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上的稱呼禮儀
稱呼是人們在日常交往中所采用的稱謂語。在人際交往中,選擇正確的、恰當的稱呼,體現自身教養和對對方的尊敬,是社交的起始點,也是關鍵點。日常生活中,稱呼應當親切、準確,入鄉隨俗。稱呼是交談前的“敲門磚”,具有“交際語言先行官”的美譽。一聲充滿感情而得體的稱呼,能使對方深感愉快和親切,易于交流雙方的情感。因此,稱呼使用得當與否,將決定社交成功與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職場上的稱呼禮儀,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職場上的稱呼禮儀
稱呼分類
在職場中,稱呼一般劃分為以下幾類:
【職務類稱呼】
在職場中最好以職務相稱,如林處長、臧廳長、楊總、李經理、石主管等。
【學術類稱呼】
學術類稱呼如吳教授、姜博士、懷老師等。
【泛尊稱】
泛尊稱如金先生、郭女士、拓小姐等。
【稱呼對方姓名】
稱呼對方姓名時,可以稱其全姓名,如張三、李四,比較莊嚴、嚴肅。
稱呼禮儀規范
在商務活動中,稱呼要莊重、正式、規范。一句得體的稱呼,既能引起對方的注意,也一下子拉近了雙方的距離。依照商務慣例,在商務會面中,最正式的稱呼有三種,即應當稱呼交往對象的行政職務、技術職稱,或是其泛尊稱。泛尊稱,指的是先生、小姐、夫人、女士一類可以廣泛使用的尊稱。
在商務活動中,以對方的行政職務相稱,以示身份有別、敬意有佳,是最常見的一種稱呼方法。可以僅稱職務,如“局長”、“處長”、“經理”、“主管”等;也可以在職務前面加上姓氏,如“李市長”、“張董事長”等。
對醫生、教授、法官、律師以及有博士等有職稱和學位的人士,均可單獨稱“醫生”、“教授”、“法官”、“律師”、“博士”等。同時可以加上姓氏,也可加先生。如“李教授”、“法官先生”、“律師先生”、“張博士先生”等。這樣可以表示你對他職稱的認可和尊敬。
對于那些初次打交道的,或者既沒有具體的職務也沒有具體的職稱的人,可以直接稱呼他們為“先生”、“小姐”或者“夫人”,如果知道他們的姓氏,就最好在這些泛尊稱的前面帶上對方的姓,如“張先生”、“李小姐”等。在使用泛尊稱的時候,對于男士,不管多大年紀,都可以稱呼對方為“先生”,但是對于女士來說,“夫人”這個稱呼可不能亂用的,必須在知道對方已經結婚的前提下才可以用。
注意要點
職場中稱呼禮儀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稱呼他人時應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則;
第二,很多人有多種不同的職務,稱呼時應以雙方的關系為優,如是普通關系,則稱呼學術職稱更好;
第三,對于“小姐”的稱呼,有人容易誤解,應慎用;
第四,在進行自我介紹或稱呼他人時,應放慢語速,咬字清晰,避免出現尷尬;
第五,在工作場合中,一般以職務稱呼為宜,無須太過謙虛。
第六,關系越熟越要注意稱呼。
與對方十分熟悉之后,千萬不要因此而忽略了對對方的稱呼,一定要堅持稱呼對方的姓加職務(職稱),尤其是有其他人在場的情況下。人人都需要被人尊重,越是熟人,越是要彼此尊重,如果熟了就變得隨隨便便,“老王”、“老李”甚至用一聲“唉”、“喂”來稱呼了,這樣極不禮貌,是令對方難以接受的。
第七,初次見面更要注意稱呼。
初次與人見面或談業務時,要稱呼姓加職務,要一字一字地說得特別清楚,比如:“王總經理,你說得真對.....”如果對方是個副總經理,可刪去那個“副”字;但若對方是總經理,不要為了方便把“總”字去掉,而變為經理。
第八,稱呼對方時不要一帶而過。
在交談過程中,稱呼對方時,要加重語氣,稱呼完了停頓一會兒,然后再談要說的事,這樣才能引起對方的注意,他會認真地聽下去。如果你稱呼得很輕又很快,有種一帶而過的感覺,對方聽著不會太順耳,有時也聽不清楚,就引不起聽話的興趣。相比之下,如果太不注意對方的姓名,而過分強調了要談的事情,那就會適得其反,對方不會對你的事情感興趣了。所以,一定要把對方完整的稱呼,很認真很清楚很緩慢地講出來,以顯示對對方的尊重。
商務會面中不適當的稱呼
1.無稱呼。在商務活動中不稱呼對方,就直接開始談話是非常失禮的行為。
2.地方性稱呼。有些稱呼具有很強的地方色彩,比如,北京人愛稱人為“師傅”,山東人愛稱人為“伙計”,而在南方人聽來,“師傅”等于“出家人”,“伙計”肯定是“打工仔”。
3.不適當的俗稱。有些稱呼不適宜正式商務場合,切勿使用。“兄弟”、“哥們”等稱呼,會顯得使用這種稱呼的人檔次不高,缺乏修養。
稱呼重要性
1、職務性稱呼
在工作中,最常見的稱呼方式是以交往對象的職務相稱,以示身份有別、敬意有加,這是一種最常見的稱呼方法。
以職務相稱,具體來說又分為三種情況:
a.僅稱職務。例如:“部長”、“經理”、“主任”,等等。
b.在職務之前加上姓氏。例如:“周總理”、“隋處長”、“馬委員”,等等。
c.在職務之前加上姓名,這僅適用極其正式的場合。例如:“主席”。
2、職稱性稱呼
對于具有職稱者,尤其是具有高級、中級職稱者,可以在工作中直接以其職稱相稱。
以職稱相稱,也有下列三種情況較為常見。
a.僅稱職稱。例如:“教授”、“律師”、“工程師”,等等。
b.在職稱前加上姓氏。例如:“錢編審”、“孫研究員”。有時,這種稱呼也可加以約定俗成的簡化,例如,可將“吳工程師”簡稱為“吳工”。但使用簡稱應以不發生誤會,歧義為限。
c.在職稱前加上姓名,它適用于十分正式的場合。例如:“安文教授”、“杜錦華主任醫師”、“郭雷主任編輯”,等等。
3、學銜性稱呼
在工作中,以學銜作為稱呼,可增加被稱呼者的'權威性,有助于增強現場的學術氣氛。
稱呼學銜,也有四種情況使用最多。它們分別是:
a.僅稱學銜。例如:“博士”。
b.在學銜前加上姓氏,例如:“楊博士”。
c.在學銜前加上姓名,例如:“勞靜博士”。
d.將學銜具體化,說明其所屬學科,并在其后加上姓名。例如:“史學博士周燕”、“工學碩士鄭偉”,“法學學士李麗珍”,等等。此種稱呼最為正式。
4、行業性稱呼
在工作中,有時可按行業進行稱呼。它具體又分為兩種情況。
a.稱呼職業,即直接以被稱呼者的職業作為稱呼。例如,將教員稱為“老師”、將教練員稱為“教練”,將專業辯護人員稱為“律師”,將警察稱為“警官”,將會計師稱為“會計”,將醫生稱為“醫生”或“大夫”,等等。在一般情況下,在此類稱呼前,均可加上姓氏或姓名。
b.稱呼“小姐”、“女士”、“先生”.對商界、服務業從業人員,一般約定俗成地按性別的不同分別稱呼為“小姐”、“女士”或“先生”。其中,“小姐”、“女士”二者的區別在于:未婚者稱“小姐”,已婚者或不明確其婚否者則稱“女士”。在公司、外企、賓館、商店、餐館、歌廳、酒吧、尋呼臺、交通行業,此種稱呼極其通行。在此種稱呼前,可加姓氏或姓名。也可以在此前以職務在先,姓名在后的順序,再加上其他稱呼。
5、姓名性稱呼
在工作崗位上稱呼姓名,一般限于同事、熟人之間。其具體方法有三種:
a.直呼姓名。
b.只呼其姓,不稱其名,但要在它前面加上“老”、“大”、“小”。
c.只稱其名,不呼其姓,通常限于同性之間,尤其是上司稱呼下級、長輩稱呼晚輩之時。在親友、同學、鄰里之間,也可使用這種稱呼。
職場稱呼的一些具體事例:
職場上最誠惶誠恐、畢恭畢敬的人是誰?是菜鳥新人!
王露是太平洋盈科電腦城的一個小職員,去年剛剛畢業。說起職場稱呼,她滿臉興奮。“我應聘時就是因為一句稱呼轉危為安的。”去年應聘時,由于她在考官面前太過緊張,有些發揮失常,就在她從考官眼中看出拒絕的意思而心灰意冷時,一位中年男士走進了辦公室和考官耳語了幾句。在他離開時,她聽到人事主管小聲說了句“經理慢走”。那位男士離開時從王露身邊經過,給了她一個善意鼓勵的眼神,王露說自己當時也不知道哪兒來的靈光一閃,忙起身,畢恭畢敬地對他說:“經理您好,您慢走!”她看到了經理眼中些許的詫異,然后他笑著對自己點了點頭。等她再坐下時,她從人事主管的眼中看到了笑意……
后來她順利地得到了這份工作。人事主管后來告訴她,本來根據她那天的表現,是打算刷掉她的。但就是因為她對經理那句禮貌的稱呼讓人事部門覺得她對行政客服工作還是能夠勝任的,所以對她的印象有所改觀,給了她這份工作。
職場新人稱呼同事:要“勤”要“甜”
可銳咨詢顧問有限公司的首席咨詢師呂東鳴說,人們一直以為只有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前人們才更注意這些刻板嚴謹的稱呼,所以職場上對稱呼的注重正日益淡漠。尤其是剛出校門的大學生,他們對職場稱呼處于摸不著頭腦的階段。剛進單位,兩眼一抹黑,全是生人面孔,如何迅速融合到這個團隊中?怎樣給別人留下好印象?其實都是從一聲簡單的稱呼中開始的。哪怕是甜言蜜語呢,只要恰到好處不招人煩就是成功。
新人報到后,首先應該對自己所在部門的所有同事有一個大致了解。對自己介紹后,其他同事會一一自我介紹,這個時候,如果職位清楚的人,可以直接稱呼他們“張經理、王經理”等等,對于其他同事,可以先一律稱“老師”,這一方面符合自己剛畢業的學生身份,另一方面,表明自己是初來乍到,很多地方還要向諸位前輩學習。等稍微熟悉之后,再按年齡區分和自己平級的同事,對于比自己大許多的人,可以繼續稱“老師”,或者跟隨其他同事稱呼。對于與自己年輕相差不遠甚至同齡的同事,如果是關系很好,就可以直呼其名。再有,需要注意的是,在喊人的時候,一定要面帶微笑,眼睛直視(但不是死瞪)對方,表現要有禮貌。
職場商務稱呼
(一)稱呼正規
在工作崗位上,人們所使用的稱呼自有其特殊性。下述正規的五種稱呼方式,是可以廣泛采用的。
1.稱呼行政職務。在人際交往中,尤其是在對外界的交往中,此類稱呼最為常用。意在表示交往雙方身份有別。
2.稱呼技術職稱。對于具有技術職稱者,特別是具有高、中級技術職稱者,在工作中可直稱其技術職稱,以示對其敬意有加。
3.稱呼職業名稱。一般來說,直接稱呼被稱呼者的職業名稱,往往都是可行的。
4.稱呼通行尊稱。通行尊稱,也稱為泛尊稱,它通常適用于各類被稱呼者。諸如“同志”、“先生”等,都屬于通行尊稱。不過,其具體適用對象也存在差別。
5.稱呼對方姓名。稱呼同事、熟人,可以直接稱呼其姓名,以示關系親近。但對尊長、外人,顯然不可如此。
(二)稱呼之忌
以下四種錯誤稱呼,都是職場人員平日不宜采用的。
1.庸俗的稱呼。職場人員在正式場合假如采用低級庸俗的稱呼,是既失禮,又失自己身份的。
2.他人的綽號。在任何情況下,當面以綽號稱呼他人,都是不尊重對方的表現。
3.地域性稱呼。有些稱呼,諸如,“師傅”、“小鬼”等,具有地域性特征不宜不分對象地濫用。
4.簡化性稱呼。在正式場合,有不少稱呼不宜隨意簡化。例如,把“張局長”、“王處長”稱為“張局”、“王處”,就顯得不倫不類,又不禮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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