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取締客運三輪車問題的調研報告
區政府辦:
根據昭區辦通[20xx]1號文件之規定,我鄉及時抽調鄉派出所、綜治辦、司法所、人武部和黨政辦人員組成聯合調研工作組開展周密細致的調研工作,調研組由李興樹副鄉長任組長,為確保調研所得資料的準確、全面和翔實,調研組在工作中堅持做到進村入戶,并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開展工作。現就我鄉關于取締客運三輪車的.調研工作作以下報告:
通過調研,我鄉實有客運三輪車業主19戶,其中,機動三輪車業主6戶(均為五年期),人力三輪車業主13戶(四年期7戶,五年期6戶);**村8戶,中營村6戶,小米村2戶,小垴包村2戶,寧邊村1戶。所有客運三輪車業主涉及19個家庭、88人,這些家庭都以人多地少為共同特點,人均土地面積僅為0.50畝,整個家庭的生活均依靠營運三輪車,其中營運三輪車占家庭年度經濟收入的80%以上。
在調研中,三輪車業主們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如果不允許跑三輪車,以后我們也不知道自己該怎樣生活”。他們所提的意見是:對區委、政府將要取締營運三輪車的舉措,我們表示理解與支持,但能否給予我們適當的補貼,補貼的標準是多少;或者能否在政策方面給予我們一定的優惠(比如再就業),也好幫助我們度過暫時的困難,畢竟我們都是上有老下有小有家室的人,一旦失去經濟支柱以后,要馬上找到新的經濟收入,我們這個群體還是比較困難的。就我們的困難與建議,懇請區委、政府給予研究解決。
調研組認為,所有客運三輪車業主及家庭經濟狀況比較困難,以后面臨著再就業、撫育孩子、贍養老人等多方面的壓力和困難,故建議給予妥善解決,以確保取締客運三輪車各項工作的順利推進,加快我區城市化建設進程。
特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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