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名言 → 正能量文章
【實用】房屋合同集合7篇
日期:2023-02-21 21:00:34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互联网
【實用】房屋合同集合7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
为你推荐:
  • 抒發心情的文案(心情
  • 【實用】房屋合同集合7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屋合同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房屋合同集合7篇

    房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現將 #樓的外墻裝修承包給乙方施工,現為了雙方的共同責、權、利,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

      1、 #棟所有外墻貼面、滴水線條、臺面抹灰的壓光、所有窗臺(不含飄窗套)、窗套接口刷到位(后道工序負責接口),乙方負責拆架及碼堆至指定地方。

      2、乙方進場后,只負責灰桶、鏟、扁擔,其余次材均不負責。

      二、承包單價:

      外墻裝修以外墻貼面實際面積元平方米計算。

      三、付款方式

      1、乙方進場后外墻拉毛至第四層甲方付乙方生活費 %。

      2、該項目拉毛完工后,甲方付乙方工程進度費用(拉毛費) %(按每平方 元計取)。

      3、乙方外墻貼面完成三層后,經甲方驗收合格,甲方付給乙方已完成部分工程進度款的%,待乙方全部完成外墻貼面,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甲方付至整個工程量的%。

      4、余下%作為質保金,一年后的30個工作日內付清。

      四、質量安全:

      1、乙方必須確保外墻粉刷分項工程驗收合格。如出現質量問題,概由乙方承擔所有相關責任。

      2、外墻粉刷全為水泥砂漿,每完成一層必須清理好面墻磚上的污垢,如發現浪費材料,每次處100-200元罰款。

      3、乙方必須文明施工,嚴禁乙方施工人員從樓上傾倒垃圾或隨意亂扔材料和物品,違者每次罰款100-300元。

      4、乙方必須加強安全防范意識,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和班前教育,確保施工安全。嚴禁酒后作業,穿拖鞋上工作平臺工作,如乙方施工人員違規操作或違章作業而造成的不良后果,一切損失和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進度

      本合同內粉刷工程總工期為30天(日歷工期),乙方必須按時完成。如乙方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罰款200元。

      六、其他未盡事宜,需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2

      甲方:xxx

      乙方:

      一、工程項目:舊房改造,將原有舊房拆除,按照甲方所提供圖紙進行施工。

      二、施工地點:湯王頭村。

      三、工程內容及施工范圍,經過雙方協商以達成一致,簽訂以下合同。

      3.1、乙方在拆除完畢后,舊料屬于甲方所有,舊房拆除后的建筑垃圾由乙方清理。

      3.2、甲方只負責材料的采購,乙方負責施工工具,施工中所需要的模板,腳手架。

      3.3、門窗采用五洋塑鋼材料,洞口超過1.5米必須做過梁。

      3.4、甲方負責提供水暖電材料,乙方負責安裝。二層所有的房間地面貼瓷磚,衛生間、廚房墻面貼瓷磚,一樓和三樓的衛生間、廚房貼至1.5米處。

      3.5、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負責所有外墻面抹平,粉刷內墻面負責抹平,一樓和三樓地面用水泥抹平。東山墻和西邊路面、院內用水泥抹平。

      3.6、原地基有空虛的地方,乙方必須在打地梁時挖到實處,以保證房屋的承載力。

      3.7、房屋的所有防水都由乙方負責材料和施工。

      3.8、三層屋頂用小瓦或片瓦,甲方負責任何一層預制板,其余各層都由乙方負責。

      3.9、經雙方協商每平米造價320元,陽臺按一半計價,地面的所有垃圾由乙方負責清理,拆除后所有建筑材料歸乙方。

      3.10、建筑施工中安全第一,一切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必須按甲方圖紙施工。甲方負責水電。

      四、付款方式:一層上板后,付乙方叁萬元;二層上板后,付乙方叁萬元;三層屋頂用小瓦或片瓦施工結束后,付乙方肆萬元;室內墻面抹灰、水暖電安裝完畢后,付乙方兩萬元;室內瓷磚、門窗安裝完畢后,付乙方兩萬元;施工全部結束后除扣除總價的 5%保質金外,其余的工程款全部付清。

      五、從簽訂合同之日起,乙方必須在三個月內完工,否則扣除2%的違約金。

      六、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托乙方房屋裝修,訂立本協議,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點

      **縣華宇小區G幢401室

      二、形式結構

      單層式三室兩廳一廚兩衛

      三、工程工期

      開工之日算起一個半月(45天)

      四、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詳見附表1: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附表2: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五、工程項目

      1、乙方負責5個房間(三臥室、一客廳、一飯廳)地面鋪設瓷磚,打地角線,要求平整;一個廚房,兩個衛生間墻面鋪瓷到頂,留出吊頂空間,邊角打磨。瓷磚由甲方提供,其余材料由乙方提供。

      2、乙方負責電路水路改造:

      3、乙方負責集成吊頂:廚房,兩個衛生間

      4、包三個水管

      5、乙方負責客廳頂部打石膏條,客廳走廊頂部打石膏板。材料由乙方提供。

      6、墻面刷雙灰粉上漆,甲方提供漆材料,其余由乙方負責。

      7、乙方負責安裝衛生間門兩扇、燈、潔具,材料由甲方提供。

      8、裝修完成后由乙方負責清理打掃

      9、廚房櫥柜的具體裝修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確定

      未盡細節的之處,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確定。

      六、材料、設備的供應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應為附合設計和國家標準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施工進度計劃及時供應到現場,并事先通知乙方,雙方對所供應材料的數量及外觀進行共同驗收,辦理交接手續后由乙方負責保管。

      2、甲供材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用,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格補償給甲方。

      3、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必須與所供的材料明細表中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計量標準及數量相符。

      4、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國家標準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時,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其后果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七、質量標準

      施工質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裝修質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類型的裝修標準,雙方認可。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3個月內因乙方施工出現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無償返工維修。

      八、工程造價

      甲方共支付乙方裝修人工費、材料費共15600元人民幣。

      九、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簽訂后,開工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當于總價款20%(3120元)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內,甲方支付相當于總價款40%(62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驗收后三日內,甲方支付相當于總價款40%(6240)的工程款。

      (四)竣工驗收合格一年后或雙方約定的保修期滿,如果裝修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該免費為甲方排查,否則,退還受損金額!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效應。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為保證樓房屋漏水維修質量簽訂如下協議,確保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維修標準及要求

      1、乙方自愿選擇房屋維修形式并與甲方簽訂本合同。

      2、維修地點:廠區木工房室內墻壁及地面漏水狀況維修。

      3、維修標準:維修必須在保證不影響房屋的安全前提下進行。維修以解決防漏為主。

      第二條合同金額:

      合計金額為:¥760。00元大寫:人民幣染佰陸拾圓整。

      3、維修要求:

      ①乙方進行施工,提供人工,材料。

      ②乙方應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質量工作,造成的一切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4、維修工期:在正常天氣下3天內必須完成。

      5、維修后保質:建設工程維修部位的保修期限自最后一次維修完工之日起重新計算。在沒有人為破壞情況下,屋面防水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3年,即維修后應當繼續最低保修3年。且在出現漏水的情況后,在甲方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響應。

      第三條維修工程款的發放

      乙方維修樓頂漏水工程款不能超出合同金額,若超出,不足部份的由乙方自行解決。

      第四條其它約定

      1、乙方因維修而造成的其他責任由乙方負責。

      2、本合同自雙方簽名蓋章時生效,一式兩份,甲、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簽訂日期:

      乙方:

      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契約。

      一、經本公司介紹甲方自愿將座落在______區______路(街)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該房地產。

      甲乙雙方協定的上述房地產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租賃期限自二oo___年___月___日到二oo___年___月___日止。租金按_________結算,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由乙方在每 的前___日交付給甲方。付款方式:現金(以書面收據為準)。

      三、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保證承租上述房屋僅作為_________用房使用。

      四、房地產租賃期內,甲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乙方能夠正常使用。

      2.負責對房屋及其附著物自然損壞維修,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3.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地產,甲方將提前_________個月通知乙方。

      五、房地產租賃期內,乙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修或增擴設備時,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承擔。

      2.如需轉租他人使用,必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利用甲方房屋從事非法活動。

      3.因使用不當或其它人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設備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4.乙方將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

      5.乙方須在租賃期滿時把房產完好交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地產,應提前______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契約。租賃期間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等由乙方根據實際用量付費。

      六、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約規定的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在十日內負責賠償,同時支付對方違約金,壹個月房租費。

      七、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本契約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契約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雙方約定其它事項:

      十、在簽訂本契約時,雙方承擔中介服務費為_____元,其中甲方付_____元,乙方付_____元。本契約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契約副本兄弟房產買賣公司。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契約期滿自行作廢。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身份證: 身份證:

      鎮江市兄弟房產買賣公司(蓋章):經辦人(簽章):

    房屋合同 篇6

      出賣人: 邵東邦盛實業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號:******** 機構代碼證:*9*****

      注冊地址:邵東縣兩市鎮文體路100號

      法定代表人: 劉國忠

      委托人: 聯系電話:

      買受人:

      證件類型及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共有人:

      證件類型及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共有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相關事宜,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使用起始日期為 ,其中非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 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 。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項目名稱 邦盛·鳳凰城 。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為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規劃用途為 ,施工許可證號為******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邵東縣房地產管理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現房,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為 邦盛·鳳凰城 項目中的第 號房。該商品房的設計用途為 ,屬 結構,該幢房屋建筑層數地上 層,地下 層。

      該商品房 (1、合同約定2、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及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 )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元)人民幣(大寫) 。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 元)每平方米,總金額(¥ 元)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人民幣)總金額(¥ 元)

      第五條預售款監管

      該商品房的預售款監管機構: ,預收款監管賬戶名稱為 ,賬號為 。預售款應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監管使用。

      買受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如期足額將房價款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戶。買受人采用現金直接支付給出賣人房價款的,出賣人收到款項后應及時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戶。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全部購房款(含定金)¥ 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2.銀行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

      首付款(含定金)¥ 元于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剩余房款¥ 采用 方式支付。

      買受人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的,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大寫)計 元,余款(大寫) _元向銀行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 7 日內,將申請辦理銀行按揭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給出賣人,在接到出賣人或貸款人通知后_3 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并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買受人以公積金貸款方式付款的,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小寫)計__ 元,余款(大寫)_ 元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_ 7__日內,將申請公積金貸款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 給出賣人指定人或單位 ,在接到通知后_3_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并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因買受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出賣人同意買受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7 日內,以自有資金支付,不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違約責任;逾期,出賣人在7日內有權解除合同,有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合同解除后_30_日內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余房款退還給買受人。如逾期未能支付,買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經得出賣人同意后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余房款退還給買受人。

      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可以選擇以下第(2) 種方式:

      (1)合同繼續履行,具體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2)買受人在_ 10__日內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_15__日內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買受人在15日內未解除合同的,視為其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買受人應在自第16日起的15日內付清全部購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按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等違約責任。

      因非歸責于雙方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應在 逾期后7 日內以自有資金或 支付。逾期,任何一方均可單方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后_ 30__日內,出賣人應將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退還給買受人。

      3.其他方式

      首付款(含定金) 元于_______ _______支付,剩余房款的支付。剩余房款的支付 。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30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二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 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將該房屋另售他人,買受人沒有異議。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五 (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 建筑面積 (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規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 2 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2.雙方自行約定:

      _如該房屋交房時房產局測繪部門實測建筑面積超出合同約定正負百分之三時,出賣人、買受人雙方同意不解除合同,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根據實測面積據實結算,建筑面積最終以房地產管理局產權發證建筑面積為準,采取多退少補的原則計算總房款。

      第九條 房屋室內層高及差異處理方式

      買受人所購該房屋的室內層高為 3.0米,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于該約定,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高度低于約定層高15厘米以上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三十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實際交款并簽訂買賣合同日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給利息。買受人如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應在辦理房屋交接手續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行使該項權利,否則視為放棄合同解除權。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于約定室內層高不足5%,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內層高是指 1 (1、√上下兩層樓面之間2、天花板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十條 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 1 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買受人未依約交清該商品房全部購房款(按揭方式付款的,指首付款和買受人按揭款到達出賣人指定賬戶)的,出賣人有權不按本條約定時間向買受人交付本合同約定的房屋,并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設備標準;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設備標準。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國家、地方政府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市政配套工程及設施延期的等非出賣人原因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相關部門延遲有關文件的批準或其他政府行為的);

      3)買受人未能按時付款或未按時辦理入住手續;

      4)買受人延期支付應當支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代收的款項)。

      第十一條 房屋交接及違約責任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買受人應在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 7 天內(郵寄地址以合同登記地址為準確送達地址),對該房屋進行驗收并與出賣人辦理交接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出賣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未超過60日,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一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60日,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30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但累計總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接受房屋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自本合同約定交付時起視為出賣人已完全履行交付義務,出賣人有權按逾期每天60元向買受人收取接房滯納金,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買受人辦理房屋驗收手續時發現所交付的房屋如存在質量問題,應當將相關情況在房屋驗收交接單上注明,交由出賣人在 90天 內整改合格,在整改合格之前買受人有權拒絕收房,超過整改期出賣人應承擔每日 已付房款萬分之 一 的延期交房的責任,但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上述所稱房屋質量問題,是指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導致房屋不能使用的問題。

      第十二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出賣人承諾按批準的規劃、設計建設該商品房項目,不擅自變更建筑設計。出賣人確需變更且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平面布局或公建配套設施;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 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 同期銀行活期存款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在銷售過程中,銷售廣告和銷售人員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基礎設施、配套設施所作的明確具體的說明和允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 供水、供電在交房前完

      2. 電梯在交房前正常運行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上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3 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書面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買受人已付房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 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按已付房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并采取補救措施于 日內達到合同約定標準。

      3、其他解決方式 由出賣人負責按合同約定標準完成解決,但不承擔其他責任。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

      第十五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出賣人拒絕整修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整修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整修,整修費用及整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房屋因質量問題造成買受人經濟損失的,出賣人應賠償買受人的損失。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整修,整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六條 關于物業維修資金交存的約定

      買受人應當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必須申報繳納契稅及維修資金款項,買受人未按規定交存物業維修資金的,出賣人除不得將房屋交付買受人外,買受人還要按合同第十一條第2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因買受人未按規定交納物業維修資金的原因導致出賣人不能交付房屋的,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關于房屋使用的約定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住宅 使用,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十八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其他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預告登記和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買賣雙方應向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申請預告登記或預售合同備案登記。商品房經綜合竣工驗收并取得建設工程項目驗收備案相關證明文件后 60個工作日內,出賣人將需要由其提供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并申報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后 360 日內協助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 720 日協助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上述手續并取得相關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1或2 項處理:

      1.買受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同期銀行利息)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0.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之日止,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房價款0.1 %的違約金。

      如因買受人的原因,出賣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協助辦理上述登記手續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2 項處理:

      1.出賣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的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買受人按已付房款的0.1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出賣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手續之日止,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的0.1 %的違約金。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都應當在解除合同的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辦理解除合同的相關手續,否則,另一方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物業服務

      出賣人以邀請招標 方式選聘 邵東長盛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出賣人在銷售前已制定不損害買受人合法權益的《臨時管理規約》并明示,買受人應當書面承諾遵守。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期限自 首批交房入伙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成立止,根據物業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物業的收費標準為:住宅 1.5 元月每平方米(最終收費標準以物價局審批文件為準);收費的起始時間為自物業交付買受人之日的次日起至物業委托合同終止之日終。其他事項、服務標準、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內容,詳見《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房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根據實際情況由甲方確定,但不得違反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歸出賣人所有****。

      3、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歸出賣人所有****。

      4、該商品房小區內所有未計入買受人房屋公攤面積的集體設施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仍歸屬于出賣人所有。

      本合同所稱“已付款”,包括買受人的自付款、貸款銀行和公積金中心的按揭款。本合同所稱“利息”,指同期銀行存款利息,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保管和效力

      1、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30 頁,一式 陸 份,出賣人 份,買受 壹 份,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 壹 份,按揭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 份,國土局 壹 份。

      4、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于 簽于

    房屋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議以全承包的形式修建磚混結構的一樓一底的平房屋。一幢(外加廚房、豬圈)。以每平方米60%計算,具體商議如下:

      一、甲方負責修建房屋的場地平整、基窩和地梁的開挖、回填、運輸材料的道路暢通,提供乙方的水電、住宿、做飯的場地等。

      二、甲方負責給乙方約定的預期款按時到位,隨時檢查乙方的施工質量和安全工作。

      三、乙方負責從地梁起到房屋封頂,具體如下:

      1、乙方負責地梁鋼筋混凝土,正、負、零上的砌磚,內外粉水,外墻瓷磚,支模,鋼筋混凝土,一樓階沿水泥地板。

      2、乙方負責房頂的排水管道安裝。廁所的排污管道和線澆板電線管預埋。

      3、門窗要求:1樓的門以每道500。00元的價格計算,二樓的進戶門以500元/道計算,窗戶按160元/㎡的標準。

      4、質量要求:主體要求:墻體平整、垂直,現澆板平整光潔,鋼筋混凝土達標。

      5、安全要求:乙方在施工中隨時注意安全,若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負責(天災和不可抗拒的情況除外)。

      6、乙方必須在基礎完工后,4—5月內安全、質量達標的情況下,完成所有工程項目。

      其它事宜:沼氣由甲方負責施工,乙方負責所有材料。

      付款方式:自雙方合同形成后,甲方付給乙方拾萬元,一樓主體完工后付伍萬元,二樓封頂后付給乙方伍萬元,三樓伍萬元,余下部分,甲方驗收質量合格后全部付清所有款項。

      最后,在施工中,如甲方在房間或其他有所改變和設計,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以上協議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一方違約,將付給對方所有款項的5%的違約金。

      以上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二0xx年二月十四日

    【房屋合同】相關文章:

    房屋合同 房屋合同簽訂08-29

    房屋出租合同_房屋租賃合同03-02

    房屋租賃合同常用版_房屋租賃合同10-26

    民用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07-19

    哈爾濱房屋出租合同_房屋租賃合同02-22

    個人房屋轉租租合同_房屋租賃合同02-22

    房屋出租合同模板_房屋租賃合同03-02

    房屋租賃合同書_房屋租賃合同12-21

    ★房屋租賃合同01-06

    房屋租賃合同01-06

    这里有更多你想看的
  • 發早安的朋友圈的句
    • 本类最新
    • 精品图文
    • 时尚
    • 新闻
    • 生活
    • 视觉
    • 微爱
      栏目ID=88的表不存在(操作类型=0)

    头条推荐

    热门推荐

    特别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