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怎么簽
勞動合同作為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的“證據”,對于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極其重要。
招工禁扣身份證
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簽訂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此外,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包括啥
勞動合同一旦訂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各執一份。
合同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什么規定屬無效
除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特殊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此外,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該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當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而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合同解除與補償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用人單位依法終止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的,除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除支付經濟補償外,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律師還提醒廣大農民工朋友,應當注意,不要把應聘表、錄用通知書、就業協議書、勞務協議誤當做勞動合同。應聘表等文本并非勞動合同的法定形式。
我國法律對勞動合同的內容、效力、訂立、解除等情形均有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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