發和處理。

      12、特種作業工種無證單獨操縱,機動車輛持學員證單獨駕駛和無證駕駛。特種設備和要害部分,不認真登記,擅自離崗或睡覺。

      13、經濟承包中不講安全,以拼設備、拼體力來搶時間、趕速度、冒險蠻干,或不按工藝要求操縱設備,使設備超負荷運行。

      14、違反其它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行為。

      三、安全防爆

      1、爆炸極限的概念:

      可燃氣體,可燃液體蒸汽或可燃粉塵與空氣組成的混合物,并非任何混合比例下都可以爆炸,而是固定濃度范圍的,不同的可燃物有不同的固定濃度范圍,通常用可燃氣體,可燃液體蒸汽、可燃粉塵在空氣中的體積百分數表示,能夠產生爆炸的最低濃度稱爆炸下限,最高濃度為爆炸上限。

      2、爆炸壓力

      可然氣體、可燃液體蒸汽或可燃粉塵與空氣的混合物、爆炸物品在閉密容器中著火爆炸時所產生的壓力稱爆炸壓力,爆炸壓力的最大值稱最大爆炸壓力。

      生產中常見的火災爆炸現象:

      1、易燃易爆氣體泄漏引起的燃燒爆炸;

      2、壓力容器治理不善發生爆炸;

      四、安全的基本知識

      1、高處作業

      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稱高處作業。

      2、最低墜落著落點

      在作業位置可能墜落到的最低點,稱最低墜落點。

      凡登高2米以上作業必須配帶安全帶。

      安全帶,高空作業工人預防墜落傷亡的保護用品由帶子、繩筆和金屬配件組成,總稱安全帶。

      五、電氣檢驗安全規范。(四必須,二嚴禁)

      電氣事故的種類:

      電氣事故主要包括:電流傷害,電磁場傷害事故,雷電事故,靜電事故和某些短路事故障。

      什么是電流傷害事故?

      電流傷害事故是電流通過人體發生的事故,分電擊和電傷。

      電擊:是觸電的體與帶電導體直接接觸,電流通過人身,當電流達到一定數值時,會使肌肉發生痙攣現象,如不能立即脫離電流,最后便會引起呼吸困難,心臟麻痹以至死亡。

      電傷:指人體觸電后及肌膚局部創傷,有灼傷,烙印和皮膚金屬化等。

      四必須:

      1、主線路、變壓器、高壓開關柜檢驗時必須按要求辦理工作票證。

      2、電氣設備停電檢驗時相應開關拉下隔離并掛牌登記,拆、接電源后必須將電閘刀蓋蓋上。

      3、重新接線后必須檢查電機正反轉,電位器相位。

      4、凡電工檢驗期間必須穿盡緣鞋,勞保用品。

      二嚴禁:

      1、嚴禁電線亂接亂拉,臨地線架線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并做到人走線拆除。

      2、嚴禁用銅絲、鋁絲作保險絲使用。

      怎樣進行觸電急救?

      1.應立即斷開近處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

      2.如斷電有困難,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繩索,板等盡緣物體作為工具,拉開觸電者或拉開電源,使之脫離電源。

      3.觸電者緊握電線時,可用干燥的木柄斧,膠把等工具切斷電線,或用干木板,干膠板等盡緣物進觸觸電者身下借以隔斷電源。事故發生在高壓設備上,就立即通知有關部分停電或戴上盡緣手套,穿上盡緣靴,用相應等級的盡緣工具切斷電源。

      六、安全防火

      (一)火災的分類

      1、A類火災:指固體物質火災,這種物質往往具有有機物質一般在燃燒時能產生灼熱的灰火。如木柴、棉、毛、麻等。

      B類火災:指液體火災和可熔化的固體物質火災。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瀝青、石蠟等。

      C類火災:指氣體火災如自然氣 甲烷 乙烷、丙烷、氨氣火災等。

      D類火災:指金屬火災 如鉀、鈉、鎂、鈦、鋰、鋁、鎂、合金火災等。

      (二)火災的三要素

      1、物質燃燒必須具備三個條件:可燃物、助燃物、點火源。1.可燃物 :是燃燒的主體,如木炭,棉花,汽油。

      2.助燃物 :參與燃燒,與主體物質起化學反應,加速燃燒進程,如空氣。

      3.著火源 :使可燃物達到燃點的物質或方法,如雷電,爐火。

      2、點火源的種類:A明火及高溫表面B摩擦與撞擊C電火花D靜電E雷擊

      火災燃燒的四個階段:

      1.初始階段:一般固體可燃物質著火燃燒后,在15分鐘內,燃燒面積不大,火焰不高,輻射熱不強,煙和所流活動緩慢。燃燒速度不快,是撲救的最好時機,在70%以上是由在場職員撲滅的。

      2.發展階段:初起之火沒有及時發現并撲滅,隨著燃燒時間延長,溫度上升,四周的可燃物質被迅速加熱,氣體對流增強,燃燒速度加快,面積迅速擴大,形成發展階段,

      這 是滅火的關鍵性階段,必須投進相當大的氣力,采取正確的措施,來控制火熱發展,以便進一步加以撲滅。

      3.猛烈階段:火災在發展階段沒有得到很好控制,由于燃燒時間繼續延長速度不

      斷加快,而積迅速擴大,溫度急劇上升,氣流達到最快,是滅火中最困難的階段。

      4.下降、熄滅階段: 火災將要燒盡或被撲滅的階段,要進步警惕防止復燃。

      (三)防止火災措施

      就是在火災發生之前,預先防止火源點燃的措施,是一種最根本的防火措施,這種措施是把有起火危險的物質以及具有點燃能量的著火源,有效地,恰當地進行治理使它們無法造成起火條件。

      三懂:

      懂本崗位火災險性,

      懂得預防措施,

      懂得滅火方法。

      三會:

      會報警,

      會使用消防器材,

      會撲救初起之火。

      初起火災的撲救原則:

      1.救人第一和集中兵力的原則。

      2.先控制,后消滅的原則。

      3.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

      滅火的基本方法

      1、隔離法 :就是將火源處和四周的`可燃物質隔離或將可燃物質移走,沒有可燃物,燃燒就中止了。

      2、窒息法 :就是阻止空氣流進燃燒區或用不燃物質沖淡空氣,使燃燒物質得不到足夠的氧所而熄滅,如用二據化碳滅火,氮氣,水蒸氣,用不燃或難燃的物件直接覆蓋在燃燒物表面,隔盡空氣,使燃燒停止。

      3、冷卻法 :將滅火劑直接噴射到燃燒物上,使燃燒物溫度低于燃點而燃燒停止,或將滅火劑噴灑在火源四周的物體上,使其不受火焰輻射熱的威脅,避免形成新的起火點,主要滅火劑有水,二氧化碳。

      4、抑制法 :使滅火劑參與燃燒的連鎖反應,使燃燒過程中產生的游離基消失,形成穩定分子或低活性的游離基,從而使燃燒反應停止,這種方法須足夠的滅火劑參與和中斷燃燒反應,否則起不到抑制作用。

      七、消防器材的使用

      常用類:

      1、消防栓、水帶、水槍、水滅火

      2、二氧化碳滅火器。

      由噴嘴和管路組成。

      原理:通過減少空氣中氧的含量,使其達不到支持燃燒的濃度。二氧化碳在空中達到15%以上使人窒息死亡;達到30%—35%時使一般物質的燃燒逐漸窒息;達到43.6%時能抑制汽油蒸汽及其它易燃氣體的爆炸。

      3、滅火方式:

      發生火災時,通過手動閥打開鋼瓶的瓶頭閥,延伸軟管將二氧化碳滅火器向著火點噴射。

      其它類:如泡沫、干粉滅火器、1211滅火器等。

      吸煙是人們比較廣泛的一種嗜好,在日常生活中,因吸煙引起的火災相當嚴重,是防火安全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

      煙頭雖是一個不大的熱源,但它能引起很多物質的燃燒,一支香煙延燒時間為4-15分分鐘,假如剩下的煙頭為煙長1/4,則可延燒1-4分鐘。在自然透風條件下,煙頭仍進深度為5厘米的鋸末中,經15-90分鐘陰燃,便開如出現火焰,煙頭扔進深度為5-10厘米的刨花中,有75%的機會,經過60-100分鐘開始燃燒。

      火災現場如何逃生?

      火災中的“隱形殺手”:有毒氣體

      大多數物質的燃燒都天生很多氣體,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其中很多是有毒氣體。由燃燒或熱解作用所產生的懸浮在大氣中可見的固體或液體顆粒總稱為煙。根據統計資料表明,火災中死亡人數大約80%是由于吸進毒性氣體而致死的。火災產生的煙氣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成分,這些氣體均對人體有不同程度的危害,如二氧化碳,它是主要的燃燒產物之一,在有的火場中濃度可達15%。

      它最主要的生理作用是刺激人的呼吸中樞,導致呼吸急促,煙氣吸進量增加,從而引起頭痛、神智不清等癥狀。而一氧化碳是火災中致人死亡的主要燃燒產物之一,其毒性在于對血液中血紅蛋白的高親和性,其對血紅蛋白的親和力比氧氣高出250倍,因此,它能夠阻礙人體血液中氧氣的輸送,引起頭痛、虛脫、神智不清等癥狀和肌肉調節障礙等。

      火災中產生的一氧化碳在空氣中的含量達到0.1%時,即可導致人在60分鐘之內感到頭痛、嘔吐;達到0.5%時,有致人死亡的危險;達到1%時,人呼吸數次,就會失往知覺,在一兩分鐘之內即可導致人中毒死亡。1993年12月,福州市馬尾鎮一臺商獨資企業發生火災,60余名打工妹大多是被毒煙熏倒后被火燒死;同年4月,唐山林西百貨大樓發生火災, 79人喪生, 經過法醫鑒定,這些遇難者中除一人系跳樓摔死以外,其余均為一氧化碳以及其他毒氣窒息死亡后被焚燒;同年5月,位于北京市豐臺區苗嶺大酒店二層的中心發生火災,7名外地打工職員都是被煙熏而中毒死亡。這樣的火災案例舉不勝舉,充分說明了有毒氣體是火災中的“隱形殺手”,曾經吞噬了成千上萬人的生命。然而,1996年4月,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天鵝飯店發生火災,造成10人喪生,在這些遇難者中,有中國人、朝鮮人,在火災中同樣面臨死亡威脅的還有6名日本人,而他們卻憑著豐富的逃生經驗順利逃生,幸免于難。

      由于他們進進飯店時,早就摸清了四周的環境,當火災發生后他們能夠正確地判定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從而成功脫逃。

      在現代的各類建筑中,無論是賓館、飯店,還是公共娛樂場所、家居住所等,人們大多數都只是注重裝飾的豪華,而忽視了很多裝飾材料是易燃物品,如人造地板、塑料壁紙、化纖地板等,這些化學裝飾材料在燃燒時都產生大量有毒氣體,所以一旦發生火災后,逃生的人們都面臨被有毒氣體窒息死亡的危險。

      1.悉環境:留心安全出口位置,避難間,報警器,滅火器的位置以及有可能做為逃生器材的物品,養成習慣。

      2.要防煙:一旦確認起火,不管四周有無煙霧,都應采取防煙措施,常見措施是用干,濕毛巾捂住口鼻。

      3.想法逃生: 要穩定情緒,克服驚慌,冷靜地選擇逃生辦法和途徑。不要為穿著珍貴物品而浪費時間,不要向狹窄角落逃避。

      逃生方法:

      (1) 迅速報警 :

      人們常說,時間就是生命。當發現火災發生之后,應該先撥打“119”火警電話,向接警職員講清楚起火地點、單位、燃燒物、燃燒程度等,消防職員接到報警后會立即趕到現場救援,這樣不但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損失,而且還可以爭取更多的被火圍困的人獲得消防職員的救助,減少職員傷亡。

      (2)尋找出口,利用建筑物本身的避難設施進行自救 :當火災發生后,千萬沒關系張,也不要盲目地跟隨別人亂跑,而是要多動動腦筋,仔細回憶一下安全出口在什么方向,那是逃離死亡之門的“綠色通道”。在火場中,多數人都非常恐慌,不知所措,互相擁擠、踩壓,盲目地走進了“死胡同”,從而造成群死群傷。當然,稍有點逃生意識的人一旦走進賓館飯店都會留意太平門、安全出口、緊急出口的具體位置,

      所以一旦火災發生后,尋找逃生之路就會胸有成竹,臨危不懼。假如火場煙霧較大,很丟臉清楚或者判定不出安全出口的正確位置,那么可以通過火災現場煙霧的走向來尋找安全出口。

      (3) 舍財保命 :

      在火災事故的遇難者中,其中有一部分人是由于貪財而喪失逃生的機會。有的人是在逃離現場之前想多搶點值錢的物品,有的人是本來已經逃離了現場后又返回往拿東西,殊不知在火場上,哪怕是一分一秒,有時離死亡之門就只有一步之遠。1999年發生在江西的一次火災中,有兩名打工妹就是為了回房間往拿錢包而沒有能夠逃出來,永遠被留在了房間。所以火災發生后,應該迅速撤離現場,切忌貪戀錢財。

      (4) 緊急求援,利用建筑物本身及四周自然條件自救:假如通過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都不能逃生,可以打開窗戶向外扔東西、招手或者大聲呼喚、敲擊物品等,向外發出求救信號,從而引起窗外消防職員的留意,爭取救援時間。

      (5)無法突圍時,向浴試冬衛生間轉移匍匐前進,放水,臥地,防煙霧。由于火災中會產生大量有毒氣體,而且煙霧比空氣輕,貼近地面的煙霧濃度不大,所以在逃離火災現場時應該把毛巾(口罩、餐巾布等)弄濕后捂住口鼻,匍匐前進。尤其是在穿越煙霧區時,盡量屏住呼吸,快速前進,從而減少有毒氣體進進體內。

      (6) 結繩自救:

      火災發生后,假如現場有救生繩,可以將救生繩的一端固定在熱氣管道、床腳上或者其他比較重的物體上,然后打開窗戶,另一端沿著窗戶下部垂直下滑逃生。假如現場沒有救生繩,可以把床單、窗簾、被罩等撕成條塊,擰成比較結實的粗繩,并用水弄濕,當作救生繩用。用此方法逃生要留意的是,救生繩固定的一端一定要結扎牢固,并仔細檢查繩索是否安全,以防負重后松脫或斷裂。

      (7) 謹慎跳樓

      在非跳即死的情況下跳樓時,抱些棉被等物向樓下車棚,草地或樹上跳,減緩沖擊力。

      八、勞動防護用品的分類

      勞動防護用品是指保護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人身安全與健康的防御性裝備。勞動防護用品按照防護部位有以下幾大類:

      (1)頭部防護用品。如安生帽、工作帽;

      (2)眼睛防護用品。如各種防護眼鏡等;

      (3)耳部防護用品。如耳塞、耳罩等;

      (4)面部防護用品。如防護面罩;

      (5)呼吸道防護用品。如防毒面具、呼吸器、自救器等;

      (6)手部防護用品。如手套、指套;

      (7)足部防護用品。如防砸鞋、隔熱鞋、盡緣鞋、導電鞋等;

      (8)體部防護用品。如工作服、背帶褲、雨衣、防冷服等;

      (9)其他防護用品。如安全帶、安全繩(索)等。

      九、日常安全教育

      企業應開展班組安全活動,做好基本功練習。安全活動應有針對行、科學性。做到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過場。班組活動學習的內容:

      1、學習過和政府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2、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安全通報、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縱規程及安全技術知識;

      3、討論分析典型事故案例,總結和吸取事故教訓;

      4、開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護能力練習,以及異常情況緊急處理和應急預案演練;

      5、開展崗位安全技術練兵、比武活動;

      6、開展查隱患、反習慣性違章活動;

      7、開展安全技術座談,觀看安全教育電影和錄象;

      8、熟悉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風險、防范措施、

      9、其他安全活動。

      生產廠區內的十四個不準

      一、加強明火治理,廠區內不準吸煙。

      二、生產區內不準未成年人進進。

      三、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干私活,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事。

      四、在班前班上不準飲酒。

      五、不準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規定穿著勞動保護用品、不準進進生產崗位。

      七、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動用。

      九、檢驗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驗。

      十、停機栓檢驗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啟用。

      十一、未辦高處作業證、不帶安全帶,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作業。

      十二、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準作業。

      十三、未安裝觸電保安器的移動式電動工具,不準使用。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業證的職工,不準獨立作業;特殊工種職工,未經取證,不準作業。

      操縱工的六嚴格

      一、嚴格執行制度。

      二、嚴格進行巡回檢查。

      三、嚴格控制工藝指標。

      四、嚴格執行操縱法(票)。

      五、嚴格遵守勞動紀律。

      六、嚴格執行安全規定。

      動火作業的六大禁令

      一、動火證未經批準,禁止動火。

      二、不與生產系統可靠隔盡,禁止動火。

      三、不清洗,置換分歧格,禁止動火。

      四、不清除四周易燃物,禁止動火。

      五、不按時作動火分析,禁止動火。

      六、沒有消防措施,禁止動火。

      員工安全職責

      一、精心操縱,嚴格執行工藝規程,遵章守紀,做到“三懂、四會”(懂生產原理,懂工藝流程、懂設備構造;會操縱、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和處理事故,會正確使用消除器材和防護器材)有關記錄清楚、真實、整潔。

      二、按時巡回檢查、正確分析、判定和處理生產過程中出現異常情況,做到處理及時、果斷。應杜盡各種玩忽職守職守,弄虛作假行為的發生。

      三、在自已不違章作業的同時,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在拒盡違章指揮的同時、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在作業過程中,努力做到“四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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