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月活動方案
根據《關于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月活動方案范文一:為全面深入推動我旗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貫徹落實赤峰市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在全市開展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的通知》精神,提高社會公眾對非法集資的防范意識和識別能力,從源頭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資活動,定于5月21日至5月31日在全旗范圍內集中開展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堅持黨的教育宣傳方針,充分發揮宣傳教育工作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長效機制,推動我旗處置和打擊非法集資工作有效開展,維護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宣傳活動,引導社會公眾增強法制觀念,深刻認識非法集資的社會危害性,提高風險意識和風險識別能力,培養正確的投資理念,自覺遠離和抵制非法集資,營造出打擊和防范非法集資的良好輿論氛圍,并在此基礎上,建立健全上下聯動、行之有效的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體系,有效推進非法集資案件處置工作,切實保護社會公眾利益,維護社會穩定。
三、時間和范圍
(一)時間:20xx年5月21-31日,5月30日定為全旗集中宣傳日。
(二)范圍:在全旗范圍內開展宣傳月活動,旗處非辦負責宣傳活動的整體組織協調。
四、宣傳內容
(一)金融政策法規。宣傳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讓社會公眾認識到非法集資不受保護,增強風險自擔意識,教育廣大群眾自覺遠離非法集資。
(二)金融知識普及。介紹非法集資的主要特征、表現形式和常見手段,教育群眾怎樣識別非法集資,提高社會公眾的識別能力。規范企業合法融資,引導企業健康發展。引導群眾理性投資理財,了解合法的投資渠道和理財方式,以及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標語口號等。
(三)非法集資案例。通過案件以案說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慣用伎倆,揭示非法集資的欺騙性和風險性以及社會危害性,引導群眾自覺抵制非法集資,積極支持處置和打擊非法集資行為。
五、宣傳方式及要求
(一)在宣傳月活動期間,各金融機構要以LED電子屏滾動播放宣傳語、懸掛宣傳橫幅、制作宣傳教育展板進行宣傳;中國敖漢網要在網上進行宣傳,敖漢信息社要在敖漢信息上出專欄宣傳;信用社和郵政局要在鄉鎮助農金融服務網點以LED電子屏滾動播放宣傳語、懸掛宣傳橫幅、制作宣傳教育展板進行宣傳;移動、聯通、電信等通訊公司要以免費為客戶發送短信的.方式進行宣傳。
(二)組織開展集中宣傳活動,進行現場圖片展示、講解,宣傳合法的投資渠道、理財方式和理財產品,引導群眾理性投資。
(三)在社區、城鎮街道、廣場,在農村牧區集市等人員集中的地方采取懸掛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條幅,發放金融宣傳資料,教育引導廣大群眾樹立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的風險觀念。
(四)在鄉鎮、社區、行政村政務公開欄宣傳非法集資的風險和危害、處置非法集資的法律、法規及政策,加強對社會群眾的宣傳教育,引導其自覺遠離非法集資、抵制非法集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金融機構、各有關部門辦要統籌協調,切實加強對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的組織和領導,明確專人負責,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突出重點。對重點領域和重點人群進行重點宣傳,不斷創新形式和方法,切實提高宣傳教育活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三)協調督導。宣傳教育活動期間,旗處非辦將組織相關部門成立督導組,對各金融機構及有關部門的宣傳月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四)工作總結。宣傳月活動結束后,要做好活動開展情況和主要經驗做法的總結工作,并收集匯總各類照片、影像、媒體宣傳等資料,并于6月4日前以書面形式(工作總結)及電子形式(附相關照片、影像、媒體宣傳等資料)報送旗處非辦,匯總后上報市處非辦。
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月活動方案范文二:按照xx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集中宣傳月活動的通知》(滄政辦字[20xx]3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定于20xx年5月份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打擊非法集資集中宣傳月活動,為確保活動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宣傳目的
以保護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維護社會穩定為出發點,通過開展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集中宣傳月活動,全面提高社會公眾識別、抵制非法集資活動的能力,教育人民群眾增強風險防范意識,讓非法集資活動失去生存土壤,從源頭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資案件的發生。同時,通過宣傳教育活動的持續深入開展,推動全市各級各部門加強上下聯動和部門協作,構建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長效機制。
二、宣傳內容
(一)大力宣傳《堅決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和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負責人答新華社記者問》、《權威部門介紹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違法犯罪活動背景知識》等資料,宣傳非法集資的屬性、特征和表現形式,告訴人民群眾怎樣識別非法集資。
(二)大力宣傳《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國務院第247號令)、《刑法》等有關非法集資處置法律政策,讓人民群眾明確非法集資是違法犯罪行為,法律不予保護,政府不會買單,增強“買者自負”和“風險自擔”意識,教育人民群眾遠離非法集資。
(三)大力宣傳近年來查處的典型非法集資案件,以案說法,入情入理,揭露犯罪份子的慣用伎倆,揭示非法集資的欺騙性和風險性,宣傳非法集資的危害性,引導人民群眾自覺抵制非法集資,并向政府舉報非法集資線索。
三、宣傳方式
各部門要協調合作,采取召開會議、懸掛橫幅、張貼海報、設置咨詢點、發放宣傳材料、發放手機信息、新聞媒體報道、公布舉報電話等多種形式,集中開展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
四、工作分工
(一)各鄉鎮政府負責在政府大門、院內及轄區內各村、街懸掛宣傳標語、設立宣傳欄,并在各村進行廣播,確保宣傳進街道、進鄉村。
(二)各金融機構要在營業網點內采取懸掛橫幅、電子屏幕滾動播放、向客戶發放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開展宣傳教育。
(三)市公安局、市銀監局、市人民銀行負責組織專業人員,在信發商廈門前廣場設置咨詢點,發放宣傳資料,接受群眾咨詢。
(四)市城管局負責在全市各主要道路懸掛宣傳橫幅,在公園及各大商場門前等群眾集散地設置宣傳展板。
(五)市交通局負責在車站懸掛宣傳橫幅、設置宣傳欄,并組織出租車和公交車,在車身張貼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海報。
(六)市房管局負責協調各住宅小區,在小區內懸掛宣傳橫幅,張貼宣傳海報。
(七)市廣電臺負責在每日黃金時段播放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公益廣告,并公布舉報電話:3xxxxxx。
(八)移動、聯通、電信公司負責向轄區內全部手機用戶發送宣傳短信。內容為:“河間市政府提醒您: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謹防血本無歸。舉報電話:3653481”,或在宣傳標語中自行選擇。
(九)市政府辦電子政務科負責在河間政務網開辟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專欄,并公布舉報電話:3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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