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邊的同學小學作文550字
我的初中同學,是一個皮膚黝黑,性格古怪的人,他總是愛裝扮得酷酷的,但也不乏有時顯得很土。
“潮”
他時常戴著一條藍色的,上面綴有小花的圍巾,別人戴是為了騎自行車時防風,然而他卻每天乘公交上學。春游時,老師剛一說解散,他便沖到紀念品店里買了副墨鏡,迫不及待地戴上,顯得自己很帥,又舉起手機很拽地自拍幾張。他總是趕在時尚前沿。
“土”
說他愛打扮吧,也對,但在跑步時他那綠絨衣總是不合時宜地從校服里鉆出來,跑起來一顛一顛的.。坐在車上,他不由自主地從書包里掏出耳機,邊聽邊唱。然而他聽得既不是流行音樂,也不是什么清新文藝,反而獨愛老歌,就是六七十年代那種早已“out”的老歌,更使他在人群中顯得與眾不同。
“熱”
他的熱情無人能比,有一次聽說文委要教大家唱團歌,大家都齊刷刷地坐在班里等著,唱歌時而跑調的他身為文委只好硬著頭皮上了,緊接著是一陣熱烈的掌聲。雖然并不專業,但他不怕嘲笑,敢于在全班面前唱歌,真是勇氣可嘉。又一回,得知宣委要畫板報,我皺起了眉頭,他走過來,輕輕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有什么事嗎?”“沒事,又要畫板報了,恐怕來不及。”“沒事兒,到時候加上我,人多力量大。”“那你作業怎么辦?”“這你不用管,為班級服務,俺驕傲!”說著他笑了笑。那天晚上他幫我們打下手跟我們留到了七點多才回家,這種奉獻精神,實在是值得我們學習的。
他就是這樣與眾不同,甚至是拿筆的方式(他把筆夾在中指和無名指之間攥著寫)小到他的眼神,一舉一動,處處令人新奇。他就是集“潮”“土”“熱”與一身的我的好哥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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