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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經營權出租合同 農村土地經營合同糾紛
日期:2023-02-23 21:48:40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网络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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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農村土地經營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農村土地經營合同

    農村土地經營合同1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過公開協商,簽訂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土地的面積

      甲方將位于__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 (土地類型)承包給乙方使用。

      該土地位于桃大村_____面。**_______,西至_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_。東長______米,西長______米,南長______米,北長_____米。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____

      2.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____月____日至 年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承包金總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

      2.此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村委會鑒證認定后,乙方即向甲方一次性

      付______年的承包費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

      3.從承包后的第六年開始按_____元每年遞增______%的承包金。

      五、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地上物,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所建設地上物所有權亦為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應用。

      5.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6.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 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范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并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報告甲方,甲方應及早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協助恢復生產,并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或其他原因)征用該土地,征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筑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5.如甲方擅自重復發包該地塊,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在合同期滿后90天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

      7.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乙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并。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以上約定,即視為違約。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按照土地面積上建筑的實際資產核算金額賠償)、并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因甲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土地面積上建筑的實際資產核算金額為準,價款一次性全額支付給乙方。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發包方(甲方):(蓋章)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簡稱乙方)

      中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簡稱丙方)

    農村土地經營合同2

      甲方:

      乙方:

      為了積極響應國家綠化造林政策,提高農村土地的綜合利用價值,以經濟效益為主兼顧生態和社會效益,依據農村土地經營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議特制定本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本村 畝土地(涉及農戶 戶,名冊附后)與乙方進行合作開發經營,主要用于綠化造林。

      二、合作開發時間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滿后可按相關法律法規辦理相關繼續合作手續。

      三、合作開發期間,所辦林權權屬歸乙方所有,享受種植項目造林和管護補助資金歸乙方所有并全部用于生產建設,乙方通過其它渠道獲得的用于生產建設的資金也歸乙方所有并全部用于生產建設,如果合作開發的土地被征收征用,土地賠償資金歸甲方農戶所有,地上附著物賠償資金按照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比例進行分配。

      四、合作方式:甲方以土地作為合格資本與乙方進行合作,乙方不需向甲方支付土地租金,合作期間甲方不出資,所有建設及管理資金由乙方全部負責。

      五、效益分配:每年雙方熟地按5:5的比例進行效益分配,荒坡按每年4:6,甲方40%,乙方60%的比例效益進行分配。合作開發期間,如果由于乙方投入不足或經營管理不善,不能產生或達到預期效益,經當地人民政府和林業主管部門認定同意后,甲方有權收回自主經營或另尋合作伙伴,但只能從事林業生產經營。

      六、本協議是甲乙雙方經過平等有效協商的結果,雙方均知曉全部條款內容,在協議履行過程中也可簽訂相關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甲乙雙方在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雙方不可調和的爭議或矛盾,當事任何一方均有權申請仲裁或直接和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共4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當地政府留存一份,林業部門留存一份,甲方負責復印后分發給所有涉及合作開發的農戶保存。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農村土地經營合同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流轉的方位、面積和方式

      流轉土地所在方位: 。流轉的面積為 畝,以實際丈量面積為準。流轉方式為租賃。

      二、流轉的期限為 年。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流轉土地的用途:桂花等花木的栽培及購銷。

      四、流轉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轉包的租金為每畝每年 元。

      2、甲方于合同規定期內到乙方所在地領取轉讓金。

      五、協議生效以后,乙方每年的轉讓金在 月 日支付給甲方。甲方逾期未領取轉讓金而使合同無效,后果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涉及到勞務用工,在同等條件下應該優先使用甲方。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2、不得干預乙方依法、合理的生產經營活動。

      3、協助處理好與周邊、地邊等方面的關系。

      4、不得干預乙方在轉包土地上所種樹木出售時合理使用土球。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分權和收益權。

      2、按時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3、乙方在經營所需的情況下可以在轉包的土地上進行房屋、道路、溝渠等建設。

      4、乙方在轉包后不得長期棄耕拋荒。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流轉期內,如流轉的土地被國家依法征用、占用,土地的補償歸集體,附屬物補償歸乙方。

      2、流轉期內,甲方不得隨意進入土地進行其他活動。

      3、乙方在合同期滿后,對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壞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土地正常使用。

      十、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續簽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承租。

      十一、違約責任

      流轉期內,如一方違約,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按地面附屬物的三倍以上價格賠償)。

      十二、糾紛解決辦法

      流轉期內,如雙方發生糾紛,先由 縣(市) 鄉(鎮)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扏一份, 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鑒證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經營合同4

      甲方(原承包方): 住址:

      乙方(受 讓 方):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標準:

      甲方將享有承包經營權的座落在 的土地(四至為: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共 畝以 流轉(轉包、出租、轉讓、互換)方式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流轉給乙方用于 。

      上述土地交付標準: 。

      第二條 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按時收取流轉價款權利;

      2.該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補償:

      3.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臵收益權;

      2.不得改變該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環保方面應按國家標準達標排放;

      5.該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青苗及乙方所搭建的建筑物補償。

      第三條 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流轉價款為人民幣 元,以后遞增方式及比例為 。

      2.本合同生效后 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年度的流轉價款,以后每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的流轉價款。

      第四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簽協議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

      (三)合同期滿后,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應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設施,將土地整平后交給甲方。乙方如需繼續經營,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包權,但需與甲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四)土地流轉期限超過國家規定的家庭承包期的,超過的時間無效。

      (五)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占用或征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補償款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分配,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款的 %滯納金。逾期個月視為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該土地上的建筑物歸甲方所有。

      (二)乙方擅自改變該土地的農業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土地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后,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

      乙方還應承擔土地功能恢復責任,無法全部恢復的,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當年流轉價款的 %滯納金。逾期個月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當年度的流轉價款,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當年度的流轉價款,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農業、工商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可向 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七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后可在補充欄目中(附后)完善合同內容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機關或鎮土地流轉指導中心各一份。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農村土地經營合同5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1、姓名: 身份證號 地址

      2、姓名: 身份證號 地址

      3、姓名: 身份證號 地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1、姓名: 身份證號 地址

      2、姓名: 身份證號 地址

      第三方(以下簡稱丙方):村委會

      經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農村土地經營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標的

      1、轉、受讓的農村土地坐落位置:

      2、轉讓標的承包權所有人見本合同附錄1。

      3、轉讓標的經營權年限:依據甲方與標的土地承包權人簽署的相關合同及附屬文件(一部分至20xx,另一部分至20xx年)。

      4、本大條中序1所界定的土地上所有果樹(約4000株)、機井、水塔及附屬實施、房屋(4間)、蓄水池(3座)等均為轉讓標的范圍。

      二、轉讓費及支付方式

      1、轉讓費

      轉讓費為人民幣60萬元(大寫:陸拾萬元整)。

      2、乙方分三期支付給甲方轉讓費:第一期,在本協議得到當地公證部門公證后的5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40萬元(大寫:肆拾萬元整);第二期,在第一期支付后的第十二個月內支付10萬人民幣(大寫:壹拾萬人民幣整);第三期,在第二期支付后的第十二個月內支付余下部分。

      3、從本協議生效之年及以后的租賃期間內,應付給標的承包權之所有人的租金由乙方支付,甲方承諾乙方所支付的土地租金不超過(38000元)每年,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擔(乙方主動漲價除外)。

      4、本協議生效之年以前的租賃期間應付給標的承包權人的租金由甲方支付。若因甲方未清償上述租金給乙方造成的相應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標的交付條件及時間

      1、甲方承諾在交付時,具備如下條件:

      ⑴沒有任何抵押、貸款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對該標的范圍內擁有經營權或處置權;

      ⑵已清償所有債務(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勞務費、欠款、水電費等);

      ⑶甲方將其與標的之土地承包權人簽署的相關協議及附件移交給乙方,甲方確保其真實性且具備法律效力。乙方出具相應收據,并確保保存至少14年。

      2、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即擁有本合同標的之經營權和處置權。

      四、標的之土地用途:農業(養殖、種植)。

      五、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本協議生效后,在租賃合同期滿時,乙方繼承甲方在最初發包方處的優先續租權。

      2、乙方不得改變該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超出種植、養殖范圍。

      3、乙方租賃期間,依法享受相關政策補貼,甲方不得冒領。

      4、若遇到占地補償,土地補償款歸土地承包權所有人所有,土地上所有青苗、建筑及其它資產補償歸乙方所有。

      5、協議生效后,乙方在標的范圍內開展的所有活動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乙方因經營所帶來的連帶責任。

      6、乙方必須管好轉包土地,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轉讓金,如逾期超過30日,6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轉讓金外,還應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如逾期超過60日,乙方須向甲方支付3倍于逾期部分資金作為違約金。

      2、以下情形視為甲方違約:

      ⑴本協議生效后,有除乙方外的其它人或組織聲稱擁有該標的的經營權或債權并提供了適宜的法律證據。乙方再次轉讓的情形不再此列。

      ⑵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進場開展經營活動。

      ⑶甲方冒領乙方依法享受的相關補貼或賠償。

      ⑷在本協議生效后毀約。

      若甲方違約,甲方須退還乙方已支付的轉讓款,并須支付給乙方180萬元人民幣(大寫:壹佰捌拾萬元整)作為違約金。

      六、其它約定

      1、自本協議生效后至20xx年1月31日期間,當出現非乙方原因引起的臨近村民或甲方之干系人(甲方之干系人指: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任何人或組織)圍繞該標的土地與乙方發生糾紛時,相關糾紛的處理工作由甲方負責,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若甲方未及時履行處理義務且給乙方造成了實際損失,則這部分損失由甲方無條件賠付。

      2、20xx年2月1日以后,乙方在合法開發該土地過程中受到附近村民阻擾,或乙方與鄰近村民及標的土地承包權人產生糾紛時,由丙方負責調停、解決。

      3、在租賃期滿(含續租期滿)時,約定如下:

      ⑴分戶劃界工作由丙方負責,乙方無須為此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⑵乙方有權將標的之土地上的任何資產轉走,丙方不得阻攔。

      4、甲方指定 為代理人,并指定以下銀行賬戶接收轉讓款:

      戶 名:

      開戶行:

      賬 號:

      若甲方接收賬戶發生變更時須及時有效告知乙方。甲方有義務在收到款項后開具等額的收據。

      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戶用于支付轉讓款。轉讓憑證或銀行流水可以作為支付依據。

      3、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或甲乙雙方、或甲丙雙方友好協商后另立協議予以補充。補充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七、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三份,丙方執一份。

      九、本合同生效條件

      1、甲、乙相關人員簽署并摁手印,丙方簽署并加蓋公章。

      2、乙方向甲方支付了本合同約定的第一筆款項。

      十、附件

      1、本合同標的土地承包權人名單(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2、甲方與標的土地承包權人簽署的合同及附件。

      甲方

      1、

      2、

      3、

      乙方

      1、

      2、

      丙方

    農村土地經營合同6

      甲方:

      乙方:

      本協議是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乙雙方本著互惠雙贏的原則進行合作,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合作事宜。

      1、 甲方為乙方耕地進行精細化管理和技術支持,在甲方的托管中產量高于當地平均產量。(自然災害因素造成的減產不在甲方責任范圍)

      2、 乙方將耕地 畝托管給甲方管理,甲方收取乙方每畝 元的農業生產資料成本和工時服務費。

      3、甲方提供的服務項目包括耕地、播種、除草、病蟲害防治等項目,為確保穩產、增收所有農業生產資料必須是甲方指定的產品或甲方直接提供的產品,以防誤用偽劣產品影響作物產量。

      4、甲方提供的服務項目中不包含農田灌溉,因天氣因素多變農田灌溉費用不便核算,農田灌溉時甲方可以幫助乙方聯絡灌溉服務隊,對于灌溉的標準和質量有乙方自己驗收。

      5、 甲方的服務過程中乙方可以全程跟蹤查看,如莊稼生長過程中因天氣因素出現凍害、倒伏等現象但最終沒有影響產量甲方服務視為正常。

      6、 作物成熟收割時如乙方對產量有疑問,甲乙雙方可以測產,按產量構成要素畝穗數、穗粒數、千粒重進行計算。

      7、 莊稼生長過程中如出現被盜、被人為毀壞、家畜踐踏等因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 乙方田地如因排水不暢通,導致莊稼被水淹沒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因為排水設施的建設不是甲方能力所能解決的問題。

      9、 莊稼成熟之后由乙方自己組織收割,甲方不負責收割,但甲方可以為乙方免費聯絡收割服務隊伍,盡量不誤農時、提高效率。

      10、 乙方將耕地提供給甲方后托管服務費每季作物支付一次不能拖欠。

      11、 甲方為乙方土地托管服務期限不得低于1年。

      12、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執行終止于 年 月 日。

      13、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由村委保存。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時間:

    農村土地經營合同7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保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雙方依法履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土地概況

      本幅土面積 畝,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承包經營權年限 年,目前還有 年。

      第二條 流轉方式

      甲方采取 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第三條 流轉期限

      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流轉價款及付款方式

      1、流轉土地價款總計 元(折合每畝 元)。

      2、合同簽訂后,乙方支付甲方 元。

      3、其余款項乙方同意每年 月 日前支付甲方 元。

      4、如遇國家征收、征用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乙方相應損失經雙方協商確認后從補償款中扣除。

      第五條 土地交付與回收

      1、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

      2、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流轉土地交回甲方。

      3、本土地流轉合同終止后,原土地上新建附著建筑物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① 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補償;

      ② 歸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補償乙方;

      ③ 由乙方按時拆除,恢復原貌。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和補償費用,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

      2、協助和監督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 合理、環保正常使用土地,協助解決該土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及其他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不得將該土地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再流轉。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流轉的土地具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置權。

      2、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用及補償費用,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流轉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該土地流轉。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不按約定履行義務一方視為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轄區的村民委員會、鄉鎮政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 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各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字頁,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經營合同8

      [ ]土讓字第 號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 鄉(鎮) 村 組 地塊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 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總價格為人民幣 元。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 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支付的時間為 年 月 日。

      2、乙方采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實物名稱為 ,數量 公斤,時間為 年 月 日。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于 年 月 日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約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具體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經營決策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人民幣 元。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 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承包經營土地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簽證、備案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轉讓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鑒證單位一份、土地所有權單位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 址: 住 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經營合同9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 所:

      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 所: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林地情況

      林地名稱(小地名) ,座落 鄉(鎮) 村 組,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面積 畝(大寫)山場四至界限詳見附圖(附件1)

      二、流轉期限

      流轉林地使用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流轉林地的用途

      本流轉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批準,不得用于非林建設或者其它建設。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流轉后,林地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林木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林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承包后發生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二)發包方、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乙方對承包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四)如乙方對現有林木進行低產林改造,甲方不得干涉,合同期滿后,林地、林木歸還給甲方。

      (五)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六)乙方不得改變承包地的林地用途,應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采石、取土等破壞森林行為,不得在野外違章用火。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林木盜伐事件,乙方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

      (七)在承包期內,在承包范圍內外的甲方原有的水、電設施、灌溉及交通道路設施,要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如原有設施不足,甲方要做好轄區內的村民工作,同意乙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承包林地范圍內開通道路,修筑灌溉設施,構建臨時住宿、辦公用房和其他養殖棚舍,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費用。

      (八)在承包期內,乙方有權將承包林地轉包或將經營權轉讓、出租、抵押融資等經營活動,但必須告知甲方。甲方不得故意阻撓乙方轉讓經營權。

      (九)甲方要協助乙方申辦林權登記手續和采伐申請手續等,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合同承包期滿后,如乙方繼續承包該林地,必須在期滿前60天內用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后天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甲方。

      合同期滿時,承包林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標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

      五、流轉價格及支付時間、方式

      本合同林地流轉價格為 元,流轉林地上原有的林木出售給乙方的,價格 元。合計 元。(一)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支付時間為 .詳見收條(附件4)

      六、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100000.

      (二)如違約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為損失額的100%.

      七、其它條款

      (一)本合同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生效。

      1、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甲乙雙方簽字并經林地承包管理機構鑒證之日起生效。

      (二)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2、提請林地承包仲裁機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林地流轉合同管理部門(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蓋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名稱:乙方名稱:

      (承包方)(受讓方)

      地址:地址:

    農村土地經營合同10

      甲方(轉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住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系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位于 鄉(鎮) 村或社區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流轉土地登記表》的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轉包/出租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 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轉包/出租按下列第 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寫: ) (稻谷、玉米、小麥等),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 (稻谷、玉米、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其他。 。

      (二)轉包費/租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 (當年度/下年度)轉包費/租金,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他方式。 。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臵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并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在流轉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并于接包/承租期滿前 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租金,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金。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轉包/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等的處理約定: ;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的約定: 。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 (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村民(居民)委員會、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后又反悔的,可以向平昌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平昌縣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或鑒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經營合同11

      甲方(承包轉出方): 鄉(鎮) 村 村民小組

      戶 住址

      乙方(受讓轉入方): 鄉(鎮) 村 村民小組

      戶 住址

      丙方(發 包 方): 鄉(鎮

      ) 村 村民小組

      為促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進一步規范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機制,保障農業生產的穩定發展,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采取轉讓方式流轉土地的還必須經發包方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基本原則

      1、堅持土地集體所有和農戶承包經營權穩定(采取互換、轉讓等方式流轉的需重新確立承包關系)不變;

      2、堅持依法、自愿、有償、平等協商流轉;

      3、堅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變;

      4、確保流轉期限不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5、受讓方必須具有較好的資信和具備農業經營能力;

      6、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受讓權;

      7、承包轉出方應主動將流轉合同報發包方備案。

      二、流轉土地狀況及用途

      序號

      座落地名

      等級

      面積(畝)

      用途

      1

      2

      合計

      三、流轉方式及期限

      甲方采取 方式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乙方,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2、有權獲得其轉讓前對提高土地生產能力所增加投入的相應補償;

      3、協助乙方取得或接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農業生產資料及農業生產服務。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在不改變土地規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分權和收益權;

      2、有權獲得或接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農業生產資料及農業生產服務;

      3、按時交納流轉費用;

      4、保護耕地,不得進行掠奪式經營,不得隨意棄耕拋荒。

      六、履約時間、方式

      流轉費用(或農產品)共計 元(或 公斤),在當年(或以后年度每年) 月 日之前由乙方向甲方交納 元(或 公斤)。

      七、違約責任

      如果甲方或者乙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當年流轉費用(或農產品)的 %支付,自違約之日起一個星期內付清。

      八、其他事項

      1、采取轉讓方式流轉土地的,丙方有權提出對乙方的資格要求,并對乙方的情況進行考察,不符合轉讓條件的,可不同意轉讓;

      2、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向鄉鎮農村土地流轉管理機構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3、執行期間,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作補充,補充條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條款在執行中如與現行政策不符,以政策規定為準;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和鄉鎮農村土地流轉管理機構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蓋章):

      丙方負責人: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經營合同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出方(甲方):

      住所:永安鎮股河新村

      受讓方(乙方):

      住所: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同意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在雙慶何北部地塊家庭承包地___畝以__轉包出租方式,從20xx年10月10日起至20xx 年10月10日止,流轉給乙方用于種植農業經濟作物。

      第二條 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該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2、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l、享有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置收益權;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第三條 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流轉期間乙方向甲方須支付土地流轉價款為每年900斤/畝小麥,以當年國家小麥保護價計算,支付的時間為: 每年10月10日前支付 元人民幣(: 元)。

      (二)經營使用期間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標的按時兌現,否則,逾期一天加罰乙方應兌付總額0.2%的滯納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服從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占用或征用該土地的需要,并均不負責違約責任。

      (二)合同一經簽訂,所有條款雙方應嚴格認真履行,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應向對方償付違約金,并賠償給付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其他事宜:

      (一)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而變動,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二)合同期滿后,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乙方如需繼續經營,享有優先承包權。如不再使用,應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設施,將土地整平后交給甲方。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三)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家庭承包期剩余期限的,超過的時間無效。

      (四)流轉期滿,乙方應保證流轉的土地達到流轉時土地等級和質量。

      (五)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在補充欄目中完善,完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自20xx年10月10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分中心各一份。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20xx年10月10日

      發包方: (簽字蓋章)

      鑒證機關: (簽字蓋章)

      鑒證人: (簽字蓋章)

      簽證日期: 年 月 日

      附:補充說明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經營合同13

      (縣簡稱)土包(租)字第(年份)號

      轉包(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包(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__________畝土地(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 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轉包(出租)期限為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款

      轉包(出租)土地的轉包金(租金)為每年__________ 元人民幣(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的農業稅費等)。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包金(租金)。

      1.現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

      2.實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實物為:_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

      五、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轉包(出租)土地_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轉包(出租)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轉包(出租)期滿后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轉包(出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稅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轉包(出租)土地承包經營權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7.乙方不得改變轉包(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8.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轉包(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限內將轉包(出租)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院判決。

      九、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_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鑒證單位:(簽章)_________

      鑒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農村土地經營合同14

      甲方(轉包方、出租方):

      住所:聯系電話: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湖南省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租賃)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愿意將其承包的位于鄉(鎮)村組的畝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轉包(租賃)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為甲方通過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其他農村土地,并已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號為。

      二、轉包(租賃)期限

      若在第二輪承包期結束后,因土地政策原因導致甲方不再擁有該地承包經營權,土地轉包(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20xx 年月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應于年月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若在第二輪承包期結束后,甲方繼續擁有該地的承包經營權,則土地轉包(租賃)期限為自年月日至下輪承包期最后一年的 月日。

      三、轉包(租賃)價格與支付方式

      轉包(租賃)價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計算:

      1、每畝每年支付(實物名稱)公斤,共公斤。

      2、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元,共元(大寫:)。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

      轉包(租賃)價款按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 逐年支付,即于每年月日之前支付%,每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 一次性支付,即于年月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其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或出租后,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系不變,甲方繼續向發包方承擔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甲方有權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并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從乙方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3、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租賃)土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租賃)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

      成的損失。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5、轉包(租賃)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租賃)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轉包(租賃)。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⑴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⑵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⑶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⑷乙方經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將無法履行的;

      ⑸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⑹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占用或征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⑴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⑵荒蕪土地,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

      ⑶逾期交納土地流轉費,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的。

      七、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承擔違約金。

      5、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后,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后,若甲方繼續流轉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若不繼續流轉的,乙方對土地進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能拆除而不影響流轉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采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流轉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3、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4、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方式解決糾紛:(1)提交土地所在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經協商,決定(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 證 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經營合同15

      河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

      甲方(單位或個人名稱):_________

      乙方(單位或個人名稱):_________

      因_________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依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互換標的

      1.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面積為_________畝,坐落于_________(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后)。

      2.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面積為_________畝,坐落于_________(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后)。

      二、互換土地期限

      甲乙雙方互換地塊的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三、互換雙方權利義務關系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不改變土地的用途及承包義務。土地互換后,互換雙方均取得對方的互換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原有的地塊的承包經營權。甲乙雙方仍然要按照發包時確定的該土地的用途使用土地、履行該地塊原來負擔的義務,雙方享有互換前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土地互換后,甲乙雙方應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登記,并與發包方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

      四、交付方式和時間

      互換土地的交付方式為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交付的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裁定,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生效條款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八、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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