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協調和處理項目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加強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有效防范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例會參加人員
1.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全體成員。
2.根據會議研究內容,可指定相關人員出席。
第三條 工作程序
項目部在每季度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總結當季度安全生產工作,研究部署下季度安全生產工作。每季度至少組織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對上一階段安全工作進行分析、總結,部署下一階段安全工作。項目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一年內不能少于二次主持召開本單位安全生產主題會議,布置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必須在參加安全生產工作主題會議時向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及時分析安全生產工作動態,匯報安全生產存在的重大隱患并提出解決辦法。
第四條 職責
⑴安全環保部負責制度的制定、檢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⑵各部門負責本制度的貫徹執行工作。
第五條 會議主要內容
⑴審定、分解考核項目里的安全目標管理計劃及執行情況,研究解決重大隱患,且在會上提出對策,擬定解決的辦法及防范措施,協調各部門在隱患處理過程中的分工和協作,指定隱患整改的具體負責人及隱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
⑵傳達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面法律、法規和公司之間的各種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講話、批示或會議精神;分析本單位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布署安全生產工作。
南平聯絡線高速公路A2合同段
⑶檢查上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下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有關文件,并研究提出本項目的貫徹落實措施;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
1.必須堅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
2.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
3.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
4.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的原則。
作出處理和決定;表彰和獎勵安全生產典型任務和事跡;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和事故隱患研究落實解決問題的措施和方法等
⑷各部門上報安全生產工作月總結,即:上例會布置的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總結,含采取措施、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等。
⑸結合本工程實際,通報本工程安全工作整體情況,提出下一步工作重點,安排工作任務。
第六條 安全生產例會要求
⑴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后要下發會議紀要。按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進行傳遞并對存在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⑵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內容、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⑶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情況,并得到允許。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由會議召集人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⑷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⑸每次安全會議都要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包括日期、參加人員、召集單位、主持人、會議主要內容、處理結果、決議執行情況的檢查等,安全部門應定期對各種會議記錄及決議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考核。
⑹各部門負責總結、匯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及各類事故情況、互檢情況,并揭露問題。同時布置下月安全工作計劃及任務、指標。會議主持者對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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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務及計劃要強調、布置,并提出重大隱患整改措施。各部門領導要按時參加會議并匯報工作,同時上報完成的工作任務的文字材料;
⑺認真做好會議記錄,會議實行簽名制度。公司安全生產例會安全生產相關人員必須按時到會,特殊情況必須向會議主持人事先請假。
第七條 參會人員會后要及時向員工傳達會議精神,抓好貫徹落實。
第八條 安全生產例會工作內容、完成任務情況、會議記錄將列入年度考核任務。
群眾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篇2]
第一條 目的
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協調和處理項目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加強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有效防范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例會參加人員
1.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全體成員。
2.根據會議研究內容,可指定相關人員出席。
第三條 工作程序
項目部在每季度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總結當季度安全生產工作,研究部署下季度安全生產工作。每季度至少組織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對上一階段安全工作進行分析、總結,部署下一階段安全工作。項目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一年內不能少于二次主持召開本單位安全生產主題會議,布置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必須在參加安全生產工作主題會議時向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及時分析安全生產工作動態,匯報安全生產存在的重大隱患并提出解決辦法。
第四條 職責
⑴安全環保部負責制度的制定、檢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⑵各部門負責本制度的貫徹執行工作。
第五條 會議主要內容
⑴審定、分解考核項目里的安全目標管理計劃及執行情況,研究解決重大隱患,且在會上提出對策,擬定解決的辦法及防范措施,協調各部門在隱患處理過程中的分工和協作,指定隱患整改的具體負責人及隱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
⑵傳達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面法律、法規和公司之間的各種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講話、批示或會議精神;分析本單位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布署安全生產工作。
⑶檢查上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下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有關文件,并研究提出本項目的貫徹落實措施;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
1.必須堅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
2.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
3.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
4.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的原則。
作出處理和決定;表彰和獎勵安全生產典型任務和事跡;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和事故隱患研究落實解決問題的措施和方法等
⑷各部門上報安全生產工作月總結,即:上例會布置的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總結,含采取措施、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等。
⑸結合本工程實際,通報本工程安全工作整體情況,提出下一步工作重點,安排工作任務。
第六條 安全生產例會要求
⑴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后要下發會議紀要。按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進行傳遞并對存在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⑵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內容、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⑶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情況,并得到允許。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由會議召集人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⑷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⑸每次安全會議都要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包括日期、參加人員、召集單位、主持人、會議主要內容、處理結果、決議執行情況的檢查等,安全部門應定期對各種會議記錄及決議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考核。
⑹各部門負責總結、匯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及各類事故情況、互檢情況,并揭露問題。同時布置下月安全工作計劃及任務、指標。會議主持者對下月
工作任務及計劃要強調、布置,并提出重大隱患整改措施。各部門領導要按時參加會議并匯報工作,同時上報完成的工作任務的文字材料;
⑺認真做好會議記錄,會議實行簽名制度。公司安全生產例會安全生產相關人員必須按時到會,特殊情況必須向會議主持人事先請假。
第七條 參會人員會后要及時向員工傳達會議精神,抓好貫徹落實。
第八條 安全生產例會工作內容、完成任務情況、會議記錄將列入年度考核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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