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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完整版 人力資源公司制度管理制度范文
日期:2023-02-20 06:08:19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网络资源
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時間:2022-03-09 09:39:12 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我要投稿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  一、人力資源要點  人力資源是企業實現績效結果的最重要的戰略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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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時間:2022-03-09 09:39:12 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我要投稿

    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

      一、人力資源要點

      人力資源是企業實現績效結果的最重要的戰略資源。產品與服務的競爭一定程度上表現為企業的人力資源素質的競爭,其人力資源管理表現出以下幾方面的特征:

      一、將人力資源計劃與企業的戰略目標和行動計劃整合起來;

      二、工作和職位的設計應有助于促進企業創新;

      三、薪酬和獎勵制度要與高績效的工作相適應;

      四、重視并促進團隊合作;

      五、將事關質量和用戶滿意的決策授權于員工和團隊;

      六、在培訓和教育方面給予巨大的投資;

      七、營造安全、文明、有益于員工發展的工作環境;

      八、監測人力資源管理的有效性并衡量雇員的滿意程度。

      二、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精選13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精選1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優化人力資源結構,體現公司人性化管理理念,實現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公司自董事長以下各級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員工,分為正式員工、試用員工。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職務任免、人事變動、出差、離職、考勤、績效考核、獎懲、薪資、福利待遇、員工培訓、人事檔案管理及其它有關人力資源管理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均按本制度辦理。

      第四條 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章 聘用

      第五條 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每年第四季度上報次年度人員需求計劃。人力資源部匯總編制公司下一年度需求計劃,報總裁申批。

      第六條 本公司員工的聘用,包括招聘、錄用、報到和試用四個環節。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招聘堅持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 控制編制、先內后外的原則;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

      第八條 本公司聘用員工參照應聘人員既往工作表現,遵循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能適合于職務或工作的原則。

      第九條 對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各部門至少提前一周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人員需求表》,列明所需人員各額條件以及聘用期限,經部門經理簽字批準,人力資源部進行綜合平衡后報董事長審批后自行實施。

      第十條 招聘計劃經董事長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門完成招聘人員的筆試、初試工作、填寫《招聘表》,經初步篩選,再協助用人部門經理、負責人進行復試,后進行招聘總結,根據《面試綜合評分》,報用人部門經理審檢后呈報董事長批準,由人力資源部通知錄用部門及錄用人員。

      第十一條 錄用人員接到通知后,次日到公司報到。錄用人員在人力資源咳嗽幣領下,辦理入職手續,其中報到必須提交如下證件、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2張。

      2、身份證復印件1份。(原件當面交驗后退還本人)

      3、學歷證書及證書復印件1份。(如上)

      附:錄用人員《背景調查表》1份。

      第十二條 應聘人員交齊證件、材料后,人力資源部與該員工簽訂《員工試用期合同》,并安排新員工到對應部門報到,人力資源部出具《聘用員工入職單》,1 試3份交于入職部門、公司財務部、考勤員,接收部門接收到新員工安排入職后,需填寫《回執單》,交于人力資源部存檔。向試用人員發放辦公用品及公司的畫冊及《員工手冊》。培訓部負責進行公司有關制度、公司企業文化的崗前培訓,用人部門自行負責職責、崗位所必須的基礎知識的崗前培訓。

      第十三條 新進人員的試用期依據簽訂勞動合同年限約定試用期限,試用期滿轉正需經過考核。依據考核結果給出試用者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合格者錄用為公司正式員工,不合格者予以辦理辭退手續,表現優秀者可經部門同意,報分管領導,經總經理批準后提前轉正。用人部門須填《新員工試用期鑒定表》,錄用員工需填寫《轉正申請表》,經批準后方可轉正。

      第十四條 新進人員于試用期間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制度,品行和能力欠佳的,不適合本職工作的,公司有權依據考核結果給予辭退。

      第十五條 新入職員工薪資依據試用期標準支付,試用期間工資金額為轉正后薪資的80%。

      第十六條 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停止試用的,其薪酬按公司與試用員工的《試用期合同》執行。

      第三章 職務任免

      第十七條 本公司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擔任相關職務:

      1、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多年實際工作經驗、品德良好、能力突出、業績優異的不受此限。

      2、部門經理及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應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多年實際工作經驗,工作表現和成績優異的不受此限。

      3、中級以下人員,除司機、保安外,均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其自身條件符合所任職務、所在崗們的要求。

      第十八條 公司財務總監、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等高層管理者,以及各職能部門經理由董事長直接聘任。各職能部門副經理以下人員由分管公司根據用人計劃要求及結合實際業務開展需要,報董事長批準,由人力資源備案。

      第十九條 公司員工職務任免經核定由人力資源部以文件形式,發文通知各職能部門。

      第四章 人事變動

      第二十條 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工作或服務地點,被調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及推諉。

      第二十一條 被調員工接到《調令》后,需在2個工作日內辦妥移交手續。人力資源關于《調令》一試3份交于被調員工的原部門,即將調入部門,及財務部各1份,并附《回執》存檔。

      第五章 離職

      第二十二條 員工離職包括辭退、開除、辭職、退休等情況。

      第二十三條 公司對違紀員工,經勸告、教育、訓誡、而不改者,有辭退的權利。對于工作中的失誤,部門可視情節嚴重依據《員工手冊》相關規定給予處分。 第二十四條 公司對以下行為之一者,給予辭退:

      1、一年記過3次的;

      2、連續曠工3日的;

      3、工作疏忽、貽誤重大事項,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的;

      4、品德不端、行為不檢,屢次教育仍然不改的;

      5、擅自在其它公司工作或在外兼職者;

      6、員工在試用期內經考核不合格者;

      7、其它原因。

      第二十五條 公司按相關規定辭退員工時,應提前通知被辭退人員,由其直屬領導向員工出具《離職表》,按規定辦理手續。

      第二十六條 公司員工因個人提出辭職的,應首先向主管領導申請,經批準后,出具局面辭職申請書,向人力資源申請《離職表》,由直接主管領導簽發意見,部門經理審核同意,董事長署名后由人力資源部門等相關部門辦理交接手續,并在2個工作日內辦完手續。

      第二十七條 公司員工無論以任何理由提出辭職申請,必須提前7-15日提出,以便工作順利交接。

      第六章 考勤

      第二十八條 公司考勤依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第七章 績效考核

      第二十九條 公司員工的績效考核為月考核,每個月25號進行考核,具體參照《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 公司員工依據各部門績效考核表,經分管公司領導簽字轉呈董事長批復后,由人力資源部匯總整理,行政職能部門員工先個人評定,再由部門負責人評定,最終由績效考核小組,共同評定,得出結果。人力資源部負責匯總整理、存檔,并交于財務部一份,列入當月工資績效考核成績。

      第三十一條 考核小組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營私舞弊。

      第八章 福利待遇

      第三十二條 為了保障公司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福利、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為員工提供良好的節假日福利,特制定員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 本著公平、公開的原則,所有正式員工均可享受公司的各項福利。 第三十四條 公司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為公司員工提供有法定節假日的11天帶薪假期。

      第三十五條 公司女職工在婦女節(3月8日)當天可休假半天。

      第三十六條 公司在傳統節日向每位員工發放價值不等的實物,如湯元、粽子、月餅等。

      第三十七條 社會保險

      公司根據國家規定,為每們正式員工按時足額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第三十八條 健康體檢

      公司每年4-5月份為所有正式員工安排一次體檢活動。

      第九章 員工培訓

      第三十九條 公司員工培訓根據《培訓管理制度》及培訓流程嚴格執行。

      第十章 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第四十條 公司人事檔案管理歸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四十一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所有員工人事檔案的立卷、歸檔、補充、借閱、管理等事項。

      第四十二條 員工借閱人事檔案須向人力資源部領取<人事檔案借閱申請表》,經填寫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借閱。人力資源部需記錄<人事檔案借閱登記表》。

      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一、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企業章程,結合集團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確立“人力資源是第一資源”的觀念,以科學的方法、規范的制度推進公司的發展。

      三、公司人事制度的總原則是:“沒有重疊、沒有空白,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

      四、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對企業的全面經營管理負責,對企業的人力資源問題有決定權。

      五、人力資源工作包括:人力資源規劃、招聘與配置、薪資和福利、員工培訓、績效考核、勞動合同等。

      第二章 人力資源規劃

      一、根據公司的發展計劃,制定公司人力資源的長期、中期和短期計劃。

      二、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與財務部合作,建立人力資源會計體系,核算費用。

      第三章 員工招聘與配置

      一、為保證集團公司的不斷發展壯大,招聘、儲備好必需的人才,對員工的招聘與崗位配置做以下規定:

      1、所需員工應面向社會廣泛招聘,同時鼓勵在職員工把德厚的、有才能或有專業特長的親朋好友推薦給公司。

      2、任人唯賢,力求做到人盡其才,注重培養工作表現好、能力強、有管理才能的在職員工,并盡可能將其提拔到重要的負責崗位,不讓人才埋沒、浪費和流失。

      3、職位空缺和出現新職位時,優先聘用在職員工,不足時再向外招聘。

      4、在職員工每月和年終的績效考評結果,將作為員工職務與工資晉升的主要依據。

      二、招聘程序 各公司、部門負責人將人員需求計劃以書面形式報行政部;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審核匯總,擬制招聘計劃上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實施。招聘計劃內容為:

      1、招聘的崗位、人員數量及相關的福利待遇范圍,招聘信息發布方式。

      2、招聘方法:由人力資源部招聘主管進行資格審查;再組織進行初試和復試;

      3、招聘時間及人員的安排。

      三、入職手續

      1、應聘者經確認合格后,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和用人部門在《應聘登記表》上簽署意見報總經理審定批準。受聘者與公司簽訂《試用合同》,成為公司員工。

      2、新員工向公司提交近期免冠照片10張,提交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證、崗位資格證,工作業績和其他相關的證明材料等原件,查驗后公司復印存檔。 ⑴ 員工個人資料包括家庭住址、電話、婚姻及子女狀況。當提供的個人資料中姓名、家庭住址、暫住地址、電話號碼、培訓結業和畢業等情況更改時,應及時通知公司行政部。 ⑵ 特殊崗位的員工還須提供擔保人姓名、在昆住址、身份證和戶口冊復印件、擔保人親筆簽名的擔保書。 ⑶ 公司有保留、審查員工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偽造等情況,

      公司將視情節予以降職、降薪或終止試用、解除勞動關系等處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責任,由員工本人承擔。 ⑷ 公司適時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的培訓,使其對公司的基本情況和規章制度有初步的了解。 ⑸ 報到上崗。新員工填寫員工登記表,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

      三、試用

      1、新員工均有1~3個月的試用期,應屆大中專畢業生的試用期為3~6個月。試用不滿三日者,不發給薪金。

      2、試用期工作表現突出者,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寫出書面推薦報告,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試用時間可以縮短。

      3、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經總經理批準也可縮短或免除試用期。

      4、正式員工離職后重新進入公司的免除試用期,但司齡從最后一次進入時計算。

      四、轉正

      1、試用合格的員工須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由試用單位負責人和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共同考評簽署意見,分管該業務的公司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

      2、試用期內員工請假一周以上,其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請假超過一個月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五、競聘制度

      1、 集團公司的管理崗位競聘制度: “五不”、“一有”(即:“不分先后、不分內外、不分親疏、不分男女、不分年齡”,“有能力就上”)和“先內后外”原則。

      ⑴ 鼓勵員工努力學習,提高理論和實際工作水平,積極參與競聘;員工自薦、推薦、舉薦、引薦適合者參與競聘。

      ⑵ 內部競聘報名后,向社會公開招聘,選其中優秀者與內部人員共同參加競聘。

      2、競聘的實施辦法

      ⑴ 在職管理崗位的競聘:每年年末,公司組織中級管理層(含副總經理級、經理級、副經理級和主管級)在全體員工大會上進行述職、考評。先本人自述,爾后由總經理和全體員工進行民主評議(無記名投票)。其中,總經理的投票權重點50%、全體員工投票權重點50%。述職考評通過率為60%以上視為合格,被考評人可以連任。未能達到60%為不合格,該被考評人降一級使用,其空缺的崗位進行內、外競聘。

      ⑵ 空缺、新增管理崗位的競聘:公司統一組織競聘。鼓勵能勝任某崗位的員工,向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報名積極參與競聘。

      3、競聘程序 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競聘演說→競聘答辯→篩選評定→上崗試用→任職考核 →月績效考核 →年終述職考評。

      4、競聘組織 行政部負責競聘的組織,競聘小組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分公司經理、部門經理組成(本崗位競聘時,崗位的原負責人回避),競聘題目由公司領導或專家出題。

      5、試用 競聘小組采用打分制決定人選,進入試用期(公司內部員工1個月,外聘人員1-3個月)。試用期結束時進行履職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期一年,任期滿后重新進行履職考核。

      第四章 員工薪資制度

      員工的薪金,根據本人的學歷、資歷、能力、崗位和月、年績效考評,在集團公司工作的時間(簡稱司齡)以及管理目標責任完成情況等構成(詳見《績效工資表》)。

      一、薪金構成

      1、基本工資:含工齡工資、學歷工資、職稱補貼、通訊補貼、交通補貼。

      2、崗位職務工資:根據員工的工作崗位核發。

      2、月績效工資:根據員工的每月績效考評情況核發。

      3、年績效工資:根據集團公司的全年效益和員工的每年年終的績效考評情況,年度結束后發放。

      4、項目效益獎金:集團公司項目完成產生效益后,以稅后利潤的5%提取,按崗位職責和歷次員工績效考評情況確定發放金額。在公司項目完成之前因個人主觀原因(因病無法克服的客觀原因除外)離開公司的人員,不享受項目效益獎金。執行經營管理目標責任的單位,按《責任書》約定實施。

      5、總經理獎勵基金:總經理撥出專項“獎勵基金”,并決定發放對象與方式 。

      6、崗位津貼:項目施工一線的員工,出勤率達到26天以上的享受崗位津貼,津貼標準視項目情況而定。公司其他單位均不享受此項津貼。

      7、待崗工資

      ⑴ 集團公司業務量減少時,可安排部份員工待崗。待崗一年內按政府規定發給“最低生活保障費”,保留勞動關系。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待崗時間也可超過一年。待崗前的工作時間內的年績效考評工資和項目效益獎金,按實際在崗時間計算。

      ⑵ 員工待崗期間接到公司的上崗通知必須按時到崗,否則公司有權終止勞動關系,保留追回已發的最低生活保障費的權利。

      二、薪資定級、定檔

      1、定級、定檔方法。由員工自己選擇適合的薪資檔、級,并自述理由(包括:崗位職責、工作能力、工作成績、績效努力目標和實現的辦法以及本崗位的社會平均薪資水平等),經民主評議后報總經理審定批準。執行期三個月,根據每月的績效考評情況決定維持其薪資級、檔或進行上、下調整。

      2、工資的級、檔金額隨公司效益增加和物價水平的提高適時上調。

      3、員工崗位發生變動,其薪資亦進行相應調整。晉升級、檔的工資從公司下發通知的下月起執行;降低級、檔的工資從公司下發通知的當月起執行。

      4、根據對員工的績效考評情況,公司每年將進行薪資調整,以激勵優秀、督促后進。當年內晉級兩次以上者,年終獎勵再晉升一級。若當年內未能晉升一級者,次年降一級薪資。

      三、發薪日期。每月的10日,集團公司支付員工上月1日至月末的薪金。若付薪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于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薪資均以稅前數值計算。

      四、集團公司下屬各承包單位的薪資標準可參照公司標準和制度執行。

      第五章 績效考評制度

      一、總則 為全面、客觀、公正、準確地評價員工的工作績效,激勵其不斷改善工作表現,圓滿完成集團公司的經營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評原則

      1、對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三方面進行考核、評估,建立績效考核考評檔案,作為工資發放、薪資級、檔調整、崗位聘用與晉升的重要依據。

      2、考評對象

      ⑴ 集團公司全體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和因病、因私、因傷缺勤者,但不包括當月出勤未達15個考評工作日者。

      ⑵ 員工在考評期內更換工作崗位,就職新崗位超過15天參加新崗位考評,反之則回原崗位進行考評。

      3、考評分為月考評、年度考評和其它考評。

      4、因完成公司計劃外臨時安排的工作,影響了月計劃工作的完成,考核、考評時應酌情正確處置。

      三、考評指標 考評指標按普通員工、主管級以上員工兩種類型分別確定(詳見附表)。

      四、月考評程序 在員工自評的基礎上,由考評小組進行考評。考評小組的組成:

      1、普通員工類的考評小組: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被考評員工的直接上級、分公司經理、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組成。

      2、主管級以上員工的考評小組:由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被考評員工的直接上級、分公司經理、總經理組成。

      五、年度考評程序

      1、普通員工的考評分上級、同級、自我考評三級進行,各級的考評權重比例為:上級占總評的70%,同級占總評的20%,自我考評占總評的10%。

      2、主管級以上員工的考評分上級、下級、同級和自我考評四級進行,各級的考評權重比例為:上級考評占總評的60%,下級考評占總評的20%,同級考評占總評的10%,自我考評占總評的10%。

      六、年度考評方式 以考評會議評定的方式實施年度員工考評。

      1、考評會議的成員:由被考評部門全體員工、其它部門的經理、分公司負責人、公司副總經理和總經理組成。

      2、考評會議由總經理或指定人員主持,主持人指定一名參評者負責會議的相關記錄和評分核算。

      3、會議程序

      ⑴ 行政部人力資源主管對被考評人各月績效考評結果進行簡要介紹。

      ⑵ 被考評人作自評陳述。

      ⑶ 被考評人回避,參評者對被考評人的陳述進行評論和評分。

      ⑷ 評分以不記名方式,按上級、下級、同級分類后交給記分員。記分員按上述級別分類算出各類的平均分后,再以各級評分權重比例算出被考評員工的年度績效考評得分。

      七、獎懲辦法

      (一)“優秀”:績效考評得分90以上(包括90分)。

      1、月績效考評連續三個月獲得“優秀”晉升一檔薪金。

      2、年績效考評得分為全公司第一名,晉升三檔工資;第二名晉升兩檔工資;第三名,晉升一檔工資。

      3、年度獎勵名額:集團公司參評人數在20人以下,評選一人;參評人數在20-50人,評選二人;50人以上,評選三人。

      (二)“稱職”:績效考評得分為89-80分為稱職,不獎不罰。

      (三)“基本稱職”:績效考評得分為60-79分,考評為“基本稱職:

      1、月績效考評得分為75-79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5%;績效考評得分為70-74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15%;績效考評得分為65-69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20%;績效考評得分為60-64分,扣除本人績效工資的30%。

      2、連續二個月考評為“基本稱職”,按比例加倍扣除當月績效工資。連續三個月考評為“基本稱職”,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的100%。若本人為部門經理的,還要扣除其“職務工資”的100%。

      3、員工月績效考評為“基本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10%;連續兩個月考評為“基本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20%;連續三個月“基本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100%。

      (四)“不稱職”:績效考評得分為59分以下,作以下懲處:

      1、月績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本人當月“績效工資”的100%;連續二個月考評為“不稱職”,除扣100%“績效工資”外,加扣100%的“職務工資”;連續三個月考評為“不稱職”,降薪(降職)一檔處理;連續四個月考評“不稱職”予以換崗或辭退。

      2、員工月績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40%;連續兩個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60%;連續三個月考評為“不稱職”,扣除其直接上級當月“職務工資”的100%。

      (五)年績效考評為集團公司最后一名的,降薪二檔或降職。

      (六)考評后的個人月收入不低于昆明市規定的最低月工資標準。

      第六章 員工福利

      一、有薪假期

      1、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五一、國慶按政府的規定執行。集團公司另有規定時另行通知。

      2、帶薪年假:員工在公司服務滿一年的可以享受三天的帶薪休假,司齡每增加一年休假可增加一天,最多不超過15天。該類假期可充抵病、事假時間。

      3、婚假:依照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記手續的公司正式員工結婚,按政府規定給婚假;符合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及以上)初婚條件的,參照政府規定和公司實際另加晚婚假。

      4、喪假: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或直系供養人死亡,公司給喪假3天加來回路程,最多不超過7天。

      5、以上未列假期根據公司實際參照政府規定執行。

      6、休假的一般規定 ⑴ 員工提前一個月向所在部門領導和行政部申報擬休假的種類和時間。 ⑵ 具體休假時間,一般員工由所在部門與個人協商后統一安排;經理層及以上的由所在部門與公司行政部協商安排,報總經理審批。休假期間若遇公眾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時間。

      二、社會保險

      1、公司為試用期滿并已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購買失業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項目。保險基數根據企業情況每年核定一次,繳費比例按照政府規定執行。

      2、公司對長期外派和現場工地的員工,按國家有關規定購買工傷或意外傷害保險。

      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3

      一、聘用原則:

      1. 聘用培養高素質員工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養高素質員工,以求達到公司對員工應具備高水平表現的要求。

      2. 人力資源規劃

      為了增加員工在公司內發展的機會,公司會定期進行人力資源計劃與規劃工作。

      3. 增加晉升機會

      充滿朝氣蓬勃的企業應不時需要補充新鮮血液。如有職位空缺,首先考慮公司內部的晉升機會。若公司內部沒有合適人選,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員工。

      二、聘用程序

      1. 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計劃

      1) 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應遵循嚴肅、精簡、高效的原則。

      2) 各部門經理需于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報管理部。分公司經理于每年12月末報計劃。

      3) 管理部匯總、分析、協調各部門及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提交總經理審批。

      4) 管理部根據經批準的《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安排次年全公司招聘工作。

      2、部門招聘申請

      1) 用人部門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時,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須填寫《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說明書》,根據審批權限規定,經部門或分公司直屬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確認后報管理部。

      2) 在《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內的職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準該部門或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并確認需求申請。

      3) 當員工離職需另填補空缺時,缺員的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必須填報《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說明書》時需明確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準并確認需求申請。

      4) 當招聘需求數量或職位超出《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時,即預算外招聘,由管理部報總經理審批招聘需求申請。

      3、發布招聘信息

      1) 對已經確認需求的招聘信息,管理部首先在公司內部公布一星期(通過網站、公告形式),公司內部員工經本部門或分公司經理同意后可向管理部申請該職位,亦可推薦適合人選,對推薦被采用的公司員工將根據被錄用人的職級給予相應的獎勵。(詳見《員工內部推薦表》)

      2) 同時為滿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將根據招聘職位的不同通過如下渠道對外發布招聘信息:專業網站招聘,參加人才現場招聘會,刊登報紙及專業雜志;委托獵頭服務等具有針對性的方式。 3) 招聘信息內容將根據公司組織結構中的崗位描述,部門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請表等公布。

      4、管理部初步篩選應聘者

      1) 管理部負責收集所有應聘者的求職信及履歷。

      2) 管理部根據履歷對應聘者進行初步篩選,以減少不必要的面試次數及時間。

      3) 管理部負責將初步篩選后的`履歷分發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定需面試者及確定的面試時間,由管理部通知應聘者面試。

      4) 對應聘者在分公司當地的情況,可由分公司直接通知應聘者在當地面試。

      5、面試流程

      1) 管理部負責初試,了解應聘者一般情況,例如性格、人際技巧、應聘動機、人事關系現狀等;并向接受面試人員簡單介紹公司業務,回答他們一些簡單問題。管理部在應聘者填寫的《應聘表》及《面試意見表》中的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當地應聘者的初試。管理部也可根據情況組織統一的分公司當地應聘者面試。

      2) 管理部將初試合格者推薦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復試,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指派負責面試人選,通常為該新增職位的直屬上級,主要考核應聘者專業方面的經驗及能力,并解答有關招聘職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可設計筆試試題,考核應聘者知識掌握程度。用人部門在《應聘表》中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

      3) 在錄用過程中,管理部僅負責提供其人力資源管理的意見,而錄用的決定權在于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其評價應包括決定是否錄用、備選或不予考慮內容,由管理部提交公司總監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4) 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以上級別員工需由公司總經理直接復試并決定是否錄用。

      5) 員工級別錄用由部門總監領導決定,財務、人事及涉及到公司機密的員工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錄用。

      6、錄用流程

      1) 管理部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經審批同意錄用的應征者發放正式《錄用通知書》。

      2) 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對被錄用的員工需進行必要的背景調查(例如履歷資料是否正確等),填寫《面試意見表》中的社會背景調查部分,歸入員工檔案。并要求被錄用的員工到當地的甲級醫院進行一般體格檢查(必須包含肝功、胸透、心臟、尿常規等大項)。

      3) 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辦理錄用手續,在新員工到職前,將新員工需要購買的文儀器材、安排辦公位置確定。

      4) 新員工到職后,填寫《員工登記表》,并要求新員工提交1寸彩照3張、體檢報告、身份證、學歷證明等證件原件或復印本,核查無誤后供管理部填寫《新員工入職資料檢查表》存檔。

      5) 凡在工作崗位中涉及到錢和物的必須由直系親屬(具備本市戶口)提供擔保,擔保人必須提供身份證、戶口薄、房產證(或單位工作征明)

      6) 管理部為每位新員工建立員工個人檔案。

      7) 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在新員工報到一周內與其簽定《勞動合同》。

      8) 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為新員工按照規定時間辦理各種統籌事宜,包括保險基金的轉移遷入、變更手續及檔案的調入等(詳見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7、錄用準則

      1) 應聘者的學歷、工作經驗及行政、管理能力是否符合空缺職位的要求。

      2) 應聘者所要求的工資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架構;是否符合其有關工作經驗。

      3) 應聘者能否通過面試及筆試,例如性向測驗、管理行為測驗及專業知識測試等。

      4) 應聘者為人處事態度是否正面。

      5) 應聘者提交上任雇主的推薦信內容是否符合公司對應征者的要求。

      6) 應聘者年齡、住址、過往行為等是否符合職位的要求。

      7) 應聘者是否已經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8) 應聘者的個人性格能否融入公司的企業文化。

      9) 應聘者的健康狀況是否能達到工作要求。

      10) 應聘者對所應聘職位是否有較高的渴望態度。

      11) 同等條件下,應盡量考慮優先錄用本地戶口者。

      以上準則并非以先后次序或重要與否排列,它們的比重應由進行面試的部門或分公司自行決定。在評價過程中決策者應本著平等對待的政策。

      8、臨時員工、兼職員工招聘錄用管理

      1) 各部門或分公司如臨時有階段性或項目性工作確需雇傭臨時員工或兼職員工,必須填寫《新增員工申請表》,說明招聘理由、工作期限及待遇建議,報管理部,管理部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管理部核準經審批的申請需求后按照上述招聘與錄用流程組織招聘錄用工作。

      2) 招聘臨時/兼職員工必須保證安全、可靠,其素質與專業技能必須滿足崗位要求。

      3) 臨時/兼職員工入職當日須與公司簽定《臨時人員協議書》,規定協議期限,無試用期。臨時/兼職員工工資參照公司薪資級別及市場情況而定,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項福利。

      4) 臨時/兼職員工的工作表現由其任職部門或分公司負責考核,不列入公司正式員工考核之列。

      5) 如臨時/兼職員工表現優秀,并且所在部門有相應職位空缺,經考核合格后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提出申請,報管理部,管理部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經審批的臨時/兼職員工可轉正為公司正式員工,并簽定正式《勞動合同》。自轉正之日起計算公司內工齡。

      三、試用期管理

      1. 試用期規定

      1) 新員工需通過不多于三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將依據員工業績和各方面的綜合表現,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決定新員工是否能按期轉正、延期轉正、或解除勞動合同。

      2) 試用期間執行轉正工資的70%發放。

      3) 試用期電話費按照轉正的70%給予報銷。

      4) 試用期期間享受公司的餐補、車補、學歷等福利補助。

      2. 試用期培訓

      1) 新員工到職后,根據管理部組織和要求,需接受公司提供的入職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培訓、規章制度培訓及業務管理培訓等。新員工在入職培訓后需通過考核。

      2) 用人部門或分公司需向新員工指派輔導員,輔導員通常為與該職位工作有緊密關系的資深員工,其主要職責:隨時解答新員工在工作上的問題及一些工作環境的問題。至于工作安排問題,則由該新員工的直屬上級負責。

      3. 新員工轉正審批流程

      1) 試用員工到達轉正時間前7天,其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應為該員工填報新員工《轉正審批表》,對其在試用期間的各方面表現進行評價,并根據前述的錄用準則作出初步轉正意見(按期轉正、延長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管理部經理加簽意見并報總經理并確認轉正決定。部門總經理及分公司經理以上職位由管理部直接將轉正《轉正審批表》提交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2) 審批后《轉正審批表》返回管理部備案,并由管理部及分公司管理部負責人在該員工試用期屆滿前將結果通知他,并與他進行面談,交待轉正后一切人力資源事宜。

      3) 員工轉正通過后,按正式員工身份辦理人力資源關系的調轉手續。每月25日前各地分公司管理部匯總當月《轉正審批表》,報總部管理部審批后辦理員工轉正手續。

      4) 員工轉正后一個月內,將個人檔案調入公司指定存檔機構,否則將不予辦理社會福利保險。

      5) 若有未盡事宜,均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辦理。

      4、提前或延期轉正的具體規定

      1) 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或業績上有重大貢獻的員工,經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推薦,管理部附屬意見,報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批準,可提前轉正,同時應履行轉正手續并附加《提前轉正事跡》。最多可提前兩個月轉正,即試用期最短為一個月。

      2) 對違紀違規或造成責任事故的新員工,視情節輕重,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因工作暫時不能勝任,但希望觀其后效的新員工,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

      3) 對因缺勤而延期轉正的員工,將視缺勤天數和情節給予一個月內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四個月。試用期間病事假累計超過五個工作日的,原則上解除勞動合同。

      1、 審批流程

      四、勞動合同管理

      1. 公司的勞動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法律制定,員工一經錄用均應與公司簽署勞動合同,并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責任。

      2. 勞動合同首簽為一年期,試用期包括在內,內容大致包括:

      1) 受雇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2) 員工到職日期、合同起止日期。

      3) 職位名稱。

      4) 辦公時間。

      5) 保險福利待遇:享有保險、公積金及各種津貼等。

      6) 工作紀律。

      7) 員工有責任及義務將公司業務內容保密。

      8)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9) 經濟補償及勞動糾紛。

      10) 勞方、資方及勞方見證人簽署一欄。

      11) 《保密協議》

      12) 《擔保協議》

      3. 員工在遇到人事變更、離職或合同到期時,由管理部負責進行相應的合同變更、解除、終止或續簽。

      4. 員工入職時應承諾已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因個人隱瞞事實、弄虛作假導致勞動合同糾紛,公司概不負責。

      5. 公司與員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均應在原合同期滿前30天提出續簽意見,如雙方同意續簽,則按照原合同期滿日為開始日,續簽一年,以次類推,員工在公司內工齡以累積服務年限計算。

      五、人事檔案管理

      1. 員工應在轉正后30個工作日內將人事檔案調入公司指定的存檔機構,否則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勞動合同。因實際困難不能調入者,應向公司稱述合理可接受的書面理由,并附相應證明材料,同時提供擔保人,由員工及擔保人共同填寫《擔保協議》,相關資料提交總經理認可,并由管理部歸檔。

      2. 公司委托人事服務機構統一管理員工人事檔案并交納存檔服務費,同時為存檔員工提供辦理畢業轉正、職稱評定、婚育證明、組織關系、護照、社會保險等事宜。

      3. 離職者應在正式離職后一個月內將本人檔案轉出公司專戶,逾期調出者,須支付相關費用,三個月以上不調出者,公司將其檔案轉至街道。

      六、離職管理

      1、離職原因

      1) 辭退

      下列情況,公司可無償辭退員工(詳情見于《勞動合同》)

      不滿意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

      嚴重違反公司的雇用紀律或規章。

      公司因員工失職或貪污而導致嚴重損失。

      犯刑事罪行。

      公司以一個月通知期辭退員工(詳情見于《勞動合同》)

      工作能力不足;疾病及意外(非因工作引起)。

      對工作不勝任。

      周圍環境起了重大變化。

      2) 員工辭職(詳情見于《勞動合同》)

      員工因個人理由,辭退其現有職位,試用期間應提前7天通知所在部門同時通知管理部,轉正后應提前30天通知所在部門同時通知管理部。并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

      如勞動合同單獨列明經協約的辭職通知期,應以協約規定作準。

      3) 公司內部轉移

      包括部門內部或公司內部平調、升職及降職。

      2、離職的審批程序

      1) 辭退

      有關部門或分公司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需填寫《員工辭退申請表》,列明對特定員工的辭退原因,簽字確認后,交予管理部。

      管理部就申請提供意見,看是否有違勞動法,又或有更好解決方案,將意見填于表上,若有需要,管理部約見員工,以便加深對事件的了解。表格交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審批后,管理部與被辭退員工做辭退面談,并通知其到辦理離職手續。

      管理部負責將《員工辭退申請表》歸入該員工個人檔案,并通知財務、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

      離職結算當日清,工作交接最多不超過3天。

      2) 員工辭職

      員工提出辭職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列明辭職原因并簽字,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應與其面談了解員工辭職原因。《員工辭職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認簽字后,交予管理部。

      管理部與該員工面談,了解其辭職理由,填寫《員工離職面談記錄》,并與其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進行溝通,如有必要,進行挽留。

      管理部負責將《員工辭職申請表》歸入該員工個人檔案,并通知財務、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

      3) 公司內部轉移

      部門或分公司內部調動

      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填報《員工情況變動申請表》,如有必要報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批準,報管理部備案。管理部將員工《員工情況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并在公司內部發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不同部門或分公司間調動

      涉及的兩個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在協商的情況下共同簽批《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如有必要報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批準,報管理部備案。若遇其中一個部門反對,經管理部協調無效,事件交由相應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決定。管理部將員工《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并通知財務部、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并在公司內部發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員工升職或降職

      員工升職或降職包括以上部門或分公司內部升降職,及不同部門或分公司間升降職。由員工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填報《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如為部門或分公司間升降職,管理部填寫),內容包括升降后職位,升降職后匯報關系,升降后工資等明確的變化,如有需要,需后附人力資源預算、員工表現、升職后的能力、對部門其它員工的影響等說明,報管理部,管理部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審批后管理部備案。管理部將《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并通知財務部、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簽署員工升職祝賀信或降職通知信保密發送給員工本人。并在公司內部發布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3、離職交接需知

      1) 離職交接手續適用于員工跨部門調動或調離本公司。

      2) 員工離職必須填寫《員工離職交接清單》,并獲得以下各負責人簽字。

      向所在部門負責人交還工作資料、實現銷售收入的應收款,提交《工作交接說明》。

      向行政部歸還公物,并取得行政部負責人簽字,具體交接物品清單由行政部草擬。

      向管理部交還手機等物品和資料。具體交接物品清單由管理部草擬。

      向管理部交還員工胸卡,辦理個人關系轉移等。具體交接清單由管理部草擬。

      向財務部結清借款支票、借款現金、應發工資等。具體交接清單由財務部草擬。

      3) 將填寫清楚的《員工離職交接表》交予管理部,并由管理部核實無誤,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4) 員工未能全部交還公司的物品,管理部應統籌及通知該員工三天內全數交還,否則停止發放最后薪金及公司職業推薦信。如仍未能補償公司的損失,公司保留一切追討的法律權利。

      5) 若交還之物品無故損壞,公司有權酌情要求離職員工做出賠償。

      4 、離職流程

      (注:辭退員工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辭退)

      七、分公司人力資源聘用管理制度分公司實行與總部一致的人力資源聘用管理制度,在管理體系上實行分公司經理對業務范圍內人力資源工作進行負責和監督,總部管理部直接領導分公司人力資源管理。

      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需每月5日前向總公司管理部報當月工作總結及下月工作計劃。并保持每周必須的電話溝通。

      1、分公司人力資源聘用流程公司總部所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與流程均適用于分公司,以下只列舉在操作上的不同之處:

      1) 招聘與錄用

      分公司管理部每年12月末以前向總部管理部報來年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并根據總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在當地組織招聘工作。總公司管理部會采取適當措施親自在分公司當地進行招聘或在總部組織聯合招聘會。

      在批準后的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內的招聘申請,由分公司管理部確認并組織招聘,總部管理部確認。但部門經理以上職位的需求須經總部管理部確認。

      招聘信息一般由總部管理部統一發布,分公司管理部亦可選擇推薦當地較為認可的招聘渠道,經總部管理部批準后在當地發布招聘信息。

      分公司一般員工由分公司管理部面試合格后推薦給用人部門復試與筆試;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須經總部管理部或相關部門負責人復試;分公司經理須由總監/主管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復試。

      分公司管理部及時匯總當地錄用申請,報總部管理部批準后辦理通知錄用手續。

      2) 試用及轉正

      新員工報到后由分公司管理部負責進行新員工培訓。總公司管理部定期到各分公司進行統一的新員工培訓。

      每月25日前分公司管理部匯總當月《新員工轉正審批表》,報總部管理部審批后辦理員工轉正手續。

      3) 勞動合同與人事檔案管理

      分公司管理部代表公司與一般員工簽定公司統一的《勞動合同》,分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人員由總部管理部與之簽定《勞動合同》。所有合同均以郵政快遞形式至總部加蓋公章。合同一試兩份,由分公司管理部與員工本人分別保管。

      分公司管理部在當地選擇信譽服務優良的人才服務機構,報總部管理部批準后與之簽定人才服務合同,委托代辦存檔、交納社會保險、人事關系轉移與證明等人事服務。

      4) 人事管理與人事月報

      分公司管理部及時向總部管理部通報當地人員變動情況(包括入職、內部調動、職位升遷、辭退及辭職等),經過總部管理部審批后,辦理相應手續。

      分公司管理部每月30 日前向總部管理部報《人力資源月報》。

      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4

      一直以來,人們對大型公司的管理都非常稱道,對小型公司的管理都認為比較簡單。這話說得有一定的道理,畢竟小型公司的人比較少,相對來說,管理的范圍和直徑比較小一些,能比較有效地執行和監管。但是,如果據此認為小型公司的管理就比較容易,那就不對了,相對于大型公司的高素質的員工、健全的管理制度、按部就班的工作流程來說,小型公司的員工素質不太高、制度不多而且難以執行、職責也分不清等等來說,小型公司的管理難度實際上要比大型公司難很多。比如說,大型公司的老板可以出差休假幾個月,公司照常運轉,而小型公司的老板出差休假十天半個月,公司就會亂做一團。小型公司的管理,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1.公司必須制定好基本的管理制度

      基本的管理制度包括人事制度、薪酬制度、工作流程、部門管理規定等等。這些制度之所以稱為基本管理制度,是因為這是保證公司正常運營的基本保障,是必須的。比如說:招聘一個什么樣的人擔任什么樣的崗位,需要制定怎樣的薪酬制度,上下班時間、工作內容,還有,不同的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做一個部門管理規定等等。這些制度對于很多小型公司來說,有的形成了文字,有的是老板口頭通知員工,并在員工心中形成了習慣。但是,如果公司要作大作強,從一開始就應該形成公司的文字制度,并隨著公司的發展而不斷變化和完善。為以后公司發展成大公司了,進行制度管理的”法治”階段打下基礎。

      2.公司要極力推行人性化管理

      “大公司靠制度管人,小公司靠老板管人”。所以,小型公司的人性化管理就非常重要,”人性化”主要表現為老板的人格魅力、領導魅力、處事能力、管控能力等等。我見過很多小型公司,員工和老板稱兄道弟,關系非常融洽,就是我們經常說的”人治”。”人性化”與”人治”是不一樣的,”人治”沒有規章制度或說制度存在于員工的”心中”,”人性化”是有制度的,但是不僅僅依賴制度,還有老板的為人處事的作風起很重要的作用。可以說,很多小型公司在開始時都是”人治”,慢慢到”人性化”和制度管理階段,最后發展到制度化管理的”法治”階段。

      3.想方設法留住優秀的”人財”促使公司快速發展

      人們常說企業最重要的資產是人,這話乍聽起來好像沒錯,實則不然。有一個資深人力資源總監說,企業的人分為4大類,第一類是”人裁”,就是能力很差、態度很差的人,走到那個企業都會很快被裁掉的人;第二類是”人材”,這種人能力很差,但是態度很好,所以企業還是留著可以用的;第三類是”人才& quot;,這種人能力很強,但是態度很差,很難領導和管理,對于企業來說,這種人用得好就有很大的價值,用得不好就有很大的破壞性。第四類是”人財”,這種人能力很強,態度很好,這是任何一個公司都想要的人,這種人才能為公司帶來滾滾財源。那么我們如何才能留住優秀的”人財”,除了制度和人性化管理之外,公司的快速發展讓”人財”看到希望和前景,才是留人的關鍵,另外,留住了優秀的”人財”,公司也才能快速發展。二者相輔相成,相得益彰。來看看我也來看看。好久都沒有過來了,有點挺是想的釣老人家味口!經典!俺們就是小公司,有制度,但沒有執行!

      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5

      一、用人原則

      有德有才,優先使用;有德無才,培養使用;有才無德,慎重使用;無德無才,堅決不用。

      二、新員工招聘

      1、用人部門提出用人申請和條件,提交總經理審批,人事部根據總經理審批進行員工招聘。

      2、員工應聘企業職位時,應年滿18周歲,并持有居民身份證、暫住證等合法證件。證件必須是本人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企業,如有發現,公司有權拒絕或進行開除。

      3、員工應聘企業職位時,必須與其它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如實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三、新員工培訓

      1、培訓內容:

      ①、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②、員工就餐管理制度

      ③、員工工裝管理制度

      ④、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⑤、員工更衣室管理制度

      2、招聘的新員工經過培訓,在對上述培訓內容理解掌握的前提下,經本人簽字同意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后,方可進入實習期。

      3、新員工實習期為一個月,實習時工資按薪資管理規定執行。實習不滿半個月不予結算工資。實習期結束后有所在部門負責人和上級部門負責人聯合對其進行考核,對不合格者進行辭退,合格后簽訂勞動合同,轉為正式職工,方可享受公司福利待遇。

      四、考勤管理

      1、考勤記錄:

      ①、考勤記錄員由各部門制定專人負責,必須由班長或副主任以上人員擔任。

      ②、月終各部門考勤記錄員報人事部進行審核后轉財務部計算工資。

      ③、員工因事休假,必須填寫請假條,由本部門負責人審批,審批后的請假條統一送至人事部記錄。

      ④、無特殊情況,員工必須親自到公司請假,不允許稍假、電話請假、事后補假等,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2、考勤制度:

      ①、員工按時上下班,準時打卡,禁止代替打卡。

      ②、上班前10分鐘到達工作崗位,做好準備工作,上班鈴響必須投入工作,下班鈴響后方可離崗。

      ③、遲到早退1小時以內者,每次罰款50元;遲到早退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處理。

      ④、員工無故曠工1天罰款100元,無故曠工2天罰款300元,連續曠工時間超過3日,或1年之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5日者,視為員工自動離職,勞動合同自動解除,工資不予發放,因員工曠工期間給企業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員工承擔賠償。

      ⑤、各班長及考勤記錄員要認真負責,按實際情況記錄,如果發現有瀆職現象追究其責任。全體員工有義務監督、舉報,舉報屬實的給予嘉獎。

      3、考勤標注:

      ①、凡出勤者,一律按實際出勤時間用數字標注(如“8”即為出勤8小時,節假日數字8標紅);

      ②、整天的公休統一標注為“休”。

      ③、整天的事假統一標注為“△”,工傷假統一標注為“#”。

      ④、小產假、產假、婚假、喪假一律標注為“○”。

      ⑤、中班需注明“中”,夜班需注明“夜”,(如“夜10”即為夜班10小時)。

      ⑥、月底由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職工的“事假”以小時為單位進行匯總,寫在考勤表的個人出勤總工時后,如“事12”即為某職工請事假12小時。

      五、休假管理

      1、事假:員工每月享受的事假按年度進行累計,即:除公司統一休假外,規定每人每年可享受的事假天數為18天。其中9天<事假≤18天,領取標準獎金額的50%,事假>18天,不享受年終獎金。

      注:事假是指除公休假、小產假、產假、婚假、喪假、工傷假、大病假以外的休假。

      2、婚假:員工持結婚證明,按國家法定休假時間給予休假,初婚及再婚員工的婚假均為3天,婚假需一次性休完,不含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婚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3、產假: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的女職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98天產假。

      4、喪假: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公婆、岳父母喪亡,可請喪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表兄弟姐妹喪亡,可請喪假1天,含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

      5、病假:超過7天的病假(大病假),必須由正規醫院(鎮級以上醫院)所開證明,公司視病情將酌情予以處理,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

      六、薪酬管理

      1、員工自履行勞動義務之日起核算工資,工資支付形式為銀行代發。

      2、公司的起點薪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全勤,不包含加班費、伙食津貼、電話補貼、值班費、工齡補貼、年終獎、績效獎等。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員工加班費以薪酬管理制度為準。

      七、福利及代扣代繳管理

      1、社會保險福利:與公司簽訂全日制勞動合同的員工,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

      2、節日福利:國家法定節假日公司為員工發放過節福利。

      3、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費,以國家和當地的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為準;代扣違紀罰款、經濟損失賠償金,以公司的有關規定依法執行。

      4、其它方面公司與員工書面約定的可扣除的款項。

      八、獎懲管理:

      (一)、獎勵分為口頭表揚、書面表揚、經濟獎勵等,公司表彰獎勵形式為大會表彰、授予先進個人或先進集體稱號。

      1、參與先進評比條件:

      ①、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

      ②、沒有違反公司規定和沒被公司處罰;

      ③、沒有超過公司規定休假天數。

      2、先進評比參考項目;

      ①、工作積極勤奮,出色完成工作任務者;

      ②、超額完成工作各項指標,并能保證工作質量者;

      ③、工作職責外為員工辦好事者,或提出優秀合理化建議者;

      ④、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人員及財產安全者;

      ⑤、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文體活動,為部門、公司爭取榮譽者;

      ⑥、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⑦、工作設施損壞,能及時提報,避免損失者;

      ⑧、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勇于負責,并處理得當者;

      ⑨、勇于揭發、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⑩、維護公司利益,保護公共財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各部門根據員工表現進行綜合考評。

      (二)、處分分為勒令檢查、警告、記過、記大過、開除。

      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或相當情形的,經查證屬實,第一次口頭警告;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記過1次,并罰款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5次以上,予以開除,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禁煙區吸煙的;

      ②、擅離職守或串崗;

      ③、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④、不按操作規范操作機器,不按規定穿戴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

      ⑤、擅自帶外人道生產車間逗留的;

      ⑥、攜帶危險物品入長的;

      ⑦、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氣灶的;

      ⑧、破壞公司財物,損害公司利益的。

      2、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或相當情形的,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企業生產秩序和職工工作秩序的;

      ②、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企業利益、聲譽受到損害的;

      ③、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的證件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騙取企業錄用;

      ④、違反操作歸整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

      ⑤、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

      ⑥、違反企業保密制度,泄露企業商業秘密,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

      3、員工違規違紀對企業造成經濟損失,除按規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所有經濟處罰,3日內必須交到財務部,延期雙倍扣罰。

      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6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有關政策和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相關制度,制定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一、人力資源管理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實事求是,從本企業實際出發配置人力資源;

      2、發揚民主,接受監督,嚴格依照程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

      3、以市場為導向,優化結構,精干高效,實現責、權、利相統一;

      4、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以提高績效為目標,強化考核,有效激勵,完善薪酬激勵和考核約束機制。

      二、組織體系和責權劃分

      指出哪個部門是是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是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具體執行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研究、制定并組織實施公司人力資源戰略及規劃;

      2、負責公司各單位的組織機構、定員編制、人力資源配置、新增人員審批和員工錄用、退(離)休等管理辦法的制訂;

      3、負責公司系統薪酬、績效考核、分配管理辦法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公司系統年金政策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公司各單位工資制度和工資調整方案的審定并指導實施;負責公司員工薪酬及養老、失業、工傷、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年金等方案的制訂、實施及管理工作;

      4、負責公司 員工及各單位領導人員的考核、任免、調動、獎懲、退(離)休等事項的管理;負責公司系統后備干部隊伍建設;

      5、負責公司系統員工教育、培訓計劃的制訂,并組織實施公司系統企業領導人員、后備干部、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及員工的培訓,對各單位員工培訓進行指導;

      6、負責公司專業技術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導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和專家隊伍建設工作;

      7、負責公司 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公司各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公司系統人力資源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人力資源具體執行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制訂本單位中期人力資源規劃及年度計劃;

      2、負責建立和完善本單位勞動、人事、培訓、薪酬福利、社會保險等人力資源管理體系的各項規章并組織實施;

      3、根據公司綜合管理部對人力資源工作的統一部署,具體落實各項工作,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及時提供與人力資源工作有關的各類信息。

      4、明確人力資源管理的職能部門、崗位和專職人員,負責相關工作。

      5、貫徹執行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相關管理辦法,并具體組織實施

      四、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內容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組織管理、選聘培訓管理、薪酬績效管理、人員管理(干部管理)、人事管理以及其他專項管理工作。組織管理主要涉及到董事會治理運作管理、企業領導班子定員管理、公司各專業委員會及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分工情況。

      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學校人力資源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根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根據教學和服務需要,擬訂用人計劃,報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按照“公開、公正、公平、擇優錄用”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由校辦具體負責。其中,招聘老師由教務處組織考試和考核并提出聘任意見。其他人員由分管副校長提出聘用計劃,辦公室組織考察,根據考察結果提出聘用意見。所有待聘人員,必須由董事長確認簽字。人員一經錄用,在一周內由辦公室負責與聘用人員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一個月,一個月后進行綜合考核,符合條件的轉為合同制職工管理并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學校將根據職工個人表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對表現突出的,勞動合同時間可定為長期或無固定期限。

      二、招聘教師時,應將其能否勝任班主任工作作為第一條件。既能勝任班主任工作,又能上講臺授課的,可以錄用。不能勝任班主任工作的不予錄用。對安排班主任工作而不干的,或者目前已在班主任崗位而不愿意干的教職工,學校將停止安排其它工作。

      三、學校根據每學期的課時量,可以酌情聘請兼職教師。兼職教師的課時工資根據其試講情況及面談情況而定。

      四、對與學校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的教職工,學校都將為其購買社會保險。

      五、每月25日由校辦牽頭,各業務科室配合,按制度規定對全體教職員工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本人工資掛鉤,學校將在次月15日前將上月工資發放到位。

      六、學校將按有關部門的要求,及時為教職工申報、辦理社會保險。按公積金管理部門的要求,及時為教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繳費業務。個人承擔部分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七、嚴格執行《勞動合同》。由于學校工作的特殊性,所有聘用人員提出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只能在寒暑假提出,以便學校進行統籌安排。聘用人員提前單方面解除合同視為違約,學校將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并賠償學校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學校出資送出去培訓的教職工,應與學校簽訂培訓合同,約定服務期限。被培訓人員若違約,應負賠償責任。學校鼓勵教師自學成才,并根據其表現給予適當的獎勵。

      八、所有聘用人員因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在批準后的三天內將工作進行徹底移交,歸還所有領用、借用物品,結清在財務的借款手續,填寫《離職人員工作移交清單》和《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經董事長批準后方可離校。其最后一個月的工資在三個月后方可領取,以防止由于人員流動給學校帶來損失。

      九、學校要客觀公正地對待干部職工在工作中的成敗得失,實事求是地將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的人員推薦到領導崗位和教學管理崗位上來。

      十、凡違反上述規定給單位或職工帶來損失的賠償其損失,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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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使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走上正規化、制度化、現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況下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公司的用人原則是: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第3條 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擇人,因才使用,保證動態平衡。

      第4條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準則是:公開、公平、公正,有效激勵和約束每一個員工。

      (1)公開是指強調各項制度的公開性,提高執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堅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為每個員工提供平等競爭的機會。

      (3)公正是指對每個員工的工作業績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并給予合理的回報,同時賦予員工申訴的權利和機會。

      第二章 管理機構

      第5條 人力資源部是公司從事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包括:

      (1)依據公司業務實際需要,研究組織職責及權限劃分方案及其改進方案。

      (2)負責制定公司人力資源戰略規劃,配合公司經營目標,根據人力分析及人力預測的結果,制定人力資源發展計劃。

      (3)設計、推行、改進、監督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業流程,并確保其有效實施。

      (4)建立廣泛、暢通的人才輸入渠道,儲備人才。

      (5)建立和維系良好、穩定的勞動用工關系,促進企業與個人的共同發展

      (6)致力于人力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和利用,強化人力資本的增值。

      (7)創造良好的人才成長環境,建立不同時期下高效的人才激勵機制及暢通的人才選拔渠道。

      (8)致力于組織隊伍建設,建立一支具有奉獻精神的,精干團結的核心骨干力量。

      (9)建立健全人力資源工作程序及制度,確保人力資源工作符合公司發展方針并日趨科學化、規范化。

      (10)負責公司定崗定編、調整工作崗位及內容等工作。

      (11)制定公司招聘制度、錄用政策并組織實施。

      (12)管理公司勞動用工合同、員工人事檔案。

      (13)負責員工異動的管理工作。

      (14)負責員工考勤、人事任免及獎懲工作。

      (15)制定員工的薪資福利政策。

      (16)制定教育培訓制度,組織開展員工的教育培訓。

      (17)制定人事考核制度,定期組織開展員工的考評,重點是員工的績效考評。

      (18)負責公司與外部組織或機構的人事協調工作。

      (19)指導、協助各部門,做好人事服務工作。

      (20)其他相關工作。

      第6條 公司實行全面人力資源管理,各部門須由第一負責人主管本部門人力資源工作,有義務提高員工工作能力,創造良好條件,發掘員工潛力,同時配合人力資源部傳達、宣傳人力資源政策,貫徹執行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饋信息。

      第三章 員工及編制

      第7條 凡公司聘用的正式、試用、臨時、兼職人員,均為公司員工。公司將員工劃分為管理人員、技術開發人員、市場營銷人員、一般行政人員、工人及其他人員五大類別。公司員工的基本行為規范包括:

      (1)熱愛祖國,熱愛公司。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認同公司文化,與公司同舟共濟,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

      (4)勤奮、敬業、忠誠。

      (5)嚴守公司秘密。

      (6)保證公司財產安全。

      第8條 人力資源部須就各項工作職責的任務以及工作人員的條件等進行分析研究,制作“職務說明書”,作為員工聘用、管理、考評的依據。

      第9條 公司實行定員定崗定編管理,在保證經營運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第10條 根據編制,本公司應定期召開人力檢查會,就現有人員工作能力、流動率、缺勤情況及應儲備人力與需求人力進行正確、客觀的檢查及建議,作為人力資源部制定人力計劃和開發人力來源的依據。

      第11條 各部門如需增補人員,應先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并填寫《人員增補申請單》,交人力資源部辦理。

      第12條 人力資源部受理人員增補申請時,應審查所申請人員是否為編制內需求,其職位、薪資預算是否在控制之內,增補時機是否恰當。審核通過后提出正確的擬辦建議,呈總經理審批。

      第四章招聘管理

      第13條 公司將招聘劃分為計劃內招聘、計劃外招聘、公司戰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進人才。(1)計劃內招聘須經用人部門的上一級領導批準,人力資源部依據人員編制計劃實施控制。

      (2)計劃外招聘由董事長審批。

      (3)公司戰略性招聘實行專項報批,由總經理提出申請,報經董事長審批。

      第14條 計劃內招聘程序為:

      (1)用人部門填寫《員工招聘計劃書》及《職務說明書》,并提供筆試考卷(針對需要筆試的招聘),報上一級領導審批通過后,在招聘開始前3日,送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決定招聘方式,并發布招聘信息。

      (3)用人部門依據求職者提供的資料進行篩選,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4)用人部門主持進行面試,人力資源部或公司領導視需要情況參加。

      (5)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共同組織筆試。

      (6)面試后3日內(需筆試的為筆試后3日內),用人部門應向人力資源部提交面試評價表或筆試結論。人力資源部收到后,實施終審,終審有權否決。

      (7)人力資源部向終審合格的人才發出錄用通知書。

      (8)員工報到入職。

      (9)員工背景調查。

      第15條 計劃外招聘程序:計劃外招聘首先經董事長批準,然后履行計劃內招聘程序。

      第16條 戰略性人才招聘程序:

      (1)人力資源部根據總經理提供的經董事長批準的招聘計劃,組成招聘小組。

      (2)招聘小組對人才進行初步選擇。

      (3)用人部門及人力資源部對人才進行面試、筆試。

      (4)人力資源部對人才進行終審,終審合格者發出錄用通知書。

      (5)員工報到入職。

      (6)員工背景調查。

      第17條 特殊渠道引進人才的程序:

      特殊渠道引進人才,限于高級管理人才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程序為:

      (1)各類渠道直接向董事長推薦人才,或者由人力資源部委托獵頭公司搜索人才。

      (2)人力資源部組成招聘小組,由董事長親自主持初試。

      (3)素質測試。

      (4)招聘小組綜合評定,必要時聘請人力資源專家協助。

      (5)錄用。

      (6)人力資源部為人才辦理入職手續。

      第18條 經核定錄取人員,報到時須攜帶下列資料:

      (1)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證復印件;

      (3)體檢表;

      (4)畢業證書復印件;

      (5)學歷證書復印件。

      第19條 人力資源部應引導新入職人員依程序辦理下列工作:

      (1)領取員工手冊及工作卡;

      (2)領取考勤卡并向其說明使用方法;

      (3)領制服及制服卡;

      (4)領儲物柜鎖匙;

      (5)如有需要,填寫“住宿申請單”;

      (6)登記參加勞保及參加工會;

      (7)視情況引導其參觀及安排職前訓練有關準備工作。

      第20條 公司實行員工擔保制度,新進人員報到工作后,應進行第一次對保,以后每年度視有無必要復核一次,并予記錄。對保分親自對保及通信對保兩種。被保人如無故離職,導致移交不清,本公司應發“保證責任催告函”,并作好采取司法處理的準備。

      第21條 人事部依據報到程序辦理以下事項:

      (1)填寫“人員報到記錄簿”,登記“人員狀況表。”

      (2)登記對保名冊,安排對保。

      (3)填制“薪資通知單”,辦理薪酬核定。

      (4)收齊報到應繳資料連同甄選名單建立個人資料檔案,編號列管。

      第22條 人才試用規定:

      (1)除特殊渠道引進的人才外,其余人員試用上崗前,均須接受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2)用人部門負責人有義務對新進人員進行上崗指導。

      (3)新員工試用期為3~6個月。特殊人才經董事長批準可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

      第23條 正式聘用規定:

      (1)試用期滿,直接主管部門嚴格對照《職務說明書》的任職資格,如實填寫《試用員工評定表》并提出意見,意見包括:同意轉正、予以辭退、延長試用期。

      (2)人力資源部審查,決定是否采納直接主管部門的意見。

      (3)凡需延長試用期限,其直接主管與中層管理人員應詳細述說原因。不能勝任者予以辭退,試用期事假達5天者予以辭退,病假達6天者予以辭退或延長試用期,存在遲到、早退達三次或曠工記錄者予以辭退。

      (4)試用合格者,在出具原單位離職證明后,由人力資源部代表公司與其簽定為期1年的聘用合同。

      (5)聘用合同期滿,按雙向選擇續簽合同,續簽合同的合同期限見“第五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五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24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凡在公司工作的員工都必須按規定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第25條 勞動合同簽訂規定:

      (1)試用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試用協議》,用以明確試用期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2)臨時或兼職員工與公司簽訂《臨時(兼職)勞動協議》,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

      (3)試用合格,正式聘用的員工在接到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后5日內到人力資源部簽訂《勞動合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5日內簽訂勞動合同,應及時說明理由,否則視為自動延長試用期。

      第26條 勞動合同期限規定:

      (1)公司高層領導職務15年。

      (2)中級管理崗位職務10年。

      (3)中級以下管理崗位職務5年,一般技術人員3年,一般行政人員和工人為1年。

      (4)正式員工如不愿按要求的年限簽訂勞動合同,可與公司協商勞動合同年限,協商年限須人力資源總監批準。

      第27條 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員工須承諾保守公司商業機密。

      第28條 員工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書面聲明無原單位或已與原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第29條 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10日,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用人部門根據員工合同期內工作表現確定是否繼續聘用該員工,并將結果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意愿,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在接到通知3日內到人力資源部簽訂勞動合同,逾期不簽且未作說明,即視為自動待崗。

      第30條 員工勞動合同期滿而原工作部門不同意續簽,員工又不能聯系到新工作部門的,勞動合同終止;合同期滿員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亦應終止。

      第31條 人力資源部于合同終止當日通知合同終止,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及離職手續。

      第32條 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者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員工,公司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第33條 員工在試用期可以隨時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非試用期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提出申請,經批準同意后辦理離職手續。

      第34條 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在未得到批準和辦完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前應堅持本崗位工作,不得在外應聘、兼職和就業。

      第六章 員工檔案管理

      第35條 員工檔案包括:

      (1)員工求職資料;

      (2)職位申請登記表、應聘人員面試評價表、試用員工登記表、新員工聲明、試用合同;

      (3)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外語等級證書、各種資料證以及其他相關證件的復印件;

      (4)員工檔案照片;

      (5)員工轉正申請表、員工履歷表、聲明、勞動合同;

      (6)員工異動申請表、異動交接手續;

      (7)其他反映員工信息的材料。

      第36條 公司員工內部檔案應及時、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資源部統一保管;各部門應主動將平時形成的應歸檔材料及時送交人力資源部保管;駐外機構在當地招聘的人員須建立詳細的人事資料存檔備查,并將所聘人員的主要個人資料整理匯總后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37條 人力資源部對收集的歸檔材料按規定進行整理、裝訂并按員工順序號進行存放保管。為確保檔案準確,每半年對內部檔案進行檢查、核對,同時不定期查看,做到防蛀、防潮。每年年底清理當年離職員工檔案,并將離職員工檔案移交公司檔案館保存。

      第38條 查閱、借閱員工檔案的人員須是中級及以上管理人員,且只能查、借其下屬的檔案。查閱、借閱員工檔案的人員須填寫《檔案查閱(借閱)登記本》。檔案借出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查閱、借閱檔案者負有保密義務和保管責任。

      第七章 干部任命制度

      第39條 公司設有行政管理職務、市場管理職務、技術管理職務,每一位員工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規劃發展方向。

      第40條 擔任管理職務的人員必須達到以下要求:

      (1)誠實正直,堅持原則,廉潔奉公,一切從公司利益出發,不循私情。

      (2)經測試證明思維能力、領導能力、監控能力、組織能力、自律能力、合作能力、交往能力等均良好,且意識超前。

      (3)具備豐富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高層管理人員需6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中層管理人員需5年以上工作經驗,中層以下管理人員需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4)上一年度目標任務完成,績效明顯,證明具備較強的管理能力。

      第41條 干部任命規定:

      (1)董事、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2)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3)總經理由董事會任命;

      (4)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由總經理提名,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任命;

      (5)其余管理職務由分管總監(副總經理)提名、人力資源部審查、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后,由人力資源頒發任命書。

      第8章 員工異動管理

      第42條 員工異動包括:調動、待崗、休長假、辭職、辭退、資遣、除名等情形。

      第43條 出現員工異動,原工作部門應監督其及時辦理異動手續,若因部門管理不善,離職人員帶走公司財物和技術秘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門負責人承擔責任。

      第44條 員工異動的主管部門是人力資源部,其他部門無權對員工異動作出批準決定。凡未經人力資源部認可的私自異動均為無效異動,當事人將受到相應處罰。

      第45條 內部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的部門變動,調動方式包括兩種:

      (1)新工作部門因工作需要,經與擬調動員工原部門領導協商同意的員工調動;

      (2)員工認為現工作崗位不適合,經與新工作部門聯系,并得到原工作部門同意的員工調動。

      第46條 員工內部調動須經原工作部門領導及上一級領導和新工作部門領導及上一級領導簽字同意,公司人力資源總監批準,在辦理完異動交接手續后方可到新工作部門上崗。

      第47條 員工內部調動程序為:

      (1)員工調出、調入部門協商調動事宜;

      (2)調動員工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異動申請表》和《員工交接手續登記表》;

      (3)調動員工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

      (4)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5)報人力資源部批準;

      (6)調動員工到新工作部門工作。

      第48條 員工外調是指因工作需要,本公司員工被公司安排到其他公司協助工作,公司保留其員工資格,但由新公司發放其薪資并解決福利。

      (1)員工的外調由公司安排,員工無權主動提出外調。

      (2)員工外調須經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經人力資源總監批準和總經理批準,并辦理異動交接手續。

      (3)員工外調,公司將與員工新公司簽訂《員工租借協議》。

      (4)外調員工外調期滿回公司,應由外調單位出具外調期間工作評價,作為員工考評檔案存檔。

      (5)外調員工必須嚴格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損害公司形象及利益。

      第49條 員工待崗的情形包括:

      (1)正式員工不適合現任工作崗位,被用人部門退回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尚不能另行安排適合工作者;

      (2)部門人員精簡,被用人部門退回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尚不能另行安排適合工作者;

      (3)接到續簽合同,逾期未簽,且未說明原因亦未按程序提出離職者;

      (4)主動申請待崗獲批準者。

      第50條 待崗程序為:

      (1)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2)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待崗手續。

      (3)待崗。

      第51條 待崗期間只發放最低生活費,按當地政府規定標準發放,待崗者待崗期間不享受福利。

      第52條 待崗者如果在待崗期間另謀職業,須先按辭職程序辦理離職手續,否則視為違反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第53條 待崗期限為3個月,若待崗期滿未能聯系到接收單位,按員工辭退辦理,特殊情況經人力資源總監批準者可延長待崗時間,但當法律規定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具備時,應當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第54條 公司正式員工因各種原因較長一段時間不能正常工作,經公司同意,可以保留其在合同期限內的員工資格,當原因消除時允許該員工再次上班,此為休長假。

      第55條 休長假辦理程序為:

      (1)休長假員工提前5個工作日填報《員工異動申報表》。

      (2)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

      (3)人力資源部和總經理批準。

      (4)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5)簽訂合同期內休假協議。

      (6)休假。

      第56條 休長假者不連續計算工齡,再次上班時視為試用新員工。

      第57條 休長假期間不發放工資、津貼,不享受公司福利。

      第58條 辭職是指員工因本人原因離開公司而與公司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辭職辦理程序為:

      (1)辭職員工提前30天(試用期員工可以不提前)填報《員工異動申報表》。

      (2)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

      (3)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4)人力資源部批準。

      (5)員工離職。

      第59條 員工辭職手續辦理完,由人力資源部代表公司與其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

      第60條 員工辭職必須辦理辭職手續,對未提出辭職申請或辦理正常辭職手續即離開公司的員工視為自動離職。

      (1)對自動離職者,公司將作除名處理。

      (2)員工自動離職后,其原工作部門負責人應在2日內向人力資源部遞交員工異動說明,異動說明應經部門領導簽字,并寫明員工離崗時間。

      (3)員工自動離職,其原工作部門負責人應在2日內到財務、物資、金融等職能部門查清該員工是否有財、物問題,如有問題應及時報行政部,由行政部轉法律顧問。

      第61條 員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將被公司辭退: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不能勝任應聘工作;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章制度;

      (5)待崗達3個月仍無用人部門接收;

      (6)1年內兩次待崗;

      (7)《勞動合同》期滿,用人部門不同意續簽合同。

      此外,公司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或瀕臨破產,需裁減人員時,公司可辭退員工。

      第62條 辭退員工程序如下:

      (1)部門填報《員工異動申報表》并出具辭退員工事實依據。

      (2)部門上一級領導審批同意。

      (3)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4)人力資源部批準。

      (5)辭退。

      第63條 中級管理人員辭退,最終審批權屬總經理;高級管理人員辭退,最終審批權屬董事長。

      第64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對員工實行資遣:

      (1)公司歇業或轉讓;

      (2)公司嚴重虧損或業務緊縮;

      (3)因不可抗力暫停營業一個月以上;

      (4)業務性質發生重大變化而原有員工不再適用;

      (5)其他特殊原因。

      第65條 資遣費標準如下:

      (1)有效工作時間在一年以內者,發相當于一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

      (2)有效工作時間一年以上三年以內者,發放相當于三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

      (3)有效工作時間三年以上的,在發放相當于三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的同時,每增加一年,增發相當于一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

      第66條 資遣順序為:首先是在職期間有違紀行為并受到處罰者,其次是工作績效差者,再次是工齡相對較短者,最后是職務低于他人者。

      第67條 員工在收到資遣通知后,應于一周內辦理離職手續,逾期作辭退處理且不發放資遣費。

      第68條 當公司再次招聘時,被資遣人員可以優先錄用,并且可以連續計算以前工齡。但再遇資遣,只按新工作年限發放資遣費。

      第69條 員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公司將予以除名:

      (1)自動離職,未按公司規定辦理相關辭職手續;

      (2)一年內累計曠工達6天或連續曠工3天;

      (3)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 賄賂;

      (4)違抗命令或玩忽職守,情節重大;

      (5)聚眾曠工、怠工、造謠生事、破壞正常工作和生產秩序;

      (6)盜用公司印信,或涂改文件者,或者偽造證件;

      (7)年終考核不合格,經留用考察仍不合格;

      (8)在外兼職;

      (9)利用公司名義,進行個人技術與經濟商貿活動;

      (10)泄露公司重大機密;

      (11)在工作中利用職務之便犯有嚴重經濟問題,給公司帶來重大損失;

      (12)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的其他行為。

      第70條 對擬除名的員工,由相關部門提出書面報告,人力資源部核實,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人力資源部發出除名通報。

      第9章 考勤制度

      第71條 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

      (2)公司實行的作息時間為:

      10月1日~4月30日實行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00。

      5月1日~9月30日實行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8:00。

      第72條 病假規定:

      (1)請病假須持市級以上醫院休假證明。

      (2)中級管理人員及以下職位人員,休病假審批權限為:2天以內由分管副總(總監)批準,3~5天由總經理總裁批準,5天以上由董事長批準。

      (3)高層領導休病假審批權限為:5天以內須經董事長辦公室審批,5天以上須經董事長審批。

      (4)對于公司正式員工,休病假1個月以內,按70%發放工資,1~3個月以內,按50%發放工資;

      超過3個月以上不發工資。

      第73條 事假規定:

      (1)請事假須提前1天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1天之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之內由公司分管副總(總監)批準,4~7天由總經理批準,7天以上由董事長,獲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事假無薪。

      (3)試用期員工請事假,應延長試用期。

      第74條 婚假規定:

      (1)達到法定婚齡的員工(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序請婚假3天。

      (2)達到法定晚婚年齡的員工(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序請婚假7天。

      (3)婚假須至少提前1周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5條 產假規定:

      (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享受產假。

      (2)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懷孕期間,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檢查假,該假為有薪假。

      (3)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產假為90天,持醫院證明的難產為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孩,增加產假15天。

      (4)產假結束后需續假的,按事假處理。

      (5)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懷孕3個月以上流產或死產的憑醫院證明休假15天,假期按70%發放工資。

      (6)妻子分娩,男員工可享受5天護理假,護理假無薪。

      (7)產假、護理假均須提前一個星期憑生育指標和結婚證申請。

      (8)產假、護理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6條 喪假規定:員工親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憑親屬死亡證明復印件或病危通知書休假5天,該假為有薪假。

      第77條 年休假規定:

      (1)工齡1年以上的中級以上管理人員,每年享受10天年休假;工齡1年以上的中級以下管理人員,每年享受5天年休假。

      (2)年休假提前1個星期申請,上級負責人批準后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3)休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4)年休假為有薪假。

      第78條 遲到、早退規定:

      (1)上班推遲到崗30分鐘以內為遲到;

      (2)提前離崗30分鐘以內為早退。

      第79條 曠工規定:

      (1)曠工最小計量單位為半天。

      (2)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半天。

      (3)無故不到崗,或者不請假不到崗,或者未獲準假不到崗為曠工。

      第80條 考勤執行

      (1)考勤統一由人力資源部執行,各部門配合執行。

      (2)員工上班、下班打卡,不得請人代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

      (1)考勤須按時統計,遲報、錯報、不報將對考勤員實施處罰。

      (2)考勤由稽查部實施監督檢查,發現弄虛作假者重處。

      第81條 考勤處罰:

      考勤處罰按下表執行:

      第10章 員工培訓

      第82條 公司員工培訓的種類包括:新員工培訓、試用轉正培訓、轉崗晉級培訓、在職培訓和特殊專項崗位培訓。

      第83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計劃的制定。

      (1)于每年12月底之前,根據公司次年總體經濟目標,結合培訓需求調查,制定培訓目標和計劃,報人力資源總監和總經理審批。

      (2)各部門應于每年12月15日前提出次年培訓需求,報人力資源部。

      (3)培訓計劃的內容包括:培訓種類;培訓對象和培訓目標;培訓的時間和地點;培訓內容形式;培訓教師及培訓教材;培訓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協助部門和負責人;費用預算;培訓考核及效果評估。

      第84條 新員工培訓規定:

      (1)新員工在上崗前,一律參加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的新員工培訓。

      (2)新員工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經營理念、公司發展歷史及現狀、行業狀況、公司組織機構、各部門的功能和業務范圍、規章制度、員工行為規范。

      (3)新員工培訓原則上每月組織一期。人力資源部在培訓前3日向應參加培訓的新員工所屬部門發出培訓通知。接到通知后,原則上應組織全部新員工參加,如果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培訓,應在收到通知后24小時內向人力資源部遞交由部門領導批準的報告,經人力資源部審核以后,參加下一期培訓。

      (4)新員工培訓由內部管理人員擔任講師。

      (5)新員工培訓每期時間為一個星期,采用講座、參觀、軍訓三種方式。

      (6)新員工培訓材料由人力資源部根據授課教師提供的教案及培訓錄音整理稿編制。

      (7)新員工培訓結束后,實行統一考試,考試不合格,予以辭退。

      (8)人力資源部設計《培訓評估表》,于培訓結束時交由培訓學員填寫。人力資源部匯總后對本期培訓效果作出評估,包括對培訓教師、培訓內容、培訓形式及技巧和培訓實施等各方面評估。

      (9)新員工培訓合格是轉正的重要條件之一,未參加培訓的新員工不予轉正。

      第85條 在職培訓的規定:

      (1)在職培訓不定期,原則上將時間安排在星期六及星期日。

      (2)公司全體員工每年均須參加培訓,并且不低于30課時,培訓考試成績將作為考評依據。

      (3)在職培訓方式包括:聘請業內資深人士到公司授課;參加學術交流、專家講座;現場參觀考察、交流、研討;網絡遠程教學;到同類領先企業研修。

      (4)在職培訓內容:

      1)管理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市場及技術發展趨勢、企業發展案例、企業文件和法規的深入領會及理解、企業管理現狀與市場戰略、社交、公關、禮儀等。

      2)技術研發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技術發展動態及趨勢、新技術發展及運用情況、語言能力的強化、企業文化等。

      3)金融、財務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金融法規、財政法規、稅務法規、工商管理法規、金融新運作方式及管理法規、市場發展動態與財務的融合、企業文化在財務運作中的實際應用等。

      4)市場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市場發展動態趨勢、市場運作經驗及教訓、市場行為學、營銷學、政府行為學、公共關系、宣傳、廣告、傳媒、企業文化戰略、CIS應用等。

      (5)后勤服務類職員培訓內容:后勤服務與市場的關系、后勤服務與管理的關系、倉儲及采供管理、后勤服務與財務的關系、企業文化在后勤服務中的實際運用等。

      (6)行政助理類職員培訓內容:現代秘書學、公關、禮儀、社交、協調訓練、電腦及網絡技能培訓、文字處理技能、藝術教育和形體訓練、企業文化與個人的工作關系。

      第86條 試用轉正培訓、轉崗晉級培訓和特殊專項崗位培訓由人力資源部根據需要組織實施。

      第11章 員工考評

      第87條 員工考評的目的包括:

      (1)公開、公平、公正、客觀地分析和評價公司員工的素質、能力及工作實績,適時向領導提供真實可靠的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的相關數據。

      (2)通過考評正確實施獎懲,合理配置人力資源,全面提升員工績效,保障公司的可持續高速發展。

      第88條 員工考評結構:公司員工考評由業績考評、能力考評和態度考評三方面構成。

      第89條 員工考評原則包括:

      (1)公開、公平、公正、客觀原則。統一考評標準及程序,科學制定考評表及指標,多渠道收集考評信息,及時處理考評投訴。

      (2)絕對性評價原則。以事實為依據,按照職務職能標準對員工的工作行為進行評價,而非人與人之間的相對評價。

      (3)分析性評價原則。按事先確定的考評要素及重點逐條進行觀察、判斷、分析和評價,而非對人進行總體評價。

      第90條 考評層次規定:

      (1)高層管理者由董事會考評。

      (2)中層及以下人員實行三方考評,三方成績匯總為考評最終成績。此處“三方”指的是直接上級、直接下級、服務部門,三方所占權重為30%、30%、40%。

      第93條 績效考評的程序

      (1)考評開始日10天前,人力資源部做好考評準備工作,并成立考評小組,專門組織考評工作的開展。

      (2)考評開始日5天前,下達考評通知,要求各部門做好考評準備。

      (3)考評實施。

      (4)人力資源部審核、整理、復核考評表,計算考評成績,填寫績效考評成績統計表,編制并上報績效考評綜合報告。

      第94條 考評結果的保管與查閱:

      (1)績效考評成績統計表、素質考評成績統計表以及專項考評資料存入員工檔案。

      (2)員工履行查閱手續后,可以查閱本人的考評成績。

      (3)考評成績的查閱按人事檔案查閱有關規定執行。

      第95條 考評申訴規定:

      (1)被考評者若對考評結果有異議、疑問或有不同意見,可以直接向人力資源部申訴。

      (2)人力資源部必須在接到申訴后一周內聽取有關考評者的意見,擬定申訴處理意見經各方協商后通知申訴員工。員工若依然有異議,可以越級申訴。

      第12章 工資及福利

      第96條 公司薪酬管理堅持如下基本原則:

      (1)保證生活、安定員工的原則。

      (2)有利于能力開發原則。

      (3)謀求穩定、合作的.勞資關系原則。

      (4)工資增長率低于勞動生產增長率,工資增長率低于利潤增長率的原則。

      (5)綜合核定原則,即員工薪酬參考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擔任工作的責任輕重、難易程度及工齡、資歷等因素綜合核定。

      第97條 公司實行年薪制與月薪制并存的工資體制。

      (1)公司中層以上管理者實行年薪制,其余人員實行月薪制。

      (2)年薪分為5個檔次15個等級(如下表),根據員工實際情況,由董事會確定具體人員的年薪標準。

      (3)享受年薪制的員工,年薪的60%按月發放,其余40%在年終時根據目標完成情況核算發放。

      (4)享受年薪的員工均須每年與公司簽訂《目標責任書》,明確目標責任,作為年終考核和發放年薪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98條 在實行月薪制的員工中,又分計件工資、提成工資和結構工資。

      (1)生產一線人員實行計件工資。

      (2)營銷一線人員實行提成工資。

      (3)其余人員實行結構工資。

      第99條 實行計件工資的生產一線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和件薪構成。

      (1)基本工資根據生產人員技術、資歷、工齡等由人力資源部確定,分為6個級次:

      (2)級次每年調整一次,根據年終考核情況,可升可降,或者維持不變。

      (3)件薪按公司《定額手冊》規定的具體標準執行,定額手冊由技術開發部會同財務、人力資源等部門制定和修訂。

      第100條 實行提成工資的營銷一線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和提成構成。

      (1)基本工資根據營銷人員能力、資歷、業績等由人力資源部和營銷部確定,分為6個級次:

      (2)級次每年調整一次,根據年終考核情況,可升可降,或者維持不變。

      (3)銷售提成比例按照公司《營銷管理手冊》執行,該標準由營銷部會同財務、人力資源等部門制定和修訂。

      第101條 實行結構工資的員工,工資由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構成。

      (1)人力資源部會同相關部門,依據崗位要求、工作量和難易程度、員工能力和素質、員工前期業績,對每一位員工實行定級,共分為9級,如下表:

      (2)員工根據不同級次,享受不同的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

      (3)對級次每年調整一次,根據年終考核情況,可升可降,或者維持不變。

      (4)績效工資根據考核情況發放,最低可以為0元,但不能突破上限。

      第102條 實行月薪的員工享受半年獎(每半年發放一次),半年獎金額最低為0元,最高為該員工前6個月平均月收入的兩倍,具體金額根據半年考核確定。

      第103條 月薪以及年薪按月發放部分,均在每月6日以銀行轉賬方式發放。

      第104條 工資實行保密發放。

      第105條 薪資崗位職員須負責工資明細表和總額表的制作、報批、統計、匯總,并于次月初將工資發放總表分別報財務部,同時負有保密的責任,若薪資崗位工作失誤造成泄密事件,將對其嚴懲直至除名。

      第106條 工資薪酬實行統一管理,駐外機構人員工資統一由總部核定、發放(每月6日通過銀行轉賬到員工工資卡上)。

      第107條 人力資源部在發放工資時,附上工資組成及扣款項目的詳細說明,若員工當月工資有誤,可到人力資源部查詢。

      第108條 凡公司正式員工,享有的福利包括:休假、勞動保護、培訓、住房補貼、健康檢查、社會統籌保險、傷殘傷亡撫恤。

      第109條 公司福利除休假、培訓、健康檢查按公司制度執行外,其余均按照國家和地方法規定標準執行。

      第13章 附則

      第110條 本制度從2003年1月1日起執行。

      第111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修訂和補充。

      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逐步達到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進企業發展,根據《勞動法》、《公司法》、《企業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企業發展,員工富裕"的原則,正確處理企業、員工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調動各方面的工作積極性。

      第三條 建立、完善和維護適應我礦發展要求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第四條 運用法律法規、內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調整好勞動關系,保護勞動主體雙方的合法權益,使勞動關系穩定和諧、健康。

      第五條 通過不斷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促進我礦發展。

      第六條 人力資源部對各基層單位人力資源管理的主要環節實行監督、指導與協調。

      第二章 人力資源規劃

      第七條 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和生產經營需要和定員標準,制訂出本單位的人力資源規劃,包括長、中、短期規劃。

      第八條 運用定性預測與定量預測相結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礦長提出全礦長、中、短期人力資源規劃方案,待批準后,報礦長最終審定。

      第三章 員工的招聘與錄用

      第九條 根據礦長審定的員工數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圍內,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擇優錄用選拔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人到新的崗位工作。

      第十條 對被錄用員工,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合同期限從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滿,按照一定的條件續簽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 干部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 加強礦中層領導班子建設,建成適應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富有生機與活力的新的用人機制。按照"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標準,優化我礦干部隊伍結構,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干部隊伍。

      第十二條 充分體現組織原則;公開選拔、平等競爭原則;注重實績、擇優原則。嚴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學合理地配備干部職數。

      第十三條 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考核,是依據一定的標準,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對其在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內在素質和做出的成績進行評價,并把它作為使用、選拔、監督干部的重要依據。

      (二)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考核的主要內容是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包括思想覺悟、政策水平、組織紀律、道德品質、群眾觀念、事業心、文化理論知識、決策能力、組織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務情況等。

      (三)為了保證考核結果準確,考核要采取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定期考核與不定期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堅持嚴格、全面、公開的原則。

      第五章 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

      的職稱評聘制度

      第十四條 職稱的評聘必須堅持專業技術職務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則性。礦屬各單位要根據上級下達的設崗編制和實際工作需要,合理設置各級專業技術職務,逐步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競爭機制,不得因人設崗,搞平衡照顧,更不得亂開政策口子,突破評聘標準另搞一套,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調動和發揮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

      第六章 領導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條 領導干部在執行公務時,凡涉及到自身職務提升、工作調動、獎懲、工資晉升、住房等問題時,必須主動申明并實行回避,不得參與具體業務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預或施加影響。

      第十六條 領導干部在執行公務時,凡涉及到直系親屬和近親屬的職務提升、工作調動、職稱評聘、獎懲、工資晉升、招工、聘干、畢業生分配、軍轉干安置、培訓、住房、入黨等問題時,必須主動申明并實行回避,不得參與具體業務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預或施加影響。

      第七章 員工檔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 員工檔案要實行專業保管,專職負責。

      第十八條 檔案必須做到"人檔相符",卷內資料完整,分類明確。

      第十九條 檔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則。

      第二十條 檔案要登記造冊,編碼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條 嚴格執行員工檔案查閱、借用制度。

      第八章 員工的培訓

      第二十二條 工人的培訓

      (一)被錄用的員工無論是一般工種還是特殊工種,上崗前都要經過人力資源部、生產技術安全部等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與業務技能操作培訓。經過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關部門分別發放《安全工作資格證》和《崗位培訓合格證》,持證上崗。

      (二)根據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對在職員工分別進行在崗培訓和短期培訓及業余培訓,確保員工素質不斷提高,不斷適應我礦發展的需要。

      第二十五條 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培訓

      (一)重點抓好現職領導干部資格培訓。按照部下達的計劃,及時做好參培人員的選送工作。在職六種領導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學制三個月。

      (二)按照上級關于抓緊培養優秀中青年干部的要求,做好優秀中青年干部任職資格培訓。優秀中青年干部任職資格培訓學制四個半月。

      (三)人力資源部要把領導干部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工作納入干部工作計劃,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礦有關部門分別組織實施。優秀中青年干部可采取領導提名,組織人事部門考察的辦法,確定參加培訓人選。并據此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培訓和使用要相結合,認真做好對培訓人員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訓檔案。

      第九章 員工的調整與流動

      以定崗、包崗為基礎,本著精干高效的原則調配人員,滿足生產需要。

      第二十三條 嚴格控制外部人員調入,要求調入人員年齡男45歲以下、女40歲以下,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并繳納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條 員工在礦內部流動時,首先由本人寫出申請,調出調入雙方的隊、分線領導簽署意見,并經礦務會研究批準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第二十五條 為了保證礦井安全生產,從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術工作的、缺員崗位的人員,原則上不準調動。

      第十章 員工的解雇與辭職

      第二十六條 員工的解雇。員工違約、違紀,依據《勞動法》、《職工獎懲條例》等勞動法規的規定,對符合解雇條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經營狀況不佳,需要實行經濟性裁員時,按照《勞動法》、《公司法》、《工會法》的規定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二十七條 員工的辭職。員工自愿辭職,首先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領導同意,經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準,可辦理辭職手續,并享受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未經批準,自行辭職的,不得享受經濟補償待遇。

      第十一章 薪酬管理

      第二十八條 年度工資總量基數按照當年我礦經營成果及預測工資增長幅度,報公司人力資源部確定。實行總量控制,絕不超提。

      第二十九條 按照崗位測評、勞動成果大小、工作環境差異分別實行噸煤費用工資、銷售額費用結算、經營承包等不同形式進行分配工資。詳見《天安一礦效益工資分配辦法》。

      第三十條 員工的基本工資制度

      (一) 經營者年薪制度

      礦長、副礦長、三總師等實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風險收入兩部分組成。基薪標準根據我礦資產凈值、稅利水平、生產經營規模和我礦員工平均收入水平確定;風險收入以基薪為基礎,根據我礦生產經營成果、責任大小、風險程度等因素確定,最高為基薪的1.5倍。

      (二) 一般員工的崗位技能工資制

      在崗位勞動評價的基礎上,對一般員工實行以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責任、勞動條件為基本勞動要素的崗位技能工資制,并根據每年企業經濟效益和當地生活費用價格上漲的指數變化,作適當調整。詳見《天安公司崗位技能工資制度試行辦法》。

      第三十一條 其它工資問題的處理規定

      (一) 被錄用新員工工資處理

      經過有關錄用程序,對于新錄用的員工根據每個崗位的技術含量及對生產經營的重要程度等具體情況而定:對于大中專畢業生原則上應有一年的見習期,見習期滿后執行定級工資標準;對于一般人員或技工學校畢業生原則上執行不少于半年的熟練期。熟練期滿后,執行定級工資。

      對于新錄用的復員(轉業)軍人,不再執行熟練期工資標準。根據其軍齡的長短和崗位不同,自錄用之日起,執行定級工資標準。

      新錄用員工的定級手續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辦理。

      對我礦特聘的技術拔尖人才或其他人員,其工資待遇分別按照有關文件執行。

      (二) 員工崗位變動的工資處理

      礦屬各單位因員工的正常流動引起崗位(職位)變動的,其工資標準執行新崗位的崗位工資標準。其技能工資標準的處理為:

      (1)井上下員工崗位變動,由地面調到井下從事輔助工作的,技能工資增加一級,調到井下從事采掘工作的,技能工資增加兩級;由井下輔助調到采掘崗位的,技能工資增加一級。

      井下員工非因工負傷或其它原因調到地面工作的,采掘員工實際工作滿10年(工齡部折算)保留原技能工資不變,滿5年不滿10年的,技能工資降低一級,不滿5年的,技能工資降低兩級。井下輔助員工在井下實際工作滿15年的,調到地面工作以后,技能工資不變;不滿15年的,技能工資降低一級。

      從事采掘的員工調到井下輔助的,從事采掘工作實際年限滿5年的,技能工資不變;不滿5年的,技能工資降低一級。

      從事地面工作員工調到井下工作,從事井下輔助工作的員工調到采掘工作,只能享受一次高定技能工資待遇。

      (2)從事地面工作的員工變動崗位的,其技能標準不作變動。

      (3)員工因工負傷(包括職業病)需要崗位變動的,按照勞部發[1996]266號文件規定處理。

      (4)對所有變動崗位的員工,都給予一定的學習熟練期,學習熟練期滿經考核后方可上崗。否則,安排到員工再就業中心或勞務市場重新培訓學習,其工資待遇按相應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津(補)貼的管理

      津(補)貼,仍按照現行的平天安人有關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有關假期及加班加點工資支付

      員工在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其日工資標準均以崗位工資加技能工資作為計算基數;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員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工資支付標準,按照《勞動法》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關于(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勞部發[1994]289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員工工資增長機制

      為維護員工的長遠利益,充分發揮工資對促進生產和提高效益的經濟杠桿作用,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我礦將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和公司的統一安排,每隔一定時期對員工檔案內技能工資適當調整。

      第十二章 員工的社會保障

      第三十五條 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各項社會保障政策,認真貫徹職工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第三十六條 礦所屬各單位及員工個人,要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三十七條 對符合離(退)休條件的人員,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合格后上報集團公司有關部門審批。凡經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確認符合退休者,自確認之次月起退出生產工作崗位,享受退(離)休待遇。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參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相關文件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施行。

      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10

      第一節 總 則

      1. 目的

      為嚴肅員工考勤管理,規范出勤紀律,根據國家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廣東xx集團下屬xx商貿有限公司。

      第二節 工作時間

      1. 公司實行每周工作5.5天,每天8小時的工作制,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

      2. 市場類、招商類、高級管理及其它不能完全以時間來衡量工作績效的崗位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每天的考勤時間同上。

      3. 公司出勤實行指紋考勤制度,正常情況出勤人員每天上班、下班需打指紋2次。

      第三節 考勤規則

      1. 遲到、早退、曠工及其處理

      1.1. 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工作時間未經批準擅自不到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曠工。

      1.2. 上班打卡時間為早上8:30之前,遲于8:30即視為遲到,遲到30分鐘以上0.5天以內視為曠工0.5天,0.5天以上算1天。無故不打上班卡或下班卡者按曠工0.5天處理。若上下班均未打卡,則視為曠工1天。

      1.3. 每遲到、早退一次扣20元,一個月內連續遲到3次,每次遲到都在30分鐘以內的視為曠工0.5天,并由行政人事部書面通報批評。

      1.4. 曠工為嚴重違紀行為,情節嚴重者視為重大違紀,可給予勸退處理。具體如下:

      1.4.1 曠工0.5天之內(含0.5天)扣發1天工資;

      1.4.2 1天(含1天)以上2天以下扣發2天工資;

      1.4.3 2天(含2天)以上,3天以下扣發4天工資;

      1.4.4 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或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的,公司有權給予解雇處理。

      2. 可免予打卡的人員

      1. 高層管理人員(13級以上管理人員);

      2. 長期在外工作的人員,但部門每天要做好考勤登記,月底報行政人事部;

      3.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領導核準者;

      4. 因故請假,經領導核準者;

      5. 臨時事故,事后說明理由,經領導核準者。

      3. 異常及處理

      3.1. 對因工作需要晚上工作超過凌晨2:00造成第二天遲到的,或上下班漏打卡(或因公在外),當事人必須于三天之內填寫《打卡異常情況說明書》,經證明人證明,部門負責人批準,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可不計入考勤違規。

      3.2. 因公出差(公出):公司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而暫時離開原工作崗位的行為(0.5天以上),按正常出勤計算,但需及時填寫打卡異常說明書,超過1天以上因公出差(公出),需提前至少1天填寫出差申請單,經證明人證明,由部門負責人批準, 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可不計為考勤違規。

      第四節 假期管理

      1. 假期類別

      1.1 法定節假日

      元旦1天、春節3天 、勞動節1天、國慶節3天、清明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共11天。如國家另有規定,則從其規定。

      1.2 年休假

      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天數為5天,工作每滿1年增加1天,年休假期間不包含公休及國家法定節假日,最高不得超過14天。當年累計病假一個月或累計事假14天,以及在違紀處理期間的人員不得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必須當年休完,不得累積到下一年。

      1.3 婚假

      符合婚姻法規定結婚,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增加10天;婚假應從注冊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性連續安排休假,婚假期間不包含公休及國家法定節假日。

      1.4 產假、陪護假

      女員工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進行生育,期間可依法享受90天假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個可增加產假15天。

      因流產請假:懷孕不滿二個月的15天,不滿四個月的30天,懷孕滿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至七個月以下的42天。

      男員工若因妻子生育,可享有10天陪護假。陪護假必須在分娩前后一周內享受,過期作廢。

      產假及陪護假應一次性連續安排休假;

      1.5 喪假

      公司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時,員工享有5天有薪假期。

      1.6 病假

      員工因病,出示醫院證明或病歷后,經部門負責人、總經理/副總裁批準可休病假。

      1.7 事假

      員工因個人事務,經員工本人申請,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休事假。事假期間無工資。

      1.8 調休假

      主管級以下(不含)員工加班的,經批準可以調休。

      1.9 工傷假

      員工工作期間因工受傷,可以休假,同時公司將給予慰問及酌情于日常生活上予以照顧。

      所有假期必須由其本人提出申請,若因客觀原因不能做出書面申請,須由代理人代為填寫請假單。1天以上病假的申請必須附當地鎮/區級以上指定醫院的證明及病歷方可,否則不予受理。所有假期的安排以天為單位,安排/計算時間至少為0.5天(不足0.5天的計為0.5天)。除工傷假、喪假以外的其他所有假期必須提前提出申請,經獲批后方可休假。所有請假申請必須經行政人事部門核實,報經相關權限人員批準方可安排休息。

      2. 假期審批程序:

      2.1 員工請假須填寫《假期申請表》,經批準后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2.2 公司總監請假須由副總裁總裁批準;部門負責人請假7天以內由主管總監批準,7天以外由副總裁批準;行政人事、財務部門負責人請假由副總裁批準(除婚假、年假、工傷假外)。

      2.3 員工請假3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上7天以內須報主管總監批準;行政人事、財務部門員工請假5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5天以上須報副總裁批準(除婚假、年假、工傷假外)。

      2.4 所有請假的批條須交行政人事部存檔。

      2.5 使用年假的最小單位是1天,第一年的年假須在滿第二年前休完,不得與第二年的年假疊加,以此類推。

      2.6 加班調休假需在當年內休完,不能累積或轉移到下一年使用。

      2.7 員工必須按相關程序獲得批準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8 公司不允許事后請假或先假后請,否則作曠工處理。

      2.9 值、排班工作由各部門負責人擬定計劃交行政人事部審核后執行。在工作安排上,不得安排同一部門同一職等的管理人員同時休息或請假,應確保各部門每天都有主要負責人值班,以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五節 加 班

      1. 加班原則

      公司不提倡加班,要求全體員工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上班時間努力完成工作;若因實際工作需要,經用人部門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經行政人事負責人審核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

      法定假日安排加班的,經行政人事部審核,主管總監批準后方可安排加班。

      2. 加班范圍

      2.1. 公休、法定節假日(指元旦、春節、五一、國慶及其它國家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放假休息,但公司可視實際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2.2.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應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審核,行政人事負責人復核,報行政人事部備案,若為法定假日加班的,另須主管總監批準。

      2.3. 工作日正常工作時間之外不予安排加班。

      3. 加班調休

      3.1. 經公司行政人事部認可的加班天數,可安排同等時間予以補休,公司不再發放加班費,具體補休時間安排,可由員工填寫《假期申請單》經批準后由部門負責人予以調配,并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3.2. 主管級(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予調休。

      第六節 考勤核算與復核

      1. 各部門文員/助理須在每月5日前提交部門月度考勤表至行政人事部人員處,由行政人事部文員統一整理、匯總各部門考勤報表,經行政人事部審批后作為核算工資的依據之一。

      2. 員工對本人考勤記錄存在疑問的,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查詢申請,行政人事部應及時進行復核,并在三個工作日之內予以回復,若因行政人事部門工作失誤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考勤錯誤,行政人事部須及時更正。

      第七節 附 則

      1. 行政人事部負責對公司考勤管理監督與稽查,各級管理人員有督促本單位人員按規定出勤、休息及休假的權力和職責,公司任何員工有權對考勤違規、違紀現象監督,并向相關部門或直接向行政人事部反映。

      2.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擬定,經各部門會簽、各總監審核、副總裁批準后實施,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人力資源部是一個以服務于學生會,致力于學生會的團隊建設,促進學生會長遠發展,努力打造金牌學生會為目標的職能部門。我們人力資源部的工作原則為“和諧+效率”,致力于把學生會建設成為一個既能高效工作而又充滿和諧的一個團隊,使我們學生會在廣大同學心中樹立起一個高效運轉,而又充滿活力與和諧的團隊形象。

      第二章工作職能

      第一條執行主席團的決議。

      第二條負責學生會的成員的培訓工作第三條定期開展素質拓展,促進學生會內部的和諧第四條負責學生會人事檔案的建立與管理

      第三章工作制度

      一、例會制度

      第一條兩周一次集體例會,不能參加成員提前向副部請假,得到批準后,按事假或病假處理。

      第二條會議議主要進行前兩周工作總結,部長傳達上級指示和新的任務,具體安排部門工作和具體活動的人員部署,同時內務組同學負責做好會議記錄并存檔。

      第三條每次例會必須考勤簽到,以作為部門內部考評的一個依據。

      第四條例會進行期間須關掉手機或調為無聲。

      二、工作管理細則

      第一條各小組要明確自己的本職工作,在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前提下,協助其他小組。

      第二條部門活動進行團體協同運作的方式,一個小組作為活動總負責,其他小組分工負責。

      第三條凡學生會組織的會議或活動,應出席者未經批準不參加的,作無故缺席處理。

      第四條每次活動后,有負責考勤的同學認真填寫“人力資源部成員考勤表”并存檔,同時做好記錄并存檔。以作為部門內部考評的一個依據。

      第五條每個月部門通過會議考勤、工作成績,以及工作完成質量、效率、影響等方面集體評出一名優秀部委。

      三、財政管理制度

      第一條對于舉辦的活動,須先提交資金預算,報學生會批準后實施。

      第二條活動結束后,應在一周內遞交決算表(應包含活動的實際資金消耗、結余情況等)。

      第三條發票應在決算表獲批準后一周內上交上級部門。

      第四條報銷時,須出具國家統一印制的稅務發票,發票背面應寫清明細,包括時間、用途、經手人和審核人簽名。

      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12

      在新的市場競爭條件下,要提高員工效率,推動企業內部建設,實現跨越式發展,沒有與之相適應的人力資源制度創新不行,而制度執行不力更不行。

      一、規范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制定

      1、構建簡潔可行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體系。

      企業構建人力資源管理體系,必定需要一個較長的時期進行持續過渡、調整、完善和優化,試圖一步改革到位,以最先進的方法進行人力資源管理,顯然是不可行的。構建人力資源制度體系可以力求簡潔,具體來說,一是制度不必過分追求先進性、科學性,二是制度不能太煩瑣復雜。

      同時,面對龐大的人力資源制度體系構建,可選擇從局部入手。這里的局部有兩層意思,一是指從人力資源的某個模塊入手,二是指從一部分員工而非全部員工入手。這體現了首先抓住主要矛盾的思想,在引入一個系統性工程的時候應該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

      一方面,從人力資源的某個模塊入手。如果推行人力資源管理的主要目的在于企業管理的規范化提升,那么可以考慮以崗位管理體系的優化為突破口,因為這是整個人力資源管理體系,特別是薪酬和績效管理體系的基礎。若要使工作更為扎實,則可以借助流程優化和梳理的工具,對崗位管理體系進行優化。

      另一方面,從一部分員工入手。一般而言,主要指的是各部門負責人(中層)。對人力資源基礎較為薄弱、員工對人力資源的認識尚很膚淺的企業,全面推行人力資源管理具有相當的難度,故可以先對部門負責人的薪酬、績效進行優化,運行一段時間以后,待這部分管理者已經掌握了人力資源的方式方法以后,再于更大范圍內進行推廣,效果更佳。

      2、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內容和程序要合法。

      人力資源制度應依法制定,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定。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制定,特別是涉及員工利益的薪酬、保險、福利、休假等方面的制度更應經過民主程序,有職工代表大會或員工代表大會的,應經職代會審議通過,沒有職代會制度的,應當征求工會的意見;沒有建立工會的企業,應當征求超過半數職工所推舉的職工代表的意見。同時人力資源制度應通過單位分發或員工簽字領取,員工有知悉權。

      3、保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嚴肅性、合理性、科學性、完善性。

      在制訂人力資源制度前,要進行充分的調研分析,在收集和分析制度出臺的前提、背景、適用范圍、管理流程等各方面資料的基礎上進行人力資源制度的編寫,并在一定范圍內對即將出臺的人力資源制度進行討論和征求意見,在匯總分析各層面意見后對制度進行修改完善,有條件的可在小范圍內進行制度的試運行,通過試運行來檢驗人力資源制度的嚴肅性、合理性、科學性和完善性。

      4、更多地考慮人的因素。

      根據員工特點考慮人力資源制度對權力在各層面的分配以及集權和分權程度的確定,員工因個人利益對人力資源制度的接受或抵觸的程度,近期企業在員工日常管理中呈現的突出問題,現有員工工作中存在的良好的團隊氛圍,員工未來的發展方向等都是人力資源制度制訂的重要參考依據。

      二、完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執行的流程管理

      1、提高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認識。

      企業各級領導者、普通管理者和員工都要提高對人力資源制度執行重要性的認識,充分認識到人力資源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再好的制度如果只停留在制度本身而不執行到位,所有美好的人力資源管理愿望都只能成為泡影。

      2、加強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宣傳貫徹。

      要想執行人力資源制度,必須先讓企業員工了解和熟悉人力資源制度,就必須進行制度的宣傳貫徹,而且制度的宣傳貫徹必須由企業中具有實際影響力的人員帶頭,同時在進行制度宣傳貫徹的過程中要注重完善書面記錄,對各類人力資源制度在各層面員工中宣傳貫徹后都應保留有書面記錄可查。在員工違反規定或執行不到位的時候就會有據可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執行人力資源制度后,因無書面證據證明制度是否宣傳貫徹到位而收回處罰令或減輕處罰,更不會引起后期不斷的討價還價。

      3、加強監督,落實責任,為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執行提供有力保障。

      加強督促檢查和責任追究,是人力資源制度執行的有效保障。應該加強對人力資源制度執行情況的考核檢查,進一步加大責任追究力度,保障各項人力資源制度落實到位。

      1)實行“黨政一把手責任制”。各職能部室、業務單位的黨政一把手,在本職范圍內負有人力資源制度執行監督權,是人力資源制度執行的責任人,有助于增強負責人的責任感,促進相關制度的落實。

      2)強化責任追究制。對人力資源制度執行進度、目標、結果進行監控,對不執行制度、錯誤執行制度、違規執行制度等行為進行懲處。

      4、以人為本,精細管理,為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執行提供良好保證。

      人力資源制度執行的主體是“人”,要打造執行力,必須打造強大的執行團隊。

      1)優化正面激勵機制。本著“一流員工、一流業績、一流報酬”的薪酬分配原則,進一步完善績效掛鉤機制,根據員工崗位業績建立相對應的薪酬福利體系,從而形成員工謀發展、比貢獻、爭上游的良好工作競賽氛圍。同時,以典型事例正面引導員工行為,捕捉安全生產、技能比武、知識競賽、企業管理等各條戰線上的優秀人員進行典型開發,引導員工積極向上。

      2)構建精細管理體系。完善崗位責任制和目標管理。認真進行職務分析,把企業崗位的職、權、責、利等有效地統一起來。有工作就有相應的權力和責任,將工作的好壞和獎懲掛起鉤來。同時要加強目標管理,在保證目標設置合理性的前提下,強化目標分解、目標執行和目標考核的過程管理,使每個崗位的工作人員明確自己應完成的使命和應承擔的責任。

      3)增強員工執行能力。定期組織員工的執行力培訓,倡導員工運用新知識、新觀念來帶動執行力的提升。

      4)要有強有力的執行人。可以選取意志頑強、原則性強、溝通協調能力強、為人正直、熟悉企業業務的專業人員為人力資源制度的執行者,而且制度的執行者必須被公開授予權力,并公開制約其行為的措施,同時獲得企業最高領導者的支持。

      三、怎么提高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執行力

      1、要提高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執行力,就必須樹立起強烈的責任意識和進取精神,堅決克服不思進取、得過且過的心態。把工作標準調整到最高,精神狀態調整到最佳,自我要求調整到最嚴,認認真真、盡心盡力、不折不扣地履行自己的職責。決不消極應付、敷衍塞責、推卸責任。養成認真負責、追求卓越的良好習慣。

      2、要提高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執行力,就必須發揚嚴謹務實、勤勉刻苦的精神,堅決克服夸夸其談、評頭論足的毛病。真正靜下心來,從小事做起,從點滴做起。一件一件抓落實,一項一項抓成效,干一件成一件,積小勝為大勝,養成腳踏實地、埋頭苦干的良好習慣。

      3、要提高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執行力,每項工作都要立足一個“早”字,落實一個“快”字,抓緊時機、加快節奏、提高效率。做任何事都要有效地進行時間管理,時刻把握工作進度,做到爭分奪秒,趕前不趕后,養成雷厲風行、干凈利落的良好習慣。

      4、要提高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執行力,就必須具備較強的改革精神和創新能力,堅決克服無所用心、生搬硬套的問題,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執行指令。

      在日常工作中,我們要敢于突破思維定勢和傳統經驗的束縛,不斷尋求新的思路和方法,使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執行的力度更大、速度更快、效果更好。養成勤于學習、善于思考的良好習慣。總之,提升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執行力雖不是一朝一夕之功,但只要你按“嚴、實、快、新”四字要求用心去做,就一定會成功!

      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則

      一、為規范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能匹配公司發展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主要由以下五個模塊構成:

      1、招聘與任用

      2、培訓管理

      3、薪酬福利與社會保險

      4、績效考核

      5、員工異動

      第二章 招聘與任用

      一、在因員工離職、組織機構調整、業務發展需要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或為公司的未來發展儲備人才的情況下,需要進行招聘。

      二、員工錄用的基本原則

      1、實行公開招聘,著重考察個人素質、潛能、經驗及發展,擇優錄用;

      2、應聘者的基本素質要符合所需崗位的任職要求。

      三、員工招聘的程序

      1、制定招聘計劃(根據實際需求選擇內部或外部招聘);

      2、發布招聘信息;

      3、獲取應聘人員信息資料;

      4、資格審查及初步甄選;

      5、初試;

      6、復試;

      7、錄用;

      8、崗前/入職培訓;

      9、錄取試用。

      四、被確定錄用的人員,應在規定期限內向公司提交以下有效證件及復印件與資料:

      1、提交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明、職稱證書等個人材料復件印,同時提供原件驗證;

      2、填寫《員工基本情況表》;

      3、提交個人近期免冠彩照2張。

      以上資料經公司確認有效后,予以辦理入職手續。新員工辦理完入職手續后至用人部門報到,并從當日起成為公司試用員工。

      五、新入職員工試用期為一至二個月,其中包含七天的試用考察期。試用考察期通過后正式進入試用期。

      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轉為正式員工,試用期內表現優秀者,可獲得提前轉正;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崗位工作者,公司可隨時停止使用,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也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試用勞動關系。

      公司根據需要,可對仍需一段時間考察的試用員工延長試用期,延長時間不超過一個月。

      六、員工的轉正程序

      1、員工個人提出轉正申請;

      2、用人部門出具試用期考核意見;

      3、報總經理審批;

      4、辦理員工轉正手續。

      七、勞動合同及合約

      1、員工轉正后,公司統一安排轉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到期之前一個月,公司根據員工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各項綜合因素,決定是否續簽合同。

      第三章 培訓管理

      一、公司珍惜人才,也重視人才的培養,公司為每一個員工提供公平的培訓機會和發展空間,將公司發展愿景與員工職業規劃緊密結合。

      公司對員工進行各種形式的教育和培訓的目的是進一步開發人力資源,提高員工整體素質,培養以公司為家,以公司發展為已任,為實現公司的共同目標而全力以赴的員工和團隊;培養具有卓越領導能力的管理者;培養能刻苦鉆研、堅持不懈追求更高工作品質的優秀專業人才。

      二、培訓方式

      1、入職培訓

      入職培訓是對新進人員實施的崗位培訓,內容包括公司簡介、組織架構、核心價值觀、經營理念、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崗位職責等。

      2、專業培訓

      公司根據工作需要,編制培訓內容,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安排員工學習業務知識,內容包括:職務、崗位應具備的專業知識、工作技能、管理技能及團隊建設技巧等。

      3、管理培訓

      內容包括:現代領導者規劃、組織、領導、控制等管理知識,以及行業發展方向及趨勢等。

      三、培訓方法

      公司培訓以內部組織為主,公司鼓勵員工自我學習,自我提升,鼓勵員工之間進行學習和交流。

      四、公司對員工的培訓按計劃、分批分階段、分不同的崗位需要進行,為保證培訓的質量和效果,公司為每個員工建立培訓學習檔案,將內部培訓的課程考試成績將記入個人培訓檔案,作為晉職、調資、年度考核提供依據。

      五、員工在培訓中的責任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培訓;

      2、努力自我啟發,有效地將所學知識應用在業務工作中。

      第四章 薪酬福利及社會保險

      一、總則

      1、適用范圍

      制度適用公司所有員工。

      2、目的

      建立規范的薪酬管理體系,提升薪酬體系的內部公平性和激勵性,從而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促進公司發展,實現公司與員工雙贏。

      3、制定原則

      按需設崗,在公司內部建立職、權、責、利相結合的運行機制和“對內具有公平性,對外具有競爭力”的薪酬體系,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分配原則,采取“以崗定薪、以能定級、以績定獎”的分配形式,以實現崗位競爭及人力資源的動態調整。

      4、分配原則

      主要依據:崗位重要性、業績貢獻、能力、工作態度和合作精神。

      二、薪酬結構及標準

      1、薪酬結構

      員工薪酬由工資、綜合福利補貼、獎金及業務提成三部分構成。其中,工資為員工固定勞動所得,由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兩部分組成。

      1.1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為員工基礎保證工資,各崗位標準相同。

      1.2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是根據員工在公司內所處崗位以及職務的不同而制定的差異化工資標準。

      1.3綜合補貼

      綜合補貼是公司對員工的一種福利性保障,包含通訊補貼、交通補貼、餐費補貼。

      1.4獎金及業務提成

      獎金是指公司根據階段經營業績達成,根據各崗位員工的貢獻程度,加發的鼓勵性項目。

      業務提成是指公司根據市場類人員業績指標定額達成,按照一定比例計發的附加薪酬項目。

      2、薪酬標準

      是指公司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對員工因病、工傷、產假、婚喪假期間支付的工資,依照員工基本工資標準計發。

      3、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資

      三、薪酬支付

      1、工資支付

      1.1工資支付辦法采取月薪制。

      日工資計算辦法以自然月天數為基準。

      1.2員工上月薪金在次月10日前用貨幣形式全額支付給本人。為了簡化工資發放的手續,員工應按照公司要求提供銀行帳戶資料。員工銀行個人帳戶的進帳記錄,將視同員工領取工資的憑證及領取確認。

      1.3員工自入職之日起按當月實際出勤工作日計算工資,辭職/解聘者,則按辭職/解聘之日止以當月實際出勤工作日計算工資。

      1.4轉正定級、薪酬調整,以發令之日為界,按調整變動后的工資標準計發。

      2、綜合補貼支付

      綜合補貼自員工轉正之日起計發。

      轉正時出勤不滿一個月的按照實際出勤日計發。

      辭職/解聘者,則按辭職/解聘之日止以當月實際出勤工作日計發。

      3、獎金及業務提成支付

      具體辦法見《獎金及業務提成管理辦法》。

      4、工資支付時遇到以下情況公司可以優先在員工工資中扣除。

      4.1個人所得稅

      4.2社會保險基金

      4.3公司代繳的各類培訓費用

      4.4差旅預付金、借款/貸款償還金等

      四、試用期與轉正

      1、試用期

      新進員工試用期(包括為期1周的試用考察期和為期2個月的試用期)待遇按以下原則執行:

      1.1試用考察期為無薪考察期,在此期間如雙方解除試用,公司無需支付工資。試用考察期通過后,此考察期視同正常試用期,公司支付試用期工資。

      1.2員工試用期間工資結構=基本工資+綜合福利補貼

      2、轉正

      試用期結束時,由用人部門根據新員工試用期表現確定工資檔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備案執行。

      五、薪資定級與調整

      1、薪資定級

      員工薪資定級由總經理核準,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有建議權。

      2、薪資調整

      薪資調整包括以下2種情形:

      2.1 員工在本部門內的職級晉升(或調整)

      依據部門職級標準、崗位標準、對應個人銷售定額的增減,由部門提出晉升(或調整)申請,按規定報批。

      2.2 崗位、職務或部門調整

      依據“崗變薪變”原則,按規定報批執行。

      六、社會保險

      1、所有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戶籍不限),統一由公司申報辦理養老、生育、工傷、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

      2、員工自與公司簽訂正式合同當月起,由公司負責辦理社會保險,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當月起即月辦理停保。對于按公司規定辦妥工作移交及相關離職手續者,可按員工要求辦理社會保險的轉調手續。

      3、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社會保險費用由公司和個人共同承擔,由公司統一籌辦,屬個人承擔部分,由公司按月從個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4、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不同險種的統籌范圍,分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工傷養老基金、基本生育保險基金、基本失業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繳納標準為:

      6、在辦理有關參保工作時,需要員工提供準確、真實的人事資料,并提交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個人免冠1寸照片交給公司辦理。

      5、對參保人員核發的《職業養老保險手冊》,由公司統一保管,員工離職時辦妥工作移交手續和離職手續后,交還本人。

      七、商業保險

      為保障員工人身安全,自入職之日起,公司為員工辦理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保費由公司承擔。如員工在試用期離職的,工資結算時公司予以扣除此項保費。

      第五章 績效考核

      一、公司致力建立客觀公正的績效考核體系,旨在及時了解員工的績效狀況,通過績效溝通,及時調節員工的工作目標和行為,使個人目標和組織目標保持一致,個人職業規劃和公司發展規劃緊密結合。通過對績效的評估考核,全面了解員工的能力和潛質,以便公司對員工能力和潛質加以提升和開發。績效考核遵循以下原則:

      1、公開

      考核內容、考核標準、考核程序以及考核結果均向員工公開。

      2、公平

      考核應客觀、準確的體現出員工的工作績效、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

      3、責權利統一

      員工的考核結果與考核收益同員工的崗位責任與權利相統一。

      4、崗位考核以工作業績為中心。

      二、績效考核目的

      1、衡量員工的績效、技能和工作態度;

      2、為確定工資、獎金決策提供依據;

      3、為員工的崗位異動提供決策依據;

      4、為員工培訓和教育提供依據;

      5、為員工職業規劃評估提供依據;

      6、為其他人力資源工作提供決策依據和參考信息;

      7、促進溝通。

      三、考核年度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的一月、七月對全員上半年度績效進行考核。

      四、方案推進階段及重點環節

      1、階段:準備階段、實施階段、考評階段、總結階段

      2、準備階段

      2.1考核參與者

      被考評者:各崗位員工

      考評者:總經理、各部門主管

      2.2考核方法

      本考核采用目標考核為主導,輔以行為導向的考核方法。用品質性效標(溝通能力、忠誠度、領導技巧等)、行為性效標(工作方式、工作行為等)、結果效標(工作目標、工作計劃)和日常工作職責四項效標界定每個崗位的考核范圍,然后再確定每個崗位的考核指標和標準。

      2.3績效考核培訓

      使各考評參加人清楚考核的目的、方法、流程、工具的使用,明確參加考評者的責權利,為考核的順利進行打下基礎。

      3、實施階段

      3.1收集信息

      《崗位說明書》及各崗位人員的實際工作情況。

      3.2溝通與管理

      3.2.1目標第一

      必須確保每位績效考核參與者明確考核的真正目的。

      3.2.2計劃第二

      工作的推進要有計劃性。

      3.2.3監督第三

      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必須負起監督的職責。

      3.2.4指導第四

      各部門主管應該積極主動地指導部屬認真完成績效考核的各項指標,考核和完成后就員工的績效結果進行面談,在如何改進績效方面達成共識。

      4、考評階段

      4.1實施過程中應注意考評的公正性和客觀性。

      4.2考評表格的制作。

      4.3建立考核申訴委員會受理員工申訴。

      4.4建立考核稽核小組監督各部門績效考核的推行,確保績效考核方案的順利有序高效的推行。

      5、考評總結階段

      每次考評結束之后必須舉辦考核總結會,總結經驗教訓,使員工績效得到持續改進。

      五、員工考核評定等次分為優秀、良好、尚可和一般四等。公司依據考核的結果對工作表現優異者,予以適當鼓勵或獎勵,對于工作表現平庸者,予以規勸,員工應盡快改善。

      第六章 員工異動

      一、員工的異動是指員工的工作崗位或職責發生變動,包括員工的晉升、降職、遷調、辭退、辭職等。

      二、晉升

      1、工作職務的晉升,即職位級別的上升。

      2、職位等級的晉升,即被聘為更高一級職位等級上升。

      3、職務稱謂未變,但工作范圍擴大,員工被賦予更大的責任。

      三、員工的晉升必須有利于公司的發展方向,有利于員工的成長,晉升的重點對象主要有:

      1、在工作目標完成方面具有優異表現的員工。

      2、在工作創新方面具有杰出貢獻的員工。

      3、在管理、市場等領域表現出較高的才能或潛力的員工。

      4、人才稀缺度較大且對企業的影響較大的員工。

      5、為公司儲備的骨干人員等。

      四、員工降職的內容與操作同晉升互為逆向。

      五、員工的遷調是指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對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進行變動,奉調人員離開原職時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辦妥移交手續,赴新職崗位報到。

      六、辭退是指公司終止與員工的勞動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權提出辭退:

      1、觸犯國家法律,嚴重違反公司制度及規定,給公司造成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

      2、參加非法組織,并經有關當局查明屬實。

      3、聚眾鬧事,嚴重干擾正常工作秩序。

      4、不服從上司合理工作安排或正常調動,經教育仍不服從者。

      5、工作期間擅離職守或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公司重大損失。

      6、偽造公司的任何記錄或報告,有意詆毀公司聲譽,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

      7、任職期間有貪污、盜竊、營私舞弊、窺查/泄露公司機密、故意破壞公物等行為之一的。

      8、員工在公司服務期間,從事與公司經營利益相關的第二職業,或為第三者從事經營中介服務。

      9、月累計曠工超過3天或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

      10、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者。

      11、連續兩次考核結果列于本崗位排名的末位。

      12、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者。

      13、兩次以上書面警告仍未能改善者。

      14、其它同類性質的嚴重違紀行為。

      被辭退的員工,公司按其實際出勤計發當月應得工資,經濟補償金與年度獎金不予發放。

      七、除在勞動合同中限制辭職的情況出現,員工有權提出辭職,辭職員工按實際出勤計發當月應得崗位工資。

      八、解聘、辭退員工或給予員工行政處罰時,由提請處理的部門提出處理依據、事實證據和處理方案。在做出處理決定前公司應對提請部門所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在正式公布處理決定前,應由公司專人與被處理人當面溝通,把處理結果告知當事人,允許當事人申訴。

      九、對于被公司解聘、辭退或辭職的員工,未按公司要求完成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者,公司保留在人才網或其他媒體上予以公告的權利。

      十、公司辭退員工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員工本人;員工辭職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公司,未經公司批準以前15天內不得離職,若員工向公司遞交辭職申請書15天后公司仍未答復,可視為公司同意辭職。

      十一、離職人員包括因崗位變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解雇等原因離開原崗位或解除原崗位職責者。離職人員應按以下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1、公司根據離職員工崗位情況安排一周至一個月的交接期,以保證工作的連續性,公司規定的工作交接期內工資按離職前執行的工資標準發放。

      2、離職員工工作交接包括:

      2.1財務帳務結算。

      2.2從事崗位工作的職責事務交接。

      2.3所經管財物的交接,包括文件、技術資料、設備、電腦及磁盤等。

      2.4崗位業務、客戶等資料移交。

      2.5未辦或未了事項的交接。

      3、離職人員辦理工作交接時應由直接領導指定接替人接收。移交人、接收人、監收人均需要在工作移交單上簽名確認。

      4、離職員工所列工作移交清單應由直接領導進行審核。接收人應對所移交工作的完整性負責,如因接收人工作疏忽造成的接收失誤,則追究接收人的責任。

      十二、對解除勞動合同員工經濟補償金支付的規定:

      1、因公司原因辭退的員工,公司根據員工在司工作年限,給予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發放補償金的月工資標準以員工崗位基本工資標準發放,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補償金。

      2、經濟補償金的支付范圍:

      2.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2.2員工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2.3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2.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2.5由于公司機構合并,人員優化組合,公司內部無法安置,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公司開除的員工,一律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4、員工的補償金在辦理完離職手續后由公司一次性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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