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招音樂學類專業考試內容和要求2017
音樂藝考考試的內容哪些,有什么具體要求這些問題是考生們應該掌握和了的。隨著藝考的臨近,各省相繼出臺了考試時間和考試內容。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上海2017年高招音樂專業考試內容和說明,希望能為大家提供幫助,一起看看吧!
一、科目和分值:
聲樂演唱、樂器演奏、樂理、視唱練耳。
若考生四門成績合格,可報考音樂教育或音樂表演專業;若考生三門[聲樂演唱或樂器演奏(任選一門)、樂理、視唱練耳]成績合格,只可報考音樂表演專業。
各科成績滿分各為100分。三門總分300分、四門總分400分。
二、各科目考試內容和要求
1、 聲樂演唱
(1)考試目的:通過考生的歌曲演唱,測定考生的嗓音條件、音準、節奏及音樂表現能力等。
(2)考試要求:考生自備歌曲三首,內容包括中外民歌、藝術歌曲、創作歌曲、歌劇詠嘆調等。考試時由考生本人自選一首,考官抽選一首,共演唱兩首。演唱時間不超過6分鐘。
(3)評分標準:考官通過對考生的演唱技巧(40%)、音準節奏(20%)、語言風格(20%)、臺風表現(20%),給予綜合評分。
考生不能自帶伴奏。每個聲樂考場備有鋼琴伴奏教師,如需伴奏,考生需提供伴奏譜(五線譜)。
2、樂器演奏
(1)樂器選擇
①鋼琴演奏
②現代器樂演奏(電子管風琴、手風琴、古典吉他)
③打擊樂演奏(西洋打擊樂、中國打擊樂、流行打擊樂)
④管弦樂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小號、圓號、長號、大號、薩克斯管)
⑤中國樂器演奏(笛、笙、嗩吶、管子、三弦、揚琴、柳琴、中阮、琵琶、箏、古琴、二胡、板胡、墜胡)
考生根據演奏類型選擇以上規定的樂器參加考試。
(2)考試目的:通過考生的樂器演奏,測定考生的演奏水平和音樂表現能力等。 共2頁: 上一頁12下一頁 这里有更多你想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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