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銀行從業《法律法規》考點:貨幣本質與職能
導語:貨幣職能具體地講,貨幣具有交換媒介、 價值標準、延期支付標準、 價值儲藏、 世界貨幣等職能。我們一起來看看相關的考試知識吧。
知識點:貨幣本質與職能(掌握)
(一)貨幣起源與演變
貨幣是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發展的產物。
一種商品的價值通過其他具有相同價值的商品來表現就是價值表現形式,簡稱價值形式。
(二)貨幣的本質
1.貨幣是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
2.貨幣作為一般等價物,使商品的不同所有者通過等價交換實現了他們之間的社會聯系。
(三)貨幣的職能
1.價值尺度。表現商品的價值并衡量商品價值量的大小
2.流通手段。貨幣作為交換的媒介
3.貯藏手段。當貨幣暫時退出流通而處于靜止狀態被當做獨立的價值形態和社會財富而保存
4.支付手段。價值的單方面轉移
考點例題
單選-貨幣在( )時執行流通手段的職能。
A.商品買賣
B.繳納稅款
C.支付工資
D.表現商品價值
答案:A
價值尺度
職能
價值尺度是用來衡量和表現 商品價值的一種 職能,是 貨幣的最基本、最重要的職能。正如衡量長度的尺子本身有長度,稱東西的 砝碼本身有重量一樣,衡量商品價值的貨幣本身也是 商品,具有價值;沒有價值的東西,不能充當價值尺度。
商品價值的表現形式
貨幣作為 價值尺度,就是把各種商品的價值都表現為一定的貨幣量,以表示各種商品的價值在質的方面相同,在量的方面可以比較。各種商品的價值并不是由于有了貨幣才可以互相比較,恰恰相反,只是因為各種商品的價值都是人類勞動的凝結,它們本身才具有相同的質,從而在量上可以比較。商品的價值量由物化在該商品內的 社會必要勞動量決定。但是商品價值是看不見、摸不到的,自己不能直接表現自己,它必須通過另一種商品來表現。在 商品交換過程中,貨幣成為 一般等價物,可以表現任何商品的價值,衡量一切商品的價值量。貨幣作為價值尺度衡量其他商品的價值,把各種商品的價值都表現在一定量的貨幣上,貨幣就充當商品的 外在價值尺度。而貨幣之所以能夠執行 價值尺度的職能,是因為貨幣本身也是商品,也是人類勞動的凝結。可見貨幣作為價值尺度,是商品內在的價值尺度即勞動時間的表現形式。
貨幣在執行價值尺度的職能時,并不需要有現實的貨幣,只需要觀念上的`貨幣。例如,1輛自行車值1克黃金,只要貼上個標簽就可以了。當人們在作這種價值估量的時候,只要在他的頭腦中有金的觀念就行了。用來衡量 商品價值的貨幣雖然只是觀念上的貨幣,但是這種觀念上的貨幣仍然要以實在的金屬為基礎。人們不能任意給商品定價,因為,在金的價值同其他商品之間存在著客觀的比例,這一比例的現實基礎就是生產兩者所耗費的 社會必要勞動量。在商品價值量一定和供求關系一定的條件下,商品價值的高低取決于金的價值的大小。
商品的價值用一定數量的貨幣表現出來,就是商品的價格。價值是價格的基礎,價格是價值的貨幣表現。貨幣作為 價值尺度的職能,就是根據各種商品的價值大小,把它表現為各種各樣的價格。例如,1頭牛值2兩金,在這里2兩金就是1頭牛的價格。
復本位制和單一金本位制
在歷史上,有些國家曾一度實行過金、銀復本位制,以金和銀兩種貴金屬同時充當 價值尺度。這樣,一切商品就會有兩種不同的貨幣表現,兩種價格。用金作為價值尺度來表現商品的價格是商品的金價格。在 商品價值不變的情況下,商品的價格會同金本身的價值成反方向變動,即一旦金的價值降低,商品價格會相應地提高;金的價值提高,商品的價格就會相應地降低。用銀作為價值尺度來表現商品的價格就是商品的銀價格。在商品價值不變的情況下,商品的價格也會同銀本身的價值成反方向變動,即一旦銀的價值降低,商品價格會相應地提高;銀的價值提高,商品價格會相應地降低。但是,不能保證金和銀的價值比例保持不變,因此,也就不能保證兩種價格可以安然并存。金和銀兩種價值比例的任何變動,都會造成價格的混亂,擾亂商品的金價格和銀價格之間的比例。實踐表明, 價值尺度二重化是同價值尺度的職能相矛盾的。在國內流通領域內,只能有一種商品充當價值尺度。所以,在資本主義貨幣史上,復本位制終于被單一金本位制所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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