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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合同(15篇)
日期:2023-03-14 00:56:58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互联网
委托代理合同(15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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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委托代理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委托代理合同(15篇)

    委托代理合同1

      委托方: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 代表人: 地址:____省____市寶慶西XX291號

      受委托方:律師事務所(以下稱乙方) 代表人: 地址:____市____路____號___大廈___層

      甲方因與有限責任公司企業出售糾紛執行一案(中級人民法院(20)執字第號),委托乙方代理,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指派律師為甲方與有限責任公司企業出售糾紛一案的執行階段代理人,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師代理權限及工作范圍

      1、掌握甲方與執行相關的各類情況,積極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代理甲方向執行法院提供相關資料,陳述意見,與執行法院、申請執行人及有關部門、甲方的債務人進行聯系、溝通、協調,代理甲方提出異議、申訴等(詳見授權委托書)。

      2、代理甲方參與執行過程。

      3、代為就負責執行的法院在執行程序所發生的違法行為申請違法確認以及申請國家賠償。

      三、具體要求

      1、乙方應對委托的案件進行必要的案情分析,并提供詳細的以時間為主線,包括進展預測、擬采取措施(含破產清算方案等)和可能的結果等情況的《代理計劃書》。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以及受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文書,及時辦理受委托的事務;乙方應在承辦委托事宜過程中,按照《代理計劃書》所列計劃及時、主動地向甲方書面報告案情的進展情況,對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項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3、乙方的一切工作應合法進行,其非法行為帶來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律師在代理權限內應當勤勉盡責 認真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得從事有損于甲方權益的活動;未經甲方特別授權,不得擅自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五、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 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違反保密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甲方必須如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 提供本案有關證據,協助乙方做好執行代理工作。

      七、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或者非甲方原因需要終止本合同的, 乙方不收代理費,已收代理費應退回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八、根據《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并經雙方協商, 乙方本合同律師代理費人民幣壹拾貳萬元整(10。00元),其中包括乙方履行合同的相關費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50%,履行完畢支付余款。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及有效范圍: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止。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聯系人電話: 時間: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 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2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與XX市XX區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龍怡苑合作建房合同糾紛事宜,現委托乙方指派的田武、李鳳儀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向XX市XX區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發律師函。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甲方同意于簽約后就上述委托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人民幣一百五十元。

      上述費用不包含乙方到廣州外辦理上述委托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后開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托,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并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律師函發出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別約定:無。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甲方:乙方:

      20xx年11月23日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事宜,現委托乙方指派的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

      1、

      2、

      3、

      4、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根據《____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甲方同意于簽約后就上述委托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人民幣。 上述費用不包含乙方到廣州外辦理上述委托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后開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托,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并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別約定: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甲方與__________糾紛一案,甲方委托乙方進行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在訴訟(包括仲裁、非訴訟調解等)中的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甲方應向受委托的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寫明委托權限和委托期限。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并及時辦理、按時出庭,不得延誤或推諉。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律師代理權限見授權委托書。

      六、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當日內支付案件代理費,若甲方不按時支付上述費用,則乙方有權不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直至解除合同,因此造成案件延誤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甲方涉案性質屬__________,爭議標的為__________元。

      八、根據國家司法部、財政部、物價局聯合頒發的《律師業務收費標準》規定,結合本案的難易程度,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納代理費__________元整。另,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函電、通訊、交通、資料、調查等項費用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決、調解、仲裁,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簽訂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依原合同執行。任何一方違約,按應收代理費的____%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案件進入訴訟程序(以立案為準),甲方提出終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費一律不予退還。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師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東莞市寮步來運家具配件廠加工承攬合同糾紛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師進行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指派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參加訴訟活動,全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甲方必須如實地向承辦律師敘述案情,主動提供有關證據和資料。如甲方故意向承辦律師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不予退還。

      四、參照國家《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繳納律師費(選其一):

      1、按本案標的額之比例收取律師費:甲方在扣除26154美金后,甲方按剩余的總款項的30%支付給乙方作為律師費。

      2、按收取辦案費后再采取風險收費方式收取律師費:

      3、按雙方約定之其他方式(按時、按件等)收取律師費:

      五、乙方律師為甲方辦案所需之證據收集、調查、交通、食宿及津貼等費用,由甲方負擔。該費用之承付,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深圳范圍內辦案費(包干)無元。市外另行商定。

      六、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依授權委托書確定之。

      七、如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后,非因乙方過錯而提出撤訴和庭外和解,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甲方,未收部分應補交乙方。

      八、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委托階段終止(判決、裁定、調解、案外和解或撤銷訴訟)。本案終結后,如甲方繼續委托乙方代理上訴、申訴、或執行,雙方應另行訂立委托合同,費用另計。

      九、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如乙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經雙方協商確定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承辦律師。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5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1、委托代理內容:

      2、委托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后如發生委托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托事項和/或委托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xx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并妥善處理,

      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并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應歸責于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復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 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鑒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范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㈠本合同訂立后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沖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范。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

      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后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并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于乙方了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托書》、《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委托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并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本合同簽訂時間:

    委托代理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江蘇省人事廳關于委托人事代理服務工作的意見》、《江蘇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關于開展委托人事代理服務工作的意見》(連政辦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原則,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一、甲乙雙方基本情況:

      二、甲方的責任如下:

      甲方不負責乙方除人事代理委托合同規定項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責任。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托代理內容有關的材料;

      2、單位員工變動時,應及時到甲方辦理相關手續。

      四、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商定。

      五、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宜: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7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涉嫌_______一案,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委托代理人(辯護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依據《刑事訴訟法》及《律師法》的規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_____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_____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務范圍

      (一)偵查及審查起訴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1。提供法律咨詢;□

      2。代理申訴、控告;□

      3。申請取保候審;□

      4。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5。會見犯罪嫌疑人;□

      6。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料。□

      (二)審判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1。一審出庭辯護或代理;□

      2。二審上訴及辯護或代理。□

      (三)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應如實地向乙方承辦律師介紹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不得隱瞞事實,偽造證據,弄虛作假,否則,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代理,所收律師費不予退回。

      四、根據《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暫行)》,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以下費用(人民幣):

      1。律師費:_________元

      2。辦案費:_________元

      3。備注: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發生的法院訴訟費、鑒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異地辦案差旅費、跨境通訊費、專家論證費等,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須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付清全部費用。

      六、乙方收取律師服務費,必須使用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預收辦案費必須出具書面確認單據,并嚴格按約定用途合理使用。委托事項辦結后,必須開列辦案費使用清單,提供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與委托人結算,結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據的,已收取的辦案費應相應予以退還。

      七、違約責任的承擔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項單方面另行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接受委托并作好出庭準備后,偵察機關撤銷案件,檢察機關不予起訴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師因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重大損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服務費或者辦案費,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服務費及辦案費,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確履行義務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期交納律師費,經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單方面終止該合同。

      八、爭議的解決

      乙方就本合同條款向甲方作明確說明,甲方對該合同說明表示理解無異議。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方可向XX市律師協會請求調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九、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應另行協議。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十一、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略

      注:家屬委托后,會見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拒絕委托或辯護,而律師已有實際工作量的,費用的收取問題由雙方在特別約定條款中約定。

    委托代理合同8

      甲方:

      地址: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地址: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擬委托乙方對于本合同不動產標的之物業招商提供委托代理服務事宜,雙方經協商,同意訂定合同條款如下:

      定義

      1、“該物業”指位于中國上海市ZZxxYY項目(暫名)

      2、“租賃區域總面積”指租賃區域建筑面積(以最終測繪報告為準)。

      3、“該商業”指該物業的商業部分,具體面積及位置以承租場所的平面圖為準。

      4、“業主”指xx公司及其合法繼承人。

      一、委托代理

      甲方按本合同所述條款委托 (招商代理公司)為該物業之一般招商代理。當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合同后,乙方將負責租戶的詢問、協商及現場視察,配合甲方進行相關談判,完成意向書、預租/租賃合同簽訂,最終合同文本由甲方審核、確認、簽章。相關定金、租金、押金等費用的收取由甲方指派專人負責,乙方應予以配合。委托招商代理須履行本合同內所述職責,并須遵守甲方所指定之方針及政策。如該商業之商鋪部分于本合同期內租出,則甲方須按本合同內第七條向乙方支付傭金。

      二、合同委托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月,即20 年 月 日至 20 年月 日。若需延長委托期限雙方應另行協商。

      三、合同委托內容

      百貨、超市(運動類、家居類、生活類等)、美食廣場。

      四、甲方須履行之義務

      1、提供一切有關該物業之資料,包括樓層面積、圖冊、工程規格、建筑用料、屋宇設備之詳情及各項相關法律文件。

      2、提供各項資料及文件,如許可證、批文、同意書及其它相關資料文件之副本。

      五、乙方之義務

      乙方關于該物業的委托招商代理義務如下:

      1、依據本項目的前期商業定位策劃意見,針對現有的整體業態布局提出書面優化建議及各樓層業態定位名稱;

      2、根據整體業態布局優化建議書面提出招商策略建議,同時書面提出店鋪分割建議,并配合甲方完成租金方案制定;

      3、負責向甲方提供本期合同內招商對象的選擇范圍、租賃限期的合理設定、租賃計劃、租賃條款、租賃責任的制定意見;

      4、圈定招商范圍后,負責為甲方尋找合適租戶,期間充分利用代理公司在上海及大陸各大城市、港澳臺、海外等招商網絡推介合適租戶;

      5、對所推介的租戶,負責全程開展各項跟進工作,帶看現場并予以充分說明介紹,協調并落實租賃條件,提供租戶意向書及預租/租賃合同書優化版本,協助簽訂意向書及預租/租賃合同;

      6、負責根據市場調研及未來趨勢科學預測,洽談最佳商務及技術條件,并為項目之租約條款等提供最新資料及建議;

      7、受托過程中,負責及時向甲方報告招租洽談情況。

      六、委托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1、若以固定租金形式計收租金:

      首年固定月租金之1倍作為每筆成交的代理費用。用作計算之租金是指每份租賃合同上所列載之每月租金。而每月租金的定義是指進駐租戶與甲方簽定之租賃合同內所約定之租賃期內的首月租金,其中不包括任何租戶應繳交的市場推廣費、稅費、管理費、空調收費等,同時裝修免租期和租賃期內的免租期及甲方給予租戶的任何優惠條件及利益均不計算在內。

      2、若以其他形式計收租金:

      首年保底月租金之1倍作為每筆成交的代理費用。

      A.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租戶營業額百分比提成方式計收租金、以保底租金和營業額提成租金兩者取高計收租金及任何非固定租金方式、承租方要求與甲方合資/合作經營,或完全要求甲方出資建設且由承租方進行經營并取得利潤分成;

      B.若無保底租金,原則上取租戶上年度在同類區域營業額八成乘以合同中約定的提成比例或依據租金方案中的測定租金作為保底租金依據;C.其中不包括任何租戶應繳交的市場推廣費、稅費、管理費、空調收費等,同時裝修免租期和租賃期內的免租期及甲方給予租戶的任何優惠條件及利益均不計算在內。

      七、服務費支付方式

      1、代理費須于甲方與承租方完成預租/租賃合同簽署且收到合同規定的押金及首期租金之日起,計10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2、若因甲方原因,致使正式租賃合同無法簽署,則乙方已收之代理費不予退回;若因承租方原因,致使正式租賃合同無法簽署,則乙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全數退還甲方已支付之代理費。

      八、保密條款

      與租戶或準租戶所達成之協議,不論是于磋商期間所作協議,或是存載于預租/租賃合同或具法律效力等文件及其內容,乙方均應嚴格保密。甲方亦同時對乙方所介紹的租戶或準租戶的資料嚴格保密。

      九、終止合同條款和法律約制

      1、如果合同雙方中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另一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合同終止日期以通知書發出之日起15日后為準。如雙方確認終止合同條款的條件符合時,則在此之前已簽訂的預租/租賃合同為有效合同,所應支付乙方的代理費須在一個月內結清。同時,已簽訂租售意向書且承租方已支付首期定金,但尚未簽訂預租/租賃合同的,則于有關預租/租賃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相關之代理費予乙方。

      2、本合同所載條文須按中國現行法律釋義,并須受中國現行法律約制。發生糾紛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糾紛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其它

      乙方介紹客戶以客戶介紹確認書為準,甲方確認后的2個工作日內須在客戶介紹確認書上簽字敲章,確認客戶為乙方介紹。 客戶介紹確認書見附件。

      1、未經委托人許可,乙方不得轉委托。

      2、委托人有權利要求受托人按照要求報告委托事務處理情況。本合同終止時,受托人必須報告委托事務的結果。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均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一方損失的,另一方還應繼續承擔賠償責任。(此金額是否還要設定,設定多少,有待商榷)

      4、受托人超越委托權限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以雙方簽字之日為生效之日,文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簽署方: (甲方)

      簽署方: (乙方)

      客戶介紹確認書

      ______________(招商代理公司)于 年 月 日正式向__ ______(租戶)介紹了xxYY物業,并已提供了項目簡介。

      現特準備此確認書作為xxYY物業確認 _____________(招商代理公司)為以上客戶租賃事宜代表之憑證。

      簽字并蓋章

      日期

    委托代理合同9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委托的事項)

      (一) 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

      2、建筑面積:

      3、權屬:

      (一) 委托事項

      1、

      2、

      3、

      第三條(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并注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 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項進行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

      乙方(名稱)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地址

      住地址

      郵編號碼

      郵編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執業經紀人(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簽于:

      簽于

    委托代理合同10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甲方轉讓

      房屋(以下簡稱“該房產”)之有關法律事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北京市 律師事務所 律師或其他工作人員作為甲方辦理該房產有關轉讓手續的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之事項為:

      1、就轉讓該房產事宜為其提供法律咨詢;

      2、協助甲方與買受人簽訂有關房屋轉讓協議;

      3、代為辦理該房產的立契過戶手續;

      4、在辦理上述手續時,代收并代為繳納政府部門收取有關稅費;

      5、代為向有關部門提交與該房產轉讓事宜的有關文件;

      6、代為本人簽署與上述事宜有關的一切文件;

      7、其他有關事宜。

      三、為完成上述委托事項甲方需向乙方做出以下不可撤銷的承諾:

      1、在委托期間甲方就轉讓該房產事宜而向乙方做出的任何授權均為不可撤銷的授權,甲方不得私自單方面撤銷授權。

      2、保證該房產真實、合法(包括符合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存在,保證此房產沒有任何法律糾紛,在此房產登記過戶之前所有與該房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和債務均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工作,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要求提供房屋交易過戶所需的證件、材料及相關費用,履行規定的義務。并且在此保證其向乙方提交之各種證件、文件(包括復印件)均為合法、有效。

      4、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未經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他人處理本協議所涉及房屋相關的事務。

      5、甲方應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 日內,將所轉讓該房屋的銀行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并且在當日將該房產的《房屋所有權證》交與乙方。

      甲方同時承諾:在該房產《房屋所有權證》交與乙方后至該房產產權過戶至買受人名下之前甲方不得私自到房管部門辦理產權證掛失等損害乙方和買受人的行為。

      6、甲方同意在收到該房產全部房款后由乙方直接將該房產的《房屋所有權證》(已過戶到買受人名下)交予買受人。

      四、乙方為完成上述委托事項向甲方做出以下承諾:

      1、乙方保證其指定之律師及有關工作人員認真、負責、高效率地完成甲方委托之事項。

      2、在該房產產權過戶到買受人名下后三個工作日將房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賬戶。

      五、代理費

      1、甲方應于簽署本協議之同時按甲方轉讓該房產成交價的0.25%向乙方支付代理費,計人民幣 元。

      2、甲方若違反本協議第三條規定之義務,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所辦理手續之事項,且所收代理費概不退還。

      3、乙方指定之律師或其他工作人員違反本協議第四條規定之義務或無故終止代理甲方委托之事項,甲方有權要求返還全部或部分代理費。

      4、非因乙方之原因,甲方與買受人之間有關轉讓合同被終止或被解除,從而導致本協議解除時,乙方所收之代理費不予退還。

      六、甲方應于簽署本協議之同時向乙方預付代為辦理該房產產權過戶手續所必須繳納的公證費、印花稅等有關稅費。

      七、本協議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三天內)簽訂變更協議。

      八、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或者遲延履行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協議目的,另一方可因此解除協議,并有權追究對方違約責任。

      九、本協議至上述房產過戶完畢時,視為乙方服務內容完成,本協議自動終止。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委托代理合同11

      委托代理合同

      編號:()x民字第 號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北京xx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北京市大興區xx

      法定代表人:xx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北京市xx律師事務所

      聯系地址:北京市xx

      主任:xx

      郵政編碼:100022

      甲方因與 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資產)債權債務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請乙方律師在本案的非訴或訴訟階段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xx律師負責辦理本案(由于指派律師辦理案件沖突等客觀原因,乙方可以調整指派律師,但必須提前2個工作日告知甲方)。

      代理標的:甲方拖欠xx資產債務本金150萬元,利息144.68萬元,本息294.68萬元(截止20xx年x月30日)。

      代理目標:通過訴訟或非訴(包括但不限于債務重組、執行調解或和解、債權轉讓等)的手段,了結甲方與文盛資產的債權債務關系。

      代理期限:至委托人與xx資產的.債權債務了結之日止。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

      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即全權代表甲方,非訴期間與xx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核實相關債權債務金額,債權轉讓合同等法律文書,確認債權轉讓的有效性及合法性,與債權人進行債務談判,代為執行調解或者和解。

      訴訟期間,代為參加訴訟、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提起反訴,進行訴訟調解、執行和解,代為簽收法律文書。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當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盡職盡責地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積極地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以及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托的事務;

      3、乙方應當及時告知委托人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項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4、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委派律師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對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全部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并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偽造證據,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 萬元,作為律師辦案的前期費用(如有訴訟必須出庭,律師前期費用另行約定);

      2、律師服務費,包括本條第一項規定的前期服務費和風險代理費。根據乙方的代理成果,即甲方在本案了結債務時最終歸還給xx資產的還款金額(或甲方控制的第三方受讓本案的全部債權所支付的全部債權轉讓款),確認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風險代理律師費,計算方法見本合同附件“風險代理律師費分檔計算方法”。

      3、如果代理成果導致甲方在本案了解債務時,最終歸還給xx資產的還款金額在xx萬元(含)以上時,甲方除向乙方支付本條第一項前期費用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律師費用。

      4、乙方律師為辦理本案需要到北京市外出差的,交通費食宿費等辦案差旅費用由甲方承擔,據實按發票報銷,但發票應當開具甲方抬頭。

      5、乙方的收款信息如下:

      戶名:北京市xx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北京浦發發展銀行北京xx支行

      賬號:xx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①未經甲方同意,非由于乙方不能控制的客觀原因擅自更換案件代理人的;

      ②因乙方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損失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指派律師的法律服務,不按照甲方特別授權的具體指示行使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務費用。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或不向乙方支付風險代理律師費用: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項單方面另行委托其他訴訟代理人代理的;

      (2)在代理期間內,不通過乙方代理律師或不征求乙方代理律師意見,甲方自行解決本案與文盛資產的債務的;

      (3)甲方以各種理由認為約定的風險代理律師費用過高。

      2、 先生對本合同委托人的合同責任進行連帶責任擔保,保證期間為違約之日起1年。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和履行

      1、本合同自甲方支付律師服務費用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風險代理律師費分檔計算方法:

      序號

      還款金額

      律師費計算方法

      1

      xx萬元以上

      1萬元

      2

      xx萬元-xx萬元

      1萬元+(xx萬元-X)x20%

      3

      xx萬元以下

      xx萬元+(xx萬元-X)x30%

      注:X代表序號每檔甲方全部還款金額(含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受讓本案全部債權所支付的受讓款項)

      甲方: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市xx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12

      委托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受托人: 簽訂地點:

      第一條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通過法律途徑處理: 一案。

      第二條 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以委托人向受托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代理權限為準。

      第三條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一審訴訟終結止。

      第四條 委托人(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托人有將委托事務處理情況向委托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 委托人支付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選擇: 。

      A、一般代理及全權代理:一審訴訟階段由委托人向受托人現金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服務費用,自簽訂本合同時現金交付,(注:訴訟費不在上述服務費中)案件勝敗與否,本合同一經簽訂此費用不退。

      B、風險代理:委托人自簽訂本合同之日向受托人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服務費用。案件勝訴,此服務費不退;案件敗訴受托人只收取交通費、勞務費等實際費用 元 ,剩余費用退還給委托人。

      第七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委托人提出解除時,本合同第六條A方式服務費作為不可歸責于受托人的過錯而由委托人賠償的損失,該服務費不予退還,受托人提出解除時,除收取已支出的實際費用和勞務費外全部退還給委托人;本合同第六條B方式委托人解除時,服務費作為不可歸責于受托人的過錯而由委托人賠償的損失,該服務費不予退還,受托人提出解除時,除收取已支出的實際費用和勞務費外全部退還給委托人。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規定,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13

      代理人: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被代理人: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代表人與被代理人經過協商,達成委托代理協議如下:

      第一條、被代理人授權代理人在下列范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活動: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的權限和具體內容)

      第二條、代理人必須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權委托的范圍和內容,認真履行職責,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代理人超越代理權實施的民事行為,由代理人自己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是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實施的行為,事后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視為在代理權限內。

      第四條、代理人不履行職責或者其他違法行為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被代理人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被代理人按照_______(雙方約定的條件),在_______期限內,支付代理費_______元。

      第六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

    委托代理合同14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方因 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 一案的 審代理人。

      第二條 代理權限

      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下列第 種:

      1、一般授權(包括陳述事實、參與該案的庭前談判、調解,參與該案的庭審、辯論和調解)

      2、特別授權(包括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等)。

      如上述約定與授權委托書不一致的,以授權委托書為準。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專業知識、社會經驗和技能,盡心盡職地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事務,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告知甲方所委托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三)乙方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托事務;

      (四)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甲方了解委托事務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六)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辦理甲方事務應當建檔,將甲方的原始證據材料、法律文件和財物交還甲方,同時制作復件留存,并妥善保管,設立交接記錄。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務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實情節,并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材料、偽造證據材料和案件事實,因此出現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三)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甲方指定 為與乙方律師聯系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證據材料、案件事實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五)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托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話等聯系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通過以上聯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系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以上聯系方式的錯誤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乙方尊重甲方對委托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為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 相關費用

      (一)收費方式

      雙方同意乙方采取第 種方式收取律師費:

      1、計件收費;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3、計時收費;

      4、風險代理收費;

      5、在上述4種收費方式的范圍內,經雙方協商,可以合并采取2種以上收費方式。

      (二)收費依據

      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三)收費方式、計算標準及收費數額

      1、計件收費方式,每件 元,共 件,律師費共計 元。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比例標準。

      3、計時收費方式,每小時 元人民幣的標準進行收費,以6分鐘為一個最小計費單位,不足6分鐘的,按6分鐘計算。

      4、雙方同意按照以下 方式收取風險代理費用。

      a、甲方支付乙方前期律師代理費 元;

      b、 。

      5、合并采取兩種以上收費方式的,應明確各個收費方式的收費標準及數額。

      以上總計乙方應收取律師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

      (四)收費時間

      律師費的支付時間:

      1、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 元)

      2、

      (五)乙方代收費用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預先向甲方說明并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六)差旅費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預收 元的辦案差旅費。

      2、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后,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七)乙方處理委托事務時,因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務或增加訴訟當事人,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增加訴訟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變更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代理費;增加律師費協商未成的,乙方有權在原委托范圍內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托事務的,可以要求變更合同;變更合同后的律師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超出本合同約定權限更換代理人的;

      2、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糾正:

      1、甲方的委托事務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材料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的。

      乙方依本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師費和已發生的事務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工作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結果不滿意或者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了準備,原告撤訴的;

      4、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與對方協商,爭議雙方之一作出不起訴、撤訴決定或者爭議雙方達成和解的;

      5、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到法院立案后,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撤訴的;

      6、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不能完成委托事務,或者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足額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事務費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務(包括收到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或當事人和解書等法律文書)或解除本合同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經辦律師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電子郵箱、傳真送達。一方遷址或者變更郵箱、傳真電話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以當面交付文件方式送達的,交付之時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發出電子郵件時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送達的,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郵件交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其他特別約定

      1、乙方律師不對案件結果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甲乙雙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項進行了詳細的研究,本合同系雙方友好協商,自愿一致達成。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委托代理合同15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以下事項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與糾紛案在人民法院的審訴訟活動。甲方授權范圍及出庭人員詳見其《授權委托書》

      第二條代理目標:

      通過乙方代理工作,力爭達到以下代理目標:

      目標一:

      目標二:

      甲方如在本案訴訟中與對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或本案以調解方式結案,或甲方撤回訴訟的,視為乙方實現上述代理目標。

      第三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如實向乙方代理律師介紹案情,及時提供所掌握的證據、材料,保證所提供的證據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準確性,積極配合乙方律師的代理工作。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按時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第四條乙方義務

      乙方律師在代理甲方訴訟過程中必須勤勉盡責,嚴格按照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規范履行職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守甲方正當的商業秘密,努力爭取實現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代理目標。

      第五條代理費用

      甲、乙雙方確定的基本代理費為,由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支付。 如實現本合同第二條代理目標一,

      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的外埠差旅費(包括交通、通訊、食宿等)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收款銀行

      甲方應付的律師費或其他約定由乙方收取的費用應通過以下方式支付給乙方:

      1.以銀行轉賬方式匯入乙方以下銀行賬戶:

      單位名稱:遼寧華恩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中國中信銀行北站支行

      賬號:72223986

      2.以現金方式直接支付給乙方財務部門。

      甲方以前款約定方式之外的方式支付律師費或其他費用的,未經乙方開具正式發票或有效收款憑證的,視為甲方未按約定支付。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者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應當自行承擔本案訴訟不利的法律后果,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且視為乙方已經以全勝的結果完成了全部代理工作,已收取的律師費不與退還,并且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應付而未付的律師費及延期付款的利息。

      (二)乙方如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者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一經有權機關審查認定乙方負有過錯責任,則甲方可要求乙方退還甲方已付的部分或者全部代理費、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并可由乙方投保的執業責任保險機構向甲方先行賠付。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需修改、補充,甲、乙雙方應當另行協商,簽訂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一)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二)因乙方律師違反執業禁止規定、保密規定導致損害甲方利益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一)委托事項或要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二)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等情形的;

      (三)逾期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應當預付或支付的律師費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修改與存放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需修改、補充,甲、乙雙方應另訂協議。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與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事項終結、雙方帳清之日終止。

      第十二條合同修改與效力

      根據本合同履行及訴訟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可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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