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匯報
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盛市民政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我們堅持把發展民政事業作為改善民計民生、構建和諧社會的主要任務,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盛市民政工作會議精神,按照“規范化管理、務實化運作、創新化推進、全優化發展”的工作思路,開拓創新、扎實工作,較好地完成了民政各項工作任務,民政事業保持了快速健康發展的良好勢頭,重點工作扎實推進,成效顯著。
一、民政重點工作取得的成效
1、城鄉低保工作日益規范。建立健全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關注民生、總攬全局、審時度勢,適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需要的重點戰略部署。按照要求,我縣及時制定相關政策文件,正式啟動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工作,并逐步健全和完善,有效地保障了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自國家出臺關于建立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以來,省上連續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按照盛市相關文件精神,縣上及時足額列支配套資金,嚴格執行統一的保障和補助標準,全面落實提標政策,按照標準及時足額兌現到位。從1999年正式啟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開始,最初的城市低保補助標準為80元,人均月補差25元,保障人數為5戶12人,全年發放低保金3645.72元。九年來,隨著上級補助標準的逐年提高,2010年保障標準提高到167元,保障人數增加到2270人,人均月補差提高到129.32元,按照家庭收入情況分四類進行保障。農村低保從1998年正式啟動至今,保障標準由500元連續提高到850元,人均月補差由9.4元提高到65.15元,保障人數由947人增加到8700人,年保障資金由10.7萬元提高到680.184萬元,按照家庭收入情況分三類進行保障。2010年,按照省民政廳和財政廳《關于落實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組織人員對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和臨時救助工作開展了深入調研。目前,城鄉低保提標工作全面完成,共發放1-4月份城市低保資金130.6萬元,物價補貼39.5萬元,發放1-6月份農村低保資金340.09萬元。
2、農村五保供養水平全面提升。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和《甘肅省農村五保供養辦法》,健全五保供養經費保障機制,著力解決好五保老人生活、住房、醫療問題,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按標施保。2009年,省級農村五保供養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1000元,縣上及時足額列支了配套資金。經測算,確定了我縣農村五保供養新標準,集中供養標準由每人每年1588元提高到2000元,分散供養標準由1360元提高到1800元。2010年,經縣鄉村三級聯合調查摸底,對符合條件的559人(其中分散349人,集中210人)納入五保供養范圍,供養人數由479人增加到559人,今年已發放農村五保供養資金26.205萬元,同時對五保老人的住院費用實行全額報銷,有效地解決了農村五保老人的基本生活困難和醫療問題。
3、城鄉大病醫療救助工作快速推進。2006年3月,按照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我局初步制定了《崇信縣農村醫療救助暫行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經縣政府批轉下發各鄉鎮及相關部門貫徹執行。2010年,根據民政部和省民政廳《關于建立城市醫療救助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印發了《崇信縣城市大病醫療救助暫行管理辦法》,對城市患大病人員實施救助。城鄉醫療救助嚴格按照戶主向所在村(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村(社區居委會)上門調查,進行民主評議、張榜公示后報鄉鎮(街道辦)核查無誤后,報縣民政局審批的程序實施。在具體救助過程中,隨著上級撥付的醫療救助專項補助資金不斷加大,我們逐步健全和完善了城鄉醫療救助政策,進一步規范并簡化了操作程序,逐步擴大了救助覆蓋面,切實提高了救助水平,救助對象由最初的每年不足100人增加到2010年499人,救助資金由26萬元提高到168萬元。今年1-4月份已救助農村大病患者94人,發放醫療救助資金37.5萬元,有效緩解了城鄉居民看病難問題,解決了群眾因病致貧返貧造成的生活困難。2010年,省政府將完善城鄉醫療救助辦法列入為民措辦的實事,按照盛市的要求,根據《甘肅省城鄉醫療救助試行辦法》,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初步制定了《崇信縣城鄉醫療救助試行辦法》,對救助對象、救助比例和救助標準均作了新的規定和要求,新的政策標準降低了救助的起付線、提高了報銷比例和最高報銷金額。目前《試行辦法》正在征求有關方面的意見建議。
4、扎實做好防災減災工作。逐步完善冬春、旱災、突發災害應急救助和災后恢復重建工作規程,嚴格救災款(物)下撥、發放管理,確保“三無戶”和重災群眾生活不出問題。針對冬令、春荒以及各類突發災害期間群眾的生活困難,我局及時籌措下撥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用于解決災民口糧、衣被、取暖等臨時生活困難。及時下撥災后重建維修補助資金,全面完成了573戶房屋災后重建工作任務,建立健全了重建維修家庭檔案資料。嚴格執行國家和盛市關于加強救災資金、物資管理的一系列規定,做到專戶儲存、專賬管理、專人負責、專款專用,建立和完善各類救災款物撥付、使用和管理情況統計臺帳,深入鄉、村、農戶核查核對捐贈款物接收使用情況,暢通資金撥付和物資調撥渠道,強化對救災資金使用情況的跟蹤檢查。
5、民政福利設施條件明顯改善。近年來,我們搶抓國家加大基礎設施建設的政策機遇,以農村敬老院建設為重點,積極爭取項目資金,加大財政投入,扎實開展示范創建活動,努力改善城鄉福利服務設施條件,取得了明顯成效。2010年起,我們將鄉鎮敬老院新建和改擴建列入年度工作計劃,通過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有效整合資源,建成了柏樹和黃花敬老院,總投資113萬元,建筑面積57間1127平方米,可滿足60位老人入祝敬老院設有辦公室、宿舍、廚房、餐廳、健身房、會議室等,是集吃、注娛樂為一體的標準化示范敬老院。崇信縣柏樹敬老院和黃花敬老院的建成使用,很大程序上提升了鄉鎮敬老院的基礎設施建設和集中供養水平,實現了標準化建設和規范化管理的目標。2008年3月,崇信縣柏樹敬老院被平涼市政府命名為平涼市農村敬老院示范單位。2009年,縣上提出了實現全縣新建敬老院全覆蓋的目標,把加快福利服務設施建設列入了政府為民措辦的實事之一,持續加大投入,實施了黃寨、新窯、木林3鄉鎮敬老院和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等項目建設,累計完成投資500多萬元,完成建筑面積近4500平方米。3所鄉鎮敬老院已于2009年10月份建成正式投入使用。目前,我局正在加快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項目建設力度,已完成投資395萬元,現在正在打地平、搞室內外粉刷,6月份全面完成附屬工程建設任務。年內將真正實現城區和鄉鎮新建養老服務機構全覆蓋的目標,全面改善我縣民政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條件,提升社會福利服務工作水平。
6、其他各項工作有序開展。全縣雙擁工作落實人員和辦公場所,做到了組織機構、工作機制、保障經費、辦公場地“四到位”,深入開展國防宣傳教育和雙擁共建活動,國防教育基地和雙擁展室逐步完善,形成了領導高度重視、部門積極配合、群眾廣泛參與的良好格局。按照《甘肅省雙擁模范城(縣)屆中檢查評估辦法》要求,深入開展雙擁共建活動,2003年和2006年,連續兩屆榮獲甘肅省委、省政府、省軍區“雙擁模范縣”命名,全縣雙擁工作水平逐年提升。嚴格按照國家和盛市的要求,全面落實各項優待撫恤政策,困難軍人和軍屬的生活得到有效解決。推進重點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工作,結合城鄉醫療救助,完善了重點優撫對象大病醫療救助制度,將一至六級傷殘軍人全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范圍,解決了優撫對象的醫療困難。積極開展“孤殘兒童手術康復明天計劃”、“貧困家庭病殘兒童手術康復計劃”等醫療救助活動,組織實施先心病兒童康復手術45例,氙氣兒童康復手術3例,減免手術費用130余萬元,同時建立了救助工作長效機制,進一步開展摸底申報,定期報送患病兒童信息。加強民政部門自身建設,規范和完善了內部運行機制,狠抓基層民政組織建設,基層民政工作機構、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有效落實,民政部門抓班子、帶隊伍,形成了創新機制求突破的良好發展勢頭,樹立了廉政為民、勤政為民的良好形象,為加快全縣民政事業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矗
在具體的工作中,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1、加強組織領導,靠實工作責任。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民政工作,把民政工作作為保障民計民生、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性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與經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實,大力支持民政基礎設施建設。盛市民政工作會議召開之后,縣上及時組織召開了全縣民政工作會議,貫徹落實會議精神,安排部署工作任務,將民政工作納入對鄉鎮和部門的責任目標考核,嚴格獎罰兌現,有力地促進了工作落實。
2、建立完善制度,強化政策宣傳。按照盛市相關政策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出臺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規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暫行管理辦法》、《農村大病醫療救助實施細則》等規范性文件。同時,還組織民政、宣傳、廣電等部門,通過電視公告、懸掛條幅、發放資料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各項惠民政策規定、申報程序和救助標準,民政部門編制了社會救助工作指南、低保制度等政策宣傳資料,方便廣大群眾查詢和了解民政政策。通過宣傳引導,提高了政策的知曉率和工作透明度,形成了全社會參與、支持和監督民政工作的良好氛圍。
3、規范操作程序,確保公平公正。在各項救助政策的落實過程中,我們嚴把調查摸底、對象審核、民主評議等關鍵環節,實行戶主申請、村(居)民代表評議、鄉鎮政府(街道辦)審核、縣民政部門復核三級審批、三榜公示制,堅持保障對象、救助標準、資金發放“三公開”,做到了公開、公平、公正。加強檔案資料管理,實行每戶“一表一證一冊一袋”,建立了縣、鄉、村、戶四級檔案管理體系,做到了基本情況清楚、對象界定準確、審批程序合理、操作管理規范、檔案資料健全。加強鄉鎮敬老院規范化管理,建立了敬老院財務管理、工作人員崗位職責等規章制度,供養水平不斷提升。
4、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資金管理。年初,縣上將民政社會救助工作所需縣級財政配套資金全部列入財政預算,縣財政預算列支民政專項事業費305萬元,各類資金按進度及時發放。嚴格實行專項資金專戶管理、封閉運行、專款專用,城市低保、醫療救助和集中供養五保資金全部通過縣國庫集中收付核算中心撥付到郵政儲蓄所,以存折形式發放到戶;農村低保、醫療救助和分散供養五保資金由各鄉鎮資金管理中心撥付到農村信用社,通過“一折統”存折發放到戶,減少了資金流通環節,確保了民政社會救助資金安全、規范、高效運行。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組織監察、審計等部門開展專項檢查,杜絕了違法違紀現象的發生。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雖然我縣民政各項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盛市的要求相比,與群眾的實際需求相比,仍然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社會救助覆蓋面還不廣,保障標準偏低。目前的救助標準已無法滿足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需要,加之受地震、干旱等自然災害影響,返貧人口增加,一些城鄉群眾的生產生活還比較困難,需要納入社會救助范圍。二是項目資金缺口較大。近年來,縣上加快社會福利設施建設,2009年同時開工新建了黃寨、新窯、木林3個鄉鎮敬老院和縣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目前除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到位資金295萬元以外,尚缺467萬元建設資金。三是社會救助工作經費短缺。目前,盛市撥付的社會救助資金中沒有專門用于開展工作的辦公經費,一些檔案資料和辦公費用無法列支,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工作的正常開展。四是民政部門工作任務繁重,人手不夠的矛盾十分突出。隨著社會保障和社會建設職能的不斷擴大,民政工作的范圍逐步拓寬,工作任務更加繁重。目前,我縣民政工作人員偏少,特別是基層工作力量嚴重不足,制約了民政事業的發展。五是基層辦公條件不能適應民政業務日益繁重的需要。鄉鎮、街道辦公場所緊張,部分鄉鎮沒有專門用于民政業務的辦公電腦,信息化建設滯后,規范化水平還需進一步提高。對于存在的這些困難和問題,我們將在今后的工作中認真研究,努力加以解決。
三、工作對策及建議
(一)置民政工作于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大框架之下
民政工作是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在化解社會矛盾、調節社會氛圍、促進社會和諧等諸多方面更顯其地位的重要,各級黨委、政府都十分重視。民政工作者在推進各項業務開展的進程中,既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大膽地創新工作方法,努力爭取走在全市的前列,又要綜合考慮我縣經濟發展水平、自然條件、地理位置等實際,緊密結合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大局,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方案和計劃,力避脫離實際。因此,民政工作不能純粹地只抓業務,而是要圍繞黨委政府的整體思路、圍繞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大局,促進民政工作與經濟和社會的良性互動,從而更有效地發展民政事業。
(二)處理好民政事業發展速度與社會效益的關系
一方面,我們要采取各種措施,多方籌措資金,保持民政事業特別是各類福利機構一定的建設和發展速度,努力縮小與發達地區的差距,使更多的民政服務對象享受到改革發展的成果。另一方面,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使其最大限度地發揮良好的社會效益。要用現代服務理念的標準要求,使服務設施更加人性化、服務工作更加精細化,充分體現以人為本。要杜絕因服務不周到、政策不到位、設施不完善導致的負面影響,杜絕對服務對象造成利益的損害和身心的傷害,提升人文關懷的水平,促進民政事業發展和服務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發展速度與效益體現同步。
(三)樹立大民政思想,不斷壯大民政工作隊伍
民政工作事多面寬,在國家行政體制改革尚未完全到位、東中西部發展不平衡的條件下,我縣民政系統人員機構編制偏少,僅僅靠自身力量閉門辦事業肯定力不從心。必須用開放的思想,敞開大門辦民政。一是要積極聯系各有關部門共同關注民政,為民政事業出謀劃策;二是要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參與民政工作,出資出力,建言獻策;三是要大力發展各種新社會組織、社會志愿者和社工隊伍,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社會組織為基儲社會志愿者和社工人才為補充的民政工作隊伍,整合各方力量充分發展民政事業,彌補人少事多的缺憾,促進我縣民政事業健康穩定快速發展。
(四)多管齊下籌措民政事業經費
經濟是民政事業發展的基礎,沒有充足的資金作保證,民政事業是很難加快發展的。我們要抓住當前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關注民生,國家拉動內需應對金融危機以及國民經濟和財政收入快速發展的機遇,創造性地謀劃民政籌資渠道。首先,要積極爭取國家和省級民政專項資金對我縣的傾斜和計劃發展項目的立項,這是主要的籌資渠道;其二,要爭取盛市、縣三級財政對民政經費的'足額預算,不能出現上增下減的現象,要保證財政對民政支出的預算與經濟發展同步增長;其三,抓好福利彩票市場的開拓,發揮好民政第一生產力的作用,最大限度地籌集更多的福彩公益金,壯大民政事業發展實力;其四,充分發揮慈善組織的作用,廣泛募集社會各界善款,使社會救助體系更加完善,救助資金更加充裕;其五,開動腦筋搜索其它一切有利于民政事業健康、科學發展的資金,以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和民政事業發展日益增長的需要,為我縣民政事業發展奠定堅實的經濟基矗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充分考慮民政工作面臨的挑戰和機遇,創新思維,精心謀劃,積極主動為縣委、縣政府建言獻策,爭取把涉及全局的民政工作納入黨委和政府工作的總體部署,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與經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實,及時研究解決民政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加強政府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整合社會各方面力量,加強對民政事業的投入,努力構建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的社會救助工作新格局。
二是加大財政投入。積極爭取上級各項惠民政策補助資金,對城市低保、救災救濟、撫恤優待、農村五保供養等各項救助補助資金,做到優先預算、足額配套、及時撥付,并根據縣級財政的好轉,逐年加大民政事業專項投入,提高社會救助標準和保障水平。嚴格資金管理,繼續健全和完善民政資金管理的各項制度,科學合理地計劃安排,及時足額撥付到位,防止挪用、擠占和滯留,使其發揮應有效益,提高資金的規范化管理水平。同時,堅持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切實加強民政經費在分配、使用、撥付等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切實做到民政資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出問題。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按照“規范化管理、務實化運作、創新化推進、全優化發展”的工作思路,進一步強化“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核心理念,切實履行“解決民生、維護民利、落實民權”的工作職責,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辦事原則,嚴格審核程序,規范檔案管理,建立完善工作機制,加強政策理論研究和法規制度建設,切實增強做好工作的預見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適時修訂城鄉低保辦法、操作規程等各類政策性文件,用制度規范管理,靠法規推動發展,努力提高民政各項工作規范化管理和服務水平。
四是重視自身建設。高度重視民政部門自身隊伍建設,切實樹立“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宗旨思想,按照“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的工作理念,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教育、管理和監督并重,著力加強民政隊伍的思想、紀律和作風建設。加大教育培訓力度,有組織、有計劃地組織政治理論、業務知識、法律法規、崗位技能等學習,不斷提高政治理論水平和科技、專業知識水平,培養一支業務精通、獨擋一面的好隊伍。努力提高民政隊伍的執政能力和服務水平,重視社會宣傳,營造良好氛圍,不斷擴大民政工作的社會影響力,塑造一種愛民為民、惠民利民的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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