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的工作職責
一、依法按章辦公。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經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遵守《會計法》的規定,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民間非盈利組織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內部會計控制規范》、《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和本基金會制定的有關財務會計工作的各項制度。
二、會計核算工作。按規定設置總帳、明細賬及輔助賬(頁),做好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等業務的會計憑證填制、會計帳簿登記工作,做到判斷準確,科目使用無誤;每月按時結帳,定期與出納核對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及時清理往來帳目;及時、完整編制財務報告,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
三、會計監督工作。定期進行財產清查,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定期檢查財會制度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報告、提出建議;對單位制定的`預算、財務計劃、業務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積極宣傳、維護國家財經制度和紀律,預防違法違紀行為發生。
四、資金管理工作。嚴格按規定會同出納到開戶銀行營業柜臺辦理大額存款和購買國債等業務,妥善保管銀行存款預留印鑒卡片、定期存款憑據和有價證券,確保資金安全;定期核對銀行帳戶及存款余額,及時、準確地做好結息工作。
五、票據管理工作。嚴格執行發票(收據)管理使用規定,做好發票(收據)登記、領購、填制、保管、回收、繳銷工作。
六、檔案管理工作。嚴格執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檔案資料,并在工作調動、崗位調整時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出納崗位職責
一、依法按章辦公。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經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遵守《會計法》的規定,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民間非盈利組織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內部會計控制規范》、《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和本基金會制定的有關財務會計工作的各項制度。
二、現金管理工作。按規定設置現金日記帳,收付現金須及時逐筆登記,做到賬款相符;現金開支需符合規定范圍,不屬于現金開支范圍的業務應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
三、存款管理工作。按規定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好銀行存款、取款和結算工作,并及時逐筆登記;熟悉銀行各種付款方式和憑證填制,嚴格按照銀行存款管理規定辦理銀行結算業務;按月核對銀行帳戶及存款余額,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銀行存款帳面余額與銀行對帳單調節相符。
四、票據管理工作。按規定做好銀行結算票據的登記、領購、填制、保管、回收、繳銷工作;借用轉帳票據要在借款單上注明票據編號,每月終了前,認真清理催辦借出銀行結算票據,防止丟失或長期不辦理報賬手續。
五、印章管理工作。嚴格按規定管理財務印章,妥善保管本基金會財務專用章和現金收訖、現金付訖、轉帳收訖、轉帳付訖等相關印章。
六、資金管理工作。嚴格按規定會同會計到開戶銀行營業柜臺辦理大額存款和購買國債等業務,確保資金安全;嚴禁挪用***和白條抵庫。
七、帳簿保管工作。嚴格執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妥善保管銀行存款日記帳簿、現金日記帳簿等會計檔案資料,并在工作調動、崗位調整時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八、會計監督工作。積極宣傳、維護國家財經制度和紀律,預防違法違紀行為發生,拒絕辦理違反財務規定的各種結算、報銷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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