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保安人員職責(精選10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崗位職責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崗位職責主要強調的是在工作范圍內所應盡的責任。那么相關的崗位職責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保安人員職責,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保安人員職責 篇1一、學校保安人員肩負著學校安全保衛重任,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嚴格遵守保安職業道德,服裝整潔,值班室干凈,內務整齊,待人熱情。要全天24小時在崗輪流值班,不得擅自離崗。值班期間要集中精力注意門口,對于出現的情況及時作出相應的正確處理,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二、學校保安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學校安全管理制度,非正常到校時間,應緊閉校門,把好校門出入關。
1、對家長、來訪人員要熱情接待,問清事由。如無正當事由,作好解釋,拒絕進校。閑雜人員、推銷商品人員拒絕進校。
2、家長或來訪人員如需進校,要驗明證件,如實作好登記,對隨帶的物品要作了解,嚴禁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學校。同時家長或其他來訪人員要通過電話與被訪教師、領導取得聯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讓其進門。對拒不聯系或聯系未果,拒不登記者,拒絕進校。如被訪老師或領導上課或外出,則讓家長或來訪人員在校外等侯或勸其離校。
3、如上級領導突然來查,必須熱情并簡潔的問明情況,并通知校長或校務辦公室到門口迎接并確認身份,堅決不能出現對方一說是領導就無原則放行的現象。領導身份確定后,傳達人員代為填寫好出入登記,并寫明迎接領導姓名。
4、上課期間,外來車輛原則上不得進入校園,更不準在校園區鳴喇叭。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登記好車牌號后,才能進入。
5學校正常到校時間過后(每天上午7:30,下午13:20)大門關閉,遲到的學生或教師,必須與班主任或級部領導取得聯系后,才準進入。遲到教師聯系不好不準進校門,遲到學生必須在校門內等候班主任。
6、上課期間不允許學生無故外出,如有外出學生須持有班主任簽名、級部蓋章的出校證明并做好相應登記。
7、教師外出,須持級部開的出入證明并做好登記后方可放行。為方便起見,開車教師可在車內出示出入證明,傳達人員代為登記。無出入證明者一律不準放行。
三、在上學放學時間段內,要及時排除校門口的攤點、車輛堵塞障礙物,有效疏通學生擁擠現象,保障教師和學生出入順暢、安全。
四、特殊情況,保安人員可根據實際妥善正確處理。
五、保安人員如因不執行上述規定造成工作失職,保安公司及本人需承擔相應責任。
各部門內線電話:校長室 8001 教導處 8005 校務辦公室 8009
初一 8006 初二 8011 初三 8007
學校保安人員職責 篇21、工作時間一般為:
(1)周日至周五:每天傍晚學生放學前半小時至次日早自學下課(其中周日為學校規定住校生到校時間前半小時)。
(2)周六:上午第四節下課前半小時至下午上課,下午第四節下課前半小時至放學后1小時。
2、在工作期間內必須統一著省公安廳制定的保安制式服裝、標志、符號,并備膠木警棍等保安防衛性裝備。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正。
3、值班人員要準時到位,上下班實行簽到和抽查相結合的點名制度,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建立交接班記錄,并做好值班記錄。
4、早、晚學生上學、放學時間維護好學校周邊環境的治安秩序,阻止社會閑雜人員進入校內,對發現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員進行盤問,發現可能影響學校穩定以及重大治安隱患要及時報告學校領導同時報告公安機關。
5、執勤時要高度警惕,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夜間要經常巡視教學樓、實驗樓、辦公樓、學生宿舍、食堂及校園周邊,防止被撬、被盜、失火等事故的發生,檢查校園內的安全情況。如發現情況應及時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妥善處理,并作好記錄。較大事件迅速報告校領導,必要時視事件性質分別報110或者119。
6、在處理學生的偶發事件中,必須對學生進行正面教育,不得做出傷害學生身體和人格的事。
7、凡因偶發事件應協助處理完結。
學校保安人員職責 篇3學校保安隊伍是學校綜治工作的中堅力量,肩負著制止和打擊不法行為,保障師生的人身和學校的公私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的重任。必須由政治可靠、責任心強、作風正派、身強力壯的人擔任保安隊員。保安隊員的選聘,必須由分管綜治工作的校級領導和政教處主任執行。其主要崗位職責如下:
1、保安隊員必須用公安人員“八大紀律”“十項注意”嚴格要求自己,公正無私,遵紀守法。
2、堅守工作崗位,按時上、下崗。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脫崗。有事不能上崗時,必須向隊長請假,由隊長作出統籌安排后方能離開。
3、堅持二十四小時值班巡邏,及時發現混入學校的不法分子,及時消除校內的不安定因素。
4、及時偵破和依法處理發生在校內外的與學校有關的治安案件,及時制止正在發生的一切治安案件,及時調處學校內外的民事糾紛。
5、阻止不法分子和不明身份的人進入校內,協助門衛控制機動車輛和蹬士進入學校。
6、及時清除校內和校門前五米以內的攤點,保持校門暢通;
7、經常清查學校周圍的游戲機室和網吧,一旦發現有本校學生上網或打電子游戲,要進行登記并及時報告政教處。
8、積極配合學校校園環境治理工作,阻止學生將有包裝物的食品帶入校內;制止在校內邊走邊吃食物的不文明行為;查處亂丟亂扔快餐盒、飲料瓶(罐、杯、盒)、包裝袋、瓜皮、果殼、紙屑和其他廢棄物的違規行為。
9、定期到學生宿舍進行查房,防止不法分子及其他不明身份的人混入學生宿舍威脅學生人身財產安全。
10、做好學校布置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學校保安人員職責 篇4一、維護學校教學秩序、加強社會治安管理、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
二、堅守崗位,不擅自離開崗位、上班期間不做私事。
三、加強法紀觀念,認真履行保安人員的義務,敢于同違法亂紀、破壞、擾亂教學秩序的不良行為作斗爭。
四、做好教職工在上班期間進出校門登記工作。各類物資出校門須問清原因、檢查后方可帶出。
五、對處來人員必須進行既嚴格,又有禮貌的查詢,來客必須履行入校手續、經接待人同意后方可簽名進校。發現形蹤可疑的人或行為不軌的人要妥處理,糾纏不清的要報公安部門協作解決。
六、經常巡查,做好教學樓的防火、防盜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作好記錄報告行政領導。
七、制止小商小販進入校園,盡力勸阻小商小販在校門外擺攤設點。禁止外校小朋友進入體育游樂園地。
八、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
學校保安人員職責 篇51、站崗巡邏。每天早上7點至8點,中午11點半至12點,下午14點至15點,17點至18點半,這幾個時間段的校門口站崗巡邏,維護學生上下學秩序。遇特殊情況或突發事件,及時處理并向學校領導報告。
2、外來人員登記。發現有外來人員,須區分情況對待,如找校領導辦理有關事情,需先和辦公室或校領導聯系預約后方可準許進入;在正常上課時間內,有來訪者(學生家長、親朋好友等人員),須滯留至下課并出示相關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后才準入內;未經總務處批準的收購廢品人員,不得準許進入;其它情況,需憑其出示有效證件進行登記,未出示有效證件者不得準許進入。如無相關有效證件但又確實有急事需進入校門者,需憑學校相關部門出具證明或由相關老師帶領方得進入,對此異常情況,值班保安需記錄在卷備查。
3、嚴格按照學校的作息時間開閉校門。上學、放學和經批準車輛經過時開大門,其余時間開小門。保安人員對遲到或請假的學生要進行登記、辦理請假手續,方可讓其出入,杜絕學生攜帶冷飲、小食品等入校。
4、外來車輛管理。外來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送水車輛在學生上課時方可進校。
5、 對可疑人員攜帶的大件物品和貴重物品進行盤查。尤其是要嚴格控制學校財產外流,對有人攜帶大件物品和貴重物品外出,必須由學校相關部門出具證明方得放行,遇有可疑和緊急情況須立即報告總務處。對外來人員攜帶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需憑學校總務處的放行證進入,并記錄在卷備查。
6、 疏導交通、維持校門的通暢。對學校大門口外及兩邊人行道上出現交通堵塞、有人擺攤設點、招攬顧客等行為導致學校門口人員聚集、喧鬧等情形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學校車輛和人員的正常通行、出入的,應及時進行疏散和勸離,必要時直接報有關執法部門(常、公安等)處理。
7、做好郵件、報刊、雜志的收發工作。負責接聽電話,做到上傳下達,尤其是雙休日和節假日,要及時將上級通知傳達到有關人員。
8、對交代轉達的事項應及時傳達,交代轉交物品應及時通知接收人前來領取,交接班時應對寄存物品和轉達事項進行清點交接。
9、緊急情況處置。對在值班過程中出現的緊急情況(如打架斗毆、尋釁滋事、聚眾鬧事等緊急情況),須立即報警并報告學校總務處,同時要采取必要的處置措施,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10、保安人員要嚴格按照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師生離校后要認真清校、巡邏、封閉樓門,若發現有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或上報有關部門,確保學校財產安全。
學校保安人員職責 篇6為了維護我校治安秩序,保證教學、科研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職責,要求相關人員自覺遵守執行。
1、學校門衛工作是維護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門衛工作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
2、在上班期間一律佩戴安保標志袖標及橡膠警棍,站崗期間加穿防刺背心、頭戴剛盔、手戴防割手套、持防近身鋼叉。
3、學生上、下學期間(早上7:20—8:10,下午3:40—5:00)保安必須武裝站崗,密切關注校門外的情況,維持好家長秩序,如遇突發情況,立即采取相應措施。
4、校門、教學樓樓梯鐵門和教室門實行定時開放(校門7::30開,21:30關;教學樓樓梯鐵門7:20開,18:00關;教室門7:20開,17:30關)。
5、嚴禁外來人員進校,對來校辦事的.人員(家長)實行登記制度,登記姓名、身份證號、事由等,并核實有效證件,再和校內相關老師聯系確認同意,經金屬探測儀探測后無危險物品方可放行,并時刻關注其在校活動情況。
6、學生在校期間嚴禁學生擅自出校門,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出校門的,須經班主任老師批準并持學校統一印制的學生出門證,在確認填寫完整、清楚后才準放行,如遇無出門證或出門證填寫不全、不清楚的,一律不得放行。
7、進入學校的人員必須遵守校園管理制度,自覺服從管理。對不遵守管理規定,不服從管理,不聽勸告無理取鬧者,視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上報校領導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或報送機關處理。
8、騎自行車(包括電動車)進出校門應下車推行,其他車輛要減速慢行。未經同意,無關人員的車輛不得進入校園。
9、要有強烈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責任意識,夜間要做好校園安全防范措施,切實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提高警惕、巡視校園,有事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和總務匯報,有盜竊、火警等情況要及時報警,請求機關支援。
10、攜帶物品出門要接受門衛檢查,攜公物出門要憑學校出具的“物品出門證”。凡來歷不明或去向不明的物品,門衛及時扣留并上報學校行政。
11、認真做好個人衛生,保安值班室每天早中晚須清掃三遍,確保衛生達標。做好書、報刊、信件的收發工作,不遺失,不錯漏。
12、保安值班室是保安工作和休息場所 ,嚴禁閑雜人員在保安室談笑打鬧和無故逗留,嚴禁在保安室打牌、下棋、喝酒、打電腦、干私活等,確保保安工作規范有序地進行。
13、與部門配合,加強校園治安綜合治理。依據學校有關規定,勇于跟壞人壞事和有損學校利益的行為作斗爭,及時果斷地處理校園內和學校周邊的突出偶發事件。如有困難,學生糾紛交德育處處理,老師糾紛報工會處理,外來人員尋釁滋事報保衛科和派出所處理。
14、門衛要有強烈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責任意識,夜間要做好校園安全防范措施,要切實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提高警惕、巡視校園,有事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和總務匯報,有盜竊、火警等情況要及時報警,請求機關支援。
15、如因門衛違反本制度操作,發生事故的,門衛為第一直接責任人。
16、積極配合并及時完成學校安排的相關臨時性工作。
學校保安人員職責 篇7一、24小時值勤,值勤時衣著整潔、精神飽滿,須站崗時要始終保持站立姿態。
二、對外來人員進行詢問,查驗有效證件并辦理登記手續,禁止一切閑雜人員進入校園。
三、熱情、禮貌地接待來校辦事人員,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系并填寫好會客單。離校時要收取回執單。
四、校領導、上級領導(包括車輛)進出大門時,保安人員要有禮貌。
五、對交代轉達的事項應及時傳達,交代轉交物品應及時通知接收人前來領取,交接班時應對寄存物品和轉達事項進行清點交接。
六、做好郵件、報刊、雜志的收發工作。
七、指揮、疏導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保證出入暢通。
八、對學校運出的物品,進行核查,手續完備方可放行。
九、嚴格按照學校的作息時間開閉校門、開閉教學樓門。上學、放學和經批準車輛經過時開大門,其余時間開小門。
十、做好走讀生的出入證檢查工作,要注意登記遲到或早退的學生。
十一、上學時間須注意學生動態,上課時間,學生未辦理請假手續嚴禁外出。
十二、認真做好當班記錄,遇特殊情況或突發事件,及時向主管部門及學校領導報告。嚴重案件直接撥打110報警。
學校保安人員職責 篇8學校保安負責守護好學校,保證學校公共財產不受損失,保證師生人身安全,為此特定如下職責:
1、學校保安人員肩負著學校安全保衛重任,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嚴格遵守保安職業道德,要全天24小時在崗輪流值班,不得擅自離崗。
2、學校保安人員不得與他人閑談,凡來訪人員、學生家長,須問清情況填寫好來訪登記簿,征得有關人員同意后,方可放行。
3、嚴格控制學生在校期間,家長接送學生的自行車、摩托車進入校園。其他為學校服務的車輛經學校同意后方可進入校園。
4、學生在上學放學時間內,要及時排除校門外(左右5米)的攤點、車輛堵塞障礙物,有效疏通學生擁擠現象。按時做好大門的開關工作(早上七時準時上崗開校門,晚七時關校門),做到門開人在。
5、課間不允許學生外出,如有外出學生須有由相關教師簽字的請假條,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離校。閑雜人員、推銷商品人員不得放進學校,確保校園平安。每天做好相關報紙的收發、登記工作。
6、加強通道衛生清掃,搞好學生上課時的安全巡邏,每天放學后,檢查學校、辦公室內電燈、電扇、門窗是否關好,發現未關,應及時妥善處理,要向學校保衛處或后勤處領導匯報。
7、晚上在門衛室值班,還要定時巡視校園,及時做好《安全巡邏日志》記載,發現問題要及時匯報或報警。
8、保安人員如因工作失職,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需承擔相應責任。
學校保安人員職責 篇9門衛(保安)應樹立全心全意為學校、為師生服務的思想,熱情主動地做好本職工作。
1、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分配,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不隨意離開工作崗位,文明上崗,禮貌待人,保持門衛區的衛生,維護好門衛區的秩序。
2、增強責任心,凡攜帶物品進校門的人員,須認真檢查、驗證、登記,若有來歷不明者,門衛有權詢問,凡攜帶物品出校須經校辦室或總務處同意,檢查核對無誤后方準出校門。
3、嚴禁學生強行出校門,杜絕翻圍墻外出等行為。加強對師生的自行車及其他交通工具的管理與保管。
4、嚴格掌握作息時間,準時開、鎖校門,下午放學后要檢查教室、辦公室的燈火是否熄滅,門窗是否關好、鎖好。晚上要進行巡視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匯報、處理。保管好鑰匙,嚴禁擅自將鑰匙交與他人。
5、對校內的異常動態等不安全因素,要細心觀察,隨時記錄,及時向有關領導反映。
6、認真做好教職工考勤記載和做好來訪人員的登記工作;制止閑雜人員進入校園喧鬧,如有強行入校或圖謀不軌者,門衛必須馬上向學校領導及執法部門匯報。
7、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
學校保安人員職責 篇10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確保師生及學校財產安全,營建平安校園,特制訂如下職責。
一、 學校保安上崗時必須穿著保安制服,按規定佩戴保安標志和攜帶保安警具,儀容端莊、精神飽滿、文明禮貌、著裝整潔、依法執勤、按章辦事,嚴格遵守學校一切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和職業道德。
二、學生上下學高峰期,應提前20分鐘到校門口疏導車輛、人流,及時排除校門外(左右50米)的攤點,學校保安要確保校門左右30米內無設攤,無其他商業行為,無車輛堵塞障礙物,配合學校合理安排家長接送區,有效疏通學生擁擠現象。要提高警惕,發現危害學生安全的行為要及時制止,排除不安全因素,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保證校門口外通道暢通無阻。
三、學生上課期間,兩人輪換要經常在校內周邊巡邏,注意發現可疑人、事、物品和其他治安信息,對校內異常動態和不安全因素,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并配合做好處置工作。寫好巡邏記錄。
四、值班一定要堅持原則,嚴格落實外來人員準入制度。如有家長來訪,需勸告家長等待,讓預約老師親自到校門口接待,登記后方可入內;其他來訪人員,需問清情況,填寫好來訪登記表,征得有關人員同意之后,方可入校。
五、嚴禁接送學生的家長及車輛進入校內,其他為學校服務的車輛經學校同意后方可入校。
六、要注意觀察可疑人員可能對師生進行的各種侵害病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不能制止的行為應及時報警,對正在發生侵害師生的行為,可以使用防衛器械予以制止;配合公安機關做好偵查、處置工作。
七、上課期間不允許學生外出,如有外出學生須持有由相關教師簽字的請假條,同時收好學生請假條,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離校。堅決制止閑雜人員、推銷商品人員進入學校,加強安全防范。
八、集會、出操時,保安到樓梯口值班,防止學生擁擠出現踩踏的事故,集會時要主動維護好會場秩序。
九、經常排查學校安全隱患,尤其是檢查學校技防系統,保證技防系統正常工作,若出現問題及時上報政教處和總務處進行維修。
十、保安人員如因工作失職,造成學校財產損失和師生人員傷亡,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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