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績效考核方案(通用8篇)
為有力保證事情或工作開展的水平質量,時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教師績效考核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 篇1推行教師季度目標管理,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師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有利于促進學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學化,有利于激發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為進一步全面客觀評估每一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在學校內部營造一個“激勵先進、優勝劣汰”的工作氛圍,特制定本方案。
一、師德表現(權數10分+獎勵分)(無限制名額數)
1、優秀(10分):遵守《師德規范》,表現積極,業績突出,能起模范帶頭作用。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不能定為優秀:
①有明顯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
②有有償家教、有償補習現象;
③有搞第二職業、影響本職工作的現象;
④工作態度消極應付,接受任務推三托四;
⑤同事關系、家校關系緊張,經調查屬實者。
⑥謊稱病情、小病大養,影響不良者。
2、合格(8分):遵守《師德規范》,表現一般,業績較好,能完成擔任的任務。
3、不合格,不得分:表現較差,業績低劣,不能承擔分配的任務。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定為不合格:
⑴嚴重違法亂紀,損壞師德形象被查處者;
⑵同期違反計生政策,被查處者;
⑶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性質嚴重的;
⑷嚴重失職,釀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⑸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教育不改的;
⑹擅離職守,較長期不在崗的;
⑺搞第二職業,嚴重影響本職工作的;
4、獎勵分:對響應上級號召,積極參加無償獻血者當季度可獎勵1分,當季度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以上者獎勵1--3分。(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
二、出勤情況(權數10分)
學校設置考勤登記表,由值日導師或值班行政負責考勤登記并及時匯總封存。教師請假1—2天須由校長批準,3天及其以上須由教育辦批準,1周以上須送市教育局批準,并按有關規定扣發獎金。
1、有下列情況者分別給予扣分。
①病假:當季度累計5天以上扣1分,長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國家規定的婚、喪、產假及單位公假):當季度累計請假3天以上扣1分,當季度累計一周以上不得分。
③曠課每節扣1分;
④無原因遲到、早退(包括護導)、私自調課每節課扣0.5分;
⑤學校會議、學校升旗儀式、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各級會議,應參加的教師又沒有請假者每缺1次扣0.5分;
⑥沒有考勤登記的按60%計算,以下參照計算。
三、教學常規(權數10分)
每季度對教師的教學計劃、教學總結、教案、作業布置與批改、聽課記錄、考試(期中、期末)質量分析等,按照教學常規管理要求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1、以下各項要求,每次每缺一項扣1分:
①期初制定教學計劃、并按時送交學校;
②期末寫好總結并按時送交學校;
③認真編寫教案(如發現無教案上課者,每次加扣1分);
④按時認真批改學生作業;
⑤單元測驗按時考查、批改、講評;
⑥批改作業工作量以每班40人為基準,每增加10人可獎勵0.5分(班生數以四舍五入法計算;跨班語數老師獎勵分不受限制;專職技能科老師獎勵最多不超過3分);
2、嚴格執行“減負”規定,學生在校時間不擅自延長,節假日不組織集體補課。違反規定者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每次扣1分。
3、不擅自征訂、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門確定的教材、輔導材料、試卷。違反規定者每發現一次扣1分。
4、專職技能科教師應有一定量的培優、課外興趣小組輔導活動,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勤登記、成績記載表、活動總結每缺一種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扣1分。
四、班主任工作(權數10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項扣1分:
①、按時完成班級工作計劃、工作總結;
②、按時完成學籍卡、素質評估手冊;
③、按時完成義教卡、健康卡;
④、按時準確完成班級變動生花名冊、學生花名冊、文化戶口冊的填寫及滾動工作;
⑤、每季度開展1次班隊主題會(并附書面記錄,年段或校內開放,班隊各一次);
⑥、每季度家訪或開家長會1次(并填寫家訪記錄簿,家長參與率達到90以上),本款包括中隊輔導員;
⑦、班級黑板報、學習園地每月1次(交底稿);
⑧、班級設有圖書角(生均2冊以上)、衛生角、綠化角;
⑨、每學期學校組織的“三評”(學生禮儀、衛生、紀律),(按原始記錄匯總評定優、良、合格三個等級,評為“優、良”的班級得1分,評為“合格”的班級該項不得分,優、良比例不多于85%)。
2、班集體獲省、泉州市、晉江市、鎮等表彰,班主任得2分,中隊輔導員得1分。
3、中隊輔導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加7分。
五、行政工作
1、校長、副校長、教導、總務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補貼職務分10分。
2、總輔導員8分、報帳員補貼職務分7分,在搞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全學期總分不少于教師平均分。
3、年段長、統計員、技能科教研組長、語、數教研組長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獎勵2分、5分、3分、5分。
4、積極參加、協助完成中心工作和開展重大活動的負責人、協助組織人員由行政酬情按工作量情況加分(當季度不超過3分)。
5、學校在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素質教育評估、等級達標驗收、先進集體中選,當季度全體教師各得1、3、4、5分,獲獎單位正職領導另加2分,副職與中層干部另加1分。(單項獲獎如少先隊、安全、課改、體育、信息、綠色、收費、廉潔等組織得獎,單位正職指該項的負責人;校長、教導在教師【相同項的教師】得分的基礎上可加1分,教師得分按教師數的30%計算)
6、專職技能科教師組織匯演、競賽等活動,每次獎勵1至2分,其他相關老師每次獎勵0.5分。)
7、教師參與信息工作,向市級及以上教育網站投稿并錄用,每篇信息獎勵1分,最高獎勵5分。
六、教師獲獎(均為當季度為準,最高得分15分)
1、教師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技能(包括現場論文、案例評獎)素質競賽、課堂教學競賽,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3、2、1、0.5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5、4、3、1分;獲泉州市級及以上一、二、三等獎、優秀獎者分別得7、6、5、3分,錄像課評選折半計算,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指導教師按1/3計算。
2、開研究、示范課、講座,按相應級別二等獎計算得分。
3、公開課的指導教師,核實后按參賽者的80%得分。(多人指導的共同攤分)
4、評優評先按相應級別二等獎得分。(作為獎勵分,非教育部門降至晉江市級,晉江市級以下降至街道級。)
七、指導學生(最高分15分)
1、指導學生臨場競賽得獎分:
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3、2.5、2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4、3.5、3分;獲泉州市級及其以上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6、5、4分;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同校同次比賽只取最高獎一人計分,多人指導共同攤分。
2、送書面、實物作品參賽,按臨場競賽獎分1/2計算;指導學生發表《周報》《隊報》《作文選》《經濟報》文章按1/4計算。
注:非教育部門組織降到晉江市級計算的按1/4計算。(適用于1、2點)
3、若競賽取名次不評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獎計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獎計算;其余名次按三等獎計算。
4、團體獎按5人次獲獎計算。
5、組織課外興趣小組,有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席記錄、成績記載、活動總結,專職技能科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5分;班科任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2分。
6、組織并參加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有計劃、記錄、總結得2分。
7、獲得教育辦體育田徑運動會團體獎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8分,其他沒獲獎的田徑各取2個單項目最高一名得分(教練)。道德風尚獎按三等獎獎給領隊和教練;市級獲獎加給教練,第七名第八名算三等獎。
8、校級比賽項目必須由各組的教研組上報行政處,經由討論,審批方可進行比賽。
比賽方案要在教研組內討論確定后,方可舉行。原則上:各類單項比賽一等獎:一名;二等獎:二名;三等獎:五名(送作品折半、原則上比賽按低、中、高年級進行)(獎勵分分別是:1.5分、1分、0.5分)。
八、教研活動(權數15分)
1、確定課題組,有計劃、有過程、有總結,課題組長得3分,協助組長得2.5分,課題組其他教師得2分。(教育辦備案為依據)
2、在教研會議上積極參與發言校級得1分,最高得2分。
3、按規定參加聽課、寫好記錄、參加評課發言,每季度不少于5次,得2分;該參加而不參加每次扣1分。
4、撰寫經驗總結、教育教學論文(必須是教育辦選送)收入匯編或發表于相應級別刊物者(合作者共同攤分),學區級得1分、片級得2分,晉江市級得3分,泉州市級得4分,省級和CN級得5分。若一稿多投或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論文或經驗總結出版在報紙按相應級別50%計,其他案例、論文獲獎歸論文,現場論文獲獎歸教師技能。
5、參加各種“論壇”發言者每次得2分,同時匯編者只取一項。
6、獎勵分:教育辦學科教研組成員在正常參加活動的基礎上,每人獎勵2分。
九、教學效果(權數20分)
1、學期有統一普查測試的學科,到考率達100%者,得3分;優秀率、合格率達到學區平均線或分別達到40%(《晉江市小學實施素質教育等級達標評估細則》指標)、93%(“雙高普九”指標)的,各得3分;沒統一普查的學科,教師在完成過程性考核的基礎上,取學校教師平均分。
2、優秀學生評選:
每評得1名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以上優秀學生,班主任分別得1、2、3、4分,中隊輔導員得分是班主任的50%。(少先隊員、少先隊干部得分相反)
十、附則
1、校長的績效工資也可取全校公辦教師平均值加10%計算。
2、因行政人員的工作量大、壓力大,在工作沒有重大過失的情況下,行政人員的績效工資評級每年應確保有一次優秀(考核辦法可采用先評行政再評教師)。
3、師德表現不合格,該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
4、本《暫行規定》實行按季度考評登記,兌現獎懲。
5、本《暫行規定》由曉聰中心小學行政會負責解釋。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 篇2一、指導思想:
1、加強學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
2、有利于激發全體教職工愛校、愛崗、敬業、奉獻的精神,有利于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于引導教職工集中精力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
3、進一步體現獎勤罰懶,多勞多得,優質優酬,向關鍵崗位傾斜,向一線教師傾斜,向效率高、成果顯著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結果,將作為年度《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內容與分值:考核基本分為100分,加分不封頂,扣分最多為100分。
1、教學常規(基本為20分)。
(1)按時參加學科組活動。無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請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當天病、事假除外,必須有書面請假條)。(由教研組長考核)
(2)教師備課筆記由教務部門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一學期評比一次)。
(3)作業布置、批改由業務校長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每學期評比一次)。
(4)聽課節數達到規定要求,并有評課意見加2分,每少聽一節扣1分,每缺一節評課意見的扣0.5分。弄虛作假者,查實一節扣2分。
(5)未經學校同意私自調課,每次扣2分,曠課一節每次扣5分。
(6)無故不監考一次扣10分,監考遲到一次扣5分,私自調監考一次扣2分。監考不認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10分。
(7)閱卷不服從學校安排一次扣5分,無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閱卷不認真或弄虛作假造成成績不真實,一次扣10分。
(8)各種成績及質量分析不及時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從學校課務安排一次扣10分,不接受學校安排的臨時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長室考核)
(10)上課時,坐著上課的、接聽手機的、發短信的發現一次扣5分,手機鈴聲響扣2分。
(11)早讀課、技能課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無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經校長室同意私自為學生訂閱資料的,責任人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相應責任。(校長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學工作成績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實開公開課和示范課超過規定標準的并及時上交教案、評課表的教師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開課的教師加4分,面向區以上開出公開課的教師加3分。學期應開公開課或匯報課而未開的,未開課教師扣5分。(三年未達標教師開課要求以考核要求為準,其他教師每學年必須在校內上公開課一節)。
(2)任教學科理論考試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師任教學科參加考級考證通過率在規定標準以上的加2分-5分。
(4)輔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獎,校級競賽獲一等獎輔導教師加2分;區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2、1分;市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3、2分;省級以上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6、5、3分(超過3人獲獎的,按3個最高級別累加,國家級另加)。
(5)有計劃開展興趣小組或第二課堂,并有活動記錄、教案,輔導教師加3分。
(6)學生、家長來電、來信、來訪意見較大,經查實確有責任的一次扣5分。
(7)教師參與黃、賭、毒,經查實,視情節扣10-30分。(校長室考核)
(8)教師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向家長索要錢物的,視情節扣10-20分,工作期間上網游戲的一次扣2分。(工會、校辦等部門考核)
(9)上級主管部門的調研性聽課,評為好課加2分,評為差課扣2分。
(10)學校領導巡課,發現教師教學不認真,課堂秩序混亂的扣5分。
(11)學生滿意率超過85%加2分,70%——84%加1分,低于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遲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辦考核)
(2)請假半天以上要填寫請假單,由校長批準。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須出具醫院診斷證明,否則以事假考核。(校辦考核)
(3)未經批準不參加教職工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每次扣1分。(校辦考核)
(4)行政人員隨機查崗,無故不在崗一次扣3分。
(5)凡請婚假、產假應學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師,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以銷假時日為準)(校辦考核)
(6)曠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
1、教師績效考核每學期統計一次,每年考核計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師為優秀,考核分不滿70分的教師為基本合格,其余教師為合格。
2、在《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中,增設績效考核系數,凡考核為優秀的,增加系數0.1,考核為基本合格的,在總系數中扣去0.1系數。
四、說明
1、此《方案》教代會通過后,自2011-2012學年第一學期起實施,考核期間為學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資料提供期),統計時間為每學期末,每學年第二學期末計分評定等第。
2、《教師績效考核方案》的考核對象為全校任課教師,其中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的對象為高級以下普通教師(行政干部與高級職稱教師、職員、職工除外)。
3、高級職稱及獲得區教學新秀稱號的骨干教師其績效考核結果是骨干教師考核的依據之一。
4、本辦法解釋權屬校長室。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 篇3一、考核對象:
團西二小現任具體學科教學崗位的專業任課教師。
二、考核時間范圍:
每年的春學期開始至當年的秋學期結束。
三、考核細則:
(一)業務素質(10%)
本科學歷記6分,專科記4分,中師記2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務(課題和論文)的“學科帶頭人”省、市、縣級分別記5分、4分、3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務的“教學能手”省、市、縣級分別記4分、3分、2分,未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務的的減半記分。當年新增各級“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名教師”、“名校長”稱號的另加1分,總分不超過10分。
(二)計劃的制訂與總結(5%)
每學期計劃總結各記2 .5分,各類學科計劃、小結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0.1分/份,按學期分別計算,對應學期計劃或總結分數扣完為止。
(三)備課20%
集體備課計8分,每學期4分。材料不符合學校統一要求的-0.1分/次,未按時上傳學校網站的-0.1分/次,對應學期的分數扣完為止。
個案備課計12分,每學期6分。檢查或抽查中發現備課材料質量較差被點名通報的-0.4分/次,備課節次不足的-0.2分/課時,對應學期的分數扣完為止。
(四)上課25%
為他人代崗但實際未到崗的-0.5分/次,代崗而未按時到崗、上課不備課或備課與上課明顯不符造成課堂紀律混亂的、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0.4分/例,未經教導處同意私自調課或不按教導處課表上課的-0.2分/例,上課遲到、拒絕學生聽課、因教師責任造成的學生上課不全且無嚴重后果的(有嚴重后果的另外處罰)、中途離開課堂、課堂上接聽電話-0.1分/例。教學工作檢查或抽查聽課被評為差課的-0.5分/次,總扣分不超過10分
(五)作業與輔導20%
作業輔導每學期各記10分,布置學生書面完成的作業有連續未批閱或錯批的-0.1分/例,教學工作檢查或抽查中發現作業質量較差或批閱不符合學校要求的-0.2分/次,對應學期的分數扣完為止。
(六)考查與評價4%
每學期考查各記2分,未按學校要求完成期末學情調研或考查任務的-0.5分/科,未按要求完成質量分析報告的、統一閱卷中積分錯誤或錯批的-0.1分/例,考核學期內分數扣完為止。
(七)學習教研16%
教師參與集中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各記0.1分/周,學習無詳實記錄的減半記分;參與教研組集中活動記0.2分/周,學習無記錄的減半記分,不參加活動不得分。
四、考核辦法
積分從高到低排名,前十名為優秀級,后十名為合格級,其余為良好級。每級獎金相差250元。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 篇4一、指導思想
為了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提高辦學效益,按照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分配原則,根據市(連教政[2009]80號)、縣(灌教[2010]9號)文件,結合我鎮小學實際,在上年度績效試行分配方案的基礎上進行完善,制定本細則。
二、考核對象
本鎮小學在編在崗教師
三、考核原則
(一)尊重規律,執行政策
(二)注重量績,優績優酬
(三)激勵先進,優化管理
(四)客觀公正,便于操作
四、實施方法:
教師考勤、教學常規扣款所得均攤給本校教師;教學業務獎、教學質量獎、活動競賽教研獎和班主任費等累計總額從全鎮教師的績效獎勵部分中均攤提取,獎給取得成績、作出貢獻的教師。獲獎的相關證件時間按年度執行。在核算獎金時以學校為單位提供證書的原件與復印件,無證書類的要提供分管領導簽字的證明材料。
五、考核內容分為七部分:
師德、教師出勤 、教學常規業務、教學效果、活動競賽、班級管理、其它。
(一)師德
違反法律、法規、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及學校規定的師德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不享受績效工資部分。
(二)教師出勤(由各校考核,通過之日起執行)
1、每學期遲到或早退的次數不得超過兩次,超過的每一次扣10元。
2、病事假須履行好請假手續(先經校長批準,再自行安排好課務,最后到教導處備案),病假需出據縣級以上醫院證明,都要履行相關批假權限手續;無論病事假一天扣50元。
3、曠工每天扣100元。
4、重大活動、各種會議、值日等不能準時出勤的,每次扣30元(若因值日期間工作不得力,學生出現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5、特殊的事假由各校研究決定。
(三)教學常規業務(由各校考核:以各校的平時檢查、周查、月查等為主,鎮小教組織的視導及隨機抽查情況反饋至各校并納入考核)
1、教學常規。
(1)課堂無人上課扣50元(若課堂上因無人上課出現教學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2)私自調課不按課表上課每次扣20元(調課必須經校長或教導主任批準,持“調課”通知單上課)。
(3)違反其他教學常規每次扣20元(無教案進教室、坐著上課、課中擅離教室、玩或長時接打手機、體罰學生等,若因體罰學生或擅離教室等違規情況而出現教學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4)語、數、英要定期對學生進行單元過關檢測,并要附有相應的“學生成績分析與教師的教學反思”,無檢測成績的每單元扣20元,無分析與反思的每次扣20元。
(5)不按時完成規定的或學校指定的其它業務工作,每次扣50元。
2、教學業務:
每位教師的年度底分為200分,按兩學期的量化積分情況,年底按15%比例評出教學業務獎,獲獎者每人獎200元。教師業務量化積分比重分四個部分:
一是各校檢查30%,
二是鎮期中視導20%,
三是鎮期末業務檢查40%,四是鎮抽查10%。
附量化細則:
按照教學進度表的進程,做到業務一天一結。教案確保提前一天按要求備好(提倡提前一周備課),教案少一教時扣5分。上完的課要按要求及時寫好教學反思(每課時一篇反思),漏寫一次扣2分。杜絕過度超前備課現象,在提前一周的基礎上,超一周扣5分。語、數、英作業按進度少做一次扣2分,并要求當天改完(包括本校所規定的教輔用書中必做必改內容),漏改一次作業扣2分。大作文少做一次扣5分,中作少做一次扣3分。作業批改的等第及符號要規范,作業中的錯誤要讓學生訂正,嚴禁套改。杜絕紅錯,盡量消除黑錯,紅錯每一處扣2分,黑錯每一處扣0.5分。各科作業的本數少于班級生數的,少一本扣0.5分,突破90%底限后,有一本扣5分。
(四)教學質量獎
1、普通教師(由小教統一考核)
(1)鎮每學期舉行期中、期末學科質量調研:在教學質量調研評估中,對教學效果較好的前三名予以獎勵,分別依次獎勵120、100、80元。
教學效果較差的且和班平均分成績落差超過10分的給予適當扣款,超過部分以每分20元給予扣款。
(2)鎮不定期舉行的教學質量單項調研獎勵辦法按第(1)項標準減半獎勵。
(3)縣局教研室組織的調研檢測,班科成績進入全縣班級數的前1/4,獎該科任課教師200元。如果片上調研檢測,獎勵第一名、第二名200、150元,取得第四名及以下成績且和第三名落差超過10分給予200元罰款。
2、專職教師(由中心校負責考核)主要以參加各級各類的競賽活動的情況及結果為考核依據。
(1)教師自身的業務培訓及競賽。凡是縣局下發的通知,無論哪一級的培訓或競賽必須參加,因個人原因未參加的,每次扣相關教師50元;競賽活動的獲獎情況考核同普通教師。
(2)輔導學生類。凡是縣局發出的通知,涉及到學生團體或個人的競賽活動都必須參加,無故放棄每次懲相關專職教師100元。活動的獲獎情況考核同普通教師。參加的競賽活動都要有獎項,如果是零獎項的將懲相關專職教師100元(一年中未舉行活動除外)。
(3)每位專職教師每學期末要對自已輔導的興趣小組進行一次成果展示或匯報,并得到校領導與教師的肯定與認可。
(五)活動競賽教研獎(由小教統一考核)
1、教師業務競賽
(1)在鎮舉行的教師基本功比賽、優質課評比、優秀教案評比、會卷比賽等業務競賽中,獲一、二、三等獎的教師分別獎40元、20、10元。
(2)在縣舉行的教師基本功、優質課兩項比賽中,獲一、二等獎的教師分別獎100元、60元;參加市、省此類業務競賽,分別增加60元、120元。
(3)在全縣組織的教師業務考試中,成績進入同學科前1/4的教師獎60元。
2、輔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競賽
(1)團體類:(以校、班、組為整體)參加鎮組織的競賽活動獲一、二等獎的輔導教師分別獎60元、40元;參加縣、市級競賽獎額分別是鎮級的3倍、4倍(高一級的三等獎作為低一級的二等獎計算)。
(2)個人類:學生個人參加鎮組織的競賽活動獲一、二等獎的輔導教師分別獎20元、10元;參加縣、市、省、國家級競賽獎額分別在鎮級的基礎上增加20元、30元、40元、50元(高一級的三等獎作為低一級的二等獎計算,獎金按學生獲獎的個數統計)。(不含書法展示賽)
3、教科研獎
(1)課題在省、市、縣級立項后并能認真按程序開展研究,并在規定時間內結題,分別獎課題主持人300、200、100元。
(2)論文在本省級以上正規主流教育刊物,如《江蘇教育》、《教育研究與評論》、《江蘇教育研究》等刊物上公開發表的, 獎第一作者300元;在本市《連云港教育》刊物上發表, 獎第一作者200元(發表的文章均要提供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中國知網認證材料,認證權屬小教)。外省級刊物不作獎勵。由教育部主辦或主管的國家級刊物獎勵同本省級。
(3)參加省級 “教海探航”、“師陶杯”論文評比,獲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第一作者200、150、100元;在市級教育部門組織的'論文、教學案例評比中獲一、二、三獎的分別獎80、60、40元.在縣級論文、優秀教案、教學案例、會卷評比中獲一二三等獎,分別獎40、30、20元。(協會、學會等社會團體舉辦的評比中獲獎的不作獎懲)
(4)教研活動:承擔鎮、網片、縣級教學研討觀摩課或講座的老師,獎20、30、50元。
(5)宣傳工作。根據教育局宣傳工作要求,外塑學校形象,促進每位教師做好學校信息宣傳工作,在灌云教育信息網、連云港教育網發布學校工作信息達局宣傳工作規定。(縣教育信息網每月4篇,市教育網每月2篇。)按月核算縣級每篇5元,市級每篇15元。每年度發放縣局任務規定內績效額度不超過500元。
每月完成教育局規定報道篇數后,另發布的學校信息報道以每篇縣級10元,市級30元作獎勵,另獎勵部分總額度不超過500元。
(六)班務管理
1、津貼通過工作量及工作實績的考核進行重新分配。
津貼(班均每月120元)根據各校考核班主任工作實績發放,具體的考核細則由小教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圍繞安全、常規管理、班隊活動、陽光體育活動、學額鞏固,參加縣、鎮、校各種活動及競賽等方面定出細則,與津貼直接掛鉤。
每學期根據班主任考核積分分三類發放:第一類占班額的20%,發放標準為800元;第二類占班額的30%,發放標準為650元。第三類占50%,將班主任津貼余額均分。
2、在管理期間由于工作不得力,出現安全事故的扣除相應的班主任津貼;如出現重大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3、教干津貼參照班主任執行,平均額度不超過班主任一類標準。
(七)借用教師績效考核
外借其它單位教師績效考核:以本鎮在崗教師最低績效的90%為發放標準。
(八)實施
本方案自2016年9月1日起執行。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 篇5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為落實教師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穩定基層教師隊伍,激發廣大教育工作者教書育人的工作熱情,特制定本方案(試行)。
一、指導思想
以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推動義務教育持續、均衡發展為目標,以增強教師愛崗敬業的積極性為導向,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規律、有利于教師成長、設置科學、考核體系完善的學校及教職工考核評估制度,全面提高學校整體辦學水平,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義務教育。
二、成立組織
成立xx中心校教師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三、實施對象
各中小學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退休、退職、退養人員均執行生活補貼。其中,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標準由縣人事、財政部門確定,按月發放;退職人員按照同職級退休人員標準的70%確定;退養民師按照在職教職工績效工資增加平均額的70%執行。
四、考核原則
1、分類管理,區別對待。因各中小學校情差異很大,不便于集中統一管理,把學校分成四個層次:兩中學、三小學、五村小、五教學點。同類學校之間通過協商一致的原則盡可能制定基本統一的標準。
2、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要切實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在此基礎上,照顧到教師之間不宜拉得過大。
3、激勵先進,注重實績。建立考核體系,完善考核內容,對于師德師風、安全工作、單位的農遠管理與應用實行一票否決,特別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工作貢獻。
4、導向驅動,杠桿調節。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要向一線傾斜,向學習反思型教師傾斜,向善管理會創新的班子成員傾斜,特別要向在魅力德育和高效課堂等辦學特色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班子成員、教研組長、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傾斜。
5、客觀公正,便于操作。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程序規范,公平公正;簡便易行,利于操作。
五、績效工資的分配
1、中心校獎勵基金:每學期按xx元左右設立獎勵基金,用于在魅力德育、高效課堂和各種全鄉性教育教學活動的獎勵。
2、各中小學校長績效工資:教學點、村小和五大校校長(含中心校辦公室人員)分別按xx鄉實際人均水平的1、1、1、2和1、3設立基金,由中心校統一組織對以上人員的專項考核。
3、切除以上兩塊后,中心校按各校上崗教師數,并結合教師余缺數和xx鄉人均水平等有關情況,分配到各學校作為班主任(含管理人員)、考勤、工作量或超課時、教育教學過程和成果等獎項津貼資金。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實施
1、獎勵性績效工資設為班主任(含管理人員)津貼、考勤津貼、工作量(超課時)津貼、教育教學過程與成果等獎勵項目,具體項目和標準在中心校指導下按學校分類協商確定。
2、班主任津貼根據學校層次和實際運作情況,由同類學校協商確定。
3、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以績效考核結果為依據。每位教職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全校績效工資總量除以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得到一個分值,此分值乘以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即為教職工個人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計算公式為:
教職工個人績效工資額=全校績效補貼總額÷全校績效考核得分總和×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
4、獎勵性績效工資分為上半年(1-6月)和下半年(7-12月)兩次考核造冊,由縣教育局審核后報縣財政局打入教師個人工資卡上。
5、各中小學校長、中心校辦公室人員的績效工資,由中心校根據他們的績效考核結果統籌確定。
其他管理類人員由各中小學制定統一標準,組織考核實施。
七、績效考核辦法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職工出勤情況。病假、事假都要扣分,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考核依據為學校(單位)考勤記載。
2、工作量。量化出學校所有崗位周工作量。全體教職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除以全校教職工總數,得出學校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除以學校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為教職工工作量得分。計算公式為:
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教職工總數。
教職工工作量得分=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分值。
各學校要合理搭配教職工的周工作量,盡量使教職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學過程。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工作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和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情況、工作態度、責任心。專任教師重在考核備、教、批、輔、考、研等常規教學落實情況和教學研究及教學研究活動參與情況。要引導教師把教學工作落實在平時,積極參與教學研究活動,提高課堂教學效益,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4、教育教學業績。主要考核教職工的工作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和工作的實際效果。專任教師兼有其它社會工作的,要根據兼職情況將本項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為教學分與兼職分,分項考核計算本項得分。
5、在師德師風方面,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有關規定,構不上組織處理的,酌情扣除績效考核得分。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績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績效考核為0分,不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課時、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
(2)在編不在教育教學現崗位的;
(3)經組織批準,脫產進行學歷學習的;
(4)因玩忽職守造成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
(5)有其他嚴重損壞教育形象和聲譽行為的;
各中小學要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量化考核細則,規范辦學行為,樹立良好形象。
八、組織實施
1、各中小學要根據以上考核指導意見完善具體考評方案(細則),考評方案(細則)必須在經過職代會或教職工全會討論通過(有半數以上的與會人員到會,且得到到會人員三分之二的多數人員同意)。考評方案(細則)一旦經過職代會或職工全會通過,一般不再改動,如果運行時發現方案(細則)有明顯漏洞或有失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通過上述程序通過。
2、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后,要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見的要及時核實,考核分值有誤的,必須重新確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并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復核、申訴,各責任部門必須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復核、申訴的答復工作。
3、各中小學要成立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工作機構由學校領導和教職工代表3-9人組成,校長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教職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組成員可由學校行政會議提名或民主推選,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通過的方式產生。
學校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
九、紀律要求
1、實行本辦法后,各中小學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發放津貼補貼,不得擠占學校公用經費和項目資金發放津補貼,不得違反規定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發放津貼補貼,不得利用學校其他收入,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坐收坐支,私自發放津貼補貼。
2、中心校把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納入各學校年度工作任務目標考核內容,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中心校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學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情況進行督查。
3、凡違反有關紀律和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組織程序嚴肅追究校長、分管校長和財務人員的黨紀政紀責任。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 篇6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進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順利實施,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現就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績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義
經國務院同意,自20xx年1月1日起,首先在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分配政策,這是堅持教育優先發展戰略的又一重大舉措,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件大事,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教育事業的高度重視,對廣大教師的親切關懷。對于依法保障教師收入水平,激發廣大教師積極投身教書育人事業,吸引和鼓勵優秀人才長期從教、終身從教具有重大意義。
做好教師績效考核工作是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制度的必然要求。績效考核結果是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分配改革,必須建立符合教育教學規律和教師職業特點的教師績效考核制度,為績效工資分配更好地體現教師的實績和貢獻、更好地發揮激勵功能提供制度保障。
做好教師績效考核工作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基礎。科學有效地實施教師績效考核,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舉措,是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促進教師隊伍科學發展的關鍵環節,是完善教師激勵約束機制、努力構建充滿生機與活力的教師人事制度的重要任務,對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具有極其重要的導向作用。
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義務教育學校要充分認識做好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義,將其作為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全面建立教師績效考核制度,深入推進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為深化義務教育學校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改革,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創造有利的條件。
二、全面把握績效考核工作的基本要求
實施績效考核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服務和促進義務教育的科學發展為目標,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教師績效為導向,著力構建符合教育教學和教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促進廣大教師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貢獻智慧和力量。
實施績效考核工作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完善績效考核內容,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三、科學確定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
教師績效考核的內容主要是:教師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以及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包括師德和教育教學、從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
師德主要考核教師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情況,特別是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的情況。在考核中,要明確規定,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得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并將此作為教師績效考核合格的必備的基本要求。
教育教學主要考核教師從事德育、教學、教育教學研究、教師專業發展的情況。德育工作是每個教師應盡的責任,要結合所教學科特點,考核教師在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情況;教學工作重點考核教學工作量、教學準備、教學實施、教學效果,以及組織課外實踐活動和參與教學管理的情況;對教學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國家規定的教學目標、學生達到基本教育質量要求為依據,不得把升學率作為考核指標,要引導教師關愛每個學生,特別是學習上有困難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學生。教育教學研究工作重點考核教師參與教學研究活動的情況。教師專業發展重點考核教師拓展專業知識、提高教育教學能力的情況。
班主任是義務教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中的重要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務應作為教師教學工作量的重要組成部分,要鼓勵教師尤其是優秀骨干教師積極主動承擔班主任工作,使他們有熱情、有時間、有精力,高質量高水平做好班主任工作,當好學生的人生導師,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要強化對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點考核其對學生的教育引導、班級管理、組織班集體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的情況。
各地要從實際出發,圍繞考核內容,建立健全科學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指標體系的建立要符合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要求,體現課程改革的方向,正確發揮對教師的激勵導向作用,充分體現考核指標的激勵性和約束性的有機統一。
四、積極探索績效考核的有效方法
各地要積極探索、創新績效考核的機制與方法,規范考核程序,健全考核組織。績效考核工作一般由學校按規定的程序與年度考核結合進行,可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教師自評與學科組評議、年級組評議、考核組評議相結合,形成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相結合等方法,同時適當聽取學生、家長及社區的意見。要充分發揮校長、教師和學校在績效考核中的作用。
要不斷完善績效考核載體。可采取指標要素測評、業務知識測試、建立教師發展檔案、開展爭先創優活動等多種形式,完善教師績效考核載體,通過多種形式,全面反映教師的業績和貢獻。
各地在教師績效考核中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充分發揚民主,增強績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結果的公信力。
五、高度重視績效考核結果的合理運用
績效考核結果要作為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對履行了崗位職責、完成了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教師,全額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對有突出表現或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視不同情況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要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合理確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等次,堅持向骨干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教師傾斜,適當拉開分配差距。
績效考核結果也要作為教師資格認定、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教師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可以通過正常渠道向學校考核工作組織和學校主管部門申訴。
六、切實加強績效考核的組織領導
績效考核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到廣大教師的切身利益。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部署,認真組織實施。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本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本地區實際,科學制定本省(區、市)績效考核辦法,認真分析和解決績效考核中存在的問題,不斷總結和推廣績效考核的典型經驗,努力提高績效考核工作的水平。地(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實施工作的指導與監督檢查。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本地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組織實施工作,要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制訂本地具體實施辦法,指導學校制訂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切實做好教師績效考核實施工作。與此同時,各地也要積極完善校長及其他教職工的績效考核工作。
切實做好深入細致的教師思想工作。要嚴肅考核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責任,考核失真失實的,實行責任追究。要不斷探索和完善績效考核方法,努力提高績效考核的科學性,保證績效考核機制的有效運行,充分發揮績效考核在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 篇7為切實貫徹區教體局《關于加強全系統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落實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方案,本著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原則,以及對教師的評價體現出公正、公平和公開的特點,達到進一步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實現學校各方面工作再上新臺階,特擬訂“濟寧市實驗小學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學校實際,建立科學規范的考核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我校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實施對象
全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工,分為一線教師、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和工勤人員。一線教師是以教學為主并代滿上級規定課時量的教職工。管理人員以管理工作為主,按照上級要求兼任教學工作課時量達到本學科的1/3。教輔人員指以教輔管理工作為主,兼任本學科學科課時量的1/3;工勤人員指有基本固定的工勤崗位并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考核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全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要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科學合理,實事求是,具有可操作性和激勵性。
四、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陳衛華
副組長:梁婕楊新忠劉令勤朱瑞禮毛鳳安
成員:王永峰盧小渙趙麗陳國景曹清華
盛梅張紅梅張麗莎柳軍寧王寵劉菲
賈勇宋學峰李娜張國棟朱瑞環
五、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全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兩次考核造冊,由區教體局審核后進行發放。
六、績效考核內容及量化計分辦法
(一)教職工的工作量
1.各類人員的工作量。
教學崗位的工作量=規定課時量+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管理崗位工作量=規定課時量的1/3+分管管理工作+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教輔崗位工作量=規定課時量的1/3+分管教輔工作+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工勤崗位工作量=工勤崗位工作+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2.課時量。
規定課時量的依據:按《省編制管理暫行規定》標準和國家《課程計劃》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綜合計算工作量。(語文、數學12-14節,綜合學科14-16節)
規定課時量:
語文:(1)任教一個班的語文,擔任班主任。
(2)任教一個班的語文,兼任其他學科4――6節。
數學:(1)任教兩個班的數學。
(2)任教一個班的數學,擔任班主任。
(3)任教一個班的數學,兼任其他學科6-8節。
綜合學科:14-16節。
說明:
跨課頭每周加兩課時;
雙班數學每周加兩課時;
(3)社團輔導每次加一課時;
(4)體訓隊每周加三-四課時;
(5)組、部長每周加兩課時;
(6)體育教師管理廣播室每周加兩課時;
(7)一線教師兼任功能室、器材室管理員,每周加一課時;
(8)跨校區代課每周加兩課時;
(9)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男53、女50周歲及以上教師課時量為本學科課時量的2/3的視為滿課時量;
(10)每超過或少于規定課時量一節,每節加或減10元;教導處臨時安排的代課費為每節10元;
(11)沒有按時完成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視情況扣除20-100元。
(二)出勤考勤
繼續完善《濟寧市實驗小學考勤制度》,對違反考勤管理規定的,仍按原標準:一線教師病事假扣除40元/天,另扣課時費15元(5元/節,一天按3節計,如自行調課的不扣除課時費);后勤教師病事假扣除60元/天,期末一次性扣除相應績效工資。連續住院15天的不扣錢(需提交住院證明及病歷)。本學期累計請假超過一個月(按30天算)、累計曠工2個工作日者,不再參與績效考核。
(三)各類獎勵
1.區級教學質量抽測中,所抽班級學科成績列全區前五名者,獎所抽到班級相對應學科教師第一名100元,第二名90元,第三名80元,第四名70元,第五名60元。綜合學科各個名次相應依次降10元。
2.年級部長、教研組長能立足本職崗位,盡職盡責、吃苦耐勞、無私奉獻,帶領本組教師加強教育教學的研究與創新,形成了團結協作、積極進取的工作氛圍,圓滿完成各項工作者,每人每學期獎100元。
3.經過長期組織學生訓練,代表學校參加區級及以上體育、藝術、科技等大型活動中獲獎教師,給予獎勵。學校組隊參加區田徑、籃球運動會獲團體前六名,從第一名到第六名依次分別獎每名輔導教師100元、90元、80元、70元、60元、50元,每一塊金牌獎勵教練組30元。藝術、科技等組隊參加區級及以上團體(50人以上)比賽,區級一等獎獎每位輔導教師100元,二、三等獎依次減少10元,每提高一個級別增加20元。50人以下的團體獲獎降低一個等級。不計等次的獎項按二等獎計算。
4.經上級部門批準,由學校組織教師參加全國、省、市、區、局級非業務比賽,獲一等獎者,依次分別獎獲獎教師100元、90元、70元、50元、30元,每下降一個獎次,減少10元。
5.學校在區級及以上檢查、驗收等工作(教學月例會、品牌教研組驗收、課堂教學展示、提高活動現場、各類研討會、現場會等)中表現優秀的教研組和教師給予適當獎勵。對于玩忽職守,對待驗收工作不認真,對整體工作造成影響的教師扣罰100元。
6.教師執勤按時到崗,認真管理,無責任事故。每人每月10元。
7.撰寫學校新聞稿件在國家、省、市、區級主流媒體(黨報、黨刊、電視臺、教育類報紙、雜志等)采用者,每篇分別獎50元、40元、10元、5元。市區教育網站分別獎8元、5元。
(四)各類人員的業績考核
1.一線教師的考核:各校區教導處組織實施
一線教師的考核項目主要為職業道德、教學常規、教學質量三個方面,總分值為200分(語文、數學為210分)。考核辦法采取自評、互評、考核小組評相結合的形式,按照20%、40%、40%比例折算出每位任課教師的得分,然后以學科教研組為單位,按照40%、40%、20%分別定為業務考核一、二、三等獎。
(1)職業道德:50分
考核辦法:自評占20%、教研組互評占40%、考核小組評占40%
①工作態度(10分):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對學校安排的臨時工作不推諉扯皮,工作期間不瀏覽與教育無關的網頁,不辦私事,發現一次扣2分。
②集體活動(10分):按時參加學校集體活動及學習,參加學校例會認真做好記錄,無故缺席者一次扣2分;按要求完成學習筆記和心得體會,低于1000字者扣5分。
③團結協作(10分):與同事團結共處,互相協作,不搬弄是非。不能團結協作,造成不良影響的扣1―10分。
④廉潔從教(10分):嚴格執行《中小學教師十不準》的相關要求,如被發現并查實有違反規定者,一次扣5分。
⑤熱愛學生(10分):關心熱愛全體學生,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如有歧視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現象,視情節一次扣1―10分。
(2)教學常規:110分
考核辦法:教學常規考核自評占20%、學科組評占40%、考核小組評占40%。
檢查內容:計劃與總結6分、備課20分、課堂教學20分、聽課10分、作業批改及記錄10分、質量檢測及分析10分、教研活動10分、輔導學生10分、培訓研修8分、成長手冊與家訪記錄6分。
考核標準及依據:依照教研室下發及學校制定的《小學教學常規實施細則》要求進行賦分,凡缺項不得分。
說明:
①計劃與總結:6分
每學期能制定所教學科(或相應崗位)的計劃和總結,并按計劃執行。不按時上交計劃、總結者或計劃、總結質量較差者扣1―6分。
②備課:20分
各科教師應認真備課,每課時教案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還應達到全學期量的要求。全學期規定:語文、數學總節數按語文教參總時數,其他所有學科總節數=國家教育部規定每周節數×18,每缺一節扣1分;抄襲教案者或過于簡單者酌情扣分,期末教案不能評優。每學期至少寫8節高質量的教后反思(上級最新要求),缺一節或應付檢查者扣1分。并不能定為優秀等級。優秀18-20分,良好15-17分,合格12-14分。
③課堂教學:20分
嚴格按照課程表上課,不經教導處批準私自調課和不執行課表者每人每次扣5分;不能按時上下課,經常遲到或拖堂,學生家長反映強烈者,扣5分。對無教案上課者第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第三次扣20分;信息技術、科學等學科按要求到功能教室上課,缺一次扣1分;對內外堂不按教學內容和課堂教學常規上課或上成放羊式課,每人每次扣1分。以上情況出現一種者課堂教學不能定為優秀等級。優秀18-20分,良好15-17分,合格12-14分。
④聽課:10分
認真聽課,做好聽課記錄和評課。每學期聽課節數,教師不少與20節,教研組長不少于25節,少一節扣1分。
⑤作業批改及記錄:10分
作業按要求設置齊全,不得任意刪減,及時進行單元檢測。批改要及時規范,并有作業批改紀錄及修改措施。凡漏批、錯批、或次數不足者,不能定為優秀等級;凡作業批改缺少激勵性評語或無反饋者,作業批改與設置不能定為優秀等級。優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5-6分。
⑥質量檢測及分析:10分
認真做好學生學習情況的階段性檢測和期中、期末檢測,及時分析檢測情況,期末認真做好學生綜合等級評定工作。優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5-6分。
⑦教研活動:10分
積極參加各級組織的教研活動,不遲到、不早退。校級教研活動累計無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區級教研活動累計無故缺席一次者,此項不得分。
⑧輔導學生:10分
有課外輔導計劃和活動記錄,并經常進行輔導,效果明顯。經查輔導不及時、不認真,效果不明顯,該項不能定為優秀等級。優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5-6分。
⑨培訓研修:8分
積極參加學校安排的各級各類培訓和研修,按要求完成學習任務,學習筆記、學習反思等質量高,外出學習及時上交學習匯報并上匯報課或教研組內交流。參加各類研修不合格者此項不得分。
⑩成長手冊和家訪記錄:6分
能夠結合實際制定個人成長規劃,詳實記錄成長檔案。按照要求經常進行有針對性的走訪,家校聯系效果明顯。如發現記錄不詳實、次數不夠,不能被評為優秀等次。優秀5-6分,良好3-4分,合格2-3分。
凡教學常規缺項者,本學期考核評定為最低等次。下學期根據缺項分值扣除個人績效。
男教師53周歲、女教師50周歲及以上一線教師代課需達到本學科平均課節數的三分之二,按時完成學校臨時安排的工作視為滿工作量。該部分教師教案可以寫簡案,但節數不得少于教參規定課時節數。作業、批改記錄、試卷、質量分析按學校常規要求認真完成,聽課不少于10節。其他常規資料不做硬性要求。
(3)教學質量(50分)。主要考核教職工的教學工作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和工作的實際效果。
A語文、數學:
教學成績“三率(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超過年級平均線,三率與上學期相比提高幅度較大、附加題得分率較高”五項中有三項及以上突出者,評為教學質量一等獎,計50分。兩項或提高幅度較大一項者評為教學質量二等獎,計48分;其他46分。
(期中成績占40%,期末成績占60%,數學雙班取平均值。)
B綜合學科:由所教班級的班主任、教研組長根據平時課堂教學與興趣社團輔導兩個方面的觀察和考查情況進行量化得分,以教研組為單位根據考核得分前40%定為一等獎50分,其他定為二等獎47分。其中,所教班級班主任、教研組長考核占50%,考核小組考核占50%。
2.其他人員的考核:
(1)學校管理人員考核:校長組織實施。達到區教體局有關兼課課時要求的管理人員考核結果等同于一線教師績效考核的一等獎;未達到區教體局有關兼課課時要求的管理人員考核結果等同于一線教師績效考核的二等獎。
(2)教輔及后勤人員考核:各校區后勤處組織實施。按照德能勤績方面進行考核,主要考核各功能室管理的情況。自評占20%、教師評占40%、考核小組評占40%,按照40%、40%、20%分別定為考核一、二、三等獎。一等獎的績效工資等同于一線教師績效考核的二等獎,二等獎的績效工資等同于一線教師績效考核的三等獎,三等獎的績效工資根據實際情況酌情降低。
(3)班主任績效考核方案單獨制定,由各校區大隊部組織實施。
班主任工作考核,從思想教育、班風學風、常規工作、學生活動、能力培養等方面進行評價。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凡班級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取消其班主任績效工資的分配資格。
七、績效考核結果的確定與使用
1.考核結果的確定
根據考核方案,計算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情況,考核等次的劃分分校區分別按語文、數學、綜合三大學科進行評定。各獎次比例分別為一等獎40%,二等獎40%,三等獎20%。其他各類人員依次降低一個檔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結果直接確定為不合格,取消其績效工資分配資格。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造成惡劣影響者。
(2)經查實有違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從事有償家教、組織或參與收費辦班,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訂購教輔書籍資料等行為者;
(3)履行職責不到位,出現嚴重教育教學失誤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者;
(4)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校聲譽者;
(5)違反計劃生育等法紀、法規或嚴重違反校規校紀,損壞教師形象和學校聲譽行為者;
(6)本學期累計曠工達2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以上的;
2.績效考核工資的分配:
教師工作量、考勤、各類處罰直接在有關教師個人績效工資里扣除;扣除的錢數用于教師各項獎勵。
教職工績效發放結果為:績效基數-扣除數(教師工作量、考勤、處罰)+個人獎勵+業績獎次
3.考核結果的使用
績效考核結果是教師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據。
績效考核結果是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
績效考核的結果也是作為教師專業發展、崗位聘任、職務晉升、教師薪級工資調整、表彰獎勵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 篇8一、指導思想
1、加強學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
2、有利于激發全體教職工愛校、愛崗、敬業、奉獻的精神,有利于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于引導教職工集中精力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
3、進一步體現獎勤罰懶,多勞多得,優質優酬,向關鍵崗位傾斜,向一線教師傾斜,向效率高、成果顯著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結果,將作為年度《xx》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內容與分值
考核基本分為xx分,加分不封頂,扣分最多為xx分。
1、教學常規(基本為xx分)。
(1)按時參加學科組活動。無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請假者每次扣xx分(因公、當天病、事假除外,必須有書面請假條)。(由教研組長考核)
(2)教師備課筆記由教務部門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別計加xx分、xx分、扣xx分(一學期評比一次)。
(3)作業布置、批改由業務校長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別計加xx分、0分、扣xx分(每學期評比一次)。
(4)聽課節數達到規定要求,并有評課意見加xx分,每少聽一節扣xx分,每缺一節評課意見的扣xx分。弄虛作假者,查實一節扣xx分。
(5)未經學校同意私自調課,每次扣xx分,曠課一節每次扣xx分。
(6)無故不監考一次扣xx分,監考遲到一次扣xx分,私自調監考一次扣xx分。監考不認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xx分。
(7)閱卷不服從學校安排一次扣xx分,無故缺席者一次扣xx分,閱卷不認真或弄虛作假造成成績不真實,一次扣xx分。
(8)各種成績及質量分析不及時上交者一次扣xx分。
(9)不服從學校課務安排一次扣xx分,不接受學校安排的臨時性工作每次扣xx分。(校長室考核)
(10)上課時,坐著上課的、接聽手機的、發短信的發現一次扣xx分,手機鈴聲響扣xx分。
(11)早讀課、技能課遲到或早退一次扣xx分。無故缺席一次扣xx分。
(12)未經校長室同意私自為學生訂閱資料的,責任人每次扣xx分,并追究其相應責任。(校長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學工作成績及其它(基本分xx分)。
(1)實開公開課和示范課超過規定標準的并及時上交教案、評課表的教師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開課的教師加4分,面向區以上開出公開課的教師加3分。學期應開公開課或匯報課而未開的,未開課教師扣5分。(三年未達標教師開課要求以考核要求為準,其他教師每學年必須在校內上公開課一節)。
(2)任教學科理論考試及格率在xx%以上的,加xx分;xx%以下扣xx分。
(3)教師任教學科參加考級考證通過率在規定標準以上的加xx分xx分。
(4)輔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獎,校級競賽獲一等獎輔導教師加xx分;區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xx分;市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xx分;省級以上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xx分(超過xx人獲獎的,按xx個最高級別累加,國家級另加)。
(5)有計劃開展興趣小組或第二課堂,并有活動記錄、教案,輔導教師加xx分。
(6)學生、家長來電、來信、來訪意見較大,經查實確有責任的一次扣xx分。
(7)教師參與黃、賭、毒,經查實,視情節扣xx分。(校長室考核)
(8)教師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向家長索要錢物的,視情節扣xx分,工作期間上網游戲的一次扣xx分。(工會、校辦等部門考核)
(9)上級主管部門的調研性聽課,評為好課加xx分,評為差課扣xx分。
(10)學校領導巡課,發現教師教學不認真,課堂秩序混亂的扣xx分。
(11)學生滿意率超過xx%加xx分,xx%——xx%加xx分,低于xx%的扣xx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xx分)。
(1)每遲到或早退xx次扣xx分。(校辦考核)
(2)請假半天以上要填寫請假單,由校長批準。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須出具醫院診斷,否則以事假考核。(校辦考核)
(3)未經批準不參加教職工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每次扣xx分。(校辦考核)
(4)行政人員隨機查崗,無故不在崗一次扣xx分。
(5)凡請婚假、產假應學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師,每提前一天加xx分。
(注: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以銷假時日為準)(校辦考核)
(6)曠工一天扣xx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
1、教師績效考核每學期統計一次,每年考核計分。考核分前xx%的教師為優秀,考核分不滿xx分的教師為基本合格,其余教師為合格。
2、在《xx》中,增設績效考核系數,凡考核為優秀的,增加系數xx,考核為基本合格的,在總系數中扣去xx系數。
四、說明
1、此《xx》教代會通過后,自xx學年第一學期起實施,考核期間為學制年度,即每年xx月xx日—次年xx月xx日(資料提供期),統計時間為每學期末,每學年第二學期末計分評定等第。
2、《xx》的考核對象為全校任課教師,其中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的對象為高級以下普通教師(行政干部與高級職稱教師、職員、職工除外)。
3、高級職稱及獲得區教學新秀稱號的骨干教師其績效考核結果是骨干教師考核的依據之一。
4、本辦法解釋權屬校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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