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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升降機租賃合同
日期:2023-03-08 00:36:41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互联网
施工升降機租賃合同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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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施工升降機租賃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施工升降機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施工升降機的概況

      1、施工升降機型號:公司生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型施工升降機___臺,整機機件齊全,機況良好。

      2、施工升降機結構型式:預埋地腳螺栓固定式

      3、施工升降機安裝總高度:

      4、使用工地名稱:

      5、工地地址:

      第二條:租賃期限

      從甲方安裝驗收合格書面交付乙方使用經乙方確認之日起,至乙方書面通知停止使用之日止。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1、施工升降機租金(月):施工升降機租金采用月包干形式,安裝總高度以內的每月每臺租金為__元/月·臺(¥__元/月·臺)。施工升降機每一個自然月最后一天,結算一次。付款方法:銀行轉賬。

      2、施工升降機機組人員報酬(月):(1)施工升降機機組人員報酬采用月包干形式[每臺每月__元正(¥__元/月·臺)];。甲方負責聘用并配備持建設主管部門頒發有效上崗證的施工升降機司機三名,提供24小時全天候優質服務。(注:機組人員的報酬包含:施工升降機司機的工資、節假日和法定假日加班費、獎金、勞保、社保、生活費等各種福利待遇)。每一個自然月最后一天結算一次,甲方提供工資表并加蓋甲方公章后給乙方存檔,乙方于次月10日前由乙方支付給甲方。付款方法:銀行轉賬。

      3、乙方工地除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災害、地震、戰爭等)停工外,甲方每天照收租金。

      4、乙方工地在遇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災害、地震、戰爭等)停工時,租金不計。

      第四條:設備進退場及結算付款方式

      1、進退場安裝拆除費:(費用總包干:甲方負責施工升降機安裝總高度以內的安裝和拆卸、頂升、附墻桿件安裝、附墻桿件和地腳螺栓材料費、施工升降機檢測費及施工升降機吊裝、運輸等安裝拆除一切費用)¥__元/臺。合同簽訂施工升降機進場安裝完畢,甲方書面交付乙方使用后5天內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同時甲方開具等額合法的升降機進退場費稅務發票給乙方。付款方法:銀行轉賬。

      2、施工升降機從進場安裝檢驗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乙方確認之日起,至乙方書面通知停止使用之日止為計算租金時間,不足一個月按實際天數計收,每天按__元/臺(¥__臺·天)計算。

      3、每一個自然月最后一天甲乙雙方對帳確認當月(從本月1日到當月最后一天)的租賃時間,并填寫書面結算單,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作為結算的依據。

      4、結算單和甲方按應付金額開具等額合法的升降機租賃稅務發票送達乙方后,乙方以轉賬形式付清結算期內的租金。延遲付款則每天按欠款總額的1‰加收滯納金,但最高不得超過所欠款總額的10%滯納金。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征求乙方同意(但必須保證乙方現場施工升降機的正常使用,未經乙方同意不能自行撤退出場,否則承擔一切違約責任并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但應書面告知乙方所有權轉移的情況,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出租方的義務。

      2、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移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或委托第三方)不得對施工升降機進行拆裝,不得轉移使用,也不得抵押給第三方。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施工升降機質量標準及性能良好的合同約定的施工升降機。向乙方移交施工升降機技術資料,并對合同履行期間產品質量負責,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而引發的安全責任和造成的經濟損失。

      2、負責提供施工升降機的基礎資料和圖紙,并在乙方的協助下預埋地腳螺栓,并向乙方提供合格證及相關資料。對乙方澆筑的施工升降機基礎進行驗收,確認合格后方能進行施工升降機安裝。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其營業執照、租賃資質,設備登記備案證明等資料。甲方必須將安裝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安拆方案等相關資料及安裝安全協議送乙方及監理單位審核。

      4、根據乙方提供的建設資料分別編寫施工升降機安裝方案和拆卸方案,甲方編制的方案須經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方可進行安裝、拆卸工作。

      5、按乙方的要求,準時進場安裝,按施工升降機的各項安全規范要求裝拆施工升降機,每次進行附墻安裝或頂升前需提供此次安裝人員證件對應的操作證件復印件及安裝人員安全技術交底,頂升完畢后出具安裝驗收合格單給乙方備案。承擔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頂升及附墻拉桿裝拆過程中的全部安全責任和造成的經濟損失,對施工升降機的.安裝質量負責。

      6、負責施工升降機的維修保養,并負責設備的維修、保養、人工和配件等全部費用。施工升降機在使用中出現故障,在2小時內派人到位修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維修或拒修。承擔由于施工升降機機械故障和易損件磨損未及時更換所造成的全部安全責任和造成的經濟損失。

      7、負責向當地建筑管理處建筑安全監督站申報施工升降機的安裝、使用及拆卸;施工升降機安裝好后,負責向有資質的檢測機構申請檢測(乙方配合相關工作),并支付其各種費用,同時把所有資料交給乙方備案(包括司機操作上崗證復印件)。

      8、負責聘用持有具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施工升降機司機,并進行政治、技術、業務教育,遵守工地的規章制度,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安排,提供全天候優質服務,承擔由施工升降機司機操作原因而引起的安全責任及造成的經濟損失。

      9、甲方所提供的施工升降機的防墜安全器應有相應的銘牌,如使用超過一年應當有相關部門出自的檢驗合格證。防墜安全器裝機使用時,應按吊籠額定載重量進行墜落試驗。以后至少每3個月進行1次額定載重量墜落試驗。并將相關記錄資料供乙方備案。

      10、對以上劃分的安全責任,承擔事故造成的一切損失。

      11、負責提供施工升降機正常運行所需的通信聯絡對講設備和相關信號設備。

      12、對施工升降機進行定期(每月二次以上)的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并把檢查保養記錄交乙方備案。如甲方未按規定對施工升降機進行安全檢查與維護保養,連續多次故障、安全事故,乙方有權對甲方進行經濟處罰并終止合同,責令立即退場,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3、施工升降機司機按施工升降機操作準則有權拒絕違章的運行,甲方無權干涉乙方施工現場對施工升降機的正常安排使用。

      14、每月每臺因故障累計不超過2個工日,超過部分乙方按每臺每工日__元(¥__元/臺)扣減相應的臺班費并賠償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5、甲方及所租施工升降機還必須遵守國家行業地方有關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規;同時遵守乙方現場文明施工及保護員工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向甲方提供建筑資料、地質資料報告、施工升降機的布置圖,根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升降機資料,負責施工升降機的基礎定位、施工及其費用,并提供基礎的試塊報告。

      2、負責提供施工升降機按規定日期進入和撤離場地的環境和條件,如因現場無條件及道路不通暢或因建筑物阻礙致使施工升降機不能進行拆除作業的,乙方繼續支付租金(日租金=月租金÷30天)。

      3、負責提供施工升降機使用的電源線,按施工升降機用電要求,施工升降機電壓要求在380±20V,把開關裝好在施工升降機附近3米以內,支付其電費,負責配置施工升降機專用的接地線和防雷的地極。

      4、負責施工升降機進入施工現場后的安全保衛工作,做好甲方設備進退場的清點、擺放,如有丟失,按當時市場價賠償,配合甲方的裝拆工作,積極疏導行人,禁止施工升降機作業范圍內非施工升降機作業人員的進入。

      5、負責代甲方支付施工升降機機組人員的報酬并安排住所。

      6、在施工升降機使用過程中,提供每月2個工作日的時間給甲方檢修施工升降機。

      7、負責架設施工升降機安裝附墻桿件的安全護欄、過道。

      8、對甲方機組人員如不能很好配合施工現場的工作,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機組人員;如給乙方造成了窩工和怠工的,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責任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其他事項

      1、乙方應按時支付施工升降機的租金和進退場費,逾期二十天未付款,甲方有權停機,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甲方不負責。在停機期間,甲方照收租金。停機超過一個月,乙方拒絕繼續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權拆除施工升降機,并保留繼續追款的權利。

      2、施工升降機進入現場后,因乙方停工、停電等造成的停工待工與甲方無關,乙方照常支付臺班費(日租金=月租金÷30天),不可抗拒自然災害除外。

      3、該施工升降機每月檢修時間不超過2天,檢修時間由雙方現場商定。施工升降機正常的頂升、安裝附墻桿的停機,不能視為甲方造成的停機時間。

      4、施工升降機安裝好后,雙方應積極配合,及時做好驗收工作或填報各種資料,并從驗收合格日起雙方協商啟用時間(不超過3天),并填好書面的起租確認單。

      5、施工升降機報停,乙方應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雙方做好租金的結算支付工作,按期退場。甲方不按乙方通知的時間內拆卸或退場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場地占用費300.00元,同時并承擔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乙方未支付完結算款,乙方應繼續履行第四條第4款的義務。

      6、承租期間,非甲方原因引起乙方的損失,甲方不承擔本合同外的其他間接責任。

      7、合同簽訂后,非乙方原因引起甲方的損失,乙方不承擔合同外的其他間接責任。

      8、因不可抗力致使雙方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不得隨意中止合同,因故中止合同需經雙方協商妥善解決。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不能視為違約。

      3、因甲方原因致使施工升降機不能按時進場安裝使用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不能保證施工升降機安全使用,經甲方書面通知后7天仍無改善措施的,甲方有權停機或停租,其行為不能視為違約。

      4、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都應支付對方違約金貳萬元(¥20xx年0元)。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經濟合同糾紛,協商不能解決時,到有管轄權的工商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到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的有限期

      本合同壹式陸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肆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設備全部拆卸退場完畢,款項付清自動失效。

      第十二條:未盡事宜

      本合同條款已經雙方協商確認,所有字體均為打印字體(除簽字和日期外),其他書體及涂改均無效,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它約定:無(以下空白)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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