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校企合作協議
本協議由甲方: 全美測評軟件系統(北京)有限公司(ata)(以下簡稱為甲方)和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共同簽署。
鑒于:
1、甲方已與全國涉外會計崗位專業考試的承辦方簽署了《考試服務協議》,是全國涉外會計崗位專業考試智能化機考的具體實施者。
2、乙方已經向甲方提出申請,愿意申請成為全國涉外會計崗位專業考試的報名點。 由此,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合作內容
乙方參加甲方運營的全國涉外會計崗位專業考試的報名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相應的費用。
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與義務:
a.甲方負責制作、印刷各種宣傳資料,如宣傳海報、宣傳單頁等;
b.甲方負責制訂全國涉外會計崗位專業考試計劃,并具體發布至乙方報名點;
c.甲方對乙方開展全國涉外會計崗位專業考試的推廣、報名工作進行評估、審核; d.甲方負責給考生開具發票。
2.乙方權利與義務:
a.乙方需在自有渠道內宣傳推廣該考試并解答考生咨詢;
b.乙方負責組織考生報名,并通過甲方提供的官方報名網站上報考生信息; c.乙方負責在官方報名網站規定的報名截止日前完成集體繳費;
d.乙方負責所報名考生準考證的發放工作;
e. 乙方按照甲方的統一要求,負責考試的組織、考務工作。
三、費用與結算
就乙方渠道報名的考生,甲方按照50元/考生人次的標準在考試后且在乙方提供合格的發票或勞務費信息后7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考試報名推廣費用。
乙方指定賬戶如下:
帳戶名稱:
開戶行:
賬號:
若此賬戶為對公賬戶,乙方須提供相應等額、合法、正規發票。若乙方屬于國家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范圍/地區,則乙方提供的發票必須為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向其主管稅務局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若乙方同意并指定將所有費用支付至其授權的負責人賬戶,則由該負責人向其他提供勞務的人員分配并向甲方提供上述人員的名單、身份證號、收款金額等個人信息,甲方將代為扣除個人所得稅等相關稅金后支付余額至乙方指定賬號,再由乙方負責人負責分發給團隊各人。乙方承諾該負責人提供給甲方的個人勞務信息真實、有效,因乙方提供虛假和錯誤信息引起的經濟損失和法律風險,全部由乙方承擔。
四、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賠償金額應不超過本協議下涉及的服務費用。
2.基于不可抗力和考試發布方的責任導致的考試延誤、取消,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五、知識產權與保密
1.甲乙雙方對其提供的知識產品擁有絕對的知識產權,各方均承諾尊重與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
2.甲乙雙方對其因本協議下的合作而獲知的對方的秘密信息須承擔保密義務。
六、協議期限和終止
1.本協議有效期為月日至月日,乙方完成每年考量為續約的重要參考指標。
2. 當甲方失去本協議下所涉考試的運營資格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3.甲乙雙方任一方發生破產或停業的,本協議自行終止;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經另一方書面通知后三個月內仍未補正或未提出解決辦法的,另一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4.本協議終止不影響其知識產權與保密條款效力。
七、其他
1.對本協議、后續具體合作協議及其執行,甲乙雙方均應同時嚴格遵循中國、美國法律法規的準則。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及損失將由違規一方承擔。
2.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3.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授權代表: (蓋章)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授權代表: (蓋章)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會計校企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而訂立。
第一條 合同目的
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乙方審計、稅務等項目掛靠在甲方事務所之下,從事甲方經營許可證范圍內的經營項目。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其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1)甲方向乙方收取每個項目收入總額的20%作為管理服務費。
(2)乙方利用甲方名義所開發票,則乙方需向甲方繳納面值金額的5%發票。
(3)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義務:(1)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后,向乙方提供相關經營業務所需的證件、經營許可、必要的辦公場所及出報告所用的相關東西。
(2)乙方客戶預付及后期付的款項,款項到達甲方賬戶后必需三天之內轉到乙方指定賬戶,否則以銀行同期一年貸款利率償還利息和本金,如一年內仍為轉到乙方指定賬戶,五倍償還本金并按照相關司法程序解決。
(3)有義務告訴及培訓甲方事務所一切相關規定。
(4)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盡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三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1)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四條義務的承諾和兌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出報告所需條件及經營許可。
(3)充分利用資源,完全自主的開展相關經營業務。
(4)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5)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義務:(1)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2)自主負責解決出報告。
(3)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并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4)乙方所在項目的所有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5)乙方經營項目不得超過甲方經營許可證所規定的范圍,如超出甲方經營許可證范圍的項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關證件。
第四條 乙方實施的審計、稅務等項目,其合同、費用等事項由乙方自主辦理。
第五條 乙方在審計等活動中,若出現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第六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本合作協議的所有方面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并受其約束。本協議書履行地為杭州所在地,因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書有關的任何糾紛或爭議(包括關于本協議書條款的存在、效力或終止,或無效之后果),雙方協商確定采取以下第2種方式予以解決:
(1)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以簽訂日期為生效日,有效期為該項目實施期內,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會計校企合作協議 [篇3]
合作協議
甲方:
聯系人:
電話:
乙方:
聯系人: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務實、資源共享、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通過整合甲乙雙
方的資源,實現雙方共創價值,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合作方式與利益分配
1、乙方可為甲方培訓項目進行招生介紹,每月在20單以內,甲方按合同金額的10%給予乙方分成。20單以上,甲方按合同金額的15%給予乙方分成。(詳細招生范圍見甲方招生簡章)
2、乙方為甲方學員提供一個月在崗實習機會,并指派一位導師進行業務指導。甲方按400元每人與乙方結算。
3、雙方采取按月結算的方式進行相關費用的結算。雙方協商每月算。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合作雙方形成戰略合作聯盟,雙方均可相互使用對方的名義進行合作領域業務的開展。
2、雙方在各自擅長及合作的領域,都應給予適當的配合,在進行大型項目時,業務擅長方應給予另一方大力支持。
3、雙方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執業,不得從事有損對方利益的行為。
4、甲乙雙方如有業務需共同完成的,可另行協商。
三、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應對其通過工作接觸和通過其他渠道得知的有關對方的商業秘密嚴格保密, 第1頁 共2頁
未經對方事先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泄露。
四、協議執行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本協議商定的合作執行期限。
四、 協議的終止
1、本協議期限屆滿,雙方協商同意終止本協議。
2、如有任何一方欲終止此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并由雙方協商解決。
3、發生突發事件、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協議失去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確無履行的必要,則合同自動終止。
4、由于非自然的原因,包括企業破產、清盤、國家政策變更等,或者一方的法人資格消滅,協議自然終止。
六、其它條款
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時發生爭議,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貳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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