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 社保證明
____________出入境管理局(支隊、大隊):
現將我區(縣、自治縣)參保人員有關情況證明如下: 參保人員姓名:
身份證號碼:
社會保障號:
該人于_____年___月在我區(縣、自治縣)參加以下社會保險,至_____年___月已連續12個月以上(含12個月)正常繳納保險費,至今仍繼續參保。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醫療保險
特此證明。
(社保局或醫療保險經辦
機構業務專用章或公章)
經辦人簽名: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注:此證明涂改無效!)
【出入境 社保證明】相關文章:
社保關系轉移證明或外地社保繳納證明03-23
出入境事實證明06-23
社保證明或納稅證明03-22
社保離職證明11-16
社保更改證明03-21
精選社保繳納證明03-21
社保補貼證明03-22
社保辦理證明03-22
精選社保補繳證明03-22
这里有更多你想看的
|
- 上一篇:助產士自我介紹簡介 關于助產的自我介紹
-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