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例會制度
1 項目監理人員應堅持必要的監理會議制度,以確保與各方驚醒有效地溝通和協調,及時處理和解決相關的問題。
2 監理過程中必要的會議:
(1)第一次工地會議。
(2)工地例會。
(3)專題工地會議。
(4)監理部內部工作會議等。
3 第一次工地會議
(1)工程項目開工前,建設單位應主持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
(2)承包單位項目經理及有關職能人員、分包單位主要負責人。
(3)項目中建立工程師及監理部全體監理人員。
4 第一次工地會議內容
(1)建設單位、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分別介紹各自駐現場的組織機構、人員及其分工。
(2)建設單位根據委托監理合同宣布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授權。
(3)建設單位介紹工程開工準備情況。
(4)承包單位介紹施工準備情況。
(5)建設單位和總監理工程師對施工準備情況提出意見和要求。
(6)總監理工程師介紹監理規劃的主要內容以及工作程序要求。
(7)研究確定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參加工地例會的主要人員,召開工地例會周期、地點及主要議題。
(8)項目監理部負責起草第一次工地會議紀要,各方會議代表應對會議紀要進行會簽。 5 工地例會
根據第一次工地會議所確定的要求,總監理工程師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主持召開工地例會,以及時除了和解決施工過程中各方提出的或出現的各種問題。
(1)檢查上次例會議定是想的落實情況,分析未完成事項的原因。
(2)檢查分析工程項目進度計劃完成情況,提出下一階段進度目標及其落實措施。 ①進度計劃是否符合計劃周期的規定。
②總承包、分承包單位分別編制的各單項工程進度計劃之間是否相協調。
③施工順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工藝的要求。
④勞動力、材料、構配件、設備及施工機具、水、電等生產要素供應計劃是否能確保證施工進度計劃的需要,供應是否均衡。
⑤對由建設單位提供的施工條件(資金、施工圖紙、施工場地、采購的.物資等),承包單位在施工進度計劃中所提出的供應時間和數量是否明確、合理,是否有造成建設單位違約而導致工期延誤和費用索賠的可能。
(3)檢查分析工程項目質量狀況,針對存在的質量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①是否按照設計文件、施工規范和批準的施工方案施工。
②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構配件和設備。
③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尤其是質檢人員是否到崗到位。
④施工操作人員的技術水平、操作天劍是否滿足工藝操作要求,特種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⑤施工環境是否對工程質量產生不利影響。
⑥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質量缺陷。
(4)檢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況。
①分析工程造價最易突破的部分以及最易發生費用索賠的原因和部位,制定出防范性對策。 ②對發生的工程變更,是否經過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的代表簽認。 ③承包單位報送工程款支付申請時,其現場實際完成情況的計量是否準確,手續是否齊全。
(5)檢查工程安全狀況,正對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6)解決需要協調的有關事項:
①工程暫停及復工。
②費用索賠的處理。
③工期延期及工程延誤的處理。
(7)項目監理部負責其草會議紀要,并經與會各方代表會簽。
6 專題工地會議
(1)專題工地會議是為解決事關過程中的專門問題而召開的會議,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其授權的監理工程師主持。
(2)工程項目各主要參建單位均可向項目監理部書面提出召開專題工地會議。包括:主要議題、與會單位和人員、召開時間。經總監理工程師與有關單位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召開專題工地會議的書面通知,與會各方應認真做好會簽準備。 7 項目監理部內部工作會議
(1)根據工程進展的需要,總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代表應組織和主持召開項目監理部內部會議。
(2)內部會議的主要內容:
①對監理目標進行分解,落實控制措施,確定實施負責人。
②進行分段監理工作小結,部署和安排下端重點監理工作實施計劃,明確責任人和完成時間③協調項目監理部各專業的分工配合問題。
④對工程施工重大問題及工地例會將要討論的重大事項,統一認識,達成共識。 ⑤其他需要研究和討論的問題。
(3)項目監理部應保持內部 的記錄。
監理工程例會制度 [篇2]
一、會議基本規定
1、監理例會每周召開一次,會議時間為每周三下午1點30分;
2、召開的地點除特殊情況外均在現場會議室召開;
3、會議召開前一天施工單位必須向監理上報下周周進度計劃及本周周報,監理公司在例會召開前審核完成并上報業主一份;
4、會議召開前施工單位必須布置好會場,并架設好投影儀;
5、會議由總監監理工程師主持召開。
二、會議參加人員
1、監理項目部全體人員;
2、施工總包單位的項目經理、項目技術總負責人(必要時可擴大到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總包單位勞務分包負責人;
3、與本項目部建設有關且與建設單位有合同關系的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
4、必要時各施工班組組長也得參加;
5、會議實行簽到記錄,不得代簽;
三、會議內容
1、會議開始后,首先由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匯報一周來的工程施工計劃目標完成情況,對未完成目標項目做出客觀分析,制定合理的彌補措施,并確定未完成項目的完成時間;
2、施工單位匯報下周目標計劃情況匯報,并提出現場哪些地方需要業主協調的內容;
3、技術總負責人匯報本周發生的具體技術問題的處理情況,并對下周較為復雜的節點做法提前進行現場討論,確定施工做法;
4、施工單位安全員對現場存在的安全情況及下周安全的具體管理動作及措施作出匯報;
5、監理項目部匯報上一周監理工作情況,對施工單位總體匯報做出客觀評述并提出具體要求;
6、監理單位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對現場出現的問題進行匯報,并對施工單位提出具體要求(包括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時間等);
7、業主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匯報做出客觀評述并提出要求;
8、業主對現場的施工情況作出客觀評價,并向監理、施工單位下達業主施工指令、質量要求標準、節點完成時間等內容;
9、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提出具體制約工程計劃目標完成存在的問題和需要業主協調解決的問題;
10、其他參加會議單位提出現場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及需要協調的問題,現場進行討論,并最終將討論結果記入會議紀要;
11、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提出的問題進行會議討論,業主拿出最后意見并形成會議紀要下發執行(此紀要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監理例會由監理項目部整理會議紀要,并于第二天下發各入會單位。
四、會議紀律
1、所有參加會議人員必須全部參加,確實有特殊情況的必須向業主請假獲準后方可不參加,未請假不參加會議的人按每人每次200處罰;
2、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不得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人員按每人每次100
元處罰;
3、所有參加會議人員在會議期間必須將手機調成振動或者關機,并不得大聲吵鬧影響會議的正常進行;
4、所有參加會議人員必須服從主持人的指揮和安排;
5、對客觀真實的紀要,各單位負責人不得在會議欄上拒簽和拒收會議紀要。
上海智達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2011-6-21
監理工程例會制度 [篇3]
一:會議時間:每周五下午15:00
二:會議地點:業主會議室
三:參會人員:
1、業主相關人員、監理單位。
2、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要求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原則上必須參加)。
四:會議紀律:
1、有事必須會前半小時前請假并征得同意,否則按缺席、遲到處理。
2、缺席會議罰款500.00元/人(大寫:伍佰元整)。
3、遲到、早退會議罰款200.00元/人(大寫:貳佰元整)。
4、會議期間手機必須轉成靜音,違規一次罰款50.00元/次(伍拾元整)。
5、會前不交周報罰款500.00元(大寫:伍佰元整)。
6、嚴肅會議紀律,會議間不準私自講話、干與會議無關的事、隨意進出會場等,違者罰款100.00元/人次。
五:會議管理
1、會議主持方有特殊情況另行通知參會者,(固定例會不通知)參會者帶好紙、筆及相關資料參會。
2、會議主持及參會人員要做好簽到和會議記錄。
3、參會人員發言應事前做好準備,發言內容要求條理清楚,表達準確,重點突出等,每個單位(部門)發言時間控制在七分鐘以內,個人發言四分鐘以內。特殊情況經主持人同意允許延長。
4、各單位(部門)會議中提出的問題及需協調事項原則上是會下已無法解決協調、急需討論確定的相關事項。
5、會議總時間控制在一小時以內(主持方負責)。
6、違反上述規定處罰50-200元/人次。
六:其它要求
1、違反會議者由主持方按會議制度建議處罰方式及金額,業主方保衛部當場開具處罰單,一聯送被處罰者;一聯業主方保衛部門留底備查,一聯送貼出告示。
2、處罰單自開出之日起三日內被處罰單位(個人)交罰款到業主方指定的專人管理。逾期不交納按10倍報公司從工程款或工資中扣除。
3、處罰金由監理、業主方指定專人登記,簽名管理,每月通報一次,費用使用經會議形式確定用于幫助提高違規單位和個人,以達到遵守會議紀律、提高工作效率目的。
上述管理制度從2015年8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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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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