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資金使用單位承諾保證書
專項資金就是國家或者有關部門下撥的具有專門指定用途的資金,你都做了哪些承諾呢?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推薦了專項資金承諾書,歡迎大家前來參閱。
專項資金承諾書篇一成都市 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 (申請人)按照規定程序申請使用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現承諾如下:
1、遵守《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成都市城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
2、已經制定《成都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并經過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占相關建筑物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相關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程序合法。
3、提交的材料及填報內容真實、合法、有效。如有不實,承諾由申請人承擔相應法律后果。
承諾人:
(簽章)
年 月 日
專項資金承諾書篇二為了進一步加強對中央財經大學本科生科研創機關報專項資金立項資助的管理,確保立項資助項目取得高質量的研究成果,更充分發揮本科生科研創新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按照《中央財大學本科生科研創新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度行)》(校發[2002]142號,以下簡稱《辦法》的規定,現就學校本科生科研創新專項資金立項資助項目提出具體要求,并由學校本科生科研創新專項資金管理委員會、獲得立項資助的各項目主持人及其指導老師簽署本承諾書,立項資助項目的主持人承諾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切實遵守如下要求:
1.本科生科研創新專項資金資助項目一經正式立項,項目申報人(包含項目主持人、參加人員,下同)即嚴格按照項目申報表列明的研究題目、研究內容、項目完成期限、成果形式等開展研究工作:在實施項目研究過程中,若確實需要調整項目內容、完成期限等,項目主持人應在項目組全體成員討論一致并征得指導老師同意的前提下,向學校本科生科研創新專項資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教務處)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能進行相應調整。
2.立項資助項目的主持人及參加人員應根據項目申報表列明的調研計劃和項目研究的需要,深入實際開展調查研究。獲得立項資助的各項目組成員在開展調查時,應取得并妥善保存好諸如開展調研活動的往返車票、相關圖像、訪談記錄等足以證明確已深入實地調研的原始材料,并在辦理經費和項目結題手續時,整理、提交給學校本科生科研創新專項資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以備審核或歸檔保存。
3.在立項資助項目的研究過程中,項目申報人應于該年度12月初提交包含項目階段性成果以及項目實施進展情況的中期報告。學校本科生科研創新專項資金管理委員會將根據需要檢查項目申報人是否按照《辦法》的規定和項目申報表的約定開展研究工作。立項資助項目的階段性成果及項目實施進展情況中期報告的審核與檢查工作,由學校本科生科研創新專項資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具體負責,該辦公室在審核和檢查中如果發現項目申報人違反《辦法》的規定或者未能按照約定開展研究,專項資金管理委員會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終止或暫停項目經費的核撥,直至收回已核撥的.項目經費。
4.申報人在完成立項資助項目時,應在指導教師及項目主持人所屬院系主管教學領導分別寫出項目實施情況、成果評語和初步審查意見后,向本科生科研創新專項資金管理委員
會申請項目成果鑒定。本年度立項資助項目的主要成果形式必須是研究報告或調研報告。本科生科研創新專項資金管理委員會根據各該項目所屬專業(學科)指定專家鑒定組承擔項目成果鑒定工作。專家鑒定組負責確認項目是否取得了預期研究成果,并提出是否同意結題的建議。
5.學校鼓勵本科生科研創新專項資金立項資助項目取得的成果在校內外報刊上公開發表,發表時原則上應注明“本項研究得到了中央財經大學本科生科研創新專項資金立項資助”字樣。對已有項目研究成果公開發表的,學校優先通過項目鑒定和結題。
6.立項資助項目一般以一年為完成期限,本年度立項資助項目的完成期限為下一年度4月底。若預計不能按照這一期限完成項目,項目主持人應提前兩個月向學校本科生科研創新專項資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提出延期申請報告,并詳細說明原因。經學校本科生科研創新專項資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過批準后,項目完成的時間方可延長,但延長期限最多為半年。對未能按要求完成的立項資助項目,學校將收回已撥經費,并取消項目主持人及參加人員申報下一年度學校本科生科研創新專項資金助項目的資格。
7.在本年度立項資助項目完成后由學校本科生科研創新專項資金管理委員會向全校公布立項資助項目的實施概況,并公示項目研究成果。任何單位和個人,若對公示的研究成果權屬、主要完成單位或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名順序有異議,請在公示后一周內向學校本科生科研創新專項資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提出書面意見。學校本科生科研創新專項資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對有異議的研究成果,應進行調查核實、協商調解未果的,由學校本科生科研創新專項資金管理委員會最后裁定。
8.本科生科研創新專項資金立項資助項目的研究應努力做到理論聯系實際,力求創新,項目研究成果不得抄襲或弄虛作假。若發現并確認為抄襲或弄虛作假,則由學校在對抄襲、弄虛作假的當事人給予通報批評的同時,扣除項目經費的額度乃至收回項目經費全額,并取消下一次申請立項的資格。
9.本年度本科科研創新專項資金立項資助項目均為一般項目,學校對每個獲得立項的項目資助2000元人民幣。各個獲得立項資助的項目組要合理安排資助經費的使用,項目經費分兩次集中辦理報銷事宜,即分別于項目中期檢查和項目結題時辦理報銷,具體時間由學校本科生科研創新專項資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另行通知。項目主持人辦理項目結題手續時,
應向本科生科研創新專項資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提供項目資助經費使用情況的詳細報告。
10.獲得立項資助的項目主持人及參加人員應主動地與指導老師保持聯系,及時向指導老師報告項目實施的進展情況及遇到的問題。項目申報人在獲得立項資助通知并簽署本承諾書后,應盡早復制項目申報表并遞交給指導老師本人,以便指導老師對項目實施更好地開展指導工作。同時,請各位指導老師切實發揮自己的本科生科研創新活動中的指導作用,并督促所指導項目的組織實施。本承諾書作為計算指導老師相關教學工作量的依據之一。
中央財經大學本科生科研 立項資助項目 立項資助項目 創新專項資金管理委員會 主持人 指導老師 (教務處代章)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專項資金承諾書篇三我方已認真閱讀并自愿遵守《xx市旅游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待發)(以下簡稱《資金管理辦法》)以及xx市旅游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相關管理文件中的各項規定,為保證專項資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我方承諾如下:
一、保證嚴格按照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文本中的內容開展項目推進工作,不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截留、挪用專項資金。
二、我方在收到資金后,保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財務管理規定進行財務核算,遵守《資金管理辦法》的各項規定。
三、專項資金到位后,我方承諾在6個月內按照資金使用進度安排使用專項資金,因故未能實施,服從由xx市旅游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旅游委)視具體情況,部分或全部收回專項資金的相關處理決定。
四、我方同意在專項資金使用過程中,按照《xx市旅游專項資金使用招標管理辦法》(待發)的相關規定,由市旅游委招標確定的招標代理機構負責貨物類采購(單項或批量采購金額達到xx萬元以上和含xx萬元的);服務類采購(單項或批量采購金額達到xx萬元以上和含xx萬元的);工程類采購(單項或批量采購金額達到xx萬元以上和含xx萬元的)等招標工作的開展。
五、我方承諾自籌資金應按照資金使用進度安排,在項 1
目實施期內全部到位,因故未能完成,服從由市旅游委視具體情況,部分或全部收回專項資金的相關處理決定。
六、保證對《xx市旅游手機公共服務平臺研發及示范應用工程項目》進行規范管理,在財務管理方面,對項目資金(包括自籌資金和專項資金)分別進行核算,對所發生的收支情況進行匯集、歸類核算,認真做好相應的檔案管理工作,以備市旅游委及相關部門檢查。
七、保證根據市旅游委及其指定專業機構的要求,隨時提供項目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及項目進展情況等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財務報表)的書面材料。
八、保證配合市旅游委做好項目檢查等相關工作。
九、保證隨年度決算,向市旅游委報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和項目執行情況的總結報告。
十、保證在項目結束2個月內,將項目實施報告、項目專項資金使用明細及審計報告等材料報市旅游委驗收。
十一、保證項目于 xx 年 xx月開始啟動,于xx年xx月底結束。
十二、我方保證不會出現下列情況:
(一)同一項目申報旅游專項資金的同時申請其他政府專項資金支持;
(二)未按《專項資金申報文本》內容啟動與實施項目;
(三)更改項目實施內容,與經評審通過的內容不一致;
(四)項目實際投資總額與原計劃投資額存在較大差距;
(五)不符合其他事先已約定和本承諾書中的條款。 十三、項目實施過程中,如發現我方弄虛作假或出現上述情況時,市旅游委有保留停止撥付剩余資金的權利。情節嚴重的,市旅游委可收回項目結余資金(含處理已購物資、材料及儀器、設備等資產的變價收入)。違反財經紀律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同時,在今后三年內,市旅游委將不再對我方的任何項目給予支持。
十四、我方將嚴格遵守本承諾書中的各項條款,如有違反,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罰。
本承諾書自承諾方簽字(和蓋章)之日起生效。
項目申報單位暨承諾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專項資金承諾書篇四根據我單位的自行申請和市有關部門的審查批復,我單位取得廣州市番禺區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專項資金資助 。 我單位承諾該筆資金用于:
我單位承諾該項目完成后達到:
我們確保該筆款項按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使用合同要求使用,同時積極配合主管部門和中介機構的檢查審計。 特此承諾。
法人代表(簽名):
單位蓋章(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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