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中層干部競聘上崗的實施策劃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中層干部隊伍建設、建立起競爭擇優、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促進學校內涵式可持續發展、根據園林教育分局有關精神、決定對目前學校機構設置進行調整、同時進行新一輪中層干部的公開選拔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聘任原則
1、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
2、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3、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4、逐級晉升原則和民主集中制原則。
二、聘任方法
采取個人自薦、群眾舉薦相結合的方法、競爭擇優、把樂意為師生服務、為崗位擔責、為領導分憂的優秀教師選拔到學校中層干部崗位、為促進學校內涵式發展提供組織保證。
三、聘任程序
1、制定方案。成立競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中層干部競聘上崗實施方案、經校委會研究討論通過后、報園林分局批準后實施。
2、宣傳發動。公示《園林一小中層干部競聘上崗實施方案》、宣傳競爭上崗的目的、意義、公布擬聘中層干部職務、職數、崗位職責及任職條件、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保證競聘工作的順利進行。
3、公開報名。有意參加競聘的教職工、需填寫“中層干部競聘上崗自薦表”(附表一)交辦公室。舉薦他人的、需同時有6人以上簽名推薦、并填寫“中層干部競聘上崗推薦表”(附表二)交辦公室。公開報名的.截止期為2010年8月22日。鼓勵符合條件的教職工參與競爭、一人可以同時報兩個崗位。原有中層干部可自行確定是否參加競聘、未報名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其原任職務至新聘任的中層干部到位后自行解除。
4、資格審查。報名后、由競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聘任條件負責資格審查、并報競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候選人、并予以公示。
5、競聘測評。確定的候選人在教職工大會上進行競聘演說、抽簽決定順序。競聘演說主要是介紹本人的工作經歷及德能表現(業績和素質)、介紹參加競爭上崗的想法以及上崗后工作的設想(時間不超過5分鐘)、書面材料交競聘辦公室。演講結束后進行民主測評。
6、考察公示。根據競聘演說和測評結果、按擬聘任人數、擇優確定考察對象并于公示。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無異議后辦理報批手續。
7、聘任履職。根據考評結果和公示反饋意見、研究確定擬聘人員。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報批、聘用手續。校長向聘任人員頒發聘任書、并簽訂聘約。
四、崗位設置
學校行政機構設置擬調整為四室、即辦公室、政教室、教務室和總務室。具體崗位設置及職數如下:
辦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
政教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
教務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
總務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幼兒園常務副園長)
大隊輔導員1人、。
五、競聘條件
1、基本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組織觀念強、認真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樂于吃苦、甘于奉獻、勤于工作、有較顯著的工作業績;
(2)工作積極主動、有較強的領導、組織協調能力和實際工作經驗、能結合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有較高的業務水平、是公認的教育教學骨干或服務骨干。具有競爭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管理知識和政策理論水平、具有一定的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
(3)堅持原則、顧全大局、作風正派、善于團結同志、在群眾中有較高威信、在維護學校穩定大局、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發展中能夠恪盡職守、率先垂范。
2、職位條件
(1)辦公室——具有較強的文字功底、組織能力、協調能力強、有良好的服務精神、能勝任繁重的工作、吃苦耐勞、樂于奉獻;
(2)政教處——有班主任、政教工作經歷和經驗、能堅持原則、依法辦事、有較強的獨當一面及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
(3)幼兒園——有較強的政治理論水平及口頭表達能力、有較強的法律法規法制意識、有較強的思想教育水平和組織管理能力。
(4)教務處——具有較強的課改意識、教科研能力及現代教育思想、工作熱情、細心、嚴謹、富有創新精神、對學校的教學、教研、教改具有一定的組織指導能力;
(5)總務處——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熟悉教育教學設備等校產管理和財務管理、能勝任繁重的工作、吃苦耐勞、無私奉獻。
六、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競聘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周文利
成員:萬功平、王芳、汪書成、楊玉蓮、邵玉寶、李永平、李志剛
下設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黨總支副書記萬功平兼任辦公室主任。
七、具體安排
1、宣宣傳發動:2010年8月22日前、公布有關政策、條件、程序和崗位職數。
2、公開報名:8月22日至25日、完成“中層干部競聘上崗自薦表”和“中層干部競聘上崗舉薦表”交辦公室。
3、資格審查:根據有關條件、領導工作小組對自薦和舉薦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正式候選人并予以公布。
4、競聘測評:8月26日召開教職工大會、正式候選人進行競聘演說。學校組織人員進行現場評分。成績以100分計算、按競聘小組測評和民主測評各占50%。述職結束后進行測評、確定考察人選。民主測評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50%。民主(競聘領導小組)測評得分=(勝任票數×1+基本勝任票數×0.5)÷總有效票數×100。
5、公示結果:8月27日、根據考評結果、按照崗位設置的需要、競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將擬聘中層干部名單予以公示、無異議后報園林分局審定。
6、決定任用:8月31日、園林分局根據考評結果和公示反饋情況、制發文件、學校履行聘任手續、宣布任職情況。
八、干部管理
對競聘上崗人員按照新任職務管理權限進行管理、并給予享受相應的待遇。對不服從組織決定的人員、按落聘處理。競聘上崗人員實行任期制、任期三年、屆滿重新競聘。通過競聘上崗任職的干部、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學校可以在適當時候予以調整并重新任免。對被聘任人員、原則上一年考核一次、考核不稱職者、予以解聘。在競聘中、一些德才素質好、但因職位數限制等原因未能上崗的人員、學校將列為后備干部加以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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