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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的體系 人力資源管理的體系包括哪些內容?
日期:2023-02-26 01:46:51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互联网
人力資源體系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人力資源體系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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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人力資源體系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人力資源體系管理制度(通用11篇)

      人力資源體系管理制度 篇1

      為更好地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提高企業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建設學習型組織,增強企業的人力資源積累厚度,為企業培養未來的領導,特制定本規定:

      一、績效工資

      發放時間:企業將在開業后一段時間,經營由低水平上較快增長進入高水平

      上平穩發展,基本達到同地段同檔次酒店經營水平后,發放績效工資。這一時間,一般為飯店開業后三至五個月,決定于開業前后全體員工的努力程度和飯店開業初營銷方案的實施效果;

      發放依據:

      A、經營預算的完成情況;

      B、部門工作(人力資源管理水平、成本費用控制狀況、安全衛生實施情況、部門對內部及外部顧客服務數量及質量)評估;

      C、質檢扣分及獎分情況(違規違紀及重大立功表現);原則上經營部門以A項為主,各班組能獨立核算的,核算到班組;非經營部門以B項為主。各部門預先制定考核指標項不同、權重不同的考核表,采用部門自評、職能部門分項評定、總辦全面評定相結合的三級評定體制。方案另詳。

      發放標準及辦法:全店基本上按100元/月·人標準控制,15%由總經理根據部門考核結果進行上下調配——獎勵有功部門,對因特殊客觀原因未完成的部門,適當進行補助;85%留歸部門,由部門經理造表上報財務,與員工就當月表現進行鑒定談話,將談話結果上報人力資源,人力資源審核同意報告財務后發放,飯店鼓勵部門在分配時適當拉開差距(分A優20%、B良50%、C可20%,D劣10%四檔,每檔差不少于30元;基層管理人員,主管、領班一般以不超過部門平均獎40%,70%)。總辦及部門兩級,當月獎金當月發清,不得留成。所有獎金均須以貨幣形式發放。

      二、學歷工資及修學補貼

      學歷工資:飯店對大專以上的員工,每月根據學位發放學歷工資,除研究生班應為全日制學歷教育外,其它均包含四大生(成人、函授、自考、夜大,學位證書后滿一年,經人力資源部審核證書原件并向教育單位核實飯店每年自行組織一次英語考試,根據口語能力的高低,分級酌情發放補貼,另外,飯店也根據國家外語考試中心的考試證書、英語專業學歷,發放補貼,

      人力資源體系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一、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企業章程,結合集團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確立“人力資源是第一資源”的觀念,以科學的方法、規范的制度推進公司的發展。

      三、公司人事制度的總原則是:“沒有重疊、沒有空白,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

      四、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對企業的全面經營管理負責,對企業的人力資源問題有決定權。

      五、人力資源工作包括:人力資源規劃、招聘與配置、薪資和福利、員工培訓、績效考核、勞動合同等。

      第二章人力資源規劃

      一、根據公司的發展計劃,制定公司人力資源的長期、中期和短期計劃。

      二、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與財務部合作,建立人力資源會計體系,核算費用。

      第三章員工招聘與配置

      一、為保證集團公司的不斷發展壯大,招聘、儲備好必需的人才,對員工的招聘與崗位配置做以下規定:

      1、所需員工應面向社會廣泛招聘,同時鼓勵在職員工把德厚的、有才能或有專業特長的親朋好友推薦給公司。

      2、任人唯賢,力求做到人盡其才,注重培養工作表現好、能力強、有管理才能的在職員工,并盡可能將其提拔到重要的負責崗位,不讓人才埋沒、浪費和流失。

      3、職位空缺和出現新職位時,優先聘用在職員工,不足時再向外招聘。

      4、在職員工每月和年終的績效考評結果,將作為員工職務與工資晉升的主要依據。

      二、招聘程序

      各公司、部門負責人將人員需求計劃以書面形式報行政部;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審核匯總,擬制招聘計劃上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實施。招聘計劃內容為:

      1、招聘的崗位、人員數量及相關的福利待遇范圍,招聘信息發布方式。

      2、招聘方法:由人力資源部招聘主管進行資格審查;再組織進行初試和復試;

      3、招聘時間及人員的安排。

      三、入職手續

      1、應聘者經確認合格后,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和用人部門在上簽署意見報總經理審定批準。受聘者與公司簽訂,成為公司員工。

      2、新員工向公司提交近期免冠照片10張,提交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證、崗位資格證,工作業績和其他相關的證明材料等原件,查驗后公司復印存檔。

      ⑴員工個人資料包括家庭住址、電話、婚姻及子女狀況。當提供的個人資料中姓名、家庭住址、暫住地址、電話號碼、培訓結業和畢業等情況更改時,應及時通知公司行政部。

      ⑵特殊崗位的員工還須提供擔保人姓名、在昆住址、身份證和戶口冊復印件、擔保人親筆簽名的擔保書。

      ⑶公司有保留、審查員工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偽造等情況,公司將視情節予以降職、降薪或終止試用、解除勞動關系等處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責任,由員工本人承擔。

      ⑷公司適時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的培訓,使其對公司的基本情況和規章制度有初步的了解。

      ⑸報到上崗。新員工填寫員工登記表,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

      四、試用

      1、新員工均有1-3個月的試用期,應屆大中專畢業生的試用期為3-6個月。試用不滿三日者,不發給薪金。

      2、試用期工作表現突出者,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寫出書面推薦報告,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試用時間可以縮短。

      3、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經總經理批準也可縮短或免除試用期。

      4、正式員工離職后重新進入公司的免除試用期,但司齡從最后一次進入時計算。

      五、轉正

      1、試用合格的員工須填寫,由試用單位負責人和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共同考評簽署意見,分管該業務的公司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

      2、試用期內員工請假一周以上,其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請假超過一個月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六、競聘制度

      1、集團公司的管理崗位競聘制度:“五不”、“一有”(即:“不分先后、不分內外、不分親疏、不分男女、不分年齡”,“有能力就上”)和“先內后外”原則。

      ⑴鼓勵員工努力學習,提高理論和實際工作水平,積極參與競聘;員工自薦、推薦、舉薦、引薦適合者參與競聘。

      ⑵內部競聘報名后,向社會公開招聘,選其中優秀者與內部人員共同參加競聘。

      2、競聘的實施辦法

      ⑴在職管理崗位的競聘:每年年末,公司組織中級管理層(含副總經理級、經理級、副經理級和主管級)在全體員工大會上進行述職、考評。先本人自述,爾后由總經理和全體員工進行民主評議(無記名投票)。其中,總經理的投票權重點50%、全體員工投票權重點50%。述職考評通過率為60%以上視為合格,被考評人可以連任。未能達到60%為不合格,該被考評人降一級使用,其空缺的崗位進行內、外競聘。

      ⑵空缺、新增管理崗位的競聘:公司統一組織競聘。鼓勵能勝任某崗位的員工,向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報名積極參與競聘。

      3、競聘程序

      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競聘演說→競聘答辯→篩選評定→上崗試用→任職考核→月績效考核→年終述職考評。

      4、競聘組織

      行政部負責競聘的組織,競聘小組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分公司經理、部門經理組成(本崗位競聘時,崗位的原負責人回避),競聘題目由公司領導或專家出題。

      5、試用

      競聘小組采用打分制決定人選,進入試用期(公司內部員工1個月,外聘人員1-3個月)。試用期結束時進行履職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期一年,任期滿后重新進行履職考核。

      第四章員工薪資制度

      員工的薪金,根據本人的學歷、資歷、能力、崗位和月、年績效考評,在集團公司工作的時間(簡稱司齡)以及管理目標責任完成情況等構成(詳見)。

      一、薪金構成

      1、基本工資:含工齡工資、學歷工資、職稱補貼、通訊補貼、交通補貼。

      2、崗位職務工資:根據員工的工作崗位核發。

      2、月績效工資:根據員工的每月績效考評情況核發。

      3、年績效工資:根據集團公司的全年效益和員工的每年年終的績效考評情況,年度結束后發放。

      4、項目效益獎金:集團公司項目完成產生效益后,以稅后利潤的5%提取,按崗位職責和歷次員工績效考評情況確定發放金額。在公司項目完成之前因個人主觀原因(因病無法克服的客觀原因除外)離開公司的人員,不享受項目效益獎金。執行經營管理目標責任的單位,按約定實施。

      5、總經理獎勵基金:總經理撥出專項“獎勵基金”,并決定發放對象與方式。

      6、崗位津貼:項目施工一線的員工,出勤率達到26天以上的享受崗位津貼,津貼標準視項目情況而定。公司其他單位均不享受此項津貼。

      7、待崗工資

      ⑴集團公司業務量減少時,可安排部份員工待崗。待崗一年內按政府規定發給“最低生活保障費”,保留勞動關系。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待崗時間也可超過一年。待崗前的工作時間內的年績效考評工資和項目效益獎金,按實際在崗時間計算。

      ⑵員工待崗期間接到公司的上崗通知必須按時到崗,否則公司有權終止勞動關系,保留追回已發的最低生活保障費的權利。

      二、薪資定級、定檔

      1、定級、定檔方法。由員工自己選擇適合的薪資檔、級,并自述理由(包括:崗位職責、工作能力、工作成績、績效努力目標和實現的辦法以及本崗位的社會平均薪資水平等),經民主評議后報總經理審定批準。執行期三個月,根據每月的績效考評情況決定維持其薪資級、檔或進行上、下調整。

      2、工資的級、檔金額隨公司效益增加和物價水平的提高適時上調。

      3、員工崗位發生變動,其薪資亦進行相應調整。晉升級、檔的工資從公司下發通知的下月起執行;降低級、檔的工資從公司下發通知的當月起執行。

      4、根據對員工的績效考評情況,公司每年將進行薪資調整,以激勵優秀、督促后進。當年內晉級兩次以上者,年終獎勵再晉升一級。若當年內未能晉升一級者,次年降一級薪資。

      三、發薪日期。每月的10日,集團公司支付員工上月1日至月末的薪金。若付薪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于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薪資均以稅前數值計算。

      四、集團公司下屬各承包單位的薪資標準可參照公司標準和制度執行。

      第五章績效考評制度

      一、總則

      為全面、客觀、公正、準確地評價員工的工作績效,激勵其不斷改善工作表現,圓滿完成集團公司的經營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評原則

      1、對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三方面進行考核、評估,建立績效考核考評檔案,作為工資發放、薪資級、檔調整、崗位聘用與晉升的重要依據。

      2、考評對象

      ⑴集團公司全體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和因病、因私、因傷缺勤者,但不包括當月出勤未達15個考評工作日者。

      ⑵員工在考評期內更換工作崗位,就職新崗位超過15天參加新崗位考評,反之則回原崗位進行考評。

      3、考評分為月考評、年度考評和其它考評。

      4、因完成公司計劃外臨時安排的工作,影響了月計劃工作的完成,考核、考評時應酌情正確處置。

      三、考評指標

      考評指標按普通員工、主管級以上員工兩種類型分別確定(詳見附表)。

      四、月考評程序

      在員工自評的基礎上,由考評小組進行考評。考評小組的組成:

      1、普通員工類的考評小組: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被考評員工的直接上級、分公司經理、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組成。

      2、主管級以上員工的考評小組: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被考評員工的直接上級、分公司經理、總經理組成。

      五、年度考評程序

      1、普通員工的考評分上級、同級、自我考評三級進行,各級的考評權重比例為:上級占總評的70%,同級占總評的20%,自我考評占總評的10%。

      2、主管級以上員工的考評分上級、下級、同級和自我考評四級進行,各級的考評權重比例為:上級考評占總評的60%,下級考評占總評的20%,同級考評占總評的10%,自我考評占總評的10%。

      六、年度考評方式

      以考評會議評定的方式實施年度員工考評。

      1、考評會議的成員:由被考評部門全體員工、其它部門的經理、分公司負責人、公司副總經理和總經理組成。

      2、考評會議由總經理或指定人員主持,主持人指定一名參評者負責會議的相關記錄和評分核算。

      3、會議程序

      ⑴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對被考評人各月績效考評結果進行簡要介紹。

      ⑵被考評人作自評陳述。

      ⑶被考評人回避,參評者對被考評人的陳述進行評論和評分。

      ⑷評分以不記名方式,按上級、下級、同級分類后交給記分員。記分員按上述級別分類算出各類的平均分后,再以各級評分權重比例算出被考評員工的年度績效考評得分。

      七、獎懲辦法

      (一)“優秀”:績效考評得分90以上(包括90分)。

      1、月績效考評連續三個月獲得“優秀”晉升一檔薪金。

      2、年績效考評得分為全公司第一名,晉升三檔工資;第二名晉升兩檔工資;第三名,晉升一檔工資。

      3、年度獎勵名額:集團公司參評人數在20人以下,評選一人;參評人數在20-50人,評選二人;50人以上,評選三人。

      (二)“稱職”:績效考評得分為89-80分為稱職,不獎不罰。

      (三)“基本稱職”:績效考評得分為60-79分,考評為“基本稱職:

      1、月績效考評得分為75-79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5%;績效考評得分為70-74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15%;績效考評得分為65-69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20%;績效考評得分為60-64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30%。

      2、連續二個月考評為“基本稱職”,按比例加倍扣除當月績效工資。連續三個月考評為“基本稱職”,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的100%。若本人為部門經理的,還要扣除其“職務工資”的100%。

      3、員工月績效考評為“基本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10%;連續兩個月考評為“基本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20%;連續三個月“基本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100%。

      (四)“不稱職”:績效考評得分為59分以下,作以下懲處:

      1、月績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本人當月“績效工資”的100%;連續二個月考評為“不稱職”,除扣100%“績效工資”外,加扣100%的“職務工資”;連續三個月考評為“不稱職”,降薪(降職)一檔處理;連續四個月考評“不稱職”予以換崗或辭退。

      2、員工月績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40%;連續兩個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60%;連續三個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100%。

      (五)年績效考評為集團公司最后一名的,降薪二檔或降職。

      (六)考評后的個人月收入不低于昆明市規定的最低月工資標準。

      第六章員工福利

      一、有薪假期

      1、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五一、國慶按政府的規定執行。集團公司另有規定時另行通知。

      2、帶薪年假:員工在公司服務滿一年的可以享受三天的帶薪休假,司齡每增加一年休假可增加一天,最多不超過15天。該類假期可充抵病、事假時間。

      3、婚假:依照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記手續的公司正式員工結婚,按政府規定給婚假;符合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及以上)初婚條件的,參照政府規定和公司實際另加晚婚假。

      4、喪假: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或直系供養人死亡,公司給喪假3天加來回路程,最多不超過7天。

      5、以上未列假期根據公司實際參照政府規定執行。

      6、休假的一般規定

      ⑴員工提前一個月向所在部門領導和行政部申報擬休假的種類和時間。

      ⑵具體休假時間,一般員工由所在部門與個人協商后統一安排;經理層及以上的由所在部門與公司行政部協商安排,報總經理審批。休假期間若遇公眾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時間。

      二、社會保險

      1、公司為試用期滿并已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購買失業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項目。保險基數根據企業情況每年核定一次,繳費比例按照政府規定執行。

      2、公司對長期外派和現場工地的員工,按國家有關規定購買工傷或意外傷害保險。

      3、若員工本人不愿意購買、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購買上述保險,需本人寫出書面報告,責任由本人自負。

      三、員工活動

      1、公司為保障員工的身心健康,每兩年進行一次例行體檢,并適當組織體育鍛煉和娛樂活動。

      2、公司員工均可參與公司工會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舉行公司周年慶祝、春節聯歡、體育競賽、郊游等活動。

      第七章獎勵和處分

      一、獎勵

      1、集團公司員工有下列情況的公司予以獎勵:為公司創造顯著經濟效益;挽回重大經濟損失;取得重大社會榮譽;管理改進的成效顯著;培養和舉薦優秀人才。

      2、獎勵分為項目績效獎、年度特別獎和不定期的即時獎勵。獎勵方式為授予榮譽稱號、頒發獎狀和獎金。

      ⑴項目績效獎。根據安全、質量、進度、開源節流、產生的經濟效益,由上級主管單位推薦,集團公司組織評審,經總經理批準。

      ⑵年度特別獎由所在部門推薦,公司行政部審核,公司總經理批準。

      ⑶業績表現、工作態度、敬業精神、管理創新表現突出和有其他特殊貢獻的員工,即時給予獎勵。

      二、處分

      集團公司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將視情節輕重、后果大小、認識態度等予以處罰(不排除犯有下列行為之外的過失也會受到處罰):

      1、工作態度不認真,造成一定后果;不服從合理的工作分配,影響工作;違反工作紀律,在工作場所或工作時間吵鬧、打架的過錯方;根據績效考核制度應受的處罰;玩忽職守,工作不負責任而給公司造成損失;損壞公物,影響公司正常秩序;虛報個人申述資料或故意填報不正確個人資料;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年報、報表、人事資料;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及公司制度。

      2、處罰分為:警告、扣除當月部分或全部績效工資、薪資降級(檔)、開除四類。

      第八章員工培訓

      一、培訓目的:

      保障員工自尊、自我實現的需要,充分釋放其潛能,有效調動積極性、創造性,強化員工敬業精神,增強企業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培訓內容

      (一)新員工培訓

      1、培訓時間:新員工到崗后的第一周進行。

      2、培訓內容:

      ⑴了解集團公司發展戰略、方針和宗旨(行政部負責);

      ⑵了解企業規章制度、文化(行政部負責);

      ⑶了解工作內容、性質、責任、權限、利益、規范(部門經理負責);

      ⑷熟悉組織機構、崗位、人事環境(部門經理負責);

      ⑸熟悉工作流程、技能(部門經理負責)。

      (二)員工素質培訓

      1、目的:提高員工綜合素質,培養價值觀,增強團隊意識和團隊精神,激發工作熱情,體現公司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

      2、培訓方法:以面授、討論、心得共享、自學相結合。

      3、培訓負責部門:行政部

      4、培訓時間安排:分階段進行,每逢雙月的周六下午4:30-6:00、視工作情況和工作需要也可集中一天或半天進行專業培訓。第一階段培訓以激勵和素質教育為主題;第二階段以iso9001:2019為培訓主題;第三階段以宣傳企業文化為主題。包括其它相關的培訓。

      三、規章制度培訓

      培訓內容為公司的規章制度,通過培訓,使之人人熟知、自覺遵守(行政部負責)。

      四、專業知識培訓

      1、專業知識普及培訓。涉及的各個專業的培訓,每月進行一次,分別由公司專業人員或各級領導以講課方式傳授專業知識,提高員工的綜合知識水平和工作能力(由行政部負責組織)。

      2、學歷培訓(公司支付學費式培訓)

      ⑴符合下列條件、未取得大專或本科文憑的員工,享受在職學歷培訓。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本人愿意長期服務于公司,也希望提高自我素質;績效突出,公司擬重用或作后備力量的;崗位工作需要進行培訓的。

      ⑵學歷培訓以業余學習(夜大、函大學習、進修)方式為主,時間一般為2-3年。員工可選擇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專業進行深造。

      ⑶第一年學費由公司支付,其余學費畢業后憑畢業證報銷。未取得畢業證,全部學費自行負責;繼續學習取證的后期學費不得報銷。

      ⑷接受了學歷培訓的員工,須在公司服務三年(從拿到畢業證起計算);未滿三年而離開公司的,應向公司支付部分學費。支付辦法為:以學費總數除三十六個月,未滿的幾個月的學費由個人賠付公司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3、換崗、任職培訓。因崗位變更須進行的培訓,可在任職過程中接受鍛煉、培訓(由公司領導安排)。

      4、技能培訓(在職短期培訓)

      ⑴根據公司業務發展和工作需要,進行定向、專業、脫產或半脫產培訓,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技能。

      ⑵員工培訓結束后,所學內容應在本部門和相關專業的公司員工中進行“互教學”,共同分享成果。否則將承擔所有的學習費用(由行政部組織實施)。

      5、公司根據需要安排的執業資格、崗位證培訓考試,取得的資格證的費用由公司報銷,但持證人須在公司服務滿三年(從拿到資格證起計算);未滿三年而離開公司的,公司要求其支付部分學費。支付辦法是:以學費總數除三十六個月,未滿的幾個月學費,由個人賠付公司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五、培訓紀律

      1、在規定的培訓時間內,任何人不得無故缺席或請假。確有要事的,需事前以書面形式(附總經理簽字)交至行政部,口頭請假或事后補假均無效。無故缺席者每次罰款30元。

      2、遲到每十分鐘主管級以上員工罰款10元,普通員工罰款6元,以此計算。

      3、培訓將進行不定期的考試,考試成績計入當月績效考核內容。

      六、培訓績效評估

      每一階段的培訓結束后,以考試、問卷調查、談話調查等多種方式進行培訓評估,依此對下階段的培訓方式、內容和對象進行調整,以達到培訓效果和目的。

      第十章勞動合同與離職

      一、適用范圍:試用期滿轉正后的全體員工

      二、合同期限

      1、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2、因公司原因或員工個人原因而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已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上的,均視為一年期勞動合同。

      三、合同簽訂、續訂、變更和解除

      1、新員工在試用期滿轉正時,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2、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員工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后續簽勞動合同。期滿未重新訂立勞動合同而雙方均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原合同續簽。

      3、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4、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員工需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三十天提出書面申請,經雙方協商一致后方可解除合同。

      5、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經濟補償。

      ⑴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⑵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

      ⑶未經公司批準而自動離職;

      ⑷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⑸擅自離崗,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被公司除名;

      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員工本人并支付經濟補償:

      ⑴經與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⑵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崗位工作(增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⑶不能勝任分配的崗位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⑷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7、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經公司批準后方可辭職。如未提前通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8、未提及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離職手續、補償

      1、員工在離職前必須完備離職手續,否則不給予離職補償;給公司造成損害的,公司保留司法解決的權利;第一負責人或重要崗位管理人員離職,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2、離職手續包括:

      ⑴辦理工作交接事宜

      ⑵按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⑶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⑷報銷公司帳目,歸還公司欠款;

      ⑸如與公司簽定有其它合同(協議),按其它合同(協議)的約定辦理;

      ⑹離職手續完備后,領取離職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薪金。

      3、離職補償。員工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補發一個月基本薪金。其中:半年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發;超出一年不滿一年半的,按一年半發,以此類推。補償費最少發一個月,最多發放12個月。

      五、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員工可通過申訴程序向上級負責人或責任機構(公司專職負責人、公司工會負責人、公司總經理)申訴,協議解決;不能達成協議時,可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人力資源體系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節員工招聘

      一、招聘原則:用人唯賢、公開、公平、公正,不拘一格選拔人才。

      二、招聘條件:符合工作崗位所要求的年齡、性別、學歷、學位、專業、執業資格、職稱等條件,思維敏捷、實際工作能力強,具備較好專業知識,身體健康,政治面貌清楚。

      三、招聘程序:

      1、公司行政辦每年定期進行人力資源盤點,全面了解各職能部門的崗位設置,人員及到崗情況,并擬定出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配置計劃草案。

      2、行政辦根據總經理批準后的人力資源配置計劃開展具體招聘活動。

      四、招聘流程:

      1、行政辦首先對應聘人員填寫的《應聘人員登記表》及提供的相關資料(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等)確認真實有效的基礎上,對照應聘崗位《職務說明書》進行初步篩選,確定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面試和復試。

      2、應聘人員的面試和復試由行政辦與用人部門經理共同進行(高級員工由總經理進行)。

      五、聘用

      1、面試和復試合格者由行政辦呈報總經理批準后,發出聘用通知。被聘用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試用)并開始進入3個月的試用期。

      2、行政辦組織開展新員工的入職培訓并與用人部門一道對員工試用期進行跟蹤考核。

      3、被聘用的新員工試用期發給試用期包干工資,試用期滿并經考核合格的,公司將確定其正式工資級別并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

      第二節勞動合同

      一、合同種類:

      1、試用期合同:新員工須經過3個月試用期,其間與公司簽訂試用期合同。

      2、正試合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男45歲(含45歲)、女40歲(含40歲)以下,原無工作單位或雖有工作單位(行政、事業單位除外)但己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員工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3、用工協議: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除以上第2條規定以外的所有員工簽訂用工協議。

      二、合同期限:

      1、試用期合同期限為3個月。

      2、正式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期限根據員工工作崗位等不同情況,分為以下兩種:

      (1)公司與中、高級員工及骨干員工簽訂期限為3年的正式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超過3年期限由總經理批準。

      (2)公司與普通員工簽訂期限為1年的正式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

      三、合同簽訂程序:

      1、公司行政辦負責指導新聘員工和續聘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書》(或用工協議)。

      2、《勞動合同書》(或用工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3、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在勞動合同期滿后續簽勞動合同的,應在原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書》(式用工協議)。

      第三節人事調整制度

      一、人事晉升管理:

      1、建立定期晉升制度,通過員工晉升,彌補空缺崗位,保證組織的正常運行。

      2、員工晉升由其所在部門主管向行政辦提交《晉升推薦表》,并闡明晉升理由。

      3、行政辦對部門晉升請求進行審核,并負責考察該員工的工作表現。

      4、公司成立員工晉升考核小組,由行政辦安排晉升考核,具體晉升考核為:員工述職、部門評價、行政辦評價、考核小組隨機提問、考核小組總結。

      5、員工晉升考核通過后,由行政辦發放書面晉升通知及新崗位《職務說明書》并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6、員工晉升職務后,按新任職務確定報酬。

      二、人事降職管理:

      1、員工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將對員工進行降職處理。

      ①、由于組織機構調整而精減工作人員。

      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但又不構成辭退條件的,可考慮降職處理。

      ③、員工因身體狀況欠佳不能承擔繁重工作的,可考慮對員工進行降職處理。

      ④、依公司員工獎懲條例對違反紀律的員工進行降職處理。

      2、操作程序:

      ①、部門主管向行政辦提出該部門擬降職員工的降職請求和薪資降級申請(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總經理提出)。

      ②、行政辦根據降職管理規定對部門提出的降職請求和降薪申請進行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③、經總經理批準后,行政辦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三、人事調動管理

      員工因工作需要進行公司內平行的人事異動依下列程序辦理。

      1、部門主管向行政辦提出員工調動請求。

      2、行政辦根據部門主管提供的資料和職務說明書中規定的任職資格對調動請求進行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3、經批準后,行政辦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4、員工須在7天內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四、人事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本人應提前30天向所在部門提出辭職申請

      報告并填寫《離職通知書》,經部門經理批準后送行政辦審核。

      2、行政辦審核無誤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3、辭職員工須在規定時間(10個工作日)辦理好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在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

      4、員工有下列情行之一,不得辭職。

      ①、涉及公司重要機密,特殊職位不滿解密期的。

      ②、重要業務尚未處理完畢,且必須由本人處理的。

      ③、正在接受公司審查的。

      五、人事辭退管理

      1、員工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有權予以辭退。

      ①、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③、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④、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⑤、連續曠工超過三天或一年累計曠工超過10天(含10天)的。

      ⑥、因自身原因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有權辭退員工,但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該員工。

      ①、因公司業務緊縮須減少一部份員工時。

      ②、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3、辭退程序:

      ①、員工出現以上情形之一時,由部門主管向行政辦提出辭退申請,(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總經理提出)。

      ②、公司依據以上第2點中①②條款規定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時,行政辦應審核員工工作日,報總經理批準后發給該員工一次性離職補償金(補償金計算: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6個月以上至12個月者發給一個月本人實得工資作為補償金,工作滿一年以上按每工作一年發給一個月工資標準計算補償金)

      ③、經總經理同意后,行政辦應提前通知員工本人,并向員工下達《離職通知書》,員工填寫好后由部門主管、行政辦分別簽注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④、員工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和財產清還手續后,方可在指定日期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或離職補償金。

      第四節薪酬福利制度

      一、薪酬組成:

      本公司員工收入由基本工資,各種津補貼及獎金三部份組成。

      二、薪酬制度:

      1、公司按員工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付薪日期為每月29日,支付的是員工當月工資,若付薪日恰逢節假日,則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新員工試用期工資按所聘崗位職能工資的60—80支付。試用期滿并經考核合格者,執行所聘崗位級別正式工資標準。

      3、公司的工資實行多元化管理,駕駛員及短期聘用人員工資另行確定。

      三、薪酬調整:

      1、員工工資級別調整的依據。

      ①、公司范圍的工資調整,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相應調整全公司范圍員工工資水平。

      ②、獎勵性薪金晉級:其對象為年終績效考核優秀,在本職崗位工作中表現突出,在促進企業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

      ③、職務變更:員工職務發生變動,相應調整其在該職務級別內的基本工資。

      ④、員工在年終考核中,工作績效低下者,將被下調崗位薪金。

      2、員工工資調整依規定程序報批,集團董事會終審。四、員工福利:

      1、員工參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社會養老、失業保險等相關福利。

      2、享受公司組織的每年一次的常規性健康體檢。

      3、休假。

      (1)、享受國家規定的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2)、婚假:凡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可憑結婚證書申請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未用之假期不以薪金形式補償。

      (3)、產假:凡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和準生證可申請有薪(基本工資)產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

      (4)、慰唁假:凡試用期滿的正式員工,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請3天有薪慰唁假。

      (5)、病假:凡試用期滿的正式員工一年可享受5天有薪病假。末用之病假不以薪金形式補償。

      事假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工資。

      第五節績效考核制度

      一、轉正定級:

      1、新員工要經過3個月的試用考察期,在此期間進行新員工入職培訓并通過培訓考核。

      2、新員工試用期考察期間無故曠工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的將予以辭退。

      3、行政辦在新員工試用期滿后一周內下發《試用員工轉正定級表》,部門主管根據該員工試用期在崗適應性,業務能力,工作主動性及團隊精神等方面的表現公正寫出評語并對該員轉正與否及工資定級情況提出部門建議。

      4、行政辦根據該員工的轉正考核結果作出同意定級,延長試用期或不能錄用的決定,簽署意見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5、考核表經總經理批準后,行政辦與轉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正式聘用。

      二、績效考核

      1、自評。自考核周期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行政辦向各部門員工發放考核表,由員工本人填寫,作為部門考核的初步依據。

      2、部門主管考核。部門主管根據員工填寫匯總的考核表中所反映的員工考核情況及日常工作表現,客觀公正地進行主管考核評價。

      3、復核:行政辦根據上述考核結果,客觀公正地復核。

      4、一般員工考核結果由分管副總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考核結果由總經理批準。

      5、考核結果將成為員工獎金發放的主要依據。

      6、考核優秀者將獲得加薪、晉升的機會,考核成績低下者將視情況予以降薪、降級、調崗或淘汰。

      第六節培訓制度

      一、內訓管理

      1、結合公司的發展需求,行政辦負責制定公司的年度培訓計劃,并公布于眾。

      2、公司指定的培訓對象須參加規定的培訓課程,行政辦將實行培訓考勤管理,培訓成績計入員工培訓檔案,作為年終考核,獎勵及任職依據之一。

      二、外訓管理

      1、因工作需要,員工外出參加培訓,應填寫《員工培訓申請表》,報部門經理審批,經行政辦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公司承擔培訓費用。

      2、員工報銷培訓費,須持畢業證書,結業證書或有關證明文件,否則不予報銷。

      3、公司鼓勵員工利用工作之余參加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學歷、學位考試、職稱考試、執業資格考試,對取得相關證書的,給予員工500—1000元一次性獎勵。

      4、對培訓費在2000元以上者,須簽訂培訓合同,行政辦對培訓合同統一管理。

      三、服務年限管理:

      公司支出培訓金額須為公司服務年限

      2000元—3000元1年

      3000元—5000元2年

      5000元—8000元3年

      8000元以上5年

      凡員工培訓后在公司工作時間(從培訓之日起)不滿上述年限者,離職時公司有權按違約時間對應的培訓金額扣回員工培訓費。

      第七節獎懲條例

      一、員工獎勵條件:

      公司員工符合下列條件者,應由上級主管酌情申報,予以獎勵。

      1、對公司業務有特殊貢獻成績或貢獻,有利計劃經采納實施有效。

      2、對于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權益的事,能事先發現或防止,而使公司減少或免受損失的。

      3、嚴格控制開支,節省成本有顯著成績者。

      4、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排除,避免發生重大事故者。

      5、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施確有成效者。

      二、員工懲處的條件。

      1、有瀆職、失職或對問題失察的。

      2、泄露公司機密或謊報事實的。

      3、偽造或涂改公司的任何報告或記錄的。

      4、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和他人謀私利的。

      5、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或對抗上級命令、決議的。

      6、遇突發事件故意逃避的。

      7、揮霍公款、浪費公司資產的。

      8、違反任何安全條例或從事任何足以危害安全的行為。

      9、工作時間偷閉怠工或擅自離崗的。

      10、托人簽到、打卡或代人簽到、打卡的;無故曠工、遲到、早退的。

      三、獲獎或懲罰方式的確定

      1、獎勵的種類:本公司對員工的獎勵分為加薪和有薪假兩種。

      2、懲處的種類:懲處分書面警告、降職、辭退三種。

      (1)、書面警告:適用于違反各項規定者,并予以扣發相應工資或獎金。

      (2)、降職:多次違反公司有關規定并無悔改表現者,公司將予以降職。

      (3)、辭退: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或嚴重過失者。

      四、獎懲的實施

      1、獎勵。部門經理提出獎勵建議并填寫《員工獎勵建議》,簽注意見后送行政辦審核,呈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行政辦備案。

      2、懲處。部門經理提出紀律處分建議,填寫《員工過失通知書》,簽注意見后,送行政辦審核,呈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行政辦備案。

      3、部門經理以上獎勵或懲處由總經理批準并送行政辦備案。

      4、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公司行政辦

      人力資源體系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逐步達到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進企業發展,根據《勞動法》、《公司法》、《企業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企業發展,員工富裕"的原則,正確處理企業、員工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調動各方面的工作積極性。

      第三條 建立、完善和維護適應我礦發展要求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第四條 運用法律法規、內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調整好勞動關系,保護勞動主體雙方的合法權益,使勞動關系穩定和諧、健康。

      第五條 通過不斷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促進我礦發展。

      第六條 人力資源部對各基層單位人力資源管理的主要環節實行監督、指導與協調。

      第二章 人力資源規劃

      第七條 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和生產經營需要和定員標準,制訂出本單位的人力資源規劃,包括長、中、短期規劃。

      第八條 運用定性預測與定量預測相結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礦長提出全礦長、中、短期人力資源規劃方案,待批準后,報礦長最終審定。

      第三章 員工的招聘與錄用

      第九條 根據礦長審定的員工數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圍內,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擇優錄用選拔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人到新的崗位工作。

      第十條 對被錄用員工,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合同期限從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滿,按照一定的條件續簽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 干部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 加強礦中層領導班子建設,建成適應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富有生機與活力的新的用人機制。按照"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標準,優化我礦干部隊伍結構,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干部隊伍。

      第十二條 充分體現組織原則;公開選拔、平等競爭原則;注重實績、擇優原則。嚴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學合理地配備干部職數。

      第十三條 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考核,是依據一定的標準,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對其在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內在素質和做出的成績進行評價,并把它作為使用、選拔、監督干部的重要依據。

      (二)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考核的主要內容是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包括思想覺悟、政策水平、組織紀律、道德品質、群眾觀念、事業心、文化理論知識、決策能力、組織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務情況等。

      (三)為了保證考核結果準確,考核要采取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定期考核與不定期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堅持嚴格、全面、公開的原則。

      第五章 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

      的職稱評聘制度

      第十四條 職稱的評聘必須堅持專業技術職務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則性。礦屬各單位要根據上級下達的設崗編制和實際工作需要,合理設置各級專業技術職務,逐步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競爭機制,不得因人設崗,搞平衡照顧,更不得亂開政策口子,突破評聘標準另搞一套,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調動和發揮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

      第六章 領導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條 領導干部在執行公務時,凡涉及到自身職務提升、工作調動、獎懲、工資晉升、住房等問題時,必須主動申明并實行回避,不得參與具體業務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預或施加影響。

      第十六條 領導干部在執行公務時,凡涉及到直系親屬和近親屬的職務提升、工作調動、職稱評聘、獎懲、工資晉升、招工、聘干、畢業生分配、軍轉干安置、培訓、住房、入黨等問題時,必須主動申明并實行回避,不得參與具體業務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預或施加影響。

      第七章 員工檔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 員工檔案要實行專業保管,專職負責。

      第十八條 檔案必須做到"人檔相符",卷內資料完整,分類明確。

      第十九條 檔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則。

      第二十條 檔案要登記造冊,編碼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條 嚴格執行員工檔案查閱、借用制度。

      第八章 員工的培訓

      第二十二條 工人的培訓

      (一)被錄用的員工無論是一般工種還是特殊工種,上崗前都要經過人力資源部、生產技術安全部等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與業務技能操作培訓。經過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關部門分別發放《安全工作資格證》和《崗位培訓合格證》,持證上崗。

      (二)根據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對在職員工分別進行在崗培訓和短期培訓及業余培訓,確保員工素質不斷提高,不斷適應我礦發展的需要。

      第二十五條 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培訓

      (一)重點抓好現職領導干部資格培訓。按照部下達的計劃,及時做好參培人員的選送工作。在職六種領導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學制三個月。

      (二)按照上級關于抓緊培養優秀中青年干部的要求,做好優秀中青年干部任職資格培訓。優秀中青年干部任職資格培訓學制四個半月。

      (三)人力資源部要把領導干部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工作納入干部工作計劃,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礦有關部門分別組織實施。優秀中青年干部可采取領導提名,組織人事部門考察的辦法,確定參加培訓人選。并據此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培訓和使用要相結合,認真做好對培訓人員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訓檔案。

      第九章 員工的調整與流動

      以定崗、包崗為基礎,本著精干高效的原則調配人員,滿足生產需要。

      第二十三條 嚴格控制外部人員調入,要求調入人員年齡男45歲以下、女40歲以下,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并繳納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條 員工在礦內部流動時,首先由本人寫出申請,調出調入雙方的隊、分線領導簽署意見,并經礦務會研究批準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第二十五條 為了保證礦井安全生產,從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術工作的、缺員崗位的人員,原則上不準調動。

      第十章 員工的解雇與辭職

      第二十六條 員工的解雇。員工違約、違紀,依據《勞動法》、《職工獎懲條例》等勞動法規的規定,對符合解雇條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經營狀況不佳,需要實行經濟性裁員時,按照《勞動法》、《公司法》、《工會法》的規定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二十七條 員工的辭職。員工自愿辭職,首先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領導同意,經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準,可辦理辭職手續,并享受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未經批準,自行辭職的,不得享受經濟補償待遇。

      第十一章 薪酬管理

      第二十八條 年度工資總量基數按照當年我礦經營成果及預測工資增長幅度,報公司人力資源部確定。實行總量控制,絕不超提。

      第二十九條 按照崗位測評、勞動成果大小、工作環境差異分別實行噸煤費用工資、銷售額費用結算、經營承包等不同形式進行分配工資。詳見《天安一礦效益工資分配辦法》。

      第三十條 員工的基本工資制度

      (一) 經營者年薪制度

      礦長、副礦長、三總師等實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風險收入兩部分組成。基薪標準根據我礦資產凈值、稅利水平、生產經營規模和我礦員工平均收入水平確定;風險收入以基薪為基礎,根據我礦生產經營成果、責任大小、風險程度等因素確定,最高為基薪的`1.5倍。

      (二) 一般員工的崗位技能工資制

      在崗位勞動評價的基礎上,對一般員工實行以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責任、勞動條件為基本勞動要素的崗位技能工資制,并根據每年企業經濟效益和當地生活費用價格上漲的指數變化,作適當調整。詳見《天安公司崗位技能工資制度試行辦法》。

      第三十一條 其它工資問題的處理規定

      (一) 被錄用新員工工資處理

      經過有關錄用程序,對于新錄用的員工根據每個崗位的技術含量及對生產經營的重要程度等具體情況而定:對于大中專畢業生原則上應有一年的見習期,見習期滿后執行定級工資標準;對于一般人員或技工學校畢業生原則上執行不少于半年的熟練期。熟練期滿后,執行定級工資。

      對于新錄用的復員(轉業)軍人,不再執行熟練期工資標準。根據其軍齡的長短和崗位不同,自錄用之日起,執行定級工資標準。

      新錄用員工的定級手續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辦理。

      對我礦特聘的技術拔尖人才或其他人員,其工資待遇分別按照有關文件執行。

      (二) 員工崗位變動的工資處理

      礦屬各單位因員工的正常流動引起崗位(職位)變動的,其工資標準執行新崗位的崗位工資標準。其技能工資標準的處理為:

      (1)井上下員工崗位變動,由地面調到井下從事輔助工作的,技能工資增加一級,調到井下從事采掘工作的,技能工資增加兩級;由井下輔助調到采掘崗位的,技能工資增加一級。

      井下員工非因工負傷或其它原因調到地面工作的,采掘員工實際工作滿10年(工齡部折算)保留原技能工資不變,滿5年不滿10年的,技能工資降低一級,不滿5年的,技能工資降低兩級。井下輔助員工在井下實際工作滿15年的,調到地面工作以后,技能工資不變;不滿15年的,技能工資降低一級。

      從事采掘的員工調到井下輔助的,從事采掘工作實際年限滿5年的,技能工資不變;不滿5年的,技能工資降低一級。

      從事地面工作員工調到井下工作,從事井下輔助工作的員工調到采掘工作,只能享受一次高定技能工資待遇。

      (2)從事地面工作的員工變動崗位的,其技能標準不作變動。

      (3)員工因工負傷(包括職業病)需要崗位變動的,按照勞部發[1996]266號文件規定處理。

      (4)對所有變動崗位的員工,都給予一定的學習熟練期,學習熟練期滿經考核后方可上崗。否則,安排到員工再就業中心或勞務市場重新培訓學習,其工資待遇按相應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津(補)貼的管理

      津(補)貼,仍按照現行的平天安人有關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有關假期及加班加點工資支付

      員工在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其日工資標準均以崗位工資加技能工資作為計算基數;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員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工資支付標準,按照《勞動法》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關于(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勞部發[1994]289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員工工資增長機制

      為維護員工的長遠利益,充分發揮工資對促進生產和提高效益的經濟杠桿作用,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我礦將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和公司的統一安排,每隔一定時期對員工檔案內技能工資適當調整。

      第十二章 員工的社會保障

      第三十五條 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各項社會保障政策,認真貫徹職工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第三十六條 礦所屬各單位及員工個人,要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三十七條 對符合離(退)休條件的人員,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合格后上報集團公司有關部門審批。凡經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確認符合退休者,自確認之次月起退出生產工作崗位,享受退(離)休待遇。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參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相關文件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施行。

      人力資源體系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有效控制人力資源招聘成本,合理劃分招聘費用,提高招聘效率,保證招聘效果,結合事業部制公司化運作管理機制,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空調事業部各職能部門及二級子公司(不含蕪湖公司)。

      第二章操作流程

      第三條招聘費用項目

      會場費、廣告費、網絡費、用車費等費用。

      第四條信息發布

      人力資源科根據各單位的招聘申請,統一對外發布招聘信息,并組織各單位進行招聘。

      第五條借款

      人力資源科依據招聘計劃和費用預算,統一到財務管理部申請借款。

      第六條費用登記

      1、每次赴人才市場進行招聘時,各單位招聘負責人都應在《招聘費用登記表》上簽名,以此作為劃分招聘成本的確認依據;

      2、《招聘費用登記表》上應注明招聘負責人和實際招聘費用,參加招聘的人員可對其進行監督。

      第七條分攤方法

      招聘費用依據參加招聘會的人數由各單位分攤,但由事業部組織并以事業部名義發布的招聘廣告、網絡招聘及由此發生的廣告費、網絡費、用車費由事業部本部承擔,在招聘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如住宿費、業務招待費等)由各單位承擔。

      各單位費用支出=(招聘費用總額÷參加總人數)x各單位參加人數

      第八條分攤單位劃分

      招聘單位按事業部本部(包括經營管理部、財務管理部、品質管理部、審計監察科)、營銷部、技術開發部、本部工廠、電子科技公司、mdv公司、出口公司、模具公司八個單位實體進行劃分。

      第九條劃帳流程

      1、人力資源科依據《招聘費用登記表》編制《招聘費用分劃報表》;

      2、《招聘費用分劃報表》由招聘主管編制,并報財務管理部審核;

      3、《招聘費用分劃報表》于每月30日前報財務管理部;

      4、財務管理部依據《招聘費用登記表》和《招聘費用分劃報表》對招聘成本進行劃帳。

      第十條劃帳方式

      劃帳采用每月一劃的方式進行。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一條注意事項

      1、人力資源科依據各單位報名參加的人數安排招聘攤位,如事先報名,而后來又未參加,人力資源科將依據報名的人數進行劃帳;

      2、參加招聘會的人員原則上是各單位管理部(科)負責人或人事主管,參加人員應注意自身形象,言談舉止得體,男士一律穿西裝打領帶,女士一律穿套裝,否則,將取消其參加招聘會資格。

      第十二條實施

      1、本規定由經營管理部制定、解釋并負責實施;

      2、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人力資源體系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明確人事部關于人力資源的安全管理,以規范我公司之人事管理制度.

      2、范圍

      適用于人事部。

      3、職責

      3.1人事部主管負責人事安全程序的建立、培訓及人事考核的策劃和實施。

      3.2人事文員負責對新員工的招聘、背景調查,培訓實施及員工檔案的管理。

      3.3安全主任負責公司人事安全的管理和監督。

      4、程序

      4.1制定人力資源安全稽查程序,滿足美國海關c-t防恐指導要求,本程序所有雇員。人事部主管負責策劃和督促實施,相關部門密切配合。

      4.2招聘由人事主管或文員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核實身份證及其它有效證件,符合《勞動法》務工年齡等條件的發給招工《人事檔案》 。

      4.2.1真假身份證的鑒別如下:

      a、手感:真身份證證身富韌性和彈性,假的證身較硬,不具彈性,易折斷。

      b、視覺:

      a、真身份證網格直接印在證身上;假的印在過膠片上。

      b、真身份證'局'字外形上下整齊;假的則如正常字體。

      c、真身份證公安機關印章字體偏長,筆劃采用隸書形式;假的印章字體屬鉛體字。

      d、真身份證防偽標志'長城圖案'與'中國'字樣鮮明,并會反光;假的圖案與字樣暗淡、不明顯。

      4.2.2借用身份證識別:

      a、觀察頭像,如:耳、眼、鼻、口、眉等。

      b、詢問:生日、家庭門牌號、身份證號碼、老家的習俗等。

      c、對比:將其身份證與其它證件(畢業證、婚育證等)。

      d、跟蹤:借用的身份證一般不能長期持有,可在日后進行檢查。

      4.3要求應聘者在《人事檔案》中據實填寫個人履歷、學歷、政治背景及詳細地址和聯絡電話。

      4.4對所有人員進行背景調查并保留記錄,對員工的學習經歷和工作經歷采用電話核實,對高校畢業證書可以上網核實,對員工是否有犯罪經歷和吸毒歷史,人事部要通過公安部門協助查核,核實合格后方可上崗,背景調查每年必須進行一次。

      4 .5培訓由人事部組織安排對新招人員進行培訓,讓員工了解公司的品質系統及政策,廠規、廠紀安全生產等,作好記錄,存檔于人事部。

      4.6由人事部組織安排對新招人員進行培訓,安排導師進行消防安全、防恐等培訓內容包括:防火、急救、逃生等安全常識和識別非法進入、識別可疑人員和可疑物品,舉報內部陰謀及自身安全、危險意識,突發事件處理等防恐常識,并保存培訓記錄。

      4.7深入員工群體調查了解,著重調查了解員工中有否可疑現象,有否拉幫結派等。

      4.8鼓勵或獎勵員工進行防恐安全舉報,及時發現、調查、處理異常行為和可疑對象,對舉報人進行保密、保護舉報人。

      4.9錄用后的員工由人事部發放廠牌,員工進入廠區必須佩戴廠牌,廠牌如果遺失必須立即申請補辦,原廠牌編號作廢,并由人事部通知保安,防止非法進入。

      5、記錄

      5.1 《人事檔案》

      5.2 《廠牌遺失處理記錄》

      人力資源體系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范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工作更加科學化,建設一支高素質、高追求、重實千的人才隊伍,更好地推動公司實現戰略目標,根據國家相美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制度本。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薪酬、福利、任免、調崗、離職、休假、出差、培訓、考核、退休等事項。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除總經理外)。

      第四條本制度堅持效益優先、兼顧公平、促進公司與員工共同發展的原則,正確處理公司與員工的利益關系。

      第五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門制訂,經總經理審批,各部門監督并執行。

      第二章員工編制、招聘與錄用制度

      第一條公司員工編制基于公司發展戰略與經營需要,由人力資源部門提出計劃,經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第二條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公司發展戰略與經營需要提出人力資源劃計劃書,包括短期人力資源規劃、中期人力資源規劃、長期人力資源規劃,經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第三條員工招聘堅持公開招聘、公平爭、擇化錄取、人崗西配的原則進行。編制內員工招聘可按本制度規定的程序進行,超出編制的人員招聘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實施。

      第四條條招聘程序

      (一)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公司發展戰略與經營需要制訂年度招聘計劃,由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二)臨時招聘由用人部門負責人填寫招聘申請表,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后,交由分管部門副總經理審批后進行招聘。

      (三)招聘甄選工作須嚴格按照初試、筆試、面試、心理測驗、體檢流程進行,禁止任何人徇私舞弊。

      第五條錄用程序

      (一)甄選合格后,由人力資源部門發送錄用通知,擬錄用員工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若無法按時報到,須提前向公司說明情況,未按時報到者一律視為放棄此次錄用資格。

      擬錄用人員報到時應攜帶以下材料;

      1、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與原單位的離職證明;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

      6、個人近期(3個月內)體檢報告;

      7、其他獲獎證書原件。

      (二)人力資源部門審核新員工入職材料,并引導新員工辦理入職手續,熟悉公司業務、公司環境與公司文化。

      第六條試用期管理

      (一)試用期期限

      新員工該用期視勞動合同期限長短而定,具體如下所示:

      1、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為1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為2個月;

      3.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為6個月。

      (二)試用期考核

      新員工試用期內須接受考核,考核內容與考核方式視用人部門和崗位要求而定,由人力資源部門組織實施。試用期考核結果與新員工轉正掛約,考核通過者才能正式成為公司員工。

      (三)試用期轉正

      試用期轉正主要有以下3種情況:

      1、試用期表現優秀的新員工,可由用人部門負責人申請提前轉正經總經理審批后,轉為正式員工

      2、試用期滿并通過試用期考核的員工,由人力資源部門統一辦理轉正手續。

      3、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人力資源部門可提前7個工作日通知員工,辦理辭退手續。另外,針對試用期期間有重大違紀行為的新員工,公司可無條件辭退。

      第三章員工薪酬及福利制度

      第一條員工薪酬構成

      公司員工薪酬由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績效獎金組成,具體內容如下:

      (一)基本工資依據國家相關法規和公司效益情況而定,為員工每月固定收入。不同崗位的基本工資不同,我公司最低基本工資為1500元/月。

      (二)崗位津貼

      崗位津貼是為了補償公司職工在特殊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下的額外勞動消耗和生活費額外支出而建立的一種輔助工資形式,接月發放。崗位津貼只有公司在崗工作者可享有,且崗位津點按照崗位責任輕重與工作環境的好壞而定,不同崗位的崗位津貼不同,員工的崗位津貼隨員工崗位變化調整。每年年底公司會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調整崗位津貼,其他時間原則上不予調整。

      (三)績效獎金績效獎金是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給子的獎勵,按月發放。

      (四)員工調薪程序

      1、部門經理根據員工工作表現與工作業績提出調薪申請,填寫調薪中請表,并交由人力資源部門審核

      2、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公司的相關規定與崗位市場聾酬水平對調薪方案進行審核,并給出合理的調薪范國,交由總經理進行審核。

      3、總經理參考部門經理與人力資源部門的調薪意見給出最終的調薪意見

      4、人力資源部門與調臍員工進行面談,告知其調薪結果。

      第二條員工福利構成

      (一)社會保險

      公司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為公司員工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二)休假福利公司員工享受國家法定公體假日,另外,公司員工還可以接公司政策事受其他體假,包括產假、婚似、探親假、喪假、工傷似等。

      (三)培訓福利

      為了促進員工的個人度晨,公司為每一位員工都提供專業的崗位培訓,包括入職訓、崗位技能培訓、期產站訓、公費進修等。培訓項目的費用均由公司承擔。

      (四)補貼福利

      為了保證公司員工的基本生活,響應國家相關政策的號召,公司根據經營情況與員工個人情況定期發放各種科貼,包括交通補通訊樸腦住房補貼和餐飲補貼。

      (五)其他福利

      為了豐富公司員工的業余生活,公司提供一年一度的公費旅游利凡入職滿一年的員工,均可享受。

      第四章員工調動制度

      為了激發員工的工作動力,促進公司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勞動合同期限內各崗位員工可以按照公司規定進行崗位調動,包括晉升、調崗與辭退。公司關鍵崗位人員,如財務人員、核心研發人員、部門經理以上人貰的調整,須總經理審核通過,方可實施。

      (一)崗位晉升

      崗位晉升是指員工由原崗位上升到較高的崗位的過程,崗位晉升以員工的工作表現與工作業績為依據,具體流程如下所示。

      1、由員工填寫崗位晉升中請表,由部門經理審核,并結合員工的工作表現與工作業績給出客觀意見,交由人力資源部門進一步審核。

      2、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審核,給出相關意見并根據公司相關規定填寫建議晉升時間與建議斷黃,交由總經理審核

      3、總經理根據部門經理與人力資源部門的意見對員工的雷升中動進行審挑,并決定是否同意井

      4、總經理審批通過后,由部門經理與人力資源部門與員工進行晉開面談,告知員工相關事項。

      5、人力部門在公司內部發布合升公告。

      (二)調崗

      調崗是指員工由原崗位調動至其他崗位的過程,包括平級調動與負向調動兩種。員工調崗是以公司內部崗位空缺情況與員工工作能力為依據的,具體流程如下所示。

      1、公司出現崗位空缺后,由部門經理向人力資源部門提出用人中請,人力資源部門根據現有公司人員進行調崗考慮,制訂調崗方案。

      2、人力資源部門與用人部門經理、調崗員工所在部門的部門經理就調崗方案進行溝通,三方達成一致意見,交由總經理審批。

      3、總經理根據人力資源部門、用人部門、調崗員工所在部門的調崗意見,給出最終的調崗決定。

      4、總經理審批通過后,人力資源部門、調崗員工所在部門的部門經理與調崗員工進行調崗而談。

      5、人力資源部門發布調崗通知。

      (三)員工辭退

      員工辭退是指公司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與工作業續與不合格員工解除勞動關系的過程。員工辭退包括正常辭退與違紀辭退兩種情況。

      1、正常辭。正常辭退是指公司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和職工的情況,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政策合法安置富余人員,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的一種措施。對正常辭退的員工,公司應提前30日告知被辭退員工,并根據被辭退員工的入司年限及工作業績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

      2、違紀辭退。當員工有以下行為時,公司可以依法解階勞動關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秋序的。

      (2)違反作規程,損壞沒備、工具,浪貨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不服從正常調動的。

      (4)有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重大違紀行為的。

      (5)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

      (6)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四)員工離職管理

      1、員工離職類型員工離職包括以下3種類型。

      (1)合同期滿離職。即勞動合同期滿后,公司或員工任何一方不愿續簽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關系終止,員工自然離職。

      如員工在勞動合同期滿后不愿再續簽合同,應提前30日填寫“勞動合同期滿離職意向表”,向所在部門負責人表明不再續簽合同的意向;部門負責人與員工進行離職面談,并填寫“離職面談記錄表”,交由人力資源部門處理。

      如公司在勞動合同期滿后不愿再續簽合同,應提前30日告知員工,并由部門負責人進行面談,填寫“高職面談記錄表”,由面談雙方簽字確認后,交由人力資源部門處理。

      (2)員工辭職。即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員工由于自身原因向公司提出提前終止勞動關系的情況。

      員工辭職需要提前30日告知部門負責人,提交辭職報告,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部門負責人與辭職員工及時進行面談,了解離職原因,確實不能挽留的,由部門負責人將“員工離職申請表”交給人力資源部門辦理離職手續。

      (3)員工擅自離職。即員工未按照規定向公司申請離職,或者離職中請未獲批準,擅自高職的情況。

      第五章員工培訓制度

      (一)培訓原則

      1、戰略導向原則

      培訓要服從或服務于企業的整體發展戰略,培訓的最終目的是實現企業的發展目標。因此,企業必須樹立戰略觀念,并根據企業發展目標及戰略制訂培訓計劃,將培訓與開發同企業的長遠發展緊密結合起來。

      2、全面參與原則

      公司開展員工培訓工作是為了改善公司全員的績效能力,進一步提高公司人力資源的綜合素質。因此,公司全體員工都必須積極參與,主動參加培訓,提高自身能力,為公司創造更高的價值。

      3、具體性原則

      員工培訓要做到有的放矢,針對員工的培訓需求提供具體的培訓課程。

      4、系統性原則

      員工培訓工作要系統化、規范化,形成完善的培訓體系,方便公司進行直接管理。

      5、全面性原則培訓內容的設置要兼顧不同崗位、不同層次員工的不同特點,將理論知識培訓、專業技能培訓、素質拓展培訓等內容結合起來,形成內容全面、層次分明的培訓課程結構。

      6、及時評估原則培訓工作結束后要及時評估培訓效果,總結經驗與不足,為以后的培訓工作提供參考。

      (二)培訓方法

      培訓方法包括集中授課法、實際操作法、觀摩法、多媒體教學法、案例分析法、研討法、參觀教學法、技能大賽等。

      (三)培訓類型

      培訓類型包括入職地訓、在肉培訓、轉肉培訓升培訓與輔導培訓。

      1、入職培訓

      入職培訓即人力資源部在新員工上崗前統一安排的培訓課程,培訓目的在于使新員工了解公司的經營業務、組織結構、發展歷史等基本情況,使新員工盡快融入公司文化,適應新的工作環境。

      2、在崗培訓

      在崗培訓是公司為在崗員工提供的專業技能培訓,包括專業知識培訓、崗位技能培訓和能力素質培訓等。

      3、轉崗培訓

      轉崗培訓是公司為調崗員工提供的培訓,目的在于使調崗員工能夠盡快地適應新崗位,了解新崗位的工作內容及操作標準。

      4、晉升培訓

      晉升培訓是公司為晉升員工提供的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崗位專業知識與技能、管理能力與技術培訓,培訓目的在于使晉升員工盡快地適應新崗位,提高晉升員工的管理能力

      5、輔導培訓

      輔導培訓是公司為工作業績欠佳、工作態度良好的員工提供的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崗位專業知識、崗位實操技能與綜合能力素質,培訓目的在于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改善員工的工作績效。(四)培訓效果評估

      培訓工作結束后,人力資源部門需要對培訓工作進行評估,通過跟蹤觀察受訓對象的工作行為與工作效果評估培訓工作的有效性;通過詞查培訓對象、培訓部門培訓滿意度對培訓效果進行即時評估,并形威書面評估報告,為以后的培訓工作提供參考依據。

      第六章員工考核制度

      (一)考核原則

      1、正向原則

      考核工作以提高員工績效為目的,應堅持重獎輕罰的正向原則。

      2、公平公正原則

      績效考核工作的開展需要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客觀衡量員工的工作表現為依據。

      3、嚴格性原則

      考核不嚴格,就會流于形式,形同虛設。所以考核要有明確的考核標準,要有嚴肅認真的考核態度,要有嚴格的考核制度、程序與方法。

      4、及時反饋原則

      考核工作結束后,人力資源部門須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給員工,并提出相關改進建議,改善員工的工作績效。

      (二)考核范圍

      公司所有在崗員工均需要參加考核,包括總經理、試用期員工在內。

      (三)考核方式與時間

      公司員工的績效考核均采取關鍵績效指標考核法,各崗位績效考核指標及考核表參看《xx公司績效管理制度》公司績效考核分為月度考被、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部門經理及以上級別人員不參加月度考核與季度考核,每年年終進行一次年度考核。其他崗位人員則須參加月度考核、季度考核與年度考核。

      (四)考核內容

      1、工作業績考核

      工作業績考核是對員工的實際工作效果進行的考核,業續突出者公司將子以獎勵;業績一般或較差者,公司應予以規勸,督促員工改善工作績效。

      2、工作能力考核工作能力考核是對員工的業務能力。基本素質進行的考核,能力突出者,公司將予以合理的晉升;能力一般或校差者,公司將有針對性地安排培訓,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

      3、工作態度考核工作態度考核是對員工對待工作的主觀態度進行的考核,包括對待工作的認真程度、負責程度、努力程度。工作態度積極者,公司將給予造當的獎勵;工作態度消極者,公司將給予及時規勸,屢次規勸仍無改善者公司有權辭退。

      (五)考核評估

      考核工作結束后,人力資源部門組織相關人員召開考核總結會議,總結經驗,不斷提高績效考核的效果,持續改進公司員工的工作績效。

      第七章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參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相關文件執行。

      第二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三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人力資源體系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優化人力資源結構,體現公司人性化管理理念,實現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公司自董事長以下各級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員工,分為正式員工、試用員工。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職務任免、人事變動、出差、離職、考勤、績效考核、獎懲、薪資、福利待遇、員工培訓、人事檔案管理及其它有關人力資源管理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均按本制度辦理。

      第四條 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章 聘用

      第五條 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每年第四季度上報次年度人員需求計劃。人力資源部匯總編制公司下一年度需求計劃,報總裁申批。

      第六條 本公司員工的聘用,包括招聘、錄用、報到和試用四個環節。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招聘堅持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 控制編制、先內后外的原則;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

      第八條 本公司聘用員工參照應聘人員既往工作表現,遵循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能適合于職務或工作的原則。

      第九條 對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各部門至少提前一周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人員需求表》,列明所需人員各額條件以及聘用期限,經部門經理簽字批準,人力資源部進行綜合平衡后報董事長審批后自行實施。

      第十條 招聘計劃經董事長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門完成招聘人員的筆試、初試工作、填寫《招聘表》,經初步篩選,再協助用人部門經理、負責人進行復試,后進行招聘總結,根據《面試綜合評分》,報用人部門經理審檢后呈報董事長批準,由人力資源部通知錄用部門及錄用人員。

      第十一條 錄用人員接到通知后,次日到公司報到。錄用人員在人力資源帶領下,辦理入職手續,其中報到必須提交如下證件、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2張。

      2、身份證復印件1份。(原件當面交驗后退還本人)

      3、學歷證書及證書復印件1份。(如上)

      附:錄用人員《背景調查表》1份。

      第十二條 應聘人員交齊證件、材料后,人力資源部與該員工簽訂《員工試用期合同》,并安排新員工到對應部門報到,人力資源部出具《聘用員工入職單》,1 試3份交于入職部門、公司財務部、考勤員,接收部門接收到新員工安排入職后,需填寫《回執單》,交于人力資源部存檔。向試用人員發放辦公用品及公司的畫冊及《員工手冊》。培訓部負責進行公司有關制度、公司企業文化的崗前培訓,用人部門自行負責職責、崗位所必須的基礎知識的崗前培訓。

      第十三條 新進人員的試用期依據簽訂勞動合同年限約定試用期限,試用期滿轉正需經過考核。依據考核結果給出試用者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合格者錄用為公司正式員工,不合格者予以辦理辭退手續,表現優秀者可經部門同意,報分管領導,經總經理批準后提前轉正。用人部門須填《新員工試用期鑒定表》,錄用員工需填寫《轉正申請表》,經批準后方可轉正。

      第十四條 新進人員于試用期間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制度,品行和能力欠佳的,不適合本職工作的,公司有權依據考核結果給予辭退。

      第十五條 新入職員工薪資依據試用期標準支付,試用期間工資金額為轉正后薪資的80%。

      第十六條 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停止試用的,其薪酬按公司與試用員工的《試用期合同》執行。

      第三章 職務任免

      第十七條 本公司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擔任相關職務:

      1、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多年實際工作經驗、品德良好、能力突出、業績優異的不受此限。

      2、部門經理及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應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多年實際工作經驗,工作表現和成績優異的不受此限。

      3、中級以下人員,除司機、保安外,均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其自身條件符合所任職務、所在崗們的要求。

      第十八條 公司財務總監、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等高層管理者,以及各職能部門經理由董事長直接聘任。各職能部門副經理以下人員由分管公司根據用人計劃要求及結合實際業務開展需要,報董事長批準,由人力資源備案。

      第十九條 公司員工職務任免經核定由人力資源部以文件形式,發文通知各職能部門。

      第四章 人事變動

      第二十條 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工作或服務地點,被調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及推諉。

      第二十一條 被調員工接到《調令》后,需在2個工作日內辦妥移交手續。人力資源關于《調令》一試3份交于被調員工的原部門,即將調入部門,及財務部各1份,并附《回執》存檔。

      第五章 離職

      第二十二條 員工離職包括辭退、開除、辭職、退休等情況。

      第二十三條 公司對違紀員工,經勸告、教育、訓誡、而不改者,有辭退的權利。對于工作中的失誤,部門可視情節嚴重依據《員工手冊》相關規定給予處分。 第二十四條 公司對以下行為之一者,給予辭退:

      1、一年記過3次的;

      2、連續曠工3日的;

      3、工作疏忽、貽誤重大事項,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的;

      4、品德不端、行為不檢,屢次教育仍然不改的;

      5、擅自在其它公司工作或在外兼職者;

      6、員工在試用期內經考核不合格者;

      7、其它原因。

      第二十五條 公司按相關規定辭退員工時,應提前通知被辭退人員,由其直屬領導向員工出具《離職表》,按規定辦理手續。

      第二十六條 公司員工因個人提出辭職的,應首先向主管領導申請,經批準后,出具局面辭職申請書,向人力資源申請《離職表》,由直接主管領導簽發意見,部門經理審核同意,董事長署名后由人力資源部門等相關部門辦理交接手續,并在2個工作日內辦完手續。

      第二十七條 公司員工無論以任何理由提出辭職申請,必須提前7-15日提出,以便工作順利交接。

      第六章 考勤

      第二十八條 公司考勤依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第七章 績效考核

      第二十九條 公司員工的績效考核為月考核,每個月25號進行考核,具體參照《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 公司員工依據各部門績效考核表,經分管公司領導簽字轉呈董事長批復后,由人力資源部匯總整理,行政職能部門員工先個人評定,再由部門負責人評定,最終由績效考核小組,共同評定,得出結果。人力資源部負責匯總整理、存檔,并交于財務部一份,列入當月工資績效考核成績。

      第三十一條 考核小組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營私舞弊。

      第八章 福利待遇

      第三十二條 為了保障公司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福利、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為員工提供良好的節假日福利,特制定員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 本著公平、公開的原則,所有正式員工均可享受公司的各項福利。 第三十四條 公司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為公司員工提供有法定節假日的11天帶薪假期。

      第三十五條 公司女職工在婦女節(3月8日)當天可休假半天。

      第三十六條 公司在傳統節日向每位員工發放價值不等的實物,如湯元、粽子、月餅等。

      第三十七條 社會保險

      公司根據國家規定,為每們正式員工按時足額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第三十八條 健康體檢

      公司每年4-5月份為所有正式員工安排一次體檢活動。

      第九章 員工培訓

      第三十九條 公司員工培訓根據《培訓管理制度》及培訓流程嚴格執行。

      第十章 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第四十條 公司人事檔案管理歸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四十一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所有員工人事檔案的立卷、歸檔、補充、借閱、管理等事項。

      第四十二條 員工借閱人事檔案須向人力資源部領取<人事檔案借閱申請表》,經填寫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借閱。人力資源部需記錄<人事檔案借閱登記表》。

      人力資源體系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ABCD(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明確人力資源工作職責及流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ABCD(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

      第二條人力資源管理基本原則:公開、公平、公正,德才兼備、量才使用,有效激勵及約束。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管理權限及職責

      第四條董事會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裁、董事會秘書;根據總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裁、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并決定其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

      第五條總裁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總裁、財務負責人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總裁決定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員。

      第六條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公司的人力資源規劃,以及員工培訓、員工考核、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各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第三章機構設置及編制核定

      第七條公司的機構設置及編制核定實行定崗定編定員管理。

      第八條公司機構設置及調整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擬訂方案,總裁審議通過后,報董事會審議;公司人員編制核定及調整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擬訂方案,報總裁審議。

      第九條公司在確定職權和崗位分工過程中,應當體現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的要求。

      第十條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人才信息庫的建設與完善,掌握公司現有人員的能力、業績及各崗位的需求等情況。

      第四章招聘與錄用制度

      第十一條招聘及錄用原則:

      (一)定崗定編原則。

      (二)直系親屬原則上不得在同一部門工作。面試考核人應回避本人親屬、朋友的面試考核。

      (三)招聘工作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管理,用人部門可推薦但不得自行招聘。

      (四)錄用者須符合任職資格的基本要求(崗位說明書)。

      (五)曾被公司違紀辭退、開除者不得再次錄用。自動離職者重新入職須經用人部門負責人提出使用意見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

      (六)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人員不能錄用。

      (七)公司人力資源部按崗位實際情況或用人部門要求,根據應聘者提供的資料進行背景核實調查,調查結果發現有作假者,將不予錄用。

      第十二條招聘程序:申請-〉篩選-〉面試-〉審批-〉試用-〉轉正錄用。

      第十三條招聘審批權限按公司已授權權限執行。

      第十四條各級員工聘任程序:

      (一)總裁、董事會秘書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二)副總裁、財務總監,由總裁提名,董事會聘任;

      (三)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員,由總裁聘任。

      第十五條試用與轉正

      (一)新聘人員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二)試用期滿須進行試用考核,達到考核要求才能辦理轉正手續。如考核不合格或經試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表現優異者,可提前申請轉正評定,經權限人批準可提前轉正。

      第五章員工調崗制度

      第十六條員工調崗類型:晉職、平調、降職。

      第十七條公司可根據管理和業務需要對特殊崗位作定期輪調。

      第十八條調動原則:

      (一)符合任職資格原則。調動人員符合擬調動崗位的主要任職要求。

      (二)合理性原則:根據員工表現和能力,安排和調動合適崗位。

      (三)員工調動必須經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調動手續。

      第六章員工培訓制度

      第十九條培訓分為入職培訓、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轉崗培訓。

      第二十條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統一安排對新員工進行入職培訓;各部門負責崗前、在崗、轉崗培訓。

      第二十一條每年初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各部門根據公司經營計劃、員工情況制定年度培訓計劃。

      第二十二條對自行申請培訓、公司安排的外部培訓等情形需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培訓協議作為勞動合同一部分。員工須遵守培訓協議約定,如違約則承擔相應賠償及責任。

      第七章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凡公司員工都必須與公司訂立勞動合同;退休返聘人員須與公司簽訂勞務協議。

      第二十四條勞動合同的主管部門是公司人力資源部,其負責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等事宜。

      第二十五條涉及技術、財務、采購、管理及其他掌握公司不宜對外公開信息的崗位須簽訂員工保密協議。員工保密協議為勞動合同的一部分。

      第二十六條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確定是否續簽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對以下情況之一者,公司有權即時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而無需事先通知員工,亦無需支付任何補償: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四)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一)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崗,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簽訂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公司與員工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離職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員工離職時應按公司有關規定辦理離職及工作、財物移交手續。

      第三十一條員工應在辭職前30天提交書面《辭職報告》;若不按規定的時間提出,或不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影響公司或部門正常工作的,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符合員工獎懲制度開除情形的,公司有權開除員工,且無需事先通知員工亦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且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員工未經公司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連續3天(含)以上的行為視為自動離職。對自動離職員工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因工作未交接造成損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員工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員工與公司終止勞動關系。因公司需要其繼續留任的擬退休員工,須經所在用人部門提議,經權限人批準,在辦理完退休手續后可被返聘,但返聘人員應與公司簽訂勞務協議書,每次協議有效期不能超過1年。

      第三十五條員工因違法、違規、人為因素造成公司損失的或違反約定的,應按規定向公司支付賠償金。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員工離職時須向公司支付賠償金:

      (一)員工離職不按規定提前書面提出,因工作銜接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二)員工違反勞動合同或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或競業限制,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三)員工在專項培訓或福利約定的服務期截止日期之前離職的。

      (四)員工違反其他約定,導致公司損失的。

      (五)員工移交的財物短缺屬個人原因造成的。

      第九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條公司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訂員工工時制度。員工具體上班時間以公司公告及通知時間為準。

      第三十七條因工作及崗位需要制訂特殊工時及考勤制度的崗位及部門,可由用人部門書面提出申請,權限人審批,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后實施。

      第三十八條對遲到、早退、曠工的認定,以公司相關規定及通知要求為準,考勤以有效的考勤記錄為準。

      第三十九條考勤記錄應及時準確、實事求是,如有因虛假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將對責任用人部門負責人、直屬上級和員工按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四十條考勤是薪酬發放依據之一,各部門應重視及加強管理。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督促、檢查各部門員工考勤工作。對考勤異常部門及個人應及時反映及按規定跟進處理。

      第十章休假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條公司員工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年休假、產假、婚喪假等。

      第四十二條正常情況下,員工任何類別的假期須按公司流程得到用人部門負責人事前批準,并到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確因特殊原因無法提前辦理請假手續,應事前征得主管領導同意,并于事后補辦手續。

      第四十三條公司各部門應嚴格控制員工加班。確因工作繁忙需要員工加班的,用人部門負責人應提前向公司權限人書面提出加班申請,并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原則上安排員工一年內調休完畢。具體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章員工薪酬與考核制度

      第四十四條員工薪酬是指公司為獲得員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包括:工資、獎金、津貼、保險、住房公積金、福利等。

      第四十五條員工薪酬為稅前收入,個人所得稅由公司代扣代繳。

      第四十六條薪酬原則

      (一)薪酬制度的制定符合公平性、競爭力、激勵性、合理性、合法性的原則。

      (二)在分配上符合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三)公司根據當期經濟效益及可持續發展狀況決定工資水平。

      第四十七條分別采取以下四種不同類別制度:

      (一)與企業年度經營業績及個人權責相關的年薪制;

      (二)與崗位、目標績效相關的崗位績效工資制;

      (三)與勞動定額相關的計件和計時薪制;

      (四)與固定勞動范圍相關的固定工資制。

      第四十八條每月工資發放日期為下月15日發放,遇節假日則調整。

      第四十九條員工必須在每月發薪日前到財務部簽收工資單。如對工資有任何疑問,須即時向用人部門負責人或公司人力資源部核查。

      第五十條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一)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二)與公司簽訂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費用;

      (三)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第五十一條員工績效考核:

      (一)績效考核目的:客觀地分析和評價公司員工的素質、能力及工作實績,使員工的貢獻得到認可并提升員工的績效。

      (二)員工績效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周期考核(月度、季度、年度等)。

      (三)績效考核要素主要包括:業績、能力、態度。

      (四)績效考核結果是確定員工晉升、調配、薪酬、福利、獎懲、培訓等人事決策的客觀依據之一。

      第五十二條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及考核:

      (一)公司董事會決定高級管理人員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

      (二)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負責制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標準與方案;負責審查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并對其進行年度考核;

      (三)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配合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進行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的具體實施。

      第五十三條離職員工按公司規定辦理完畢離職手續可領取離職前未結算的工資。未按手續辦理離職按公司相關制度處理,并停放工資直至員工辦理相關手續后發放。

      第五十四條公司實行薪資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故意打聽、攀比、議論他人工資情況。管理者和員工有義務對自己或他人的工資進行保密,凡違反本規定,將按公司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五十五條福利:按國家、地方及公司有關規定執行,包括但不僅限于: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員工節假日福利等,具體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章員工獎懲制度

      第五十六條目的:為表彰先進,樹立良好工作作風,鼓勵員工積極向上,規范員工職業行為及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管理秩序。

      第五十七條獎懲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2)有依原則:獎懲依據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等。

      (3)結合原則:獎勵以物質鼓勵與精神鼓勵相結合,懲罰以教育與懲罰相結合。

      (4)分明原則:有功必獎,有過必罰。

      (5)適當原則:功獎相稱,過罰相當。

      (6)時效原則:獎懲要及時,必須要有激勵和教育效果。

      第五十八條員工被處罰時,若存在領導責任的,應同時追究其上級領導責任,給予連帶責任處分。

      第五十九條獎懲結果作為員工年度考核依據之一。

      第十三章員工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第六十條員工人事檔案的主管部門是公司人力資源部,確保資料保密、手續完備并及時歸檔。

      第六十一條員工檔案資料不外借。因特殊情況確需外借,須權限人批準。

      第六十二條查閱檔案按下列規定:

      (一)查閱人事檔案須經公司權限人審批同意;

      (二)查閱檔案時須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檔案管理人員陪同方可查閱;

      (三)查閱檔案中,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閱檔規定;

      (四)嚴禁涂改、圈劃、撤換檔案資料。

      第六十三條員工本人保證提供及填寫的資料屬實,以后如有變更個人資料員工有義務及時(最遲不超1個月)提供書面資料給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如有虛假或隱瞞,后果自負,并自愿接受公司相關處理意見。

      第十四章附則

      第六十四條各全資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參照本《制度》執行。具體實施細則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另行制定。

      第六十五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執行。

      第六十六條本《制度》從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開始執行。

      第六十七條本《制度》由董事會授權公司人力資源部草擬、修訂及解釋。

      人力資源體系管理制度 篇10

      為規范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建立適應公司發展需要、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有關政策和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相關制度,制定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一、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實事求是,從本企業實際出發配置人力資源;

      2、發揚民主,接受監督,嚴格依照程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

      3、以市場為導向,優化結構,精干高效,實現責、權、利相統一;

      4、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以提高績效為目標,強化考核,有效激勵,完善薪酬激勵和考核約束機制。

      二、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組織體系和責權劃分

      指出哪個部門是是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是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具體執行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研究、制定并組織實施公司人力資源戰略及規劃;

      2、負責公司各單位的組織機構、定員編制、人力資源配置、新增人員審批和員工錄用、退(離)休等管理辦法的制訂;

      3、負責公司系統薪酬、績效考核、分配管理辦法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公司系統年金政策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公司各單位工資制度和工資調整方案的審定并指導實施;負責公司員工薪酬及養老、失業、工傷、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年金等方案的制訂、實施及管理工作;

      4、負責公司員工及各單位領導人員的考核、任免、調動、獎懲、退(離)休等事項的管理;負責公司系統后備干伍建設;

      5、負責公司系統員工教育、培訓管理計劃的制訂,并組織實施公司系統企業領導人員、后備干部、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及員工的培訓,對各單位員工培訓進行指導;

      6、負責公司專業技術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導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和專家隊伍建設工作;

      7、負責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公司各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公司系統人力資源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具體執行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制訂本單位中期人力資源規劃及年度計劃;

      2、負責建立和完善本單位勞動、人事、培訓、薪酬福利、社會保險等人力資源管理體系的各項規章并組織實施;

      3、根據公司綜合管理部對人力資源工作的統一部署,具體落實各項工作,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及時提供與人力資源工作有關的各類信息。

      4、明確人力資源管理的職能部門、崗位和專職人員,負責相關工作。

      5、貫徹執行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相關管理辦法,并具體組織實施。

      四、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內容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組織管理、選聘培訓管理、薪酬績效管理、人員管理(干部管理)、人事管理以及其他專項管理工作。組織管理主要涉及到董事會治理運作管理、企業領導班子定員管理、公司各專業委員會及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分工情況。選聘培訓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公司招聘、選拔、錄用、調配工作等分項工作,員工、各單位高層管理、中層管理等核心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人力資源體系管理制度 篇11

      招聘管理制度

      一、目的:

      規范招聘管理,提高招聘效率,建立科學有效的人力資源招聘選拔體系,為公司發展提供人力資源保障

      二、適用范圍及說明:

      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作為招聘管理工作的框架性規定,是對招聘工作的原則性制度。

      三、職責:

      人力資源部為招聘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門,各用人部門協助組織完善。

      1)工作職責如下:

      A負責人力資源招聘體系的建立、維護和管理;

      B、負責招聘渠道的開拓、建立和維護;

      C、負責重大招聘項目的策劃、組織和實施,例如校園招聘等;

      D、為公司運營管理提供招聘相關數據支持;

      E、負責員工招聘需求計劃的編制、申請、報批和實施;

      F、負責對招聘成本、招聘人員質量和數量等招聘效果進行評估和分析。

      2)在招聘選拔過程中,人力資源部負責面試的組織包括核心素質評價、薪資確定及通知錄用人員報到;用人部門負責專業能力面試與評價。

      四、招聘前的準備要求:

      招聘前需準備好公司簡介、招聘證件、招聘簡章等招聘宣傳材料。

      五、招聘流程

      1)、招聘需求計劃審批流程

      A、年/月度人員需求計劃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發展需要和各部門人員變動情況制定周/月度招聘需求計劃,經總經理審批后制作招聘計劃并實施。

      附表1:《每月人員變動情況表》每月前三天內完成

      2)、面試流程:

      A所有員工:資料篩選→初試(人力資源部)→復試(部門負責人)→復試(總經理)

      附表2:《面試評價表》

      3)、試用/錄用流程及規定(入職流程):

      A、所有人員:填寫《員工登記表》→核查證件→填寫《個人資料收集表》→發放員工手冊→解讀公司相關政策→部門入職→IT安排電話電腦

      附表3:《員工登記表》

      附表4:《個人資料收集表》

      附件一:員工手冊(草案)

      報到需提交資料:

      各種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身份證原件、復印件1份,相片2張。

      B、試用人員必須如實填報及提供個人資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出,一律解除勞動關系。

      C、員工入職一周內應簽訂勞動合同, 并嚴格依法約定試用期。試用期限要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對試用期內無法判斷是否達到崗位要求的,可以延長至六個月。

      六、轉正流程

      個人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審核(部門)→復核(人力資源部)→審批(總經理)→備案精選文庫

      (人力資源部)

      所有人員必須參加新員工入職培訓和轉正面談合格后方可轉正。

      附表5:《員工轉正申請表》

      七、招聘渠道

      1)、網絡招聘:在相關招聘網站上進行招聘信息發布與簡歷的收集(如前程無憂、珠江人才網等);

      2)、現場招聘:定期參加南方人才市場現場招聘會;

      3)、內部推薦:在內部發布職位需求信息,鼓勵內部人員或推薦其他優秀員工應聘,并對推薦人員進行獎勵;

      4)、學校招聘:與周邊及其他地區學校建立合作意向,學校根據用人需求提供合適人員。

      八、招聘費用管理

      1)招聘費用的界定:

      A、通過網絡、人才市場等媒體發布招聘信息所產生的廣告、信息及展位費;

      B、人才引進、渠道開發所產生的交通、餐飲費用;

      C、校園招聘、校企合作所發生的宣傳、公關費用;

      D、人才舉薦所產生的獎勵費用;

      E 、其它總經理批準的招聘費用;

      請假制度

      一、目的:使員工休假時間得以保障,規范員工請假和休假作業,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公司相關假期制度。

      二、范圍:適用于公司正式簽訂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

      (一)請假審批程序及規定

      1、公司假期分為①病假、②事假、③年假、④婚假、⑤喪假、⑥產假、⑦工傷假七種。

      2、員工不論申請何種假期都應事先填寫請假單,請假單須分別明確地填寫請假人姓名、所屬部門、職別、假期種類、請假時間、請假事由等內容,批準人對假期種類和請假時間應進行嚴格核實,一切無誤后才可批假。經批準后的請假單交行政部后方可休假,行政部須對請假人作好考勤并將所有請假人的請假單進行匯總后于次月三日前交財務部,以便核算工資。

      3、員工請假都應有職務代理人,并將經辦事務交待清楚。

      4、請假審批程序:

      普通員工——>部門主管/部門經理(可以直接批一天以內假期),交由行政人事部審核——>總經理(假期一天以上者);

      部門主管/部門經理——>總經理(假期一天以上者)

      5、員工請假而在假期滿后需延假時,必須在假期內向其部門主管電話或傳真申請,其部門主管同意后代填寫請假單并按程序審批。在假期外申請延假無效作礦工處理,任何員工延假都不得超過五天,否則作礦工處理。

      6、請假期間應扣除本人請假期的工資(有規定除外),核算方法參照《薪資福利制度》,另會根據員工請假期長短調整當月的效益獎金。

      7、若當天遲到一個小時以上時,不允許請假,也不得批假,否則將對雙方進行嚴重懲處(特殊情況除外)。

      8、國家規定的長假(如春節、國慶、五一、元旦、中秋)前后禁止休相連的事假、年假。

      9、假期滿后,返回公司時員工應主動到行政部辦理銷假手續,再到本部門報到上班。

      (二)假期種類要求

      以下條款如與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相沖突,以國家政策、法規為準。

      1、病假

      1)公司員工因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而無法正常工作的,可請病假(請假回來后必須提供區級以上醫院證明、病歷方、醫院收費單作為病假憑證,三者必須全部具備方為完整的憑證,否則視為無憑證作事假處理。病假不得超過三個工作日,特殊病假可特殊處理)。

      2)員工請病假需填寫請假單,按程序批準后,親自交行政部確認后方可休假。若因急病或住院的可托人代請假或電話通知本部門主管/經理,待痊愈后補交醫院證明和病歷及補辦請假手續。若無有效證明或未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者,在核算相關福利時則以事假論處。

      3)員工不得向公司出具虛假、偽造證明及病歷,如經發現按曠工論處,并依據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4)入職頭三個月內病假期間不帶薪;入職三個月后到一年,病假期間享受基本工資的30%的薪水;入職一年到兩年,病假期間享受基本工資的50%的薪水;入職兩年到三年,病假期間享受基本工資的70%的薪水;入職三年以上者,病假期間享受基本工資的100%的薪水。所有病假每月不能超過3個工作日,否則不帶薪。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

      2、事假

      1)員工因辦理私事,不能正常上班的,可請事假。

      2)員工請事假需提前1天向所屬部門主管申請,按程序批準后并親自將請假單交行政部后方可休假。特殊情況者可當天及時向所屬部門主管親自請假或電話或傳真告知,假后補交請假單到行政部存檔。

      3)部門主管有權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酌情少批或不予批員工的事假。

      4)員工在事假期滿后應按時返回公司上班,逾期、無故不到者按曠工論處。

      5)事假單次不超2天,一月不超2次。

      6)事假期間不帶薪。

      3、年假

      1)員工工作試用期滿后已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含試用期)者均可享受5天年假;但工作一年內累積請假超過10個工作日,當年年假期予以取消。

      2)員工的年假必須在本年度休完,不可轉到次年補休,否則,年假將自動取消,公司對此不作任何補償。

      3)員工年假不可跨年度提前休假,休年假人員必須預先作出計劃,并于休假前至少兩個月向部門主管(經理)申請,按程序批準方可休年假。

      4)員工在休年假期間照常享受公司工資、津貼及相關福利。

      4、婚假

      1)員工必須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按照國家規定法定結婚年齡者方可享受婚假。

      2)婚假假期為三天的有薪假期,晚婚假期另加5天有薪假期(晚婚年齡符合: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

      3)員工休婚假后必須出示結婚證正本方有效,行政部復印留底備案,否則按事假論處。

      4)員工的婚假必須在自結婚證書生效之日起的三個月內休完。

      5)員工的婚假如需連同年假一并使用,則需經部門主管(經理)審批,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同時休假。

      6)員工只可享受一次婚假,再婚者不可享受婚假。

      7)員工在休婚假期間可享受工資、津貼及相關福利。

      5、喪假

      1)員工以下親屬去世辦理喪事時,可享受喪假: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子女、岳父、岳母、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2)喪假期為三天有薪假期。

      3)員工的喪假如需連同年假一并使用,則需經部門主管(經理)審批,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同時休假。

      4)員工喪假期間可享受工資津貼及相關福利。

      6、產假

      1)員工必須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不得超生及非婚生育。

      女員工產假假期為90天(包括產前休息15天),若孕婦提前生產,可將不足的天數和產后的假合并使用;若孕婦推遲生產,可將超出的天數按病假處理。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休產假假期期間,員工享受公司的基本生活補貼,即基本工資的80%,不享受其他獎金及津貼或補貼(包括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等),基本生活補貼于休假后第五、第六、第七個月后分3個月發放。

      3)員工申請產假時,必須向行政部提供第一胎的準生證正本。

      4)女員工只可享受一次產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使用。

      7、工傷假

      1)員工工作時間因工負傷可享受工傷假,違章操作而造成工傷,按事假處理。

      2)必須出具市級以上醫院開具的工傷證明或保險公司認可的醫院證明。

      3)工傷假期間享受公司的基本工資及各種福利待遇。

      4)公司可視工傷的實際情況縮短工傷假期。

      (三)其它

      未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不亨受年假、婚假、喪假、產假、工傷假假期,若確因重要事情辦理可請事假,但不享受其他帶薪假期的待遇。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國家法定節假日假期遵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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