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安全 工作方案
根據武漢市委辦公廳武廳督字[2006]262號督辦件指示精神,為貫徹落實《2006年洪山區夏季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和洪山區高校周邊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專題會議精神,針對高校內及周邊區域食品攤點占道經營、無證經營行為突出,環境污染嚴重等現象進行綜合整治,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規食品經營行為,保障廣大學生飲食安全和健康成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食品衛生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3號)、《2006年洪山區夏季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相關精神,加強對高校食品安全監管,聯合開展打擊各種違法違規食品經營行為和環境專項治理活動,規范校園食品市場消費環境,建立健全高校及周邊食品安全治理的長效工作機制。
二、整治區域和整治重點
整治區域:
華師南門校園內、華師南門校園外、華師東南門校園外(華師繼續教育學院旁邊)、華中科技大學西三門外
整治重點:
(一)無相關證照、許可證明開展食品加工生產經營活動的。
(二)未取得健康證而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
(三)違章占道的食品攤點。
(四)其他食品相關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三、責任分工
遵循“區政府領導,街道負責,衛生、工商牽頭,公安部門全程配合,職能部門各司其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前置,誰負責;誰收費,誰負責”的原則,按照“以點帶面,疏堵結合,依法行政,把握重點”的方式開展專項整治。
(一)所屬街道負責,區衛生局、質監分局配合,組織高校內食品衛生專項整治,查處取締無相關證照、許可證明開展食品加工生產經營行為。
(二)所屬街道負責,區工商分局、質監分局配合,組織高校外和周邊區域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查處取締無相關證照、許可證明開展食品加工生產經營行為。
(三)區高校辦、所屬高校行管部門負責本校園內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配合有關部門對校內食品安全進行整治。
(四)區城-管局負責對食品攤點占道、違章經營等行為進行清理和取締。
(五)區環保局負責對大學周邊環境的整治和保護,加大對大學周邊的污染源進行治理。
(六)區公安分局負責全程配合相關部門開展的執法活動,查處暴-力抗法案件,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房屋出租戶的管理,對將房屋租借給從事非正規食品經營的出租戶進行處罰。
(七)區食安會辦公室負責協調和組織相關部門對高校及周邊食品安全的綜合整治。
(八)華科大、華師大行管部門負責本校區內食堂、超市、副食店(攤)及校外自營門面的食品安全清查工作。
四、組織領導
成立洪山地區高校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
組 長:劉英姿 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吳漢泉 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區高校辦主任、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副主任
李漢文 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副主任、洪山食品藥監分局局長
成員單位:珞南街辦事處、關山街辦事處、獅子山街辦事處、洪山街辦事處、區經貿委、綜治辦、高校辦、衛生局、農業局、城-管局、環保局、工商分局、質監分局、公安分局、食品藥監分局、華中科技大學、華中師范大學的分管領導。
五、工作步驟及主要措施
(一)動員宣傳階段(7月5日—7月17日)
1、7月5日,區政府召開高校周邊食品安全整治專題會議,成立洪山地區高校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和任務。
2、 7月10日將整治方案報送有關部門和領導審定。
3、 7月11日—7月17日,由區衛生局負責,相關街道辦事處配合,對高校及周邊食品市場狀況進行前期調研摸底。街道將所調研的情況填表后于7月14日前報衛生局,衛生局將匯總情況于7月17日前報送區食安會辦公室。
4、7月10日前區食安會辦公室將《通告》分發各道街辦事處,街道辦事處負責將《通告》送發至所屬高校及周邊食品經營戶。
(二)自查自糾階段(7月18日—7月30日)
所屬街道辦事處、衛生、工商、質監、城-管、公安、環保等職能部門進行暗訪,結合日常巡查監管等方式,在摸清前階段基本情況的基礎上,督促無證照經營戶和占道食品攤點自行整改,經整改后人仍不符合要求的限期自行關閉或轉向經營。
(三)集中整治階段(7月31日—8月11日)
8月2日和8月9日集中兩天時間,由區政府統一領導,組織所屬街道、衛生、工商、質監、城-管、公安、環保、食品藥監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對整治范圍內的無證照經營戶和占道食品攤點堅決予以取締。
(四)回頭看階段(2006年8月17日)
8月17日,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組織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進行檢查,對整治效果不明顯,整治工作不力的地方進行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高校食品安全是關系學生生命和社會穩定的大事。開展高校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保障大學生飲食安全,是保持學校秩序、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標志,是政府和各職能部門的重要職責。各單位要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充分認識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強領導,一把手要親自抓整治工作。同時各單位制定專項工作方案,把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協調,形成合力。
所屬街道、衛生、工商、質監、城-管、公安、環保、食品藥監、所屬高校要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食安會辦公室的綜合協調下,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認真履行職責,形成執法合力。
(三)依法行政,注重宣傳。
各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嚴格依法行政。要注重宣傳教育形式,將宣傳教育工作貫穿于整治活動的全過程。形成全社會關注食品安全,增加安全常識,自覺抵制、拒絕危害生命健康的食品和不法行為的良好氛圍。
(四)務實創新,長效監管。
高校周邊食品安全形勢嚴峻,情況復雜,整治行動要按照“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群防群治,深入人心” 的要求,加強日常監督執法與專項整治行動相結合,嚴肅查處與正確引導相結合,建立和完善高校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日常巡查和監督管理,特別是要加強節假日和非工作日的監管。集中時間和力量對重點區域和環節進行整治的基礎上,積極探索長效監管機制,保證日常監管,規范市場秩序,確保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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