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評優評先方案
一、 評選目的
為了進一步貫徹無遺漏管理思想,培養和塑造廣大員工的集體榮譽感和使命感,不斷增強企業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表彰成績突出、表現優異的員工和部門,樹立榜樣,爭做先進,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真正體現“有本事你來拿,拿不到怪自己”的激勵機制。公司決定開展2012年年中員工評優評先活動,以達到激勵先進、鞭策后進之目的,促進下半年各項工作更好地開展。
二、 評選原則
遵循“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實績” 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客觀反映公司所屬各部門的工作業績和工作目標執行情況,以及員工的工作表現和工作成果。
三、 評選范圍:
公司各部門、生產廠所有轉正員工(包括工人)、分公司。
四、 評選委員會成員
組長: 副組長:
考評委員會成員:
五、 評選責任及權限:
1. 人力資源部:負責評優評先進活動方案的起草,符合條件人員統計上報及組織實施工作。
2. 考評委員會:負責根據評獎依據評選及確定各獎項的獲得者。
3. 主管領導:負責撰寫本部門獲獎者先進事跡及獲獎理由。
4. 總經理:監督評優評先進活動的公平、公正、公開,各項獎勵實施的審批及監督。
六、 評獎依據:
1. 全年員工 12個月無遺漏考核平均成績;
2. 上半年面對面問答式考核成績;
3. 年終面對面問答式考核成績;
4. 2011年獎項設置參選條件。
七、 獎項設置
獎項設置
八、評選具體方案
1、12月24日前,人力資源部根據入職時間、全年考勤、月度考核平均成績、半年考核成績等條件,統計篩選符合評優條件人員,并將名單報評選委員會,由評選委員會根據評獎依據選舉最終獲得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參加年終評優活動:
(1)本年度遲到累計達15次及以上者,或病事假累計超過一月者,或有曠工現象的;
(2)辭職或被解雇者;
(3)其他原因中途離職者;
(4)受到公司通報批評累計達3次以上,或有記過及以上處分者。
2、12月26日,評選委員會確定獲獎名單后,由獲獎者/部門的主管領導撰寫先進集體、先進個人事跡即:頒獎詞,由總經理審批后,12月28日前將(附件1)《獲獎評審表》統一發給人力資源部匯總。
3、優秀、先進員工各項獎勵的獲得者,按照既定方案實施獎勵。
九、獎勵辦法
1、凡“獲獎”的員工/部門公司一次性獎勵獎金,同時頒發個人榮譽證書、部門榮譽獎狀,并在公司網站、光榮榜、兩刊刊登,弘揚優良的工作作風,激勵更多的員工/部門爭當優秀。
2、凡連續獲得三屆“優秀員工”“優秀管理者”“突出貢獻者”稱號的員工,公司將給與晉升兩級工資的獎勵。
3、凡獲得“優秀員工”“優秀管理者”“特別獎”“生產標兵”稱號的員工,人力資源部將負責對其家庭進行電話報喜,其獎勵記錄將由人力資源部在其人事檔案中備檔,作為今后培養、晉升、加薪的重要依據。
十、本辦法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生效執行。
附件1:
( )年年終先進個人/集體獲獎評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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