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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吉林省注冊建筑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
日期:2023-02-21 02:46:50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互联网
2017年吉林省注冊建筑師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文件吉人社辦字〔2015〕24號關于做好2015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各市(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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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文件吉人社辦字〔2015〕24號關于做好2015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駐省中直單位: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有關部委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15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二級建造師、社會工作者、土地登記代理人、質量職(執)業資格、上半年翻譯、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報名時間、地點及辦法上述考試全部實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網上交費、網上打印準考證。(一)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3月17日—27日。考生登陸吉林省人事考試網(www.jlzkb.com)便捷通道“網上報名”欄目,點擊“網上報名”,選擇相應考試進行報名。報名時須注意下列事項:1.選擇考區。考生按屬地原則報名,省(中)直駐長春市單位考生選擇“省(中)直考區”,各市(州)考生按照所在市(州)選擇考區,長白山管委會及省(中)直駐其他市(州)單位考生就近選擇考區。2.選擇考試。考生應對照考試報名文件,按要求選擇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3.填報信息。填報信息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應如實、準確填報考試信息。考生錯報姓名、身份證號、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等考試相關信息,責任自負。4.上傳照片。考生須上傳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證件數碼彩色照片。上傳前,必須使用網上報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處理工具”將照片處理成寬120×高160像素,以保證格式的正確。5.打印報名表。考生確認報考信息準確無誤后,可在網上自行打傭資格考試報名表》,打印報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報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報考信息。6.填寫聯系電話。考生須在《資格考試報名表》上手工填寫真實有效的聯系電話,否則責任自負。(二)現場確認時間:2015年3月19日—28日(省直報名點:08:30—11:00、13:00—15:30,周六周日不休息)。網上報名完成后,考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所選擇的考區,到省或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現場進行報考資格審查確認。選擇省(中)直考區報名的考生,統一到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3樓報名大廳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地點:長春市南關區南環城路1958號(請點擊查看路線圖http://map.baidu.com/)。選擇各市(州)考區報名的考生,現場報考資格審查確認由當地人事考試機構負責,地點由當地另行通知。現場確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1.經本人所在單位或人事檔案存放單位審核合格,由審核人和考生本人在考生承諾欄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的《資格考試報名表》。2.報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和相關證書原件(二、三級翻譯專業和計算機軟件考試除外)。3.身份證復印件1張(貼在報名表背面)。4.近期6個月內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貼在身份證復印件上)。(三)網上繳費時間:2015年3月19日—30日。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網上繳費,收費標準見附件1。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現場確認或網上繳費,視為自動放棄。網上繳費后概不退費。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四)準考證打印:各項考試考前一周內,考生登陸吉林省人事考試網便捷通道“打印準考證”欄目,用A4紙自行打櫻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參加考試。二、考試時間及科目考試類別考試日期考試時間及內容備注一級注冊建筑師5月12日上午8:00-11:30 建筑設計下午13:30-15:30 建筑經濟、施工與設計業務管理下午16:00-18:00 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帶“*”號的5個作圖題考試科目的考生于考試前30分鐘進入考場作準備。考生應攜帶無聲、無編程功能的計算器、三角板一套、丁字尺、建筑模板、繪圖筆(墨線制圖)、鉛筆、橡皮、刀片(刮圖用)、訂書器、比例尺、圓規、圖釘及膠帶紙。作圖題目草圖紙為A2草圖紙,統一配發。按每科每位考生4張準備,根據考生實際需要下發,考后收回。考生注意事項見附件3。5月13日上午8:00-11:30 *場地設計(作圖題)下午13:30-17:30 建筑結構5月14日上午8:00-10:30 建筑材料與構造下午12:30-18:30 *建筑方案設計(作圖題)5月15日上午8:00-10:30 建筑物理與建筑設備下午12:30-18:30 *建筑技術設計(作圖題)二級注冊建筑師5月12日上午8:00-11:30 *建筑構造與詳圖(作圖題)下午13:30-16:30 法律、法規、經濟與施工5月13日上午8:00-11:30 建筑結構與設備下午12:30-18:30 *場地與建筑設計(作圖題)計算機技術與軟件5月26日高級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上午9:00-11:30綜合知識下午1:30-3:00案例分析下午3:20-5:20論文考試大綱和教材見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網站:www.ceiaec.org考生可攜帶2B鉛筆、橡皮、黑色鋼筆或簽字筆。系統分析師中級軟件設計師上午9:00-11:30基礎知識下午2:00-4:30應用技術網絡工程師信息系統監理師系統集成項目管理工程師信息系統管理工程師數據庫系統工程師多媒體應用設計師初級程序員上午9:00-11:30基礎知識下午2:00-4:30應用技術網絡管理員信息處理技術員上午9:00-11:30基礎知識下午1:00-3:30應用技術(A卷)4:30-7:00應用技術(B卷)5月27日上午9:00-11:30應用技術(C卷)一級英語、二、三級英語、日語筆譯5月27日上午9:30-11:30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下午2:00-5:00 一、二、三級筆譯實務1、各級別筆譯采用紙筆作答,分為主觀題和客觀題兩種,考生應帶黑色墨水筆、橡皮和2B鉛筆(涂卡用)。2、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可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3、注:各語種口譯翻譯考試登陸全國翻譯考試網www.catti.net.cn查詢。二級建造師6月16日上午:9:00-12:00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下午:3:00-5: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包括主觀題和客觀題,采取計算機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請考生務必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題卡劃定的題號和區域內作答。其他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及橡皮,無聲無編程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6月17日上午:9:00-12:00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6個專業: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礦業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機電工程)社會工作者6月16日下午:2:00- 4: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取計算機網絡閱卷。請考生務必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題卡劃定的題號和區域內作答。其他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不得攜帶計算器。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收回。6月17日上午:9:00-11:00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下午:2:00-4: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下午:2:00- 4:30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土地登記代理人6月16日上午:9:00- 11:00 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下午:2:00- 4:00 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他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編輯存儲功能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6月17日上午:9:00- 11:00 地籍調查(自備函數計算器)下午:2:00- 4:30 土地登記代理實務(自備計算器)質量專業6月17日上午9:00-12:00質量專業相關知識(初、中級)下午2:00-5:00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初級)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中級)各科目試卷全部由客觀題組成,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收回。三、考試相關政策及事項凡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符合報考條件且身體健康能夠適應考試者均可報考,具體報考條件見附件2。凡不具備規定學歷,或弄虛作假提供假學歷、假證明、假證件等,或與報考條件不符,以及在人事考試中替考、通訊工具作弊等嚴重違紀違規在停考期內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否則后果自負。實行違紀通報制度,凡違紀違規考生一律通報到本人所在單位并給予嚴肅處理;凡嚴重違紀違規考生,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國家閱卷時將對所有考生試卷進行雷同試卷檢測鑒定,無論抄襲、被抄襲、通訊工具作弊等產生的雷同試卷或試卷代碼異常,一律取消考試成績。考生在嚴格遵守考試紀律的同時,要樹立強烈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誠信考試意識,堅決防止被他人抄襲。嚴禁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帶入考場座位,一經發現,不論使用與否,一律按違紀處理。四、考試用書征訂及考前培訓(一)一、二級注冊建筑師、二級建造師考試用書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系,電話:0431-88957382、88952786。(二)計算機技術與軟件考試用書,考生可登陸工業和信-息-產-業-部電子教育與考試中心網站查詢:www.ceiaec.org。(三)筆譯翻譯考試用書,考生可登陸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網站查詢:www.catti.net.cn。(四)社會工作者考試用書與省民政廳聯系,電話:0431-89152086、13089138585。(五)質量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培訓中心聯系,電話:0431-85311126。(六)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用書與中國農業出版社聯系,網址:www.ccap.com.cn/。五、成績發布與證書領取國家下發考試成績和證書后,省人事考試網發布成績查詢和證書領取通知。考試合格人員證書領取辦法為:考生持網上打印的本人《成績通知單》和身份證原件領取證書。在省(中)直考區報名的,到省人事考試中心3樓報名大廳領取;在各市州考區報名的,按當地人事考試機構通知的時間、地點領齲六、工作要求1.認真做好各環節的考試服務工作。要加強考試宣傳,為考生提供優質快捷的考試服務。現場確認時,要嚴格審查報考資格,實行雙審制,確保報考質量。2.要高度重視考試工作。要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措施,認真貫徹執行人社部12號令,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安全。附件:1、考試收費標準2、報考條件3、2015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生注意事項4、全國159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5、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主題詞:資格考試考務通知抄送:吉林省軍區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2015年2月日印發附件1考試收費標準考試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備注報名費考務費一、二級注冊建筑師13元/人客觀題考試每人每科60元。作圖題考試每人每科120元。《國家計劃委員會辦公廳關于調整注冊建筑師和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委價格[2000]299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各市(州)人事職考部門留用報名費13元/人二級建造師13元/人每人每科36元。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同上社會工作者13元/人《社會工作實務(中級)》每人每科54元。其他每人每科48元。《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0〕573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同上土地登記代理人13元/人每人每科48元。《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同上附件2全國2015一、二級注冊建筑師報考條件考試類別所學專業學位或學歷取得學位或學歷后 從事建筑設計的最少時間對應的最遲畢業年限一級注冊建筑師建筑學建筑設計本科及以上建筑學碩士或以上畢業2年2010年建筑學學士3年2009年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5年2007年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7年2005年專科三年制畢業9年2003年二年制畢業10年2002年城市規劃城鄉規劃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風景園林建筑裝飾技術環境藝術本科及以上工學博士2年2010年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6年2006年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7年2005年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8年2004年專科三年制畢業10年2002年二年制畢業11年2001年其它工科本科及以上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7年2005年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8年2004年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9年2003年一、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首次報考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一)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按上述要求執行;(二)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在注冊建筑師執業制度實施以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三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2、在注冊建筑師執業制度實施以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他類型建筑設計中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或特種建筑項目不少于一項。說明:“民用建筑設計”、“其它類型建筑設計”等級的劃分參見國家物價局、建設部《關于發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375號)及《工程設計收費標準(1992年修訂本)》中的工程等級劃分部分。(三)職業實踐要求:按照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實踐標準,申請報名考試人員應完成不少于700個單元的職業實踐訓練。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的《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以供審查。二、根據國家人事部、建設部《關于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成績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8]31號),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的有效期由原5年調整為8年。2004年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試成績的有效期分別延長到8個考試年度。自2008年起,符合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在連續的8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本級別資格全部科目考試并合格,方可獲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二級注冊建筑師本科及以上建筑學大學本科(含以上)畢業2年2010年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含以上)畢業3年2009年大專建筑學(建筑設計)畢業3年2009年相近專業畢業4年2008年中專(不含職業中專)建筑學(建筑設計技術)四年制(含高中起點三年制)畢業5年2007年建筑學(建筑設計技術)三年制(含高中起點二年制)畢業7年2005年相近專業四年制(含高中起點三年制)畢業8年2004年相近專業三年制(含高中起點二年制)畢業10年2002年建筑學(建筑設計技術)三年制成人中專畢業8年2004年相近專業三年制成人中專畢業10年2002年一、“相近專業”:本科及以上為城市規劃、建筑工程、環境藝術;大專為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建筑裝飾技術、房屋建筑工程、環境藝術;中專為建筑裝飾、城鎮規劃、工業與民用建筑、村鎮建設。二、二級注冊建筑師首次報考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1、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按上述要求執行;2、具有助理建筑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并從事建筑設計或相關業務3年(含3年)以上人員。3、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3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在注冊建筑師執業制度實施以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四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2)在注冊建筑師執業制度實施以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他類型建筑設計小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中型項目不少于一項。三、根據國家人事部、建設部《關于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成績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8]31號),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的有效期由原2年調整為4年。2007年度各科目考試成績的有效期分別延長到4個考試年度。自2008年起,符合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本級別資格全部科目考試并合格,方可獲得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土地登記代理人報考條件土地登記代理人理工、經濟、法律大學專科畢業滿6年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4年大學本科畢業滿4年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2年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滿3年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碩士學位滿2年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博士學位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1、考試實行每2年為一個周期的成績滾動考試。參加全部4個考試科目人員須在連續2個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必須當年成績全部通過為合格。2、2002年12月18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可免試《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和《地籍調查》2個科目,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附件4全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159所)序號院校名稱序號院校名稱序號院校名稱1安徽大學31東北大學61河北大學2中國科學技術大學32大連海事大學62華北電力大學(保定)3合肥工業大學33遼寧師范大學63河北聯合大學4安徽師范大學34沈陽師范大學64河北師范大學5北京大學35大連外國語學院65燕山大學6北京交通大學36內蒙古大學66鄭州大學7北京航空航天大學37內蒙古師范大學67山東科技大學8北京理工大學38寧夏大學68南京理工大學9北京科技大學39山東大學69青島科技大學10北京郵電大學40中國海洋大學70濟南大學11北京林業大學41中國礦業大學71山東師范大學12北京師范大學42中國石油大學72曲阜師范大學13首都師范大學43中國地質大學73聊城大學14北京外國語大學44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74魯東大學15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45廈門大學75青島大學16北京語言大學46福州大學76煙臺大學17對外經濟貿易大學47福建師范大學77山東財政學院18外交學院48蘭州大學78山西大學19國際關系學院49西北師范大學79太原理工大學20華北電力大學50中山大學80山西師范大學21南京航空航天大學51暨南大學81西北大學22河海大學52華南理工大學82西安交通大學23南京農業大學53華南師范大學83西北工業大學24南京師范大學54廣東外語外貿大學84西安電子科技大學25徐州師范大學55廣西大學85陜西師范大學26揚州大學56廣西師范大學86西安外國語大學27南昌大學57廣西民族大學87復旦大學28江西師范大學58貴州大學88同濟大學29遼寧大學59貴州師范大學89上海交通大學30大連理工大學60海南大學90上海理工大學序號院校名稱序號院校名稱序號院校名稱91上海海事大學114中南大學137天津外國語大學92東華大學115湖南科技大學138天津財經大學93河南科技大學116長沙理工大學139新疆大學94河南大學117湖南師范大學140新疆師范大學95河南師范大學118吉林大學141云南大學96信陽師范學院119華東師范大學142云南師范大學97黑龍江大學120上海師范大學143云南民族大學98哈爾濱工業大學121上海外國語大學144浙江大學99哈爾濱理工大學122上海對外貿易學院145浙江師范大學100哈爾濱工程大學123上海大學146浙江工商大學101東北林業大學124四川大學147寧波大學102哈爾濱師范大學125西南交通大學148重慶大學103武漢大學126電子科技大學149西南大學104華中科技大學127西南石油大學150重慶師范大學105東南大學128成都理工大學151四川外語學院106武漢理工大學129西南科技大學152西南政法大學107華中師范大學130西華大學153延邊大學108湖北大學131四川師范大學154東北師范大學109中南財經政法大學132西南財經大學155北華大學110中南民族大學133南開大學156吉林師范大學111三峽大學134天津大學157南京大學112湘潭大學135天津理工大學158蘇州大學113湖南大學136天津師范大學159吉林華僑外國語學院附件5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樣式)姓 名性 別所在學校身 份證 號學 號在讀證明茲證明:學生 自 年 月至今就讀于我校 學院 系翻譯碩士專業(MTI)學習。如成績合格將于 年 月取得學位證書。學院蓋章 學校教務處(蓋章) (蓋章)年 月 日備注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文件規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憑此證明,在報考二級口、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这里有更多你想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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