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為題的作文3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大家都有寫作文的經歷,對作文很是熟悉吧,寫作文可以鍛煉我們的獨處習慣,讓自己的心靜下來,思考自己未來的方向。還是對作文一籌莫展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偶然為題的作文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偶然為題的作文 篇1他,五十來歲,穿著一件灰不灰藍不藍的大棉襖,低著頭,縮著脖子坐在一個小凳子上,他面前擺著一個雜貨攤。我帶著一股自己也弄不明白的情緒走過去,開始看小攤上的物品。
我粗略地看了看攤子上七零八碎的東西,最后把目光停留在一個別針上。這只別針外圍是銀色的中間有一顆紅色的心,十分精致。我拿在手中欣賞著。老人抬起頭,看著我說:“哦,小朋友,買一個吧!多漂亮啊!很便宜的,兩元錢一個。”我把目光轉移到他的臉上,又一個意外,這是怎樣的一張臉啊!似橘子皮一般打著皺,分明是一張經歷過燒傷的臉。我有點驚慌失措地放下手中的別針,謊稱自己沒有錢。老人坦蕩的眼底閃過一抹失望,他用那雙同樣經過火災的怪手,攏攏大棉襖,又如剛才一樣沉默了。
我走過一家私人小店,流行歌曲從錄音機里傳出。店里坐著一個很漂亮的女郎,手里還抱著一個熱水袋。我走進小店,真暖和!我的目光又被柜臺里一只同樣的別針吸引住了。我指著別針問:“阿姨,這別針多少錢?”“5元”,她用冰冷的眼光看著我,毫無表情地拋出兩個字,又一次使我感到意外。這時,老人那孤獨的身影,真誠的眼神……都一股腦兒從我的腦海中閃過。我突然走出小店,向那寒風中的老人奔去。
遠遠地,我又看見了他。我快步走上前,遞上兩張1元的鈔票,說:“爺爺,買一個別針。”他抬起頭,雖然有些驚奇,轉眼他臉上又綻開一片笑容,迅速拿出一個給我。我笑著接過別針,看著他說:“爺爺,你應該賣5元,別人都這么賣。”他又有點驚奇地看著我,繼而笑道:“它,不值!”含著笑意的眼光閃過一片真誠的目光……
從那以后,我沒有再光顧這個雜貨攤,但我常常記起這位賣別針的老人。
這是一篇寫人文章,作者講述了路上一位賣小物品的老人。作者通過描寫老人的貨品價格合理,展現了這位老人真誠的內心。作者在描寫時,能夠細致描寫老人的外貌和老人的.動作,“他用那雙同樣經過火災的怪手,攏攏大棉襖,又如剛才一樣沉默了”,生動展現了老人的滄桑。文章采用總分總形式,結構緊湊,字里行間流露出作者對老人的敬佩。
偶然為題的作文 篇2只是因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從此再也沒能忘掉你容顏。
——題記
一千零九天——到現在,我們分別了整整一千零九天,這是我們分開最長的一次了。
當風翻過日記本泛黃的紙張,時間仿佛回到了最初的那天。從未發現,原來遇見是一件如此簡單的事情。一個過于簡單的動作就像是演練了好幾次,當我們的手同時握住了同一本書,誰都沒有想到帶來的是最美的遇見。從此,我的世界里多了你的笑容。
你愛畫畫,喜歡用線條勾勒出你的想法。但你的父母卻并不支持你,他們更希望你能成為一個學識淵博的人。于是扔掉你的畫筆,燒掉了你最喜歡的畫集。我難以想象,當它們在你眼前化為灰燼時你的心情。你最喜歡列維坦的畫,最愛那一幅《白樺林》。你經常捧著畫集指給我看,你說《白樺林》里有自由的味道。當時的我并不懂得你的意思,只記得你當時的神情,眼睛里流露出的光彩比明媚的陽光還美麗。
那年秋天,陽光透過道路兩旁高大的梧桐樹灑在身上,我跑遍了全市大大小小的書店,只為尋找那一本你最愛的畫集。因為,你告訴我,你要出國了。我不知道我們之間的距離可以變得那么遠。分別來得太快,讓我們都措手不及。我開始珍惜,珍惜現在的分分秒秒,珍惜當初的永永遠遠。
這里的書店太小,我只能選擇上網訂購。我多希望你可以慢一點走,慢一點走,我怕跟不上你的腳步了。在你臨行的前一天,我們并肩坐在我家小小的陽臺上。你抱著我的地球儀小心翼翼的圈下了中國和美國,你說:“這兩國家,一個在東半球,一個在西半球,是面對面的,你要是想我了,就把它抱出來看看哦!”我輕輕的點了點頭。我們沒哭,因為我們始終相信我們還會在某一天偶然遇見。那時的陽光鋪在你的頭發上,泛出栗色的柔和的光。恍惚間,我以為你是巡游人間的天使。
第二天,我抱著剛到的《列維坦畫集》追到機場,卻只能目送著飛機離去。無助的在機場徘徊,我好像突然明白了自由的含義……現在,我又拿出了這本畫集,翻開了《白樺林》,再次坐在陽光下,靜靜的回憶你,靜靜的等待我和你的下次相遇。
偶然為題的作文 篇3小說《半生緣》伊始,沈世鈞在一家舊飯鋪子里偶然遇見了著淡灰色舊羊皮大衣的顧曼楨。多年后,燈火昏黃里的那張圓中見方的臉,刻骨銘心。
這偶然的一眼,越過時間,帶著初入世間的驚慌,一陣心悸。僅是偶然,便已經是美好了。
偶然,它其中有情味雋永,讓人捉摸不透卻欲流連于其中。它所帶來的一瞬間心觸的感受,像是小孩子用幼齒磨咬你的小指頭,輕痛后,麻麻的癢。
像是另一個世界在眼前只一晃,將你從身體里抽離,只掀開那么一點兒光亮,讓你望見前世今生或是注定的那么一眼。驚,待你要流轉眼波與所望之物往來秋色,那一瞬的觸動兀地消逝,情思就慢慢漲起來,只留下你想,心頭麻麻的癢,愈想,愈情,愈知不能再得,因為那只是一瞬的"偶然"。
偶然的本質,是一時間片刻,偶然前與偶然后在渺茫中不絕地相逐突遇的一個小點,好比河面上一座長橋,偶然便是那橋面中間一小截,你欲至橋間,總是要上橋的一段蓄勢。
換句話說,偶然的發生并非偶然,而是一步一步必然而來。你上了橋,必要順著那橋走至橋間,因此這偶然是我們的偶然,造物者的必然。
"眼看他高樓起,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這一系列偶然之間,"眼看"的發出者扮演的便是造物者所踞的角色,即被拎到半空里俯著,作為局外人旁觀。
可人畢竟無能有造物者的預知力,而其對于"偶然"之事的判斷,是以微露出的些許端倪來定論,即偶然之前,必然有一系列必然之事。
那曼楨在酒館里偶然遇見世鈞,也就并非是不可預料的相遇了。二人均在一處工廠做工,又常在那樣幾家飯鋪子里吃飯,不拘時間,相遇總是必然。
造物者與我們間存有一堵灰墻,造物者的長單子上早早列好我們一生預發生的事。而灰墻這邊的我們,渺渺茫茫地往前走,是被動地接受,這是不幸,卻因生而為人,擁有從未知里體味偶然的觸動而心生情思的能力,這未嘗不是大幸。
當你逾越"偶然"的橋間,依舊迷茫地往下走,"偶然"所積蓄的那一點痛,那一點癢便會消散殆盡,"偶然"便會漸變為"常在"。
豐子愷語,"漸"的作用,就是用每步相差極微極緩的方法來隱蔽時間的過去與事物變遷的痕跡,讓人誤以為其恒久不變。當柔的心扉變成硬邦邦的隔夜豬肝,偶然便隨初心好奇心溜走。你身體里的某種東西死掉了,你對某物再無法動情,你感到它"常在"了。
佛語,常即俗。這好比說,你今日回家偶然望見一只鳥,明日再見,便不會再有驚鴻一瞥式的"偶然"心境,第三天,第四天,造物者用幻化的詭計營造"漸"的氛圍,那只初見美好的鳥漸漸成為四周極平凡極塵埃的一處俗景,成為你視覺的一個習慣。
尋夢的杜麗娘,偶然間心似繾,她所癡求的夢境便是對于常而俗的生命的反抗,她癡迷的便是偶然所引起的心觸,牽起心繾的情思,而這種情思所引起的某種肉體的痛感。
很多人,也許從未經歷過偶然之感,生命,生活,于其永遠是常在。柔的心,驚的眼,他沒有;對世界那一點靈犀之意,他沒有;情,他沒有,他沒有。
我未可知,世間或真有那樣幾個"大人格""大人生"的人,能躲避造物者的欺,跳出時間的界限,永恒地擁有"偶然"。
"生命便是一場偶然。"如王小波這樣的頓悟,世間卻有幾人?偶然有之,便成為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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