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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工作制度內容 工會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工作制度匯編
日期:2023-03-19 05:18:34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网络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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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內蒙古黃河工程局股份有限公司工會

    工會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工作制度

    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工作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全國總工會頒布的《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工作條例》、《基層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工作條例》、《工會小組勞動保護檢查員工作條例》的通知精神,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網絡,突出工會維護職能作用的發揮,強化職工安全意識和勞動保護意識,發揮工會在企業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方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作用,結合公司實際,依照《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工會法》及《三個條例》和工會系統勞動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組織原則

    1、公司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由公司工會和質量安全部、人事部各工程處工會共同組織成立。各處公會設立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各班組設立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

    2、各級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組織受同級工會領導。

    3、公司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主任委員由工會主席擔任;副主任委員由質量安全部部長、人事部部長、

    2 黨群部副部長擔任,委員由公司人事部勞動保護干事、各處工會主席擔任。

    4、各工程處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主任由處工會主席擔任,委員若干人由分會委員會確認,報公司工會委員會批準。班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由工會小組長擔任。

    二、工作制度

    每月由各班組檢查本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執行情況,每季向處工會上報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檢查員季度報表;工程處由各委員參加,每月對本處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監督檢查一次,每季度向公司工會報告本季度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工作情況;每半年公司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全體成員對全公司勞動保護工作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通報檢查結果。

    三、工作任務

    1、宣傳黨和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政策,法規及安全技術和建筑企業安全施工知識,增強職工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防范意識,發揮工會在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作用。

    2、建立健全公司各級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網絡,定期按制度規定進行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研究解決各級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發現的重大事項和問題。

    3、建立起公司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檔案,負責制定相關工作的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隱患通知書制度,使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制度化,并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并督促解決。

    4、負責進行職工工傷及職工職業病的健康程度鑒定工

    作,參加職工傷亡事故調查組,并參與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向上一級工會及時報告事故情況。

    5、監督和協助改善從事有毒有害工作崗位的勞動條件

    和工作環境,根據女職工的生理特點,適當照顧她們的工作,做好女職工的“四期”保護工作。

    6、監督檢查和協助行政加強勞動保護設施的維護使用

    和保養,保證各種勞動保護設施完善有效。

    7、監督檢查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經費的提取和正確使用,參加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三同時”審查驗收。

    四、工作權力

    1、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成員對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有直接監督檢查的責任,隨時進行監督。

    2、對各級行政領導疏忽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問題,要及時給予建議,并監督及時改進。

    3、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成員和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發現違章指揮,強迫職工冒險作業,有權不執行或組織職工拒絕操作;如發現機器設備,生產設施存在重大

    隱患,對有毒有害特別嚴重,有條件改善而不改善的生產環境,職工有權不在這種環境下工作,并有權建議進行限期整改。對企業發生重大事故后,險情尚未解除,也未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的,有權拒絕工作。

    4、在新建、改建、擴建工作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沒有實行“三同時”原則的,有權不進行審查驗收,并建議必須進行完善后才能驗收。

    5、各級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成員,在工作現場發現工作人員有情緒不穩,不符合上崗條件的`,酒后進入工作現場,操作無監護人等影響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的情況,有權停止其工作。

    6、監督行政合理安排生產,防止過多加班加點,及時發放勞動保護用品。

    7、參加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三不放過”是指在調查處理事故時,必須堅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有權代表職工和家屬對造成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的主要責任人提出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責任。

    《工會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工作制度》全文內容當前網頁未完全顯示,剩余內容請訪問下一頁查看。

    8、對半年進行一次的推選優秀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的各處工會必須簽置意見,分會委員會成員名額比例不少于30%。

    五、工作職責

    (一)工程處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職責

    1、向職工宣傳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政策,法令及企業勞動保護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加強職工教育。

    2、監督和協助企業行政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條例,及時解決生產中出現的有關安全和勞動保護方面的問題,不斷改善生產環境和勞動條件。

    3、經常檢查勞動保護設施完好狀況,督促與行政協商在落實經濟責任制的同時,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責任制。

    4、督促企業行政按國家規定發放勞動保護用品,認真執行國家關于職工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的規定,制止無為的加班加點行為。

    5、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執行國家有關保護女職工的規定,切實做好女職工的“四期”保護工作。

    6、參加職工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協助行政查清事故原因,及時上報上級工會組織,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杜絕類似的事件再度發生。

    7、發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在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危害職工生命和造成國家財產損失時,應立即撤離或組織職工停止工作,并向上級工會及時客觀反映真實情況。

    (二)班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職責

    1、協助班組長組織職工加強對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條例的學習,督促職工提高勞動保護工作意識,加強自我保護能力的培養。

    2、在每周的安全活動學習中,強調勞動保護工作。

    3、發生傷亡或傷害事故,立即組織搶救并報告上級工會組織。

    4、做好班組女職工“四期”保護工作。

    5、發現生產設備、作業環境有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時,應立即組織職工撤離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

    6、因堅持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規定,受到責難和打擊時,向分會或直接向公司工會報告,由工會進行妥善處理。

    工會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工作制度 [篇2]

    一、工作任務

    1、深入基層做好勞動保護工作的調查研究,對本礦工會勞動保護工作和安全生產存在問題,向有關部門提供信息,提出意見和建議,并隨時向上級工會勞動保護反映情況,匯報工作。

    2、貫徹執行《工會法》、《勞動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三個條例》,建立、健全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網絡,加強隊伍建設。履行監督檢查條件,整改事故隱患,對重大不安全隱患,有權提出限期整改建議,監督檢查其實施。

    3、組織實施勞動安全衛生知識宣傳教育,宣傳國家勞動保護政策、法規,組織開展安全衛生技術咨詢和“安全生產月”系列活動,發動職工為企業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設施項目提合理化建議,為企業的發展排憂解難。

    4、有計劃地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基層工會勞動保護干部和積極分子地素質和工作能力。

    5、依法參與對重大工傷事故地調查和處理工作,積極配合相關機構和公安機關,深入實際,查明事故原因和責任,總結經驗教訓,對造成重大事故地責任者與嚴重失職的,建議有關部門給予行政或法規處理。

    二、工作制度

    1、定期召開例會,聽取基層分會勞動保護部門的工作匯報,研究本礦勞動保護狀況和存在問題,提出解決建議。

    2、每半年向公司總工會提交一份簡要工作報告,反映勞動保護工作的情況和問題,提出對策。

    3、定期組織工會勞動保護工作交流或勞動安全衛生檢查。發現重大問題及事故隱患,督促整改,做好登記建檔和跟蹤監督檢查。 工會勞動保護基層分會工作制度

    第一條 為保障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及企事業規章制度落實到班組,發揮職工勞動保護監督檢查作用,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設立工會小組勞動保護檢查員。工會小組勞動保護檢查員經民主推選產生,在基層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領導下工作。

    第三條 工會小組勞動保護檢查員應具有一定的勞動安全衛生知識,敢于堅持原則,責任心強。

    第四條 工會小組勞動保護檢查員的職權:

    (一)協助班組長落實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及企事業規章制度,創建安全生產合格班組。

    (二)查詢工作場所存在的職業危害和企事業單位相應的防范措施。

    (三)督促和協助班組長對本班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技術技能。

    (四)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五)對生產設備、防護設施、工作環境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督促解決。

    (六)發現明顯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報告,并組織職工采取必要的避險措施。

    (七)發生傷亡事故,迅速參加搶險、急救工作,協助保護事故現場,并立即上報。

    (八)監督企業單位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個體防護用品。向企業單位提出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的建議。

    (九)因進行正常監督檢查活動而受到打擊報復時,有權上告,要求嚴肅處理。

    第五條 工會組織對工會小組勞動保護檢查員的工作應予以支持。對做出貢獻的工會小組勞動保護檢查員,上級工會組織給予表彰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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